① 想開個旅遊公司需要什麼條件,具體怎麼辦
開一家旅遊公司需要:
一、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措施。
三、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四、符合《條例》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其中國際旅行社要不少於150萬的注冊資金,經營入境的要有60w的質量保證金,出境的要100w的質量保證金。國內的旅行社要30萬的注冊資金,並交納10萬的質量保證金。
接下來進行開辦審批,審核合格以後,得到業務許可證,到工商局領營業執照。如果你只是經營者不需要有什麼資格證,導游就必須要有導游資格證。
(1)加盟旅遊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擴展閱讀:
我國《旅行社管理條例》中指出:旅行社、旅遊公司是指有營利為目的,從事旅遊業務的企業。
其中旅遊業務是指為旅遊者代辦出境、入境和簽證手續,找徠、接待旅遊者,為旅遊者安排食宿等有償服務的經營活動。
旅行社代為選擇旅遊路線,可避免旅遊者掌握旅遊知識和信息不充分,不全面的缺陷。
旅遊公司會保證大家的安全,因為如果遊客發生的事情,旅遊公司也是要負很大的責任。
旅遊公司會把車輛都安排好,配備專門的司機,不需要自己操心。
② 加盟旅行社需要什麼條件
加盟旅行社,必須事先徵得在所想加盟聯系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即:
1、必須持有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經理資格證》一人;持有《導游資格證書》二人;
2、讓該旅行社協助你辦理門市部的營業執照;
3、擁有足夠的辦公場地和辦公設施(包括房屋、電腦、電話、傳真機);
4、門市部必須與那個上級旅行社做到三個統一,即:統一管理、統一報價、統一財務、統一稅務。
相關手續如下:
1、拿著總社的營業執照到您要開店的工商部門核准名稱。
2、租房協議。
3、開店的負責人身份證原件。
4、在要開店的工商部門領表並提交申請。
5、等工商部門的核准,並頒發非獨立法人的營業執照。
6、領取執照,並到旅遊主管部門登記(旅遊局)。
1、設立旅行社應提交的文件如下:
(1)申請書,即申請人設立旅行社願望的明示。包括申請設立的旅行社類別、中英文名稱和設立地、企業形式、投資者、投資歷額和出資歷方式以及申請人、受理申請部門的全稱、申請報告名稱和呈報申請的時間等。
(2)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其內容包括對設立旅行社的市場條件、資金條件和人力條件的全面評估,以及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認為需要補充說明的其他問題。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旅行社經理任職資格證書》。
(5)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6)經營場所證明。經營場所可以是自已擁有的,也可以是租用的。租用的,應當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出具至少一年租期的租房協議;自已擁有的,應出具產權證明或使用證明。
(7)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2、旅行社的申報及審批如下:
(1)設立旅行社申報審批程序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徵得擬設地的縣級經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在徵得擬設地的縣級以上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後,根據《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批。
(2)審批旅行社的條件 :受理申請的旅遊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後,根據是否符合旅遊業發展規劃、是否符合旅遊市場需要、是否具備《條例》規定的旅行社的設立條件等原則進行審批。凡經依法核准成立的旅行社,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向其頒發《旅行社經營許可證》。
(3)審批期限 : 是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批旅行社的時限規定 。《打例》規定:「旅遊行焉得虎子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工商登記 :申請人經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應當在收到許可證的60個工作日內,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開業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作出核准登記或不予核准登記的決定。旅行社領取相應營業執照後,即告成立,可正式對外營業。旅行社憑借相應執照,可以刻制公章,開設銀行賬戶,簽訂合同進行經營活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旅行社開展業務需要核發相應營業執照副本。
③ 旅行社加盟需要什麼條件
開旅行社需要什麼條件?
每一個旅行社加盟項目都是有自己的加盟條件的,這些條件都是項目總部針對各方面的考慮而制定的。雖然項目不同,但是它們設置的加盟條件基本是相似的,只有在資金實力的要求上有高低的區別。為了讓加盟商們能夠對開旅行社需要滿足的條件有具體的認知,小編決定以加青年旅行社為例,做一個加盟條件的介紹,而之所以選擇青年旅行社,主要是因為它是目前加盟率很高,並且深受消費者們信賴和喜愛的旅行社品牌。在知曉選擇青年旅行社的原因之後,小編就來介紹一下它的加盟條件,具體內容如下:
一是加盟商們要認同青年旅行社的經營理念,能夠主動執行總部頒布的各項政策,並且接受總部的管理和監督。
二是加盟商們要有豐富的行業經驗,能夠及時完成總部下達的指標。
三是加盟商們要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和自己的銷售網路。
四是加盟商們要有豐富的行業操作技巧和科學的管理方法。
五是加盟商們能夠支付一定的保證金,並且遵守總部的經營規定。
④ 自己想開個旅遊公司的話,需要什麼條件
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申請登記注冊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旅行社章程。。
2、注冊資本不少於30萬元,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3、經營場地證明(房產證明或租房協議),能夠滿足業務經營的需要,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國家規定的任職資格證書。
4、具備與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遊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5、需要在國家旅遊局,指定的銀行存入設立質量保證金賬戶,並存入20萬元作為質量保證金或者辦理相應的銀行擔保。
(4)加盟旅遊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擴展閱讀
旅行社的分類:
國外旅行社的分類主要是指歐美國家中旅行社的分類。歐美國家中旅行社主要分為兩大類。
1、旅遊批發經營商。旅遊批發經營商是指主要經營批發業務的旅行社或旅遊公司。
所謂批發業務是指旅行社根據自己對市場需求的了解和預測,大批量的訂購交通運輸公司、飯店、目的地經營接待業務的旅行社、旅遊景點等有關旅遊企業的產品和服務,然後將這些單向產品組合成為不同的包價旅遊線路產品或包價度假集合產品,最後通過一定的銷售渠道像旅遊消費者出售。
2、旅遊零售商。旅遊零售商機主要經營零售業務的旅行社。
旅遊零售商主要以旅遊代理商為典型的代表,當然也包括其他有關的代理預定機構。一般來講,旅遊代理商的角色是代表顧客向旅遊旅遊批發經營商及各有關行、宿、游、娛方面的旅遊企業購買其產品,反之,也可以說旅行代理商的業務是代理上述旅遊企業向顧客銷售其各自的產品。
⑤ 開家旅行社(加盟的)要注意什麼情況
現在旅行社都不太好辦 你可以先找個當地的大旅行社掛靠 如「中國青年旅行社」等等。。。就是用他們的牌子 但是自己在運營旅行社 (每年只需要交一定的掛靠費用 這也是省錢的方法之一) 不知道您開旅行社主要想做哪方面業務, 旅行社大致分為省內(也有地接的 這需要和當地的各個景區有合作合同)、國內游(飛機+火車)、出境游(這個需要有處境權的旅行社才能做 但有些小的旅行社 因為當地管理的不嚴格 也在收客人)。 我個人覺得 你可以先做國內游,這就要涉及到你得找一些組團社(就是當地大型的做同業的旅行社 這些旅行社 當地老闆姓基本上都不知道 因為要保護小型旅行社的利益嘛~~他們只收同業 但大多數大型的旅行社 都會有直客部門 和同業部門 ) 旅行社要是開了的話 就會有很多組團社的銷售上門找你的,說白了 就是拉攏你 把客人交給他們社 組團社不需要確定 但首先要保證團隊質量~ 先說確定組團社後 你該做的工作,組團社會定期給你發報價 因為機票價格的變化 團費也隨之變化,給報價之後你需要在給你的」同業價格「的基礎上 加你的利潤,現在市場是做散客基本上是同業價格2000以上加200,3000以上加300.如果你所在的城市沒有機場,客人要求接送的話,你也需要把接送的錢算上,接送的問題就需要有長期給你家接送客人的司機,你也可以聯系一家客運公司~。 組團社給你報價的時候 線路名稱這些東西都會有,有一些組團社會玩文字游戲的 所以你需要對比不同家的行程(以海南行程中某個細節為例; 「觀玉帶灘」 對於這個您就可以問組團社 是「遠觀「,還是,「可以上玉帶灘上玩」 )。 有一些旅行團 團費會非常低(以華東為例 華東的團品質參差不齊 有的團費甚至要比機票價格都低 這就需要遊客在當地有強迫自費 還有要進購物店 這個在走團前都要問清 也要和客人解釋清楚 到當地至少要消費多少錢 否則遊客回來後處理投訴 就更加麻煩了) 臨出團前 要和組團社確認出行計劃 在行里 就叫「出團通知」 上面會寫清楚集合時間,飛機起飛時間(說到飛機 想到一個問題 就是遊客的名字一定要准確無誤 否則無法登機 會造成很大的損失),回程的飛機時間,及簡略的行程描述。和客人簽旅遊合同時,交通工具 及 餐的數目(幾早餐幾正餐)都要寫清楚,詳細的描述,在組團社給你的行程上都會有。 遊客走團還會要發票,這個就需要你開的旅行社自己搞定了。還有輕易不要答應給客人當地的住宿發票 (有太多都是假的了 萬一出問題 基本都得找到你頭上) 團回後 要做必要的回訪 這樣有助於你以後選擇組團社。
⑥ 我想加盟個旅行社,請問需要那些條件
旅行社管理條例
第二章 旅行社設立
第六條 設立旅行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固定的營業場所;
(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
(三)有經培訓並持有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人民政府旅遊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的經營人員;
(四)有符合本條例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注冊資本和質量保證金。
第七條 旅行社的注冊資本,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國際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15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注冊資本不得少於30萬元人民幣。
第八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按照下列標准向旅遊行政管理部門交納質量保證金:
(一)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遊業務的,交納60萬元人民幣;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交納100萬元人民幣。
(二)國內旅行社,交納10萬元人民幣。
質量保證金及其在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負責管理期間產生的利息,屬於旅行社所有;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可以從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費。
第九條 申請設立國際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審查同意後,報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批准。
申請設立國內旅行社,應當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申請批准。
第十條 申請設立旅行社,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一)設立申請書;
(二)設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經理、副經理履歷表和本條例第六條第三項規定的資格證書;
(五)開戶銀行出具的資金信用證明、注冊會計師及其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
(六)經營場所證明;
(七)經營設備情況證明。
第十一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收到申請書後,根據下列原則進行審核:
(一)符合旅遊業發展規劃;
(二)符合旅遊市場需要;
(三)具備本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條件。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第十二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經審核批準的申請人頒發《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申請人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營業執照。
未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不得從事旅遊業務。
第十三條 旅行社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經原審批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審核批准後,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旅行社變更名稱、經營場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業、歇業的,應當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向原審核批準的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四條 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實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開業公告、變更名稱公告、變更經營范圍公告、停業公告、吊銷許可證公告。
第十五條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遊者10萬人次以上的,可以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社(以下簡稱分社)。
國際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註冊資本7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國內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增加註冊資本15萬元人民幣,增交質量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
旅行社同其設立的分社應當實行統一管理、統一財務、統一招徠、統一接待。
旅行社設立的分社,應當接受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遊工作的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十六條 外國旅行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常駐機構,必須經國務院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外國旅行社常駐機構只能從事旅遊咨詢、聯絡、宣傳活動,不得經營旅遊業務。
⑦ 旅行社加盟有什麼注意事項,去問旅行社是否可以加盟的各種注意事項,爭取最大的利益怎麼做。
加盟旅行社的要注意的是,必須在跟加盟品牌公司詳細談妥旅遊線路以及各條線路的價格之後才好再簽定代理授權協議,同時要明確地把旅遊產品所包含的詳細條款和情況都寫進協議裡面,其中包括住宿的地方、交通出行的方式、接送的地點,是否包含早午晚餐,住宿的標准、有否存在購物項目等。否則,投資者如果在沒有留意好這方面把這些條款和情況列明到授權協議中,到時候在旅遊中出現狀況就要由自己全部埋單,相當的不劃算。
千萬不要加盟那些購物項目太多的旅行社以及一些信譽不好的旅行社,為什麼呢?先說購物項目太多的旅行社,這種旅行社通常都是以0團費或者極低的團費吸引顧客,但是必須顧客到指定的購物點購物,而且強迫顧客進行最低消費,因此這種旅行社出現的糾紛非常多,是監管部門嚴厲打擊對象,一個不小心就會被查封關門。
⑧ 如何加盟旅行社,有哪些注意事項
要多考察,看下這個旅行社是否正規,旅客和業界都這個公司的口碑如何。
⑨ 開旅行社(加盟的)要注意什麼情況
加盟旅行社,必須事先徵得在所想加盟聯系的旅行社法人代表同意,並辦理相關手續,即:
1、必須持有國家旅遊局頒發的《經理資格證》一人;持有《導游資格證書》二人;
2、讓該旅行社協助你辦理門市部的營業執照;
3、擁有足夠的辦公場地和辦公設施(包括房屋、電腦、電話、傳真機);
4、門市部必須與那個上級旅行社做到三個統一,即:統一管理、統一報價、統一財務、統一稅務。
(9)加盟旅遊公司需要注意哪些擴展閱讀:
旅行社權利:
(一)旅行社有進行旅遊廣告宣傳促銷和組織旅遊招徠活動的權利。旅行社可根據特許經營的業務范圍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進行旅遊廣告宣傳和開展旅遊業務促銷活動,組織招徠和接待旅遊者,但所有這些旅遊信息必須真實可靠,不得做虛假旅遊廣告,不能以任何欺詐手段騙取旅遊者。
(二)旅行社有權與任何旅遊團體和個人簽訂旅遊合同,約定旅遊服務項目。旅行社與旅遊者雙方應本著公平、自願、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則,共同協商並簽訂旅遊合同。旅遊合同一經簽訂,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旅行社要按照雙方簽訂旅遊合同所約定的項目為旅遊者提供相應的服務。
(三)旅行社有權向被提供服務的旅遊者收取合理的服務費。旅行社為旅遊者提供綜合配套的各項服務,有權按雙方合同約定收取相應的報酬,提供質價相符的旅遊產品和旅遊服務。
(四)旅行社有權按照雙方簽訂的旅遊合同安排旅遊活動,確定旅遊時間、旅遊線路及游覽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