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1)個體授權別人開加盟店擴展閱讀:
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2. 加盟了一個公司別人告他侵權,我們授權商的店面還能正常開業嗎
不知別人告這個公司侵犯何種權利,如果侵犯商標權,而你加盟需要使用該涉嫌侵權的商標,你們的店面也就涉嫌侵權,有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所以,這種情況下,你們的店面應立即停止使用該商標或者涉嫌侵權的其他權利客體。
3. 個體工商戶授權給別人經營有法律責任嗎
律師文集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應由誰承擔?負責經營的人承擔責任嗎?
發布時間:2018-07-18
趙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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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地區:濟寧-濟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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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個體工商戶?
1、《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規定:「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2、《民法總則》第五十四條規定:」自然人從事工商業經營,經依法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可以起字型大小。
3、所謂「字型大小」,就是個體工商戶的商號,它是經營者的一個外部標志。在「字型大小」名義下進行的一切民事行為都是個體工商戶的行為。
二、個體工商戶的債務應由誰承擔?
(一)個體工商戶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
1、所謂「個人經營」,也就是公民一人獨資經營。獨資經營的權利主體是公民全個人。由個人行為而產生的法律責任只能由個人承擔,不能轉移給其他人;另一方面,個人也僅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不因他人與自己無關的行為而受牽連。因此,作為獨資經營者的個體工商戶是以全部個人財產,而不是以全部家庭財產對經營債務承擔責任的。
個體工商戶一人經營的,其財產責任不涉及家庭共有財產,這是一般原則。個人財產既包括他自己所有的財產,也包括與他共有的財產中應歸其所有的財產部分。如果個人財產沒有從家庭共有財產中分離出來,那就應該在分割家庭共有財產之後,以歸屬於獨資經營者個人那一部分財產來滿足債權人的請求。
總之,個體工商戶一人經營的財產責任,只涉及他的個人財產;債權人只能就獨資經營者的個人財產來滿足自己的全部債權請求,而不能將債權請求權擴大到其他家庭成員在家庭共有財產中的「應有份額」。
2、個體工商戶的個人財產,包括他的經營資本和其他的個人財產,換言之,經營資本和屬於經營者的那一部分其他財產,都是經營者的個人財產。一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一般應首先竭盡全部經營資本來清償債務,經營資本不足清償的再動用他的其他財產清償。
(二)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1、經公民個人名義申請登記的個體工商戶用家庭共有財產投
資,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員享用的,其債務應以家庭共有財產清償。
2、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從事個體經營,其收入為夫妻財產,債務亦應以夫妻共有財產清償。
3、由於參加經營的家庭成員的身份關系不同,家庭經營的責任范圍也不盡一致:
(1)配偶雙方共同經營或配偶雙方與未婚子女共同經營時,一般說,全部家庭財產都應當作為履行債務的擔保。全部家庭成員既作為整體從事經營,亦作為整體承擔民事責任,責任限度當然涉及全部家庭財產。
(2)配偶一方與未婚子女共同經營,配偶一方並不參加經營的,不參加經營的另一方配偶對經營債務不承擔責任,因此他(她)的個人財產與他(她)在家庭共有財產中的應有份額不能用於清償經營債務;
(3)未婚的兄弟姐妹之間共同經營的,父母只要不加入經營活動,就不應以他們的共同財產對子女經營債務負責。如果父母出資而不經營,就應以出資為限對子女的經營債務負責。
(三)個人經營的工商個體戶,其個人財產與家庭財產難以區分的,應以家庭財產承擔債務的清償責任。
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如以家庭共有財產承擔責任時,應當保留家庭成員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產工具。
三、個體工商戶在訴訟中的地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十九條規定:
1、在訴訟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為當事人。有字型大小的,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型大小為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字型大小經營者的基本信息。
2、營業執照上登記的經營者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登記的經營者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人。
4. 我是個個體戶能讓別人加盟我的店面么 是服務行業
不需要,當然可以加盟。但是條例規章一定要提前做好
5. 我的飲食店已注冊商標,能不能授權別人加盟
不能 想要人加盟其實就是等於聯鎖性志 而這兩者是不相關的 餐飲要想做加盟必須有5家店面才可做加盟
6. 和別人開了一家全國連鎖店,授權只能是一個人,那個沒有授權一方有什麼壞處嗎
這當然有壞處,等於他獲得類似孑專利那樣,代理產品或者加盟都要他的同意和支付相關費用才能進行
7. 有人想加盟我開的服裝店,請問這個怎麼讓別人加盟,比如別人怎麼注冊個體工商執照,還用授權嗎商標已經
加盟服裝店的問題:
1、別人加盟你的服裝店,應該雙方簽署「加盟協議書」,並提供有必要的業務指導等等;
2、別人注冊個體工商戶,要在他當地工商辦理就可以了,不明白可咨詢但地工商局;
3、別人加盟你的服務店,使用你的產品和商標,肯定要授權的,但是你的商標還沒審批下來,要等審批下來再與對方辦理「商標許可備案」就可以了!
最重要的是,你首先要成立自己的公司或個體戶,否則一切是辦不了的!
8. 您好,我開一個店,想申請成一個讓別人加盟我的店,怎樣辦理
有足夠的資金的話,可以申請注冊公司,並准備好加盟合同。
當然,要讓別人加盟,首先要考慮到的是,別人為什麼要加盟,加盟有什麼好處,加盟的目的無非一個,那就是利益,開店首先要謀劃好未來
的路線,寫策劃書。
把未來的路線規劃好了,有好的前景,就算你不找別人加盟,也會有人主動上門去找你加盟。所以當下要解決的就是把策劃書寫好,讓別人看到能夠眼前一亮,覺得加盟進去能賺錢。
無論是什麼樣的交易,請注意好合同!
生意興隆,祝你早日找到盟軍。
9. 目前是個體,已經開了3個店,想做授權加盟,如何才能 必須成立公司嗎成立怎麼樣的
必須成立公司,並注冊商標品牌。授權加盟,關鍵在於你拿什麼東西去授權給人家。商標可以,版權也可以,商品可不行。我覺得你既然想做特許加盟,那就應該從現在開始進行。首先成立一個公司,然後要注冊一個商品,即使商標授理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做特許加盟的。再然後,你需要擬定標准加盟合同,特許招商書,說明你做特許的規則和可以提供的特性資源等。再然後呢,你開展特許經營1,2年以後,你應該到國家商務部去進行特許經營備案,拿到備案號你才算真正上了保險。不過呢,開始的階段不需要去備案,但我個人覺得商標是非常重要的,你只有拿到了商標注冊證,你的生意才做的穩妥哦。在你還不夠強大時,趁競爭對手還不十分關注你時抓緊注冊下來,以免日後競爭對手惡意對你進行商標異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