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和朋友想開一家加盟店,想問加盟店合作協議書怎麼寫
授權書應該寫你們實體店營業執照的名稱,授權的話,這個問題到不大,不會引起太大的糾份,主要是營業執照上面,合夥生意營業執照上面應該是兩個股東,兩個名字都需要在上面有名,這樣對工商,才是合法的程序,如果你現在沒有保障,可以考慮雙方簽訂一份合作合同書,股權責任寫清楚,去公正一下就可以了。
Ⅱ 加盟合作經營協議書
加盟合作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各自的的權利和義務,更好的開展工作,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簽訂協議後,經甲方授權,乙方在當地成立_________________網站分支機構,並以甲方名義在當地開展工作,辦公地點及辦公設備乙方自行解決。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便於開展工作的相關文字資料,辦班或舉辦講座,在師資方面有權要求得到幫助。可優先優惠運作聯合會策劃的各種項目。
3.協議簽定後,乙方須上交加盟合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時間為簽定協議即日起一年。合作雙方滿意可續簽。
4.乙方每次開公開課或內訓課需要甲方幫助設計課程和聘請老師,需提前25天申請,老師的講課費用和差旅費由乙方負責。
5.乙方給當地學員發________________資格證書,按實際證書成本費支付給甲方:初級(_________元)、中級(_________元)、高級(_________元)、特級(_________元)。其他證書都是按實際價格支付,各種不同證書有不同補充協議。
6.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在當地開展工作必須遵紀守法,按照協議條理開展工作,否則,撤銷合作協議並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條甲方給予乙方以下支持
1.品牌資源:享受_________品牌帶來的影響力及連鎖加盟體系,統一標識、統一形象、統一管理體系、統一運作模式等,還可聯系國家有關部委相關部門以及國家一級社團組織,參與主辦有關大型社會活動。
2.項目資源:甲方將為乙方精心設計、獨具特色的專業培訓及系列課程、權威資格認證及管理咨詢項目,並不斷開發新的具有市場核心競爭力的優秀項目,以適合培訓市場的需求,適應市場變化。
3.人力資源:甲方為乙方提供政府官員、中外知名專家教授、高級培訓師、著名企業家、職業經理人資源,為加盟合作者節省公關經費,節約講師課費等許多費用,輔助合作夥伴建立永續的人力資源保障。
4.管理模式:甲方為乙方提供完善的管理系統及人事培訓,傳授_________培訓認證管理模式,規范並完善合作夥伴培訓認證體系,使其更具號召性、權威性、系統性、科學性。
5.協助運作:結合_________先進的培訓認證模式及系統體系,甲方為乙方提供管理支持,指導並協助合作夥伴在所轄區域內的培訓認證教育市場運作。
6.市場支持:甲方將細分市場,保證加盟機構在同一城市或地區僅此一家,以確保該加盟機構的市場佔有率及利潤。結合________遍及全國的營銷網路,形式多樣的市場活動,加強及擴大乙方的市場影響力。
7.資料支持:甲方為乙方提供目前所有的培訓認證教育教材(或講義)、資格證書、結業證書、研修班證書、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庫證書及培訓認證市場宣傳資料,幫助合作夥伴開拓培訓市場,獲取利潤。各種證書的價格補充協議規定。
8.網站支持:甲方_________網站將宣傳乙方,並發布乙方關於公司簡介、管理培訓、資格認證、管理咨詢及其他服務在內的最新信息。
9.信息支持:有專業部門收集國內外教育市場信息,綜合分析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隨時掌握國內外教育流行動態、各類教育資訊。
10.策劃支持:甲方將為乙方提供論壇、年會等大型活動的具體策劃方案,利用成功的策劃方案進行復制和推廣。
11.辦事處支持:甲方可作為乙方_________辦事辦公寓所,輕松實現乙方駐_________辦事處的部分功能。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及協議的期限和解除
1.甲方有權指導和監督乙方開展工作,有權對乙方違規違紀事件進行嚴肅處理。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雙方無法協調一致開展工作時解除。
Ⅲ 開加盟店之前要和加盟主簽訂合作意向書或者協議嗎
據我去美集成咨詢美家臣的結果也是,如果有意向的話,可以簽訂一個定金協議書,保證在一定時間內不給其他人做,當然如果超過時間就另議了。
Ⅳ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Ⅳ 我跟加盟商簽了合作協議書,如果我單方面不執行要付什麼法律責任
讓協議書約定的責任。一般加盟商的合同都是格式合同,違約責任在合同後面一般都有規定。
Ⅵ 我跟朋友合開一個加盟分店,求各位給我一份雙方的合作協議。
不可能提供完整的協議,因為具體情況並不了解。
但是可以提供一個合作協議的基本思路:
1.權、利、職、責明確且規范
2.遵循雙方公平原則
3.明確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Ⅶ 您好,我們與一個加盟公司簽訂了合作協議
如果公司沒有履行合同,你們可以敦促公司履行,拒不履行的,可以依法撤銷合同。
如果合同內容里公司的服務內容和義務寫得不明確,那就比較麻煩。只能看看有沒有顯失公平。
所謂顯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訂立合同時因緊迫或缺乏經驗而訂立的明顯對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顯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極不對等、經濟利益上不平衡,因而違反了民法的公平原則。《合同法》第54條規定:「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消。」如:
1、獲利方主觀上存有惡意。
2、受損方不具備處分自覺和真實自願。
3、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明顯不對等。
Ⅷ 加盟代理商合作協議書大概是什麼樣的
產品定價標准,你的許可權,代理區域,調換貨比例等等都是比較重要的信息。
Ⅸ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合作協議書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聯系電話:為弘揚中華美食,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推廣「微波美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中甲乙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包括但不限於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
第二條: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具有代行對方任何行為的權利。任何一方的職員不是對方的雇員,也不是對方的代理人。任何一方對對方及其勞動關系和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雙方進行合作,甲方必須滿足如下條件:
1、 認同格蘭仕文化;
2、 能按照雙方商定的裝修方案進行裝修,能按照乙方的要求製作門頭、燈箱、噴繪等廣告設施。
3、 能提供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的開店手續和證明。
第四條: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支持:
1、 合同期間一次性免收美食店加盟費50000元;
2、 乙方不參與甲方微波美食店經營;
3、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店面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及其相關指引;
4、 乙方(含乙方指定的食品公司)有義務提供微波美食菜系配方及技術支持;
5、 乙方無償提供格蘭仕微波爐一台;
6、 合作期間內,甲方如果需要在店內增加微波爐、電磁爐、空調、電飯煲等電器設備,乙方有義務以出廠優惠價提供以上系列產品(需向微波美食項目組提出書面申請);
7、 乙方提供的電器產品在國家規定的三包期內,提供免費的維修服務;
8、 乙方製作部分關於微波美食宣傳單頁、海報;
9、 乙方在媒體上對微波美食店給予宣傳推廣;
10、 其他事項:
第五條:甲方應該盡到如下義務:
1、 合法經營,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等制度;
2、 合作期間甲方承擔店內、店外裝修設計(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店內桌面菜單,桌面立牌可參考《格蘭仕微波美食店專業指南》及附件;
3、 店內須增設價格適中的微波美食菜系(不少於10款菜式)供顧客選擇,並在此基礎上積極推廣微波美食,開發適當特色的微波美食新菜系;
4、 店內須積極推廣光波爐的消毒殺菌功能,倡導綠色環保;
5、 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在店內張貼乙方有關微波美食的宣傳品,並根據需要更換微波美食宣傳品;
6、 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擺在店內使用,有條件的可擺在醒目位置,並能讓消費者容易識別為GALANZ產品;
7、 應在店內醒目位置設立「格蘭仕光波爐消毒專區」,有醒目的宣傳品,並且盡可能在顧客面前用光波爐現場消毒;
8、 雙方協議維護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產品,不得挪做它用,更不得單獨出售、轉讓、贈於、質押。
9、 其他事項:
第六條:乙方的權力與義務
乙方不定期對甲方微波爐美食店的門頭、燈箱等物品的使用進行跟蹤抽查,甲方應給予配合,對不合格的地方應該根據乙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第七條: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年後,甲方若無違法本協議的情況出現,微波爐及乙方提供其他產品的所有權轉移至甲方。
第八條: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若出現以下情況,乙方可無條件的收回微波爐和其他物品:
1、 甲方經營過程中,出現有損乙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利益、商譽)的情況;
2、 自本協議成立之日起未滿
年,甲方美食店停止經營的;
3、 己方未將乙方提供的微波爐用於本協議規定的用途;
4、 甲方和乙方的競爭對手進行有關宣傳、聯合銷售等行為時。
第九條:若甲方轉讓微波美食店,必須將微波爐一起轉讓,並且保證微波爐繼續在美食店內使用,保證門頭、燈箱設施不變。該轉讓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經營者的變更、營業執照的變更、經營地址的變更等。
第十條:不可以抗力處理:
如果甲方經營的微波美食店因拆遷、建築物改造、整體規劃變更等行為導致不能經營的,若經營期限未滿三年,甲方應退還乙方微波爐;
第十一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在協商開始後15天內未能解決,雙方同意將糾紛提交乙方住所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有效期為
年。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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