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盟奶茶店不從他們公司進原材料
一般合同上面都會有寫的,就算沒有明說,可能在跟你玩文字游戲,建議把合同仔細讀一遍,違約是件很麻煩的事情。現在加盟商很黑的,在我身邊就有一個做奶茶的選擇加盟的,結果因為選址不好關門了,做生意盡量不要去做加盟的,也不是說不能做。需要運氣,既然進來了就努力把它做好,不然的時候虧損的還是自己。
『貳』 加盟店不做了可以退原材料不。。。
這個不用在這里問,既然是加盟店,那麼加盟的時候,雙方應該就有關於這方面的約定,約定了可以退那就走程序了,約定了不能退,那就消化處理了。
『叄』 加盟後的奶茶店是否必須得從加盟商那裡進購原材料,能否賣與加盟品牌無關的飲料
自己的店當然可以自己想賣什麼就賣什麼啊,只要你遵守加盟的一些條件之後都行。看你和總部怎麼設定的了,但如果就是想用他們的牌子,全無其產品的話,估計是不行的。 搭配著賣點總是可以的。
『肆』 創業加盟的一個項目因為加盟商的材料費用太高不得不違約,不知道怎麼辦
想干加盟店的智商都不怎麼低:都看加盟品牌什麼大啊還是有名的:都是只看廣告宣傳大_我沒看哪味道好:我干兩個店鋪:從來都不去加盟他們的:都是自己品牌:也不少學員都乾的挺好:你們自己不想想:交那麼多加盟費:又保證金又裝修費的:你有這錢都能開個店了:還底在他們那買料:又賺你錢:不一定啥時候料漲價:又賺你錢:你辛苦開店都給他們打工了:真服這幫人是不是有錢燒的吧:
『伍』 加盟奶茶店以後,可以自己進原材料,不從簽約公司進貨可以嘛
那你幹嘛還要加盟呢?多花好幾萬,對不對?有的甚至有的要十幾萬,所以說呢?你在從事這個東西的時候,那你就得考慮好,你是處於一個什麼樣的階段?如果是創業的話,建議你一開始就應該自己精彩了,一開始自己做,這些東西又不難,如果一開始不會的話,你可以找個領頭人,領路人去掌握一下這些東西就可以了,也沒有什麼太難的,就主要就是材料的來源,品牌設備所用的設備到奶茶店裡轉一圈,基本上都能看的差不多,那麼,如果想把它做好,那最好找個地方稍微學一下,嗯,更多的這個餐飲信息你可以添加關注,或者給個私信咱們有嗯,很多的這種相關的經驗
『陸』 開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 自己進的貨能賣嗎
開加盟店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自己進的貨不能賣。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
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6)加盟店不進材料可以不擴展閱讀:
加盟店的特徵:
1、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3、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柒』 不加盟只從它的店買材料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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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加盟的話,全部要自己操心,比如找門面,裝修,買設備,設計等;而加盟的話,別人可以幫你找門面,你只需要去確認要不要就行了,裝修,設備,設計等這些事情全部不用操心,自己只要等著開業就行了。。而且加盟的話,公司還會經常到你店裡面來維護,批點。。搞促銷的話也可能通知你。。
『捌』 我加盟一家店現在想開分店不想加盟了,用他們的材料不用品牌
料也不能完全同樣,也別太張揚了。
『玖』 加盟奶茶店要自己購買原材料嗎
如果做加盟店.材料第一次就要求必須進幾萬的材料.
『拾』 開加盟店需要辦營業執照或者什麼許可證嗎
雖然你採取的加盟形式,但是你還是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的。
1、加盟是指該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的行為。
2、加盟主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會先將自身的經驗,傳授給加盟主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共贏的合作目標;
3、設立加盟店,是加盟主自己單獨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自負盈虧,只是加盟總部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使用而已,因此,加盟主仍然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個體營業執照辦理相關規定如下:
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八條
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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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注意事項:
1、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所頒發的商標注冊證才行。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3、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4、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
5、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6、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7、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