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餐飲店法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權利:具有國家規定的獨立財產,有健全的組織機構組織章程和固定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經濟組織。確立企業法人制度的好處,在於使具備法人條件的企業取得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在法律上擁有獨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樣有完全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義務:法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1)依法成立。依法成立是指依照現行法律規定成立,包括在成立程序上的合法性和在成立後組織的合法性。我國公司制企業必須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成立,方能取得法人資格。
(2)有獨立的財產。法人企業擁有獨立的財產,是它作為民事主體參與經濟活動,享 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的物質基礎。法人企業應具有與其經營范圍、經營規模相 一致的財產總額。
(3)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法人的名字是法人的字型大小,是它區別於其他法 人的標志。企業法人是一個經濟組織,組織必須有一個有序的組織機構,組織的功能 才能發揮。企業法人的場所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地方,也是企業作為民事主體的住 所。企業法人必須有場所,一是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二是有利於國家對企業的監督 和管理。
(4)必須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一條件包括三層含義:一是必須承擔民事責任;二是只 能由它自己承擔;三是有能力承擔。企業能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是以其是否擁有獨立 財產為基礎的。公司制企業由多個投資主體(包括自然人和其它法人)出資,依法定 程序設立,所有投資主體的出資形成公司獨立的法人財產,並與投資主體的其它未投 入的財產相分離,公司以它擁有的全部財產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具有 與自然人一樣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2. 法人代表的責任與義務
隨便做法人代表,是很危險的事情。
因為法定代表人要承擔很多責任的,
我國《民法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了六種情況:
1、超出登記機關核准登記經營范圍從事非法經營活動的;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終止時不及時早請辦理登記和公告,使利害關系人遭受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這些非法行為仍然由法人來承擔責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責任,法律並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給予行政處分、罰款等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你說的那些簽署協議,如果真的出現訴訟行為或者別的什麼債務之類的情況,那麼雖然可以減輕一點責任,但不能免責。
3. 法人代表應該承擔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麼
1、企業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場合要承擔不同的法律責任 ,種類多樣。 譬如,在代表該企業的場合,其個人簽名即導致企業承擔責任的後果;如果企業破產並負有個人責任,法人代表會受到將來再辦企業時的諸多限制;如果企業觸犯了有關法律的規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會受到限制,例如拒不執行法院判決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 法定代表人會受刑事處分,等等,以上只是列舉,不完全。 2、該法人如無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資瑕疵),其虧損責任應由法人自己承擔,既不是股東也不是法人代表。當然如果是國有企業,法人代表如有失職行為,嚴重程度達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應給予行政處分時除外; 3、你所舉的案例是哪裡看來的?應該不存在這種情形。個人獨資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財產與個人財產,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擔民事責任 。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負債時,由公司以全部財產承擔,不需股東個人承擔,成立時有出資瑕疵的情形除外。 相關閱讀: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挪用公司資金; (二)將公司資金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存儲; (三)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更多]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或者股份公司發起人的法律責任《公司法》規定,股東的主要義務有股東出資義務、不得濫用股東權利的義務、不得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有限責任)的義務、不得損害公司利益的義務等。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更多]《民法通則》規定的法定代表人的民事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是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一般情況下,法定代表人的職務行為就是企業法人的行為,因而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本企業/公司承擔,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向第三人直接承擔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只是向本企業/公司承擔因自[更多]
4. 加盟店申請營業執照時法人代表如何確定
法人代表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產生,具體由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擔任,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
一般所說的法人代表指的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
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4)加盟店法人責任和義務擴展閱讀: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序選舉產生。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人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獨立行使法人職權。
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范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
法人代表的變更沒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5. 加盟店的法律責任
你好,如果加盟店系注冊成立的公司,那麼屬於獨立的法人,否則加盟店只是公司的一個部門,有公司承擔所有的責任和義務。
6. 法人代表的責任和義務
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公司的一切職務行為,包括作為外貿過程中的簽訂合同,出席商談,公司違法職務行為的個人處罰對象,原則上都是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職權大,責任也大,如上面所說,許多行政處罰甚至刑罰,都由法人代表承擔,當然,這前提是單位違法經營,如果是打開門作正當生意,法人代表就是老大,自然風光得很。
不過,如果是法人的話,虧損以注冊資本為限額,你所要防止的一件事情,就是出資人抽逃資本並且消失匿跡,否則,別人追債上門,首先找的就是你。
7. 加盟店觸犯法律誰付責任
是你的員工嗎?,你是獨立的法人嗎?如果都是那就是你了.
就是說你是個體戶還是分公司,簡單的說和你加盟的單位是什麼關系,財務這些都獨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