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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代理加盟是傳銷騙局 2025-05-30 12:53:38

分公司加盟優勢

發布時間: 2021-08-12 09:18:51

⑴ 分公司,加盟店,子公司,個體戶哪個更好

個人建議:往之前的公司掛靠,也不要叫什麼分公司、子公司、加盟店,直接注冊成直營店!這樣會對你原有的公司有一定的資質提升,還能讓直營店借原有公司的名氣。

⑵ 分公司成立事業部有哪些優勢和劣勢

事業部優缺點
優點
責權利劃分比較明確
1、能較好地調動經營管理人員地積極性;1)事業部制以利潤責任為核心,能夠保證公司獲得穩定地利潤;2)通過事業部門獨立生產經營活動,能為公司不斷培養出高級管理人才。
2、每個事業部都有自己的產品和市場,能夠規劃其未來發展,也能靈活自主的適應市場出現的新情況迅速作出反應。所以,這種組織結構既有高度的穩定性,又有良好的適應性。
3、有利於最高領導層擺脫日常行政事務,成為堅強有力的決策機構,同時有能使各事業部發揮經營管理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提高企業的整體效益。
4、事業部經理雖然只負責領導一個比所屬企業小得多的單位,但是,由於事業部自成系統、獨立經營,相當於一個完整的企業,所以,他能經受企業高層管理者面臨的各種考驗。顯然,這有利於培養全面管理人才,為企業的未來發展儲備幹部。
優勢
1、事業部作為利潤中心,既便於建立衡量事業部及其經理工作效率的標准,進行嚴格的考核,也使得企業高層領導易於評價每種產品對公司總利潤的貢獻大小,用以指導企業發展的戰略決策。
2、按產品劃分事業部,便於組織專業化生產,形成經濟規模,採用專用設備,並能使個人的技術和專業知識在生產和銷售領域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因而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和企業經濟效益。
3、各事業部之間可以有比較、有競爭。由此而增強企業活力,促進企業的發展。
4、各事業部自主經營,責任明確,使得目標管理和自我控制能有效的進行,在這樣的條件下,高層領導的管理幅度便可以適當擴大。
不足
事業部的相對獨立,對一些原本共性的資源的利用,也帶來了負面的影響,產生了「內耗」。
(參考資料: http://ke..com/link?url= )

分公司
1、分公司是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是統一核算,其在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
5、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
(參考資料: http://ke..com/link?url=_kf5_jEeTjITFw4fzFJ1R#4_4 )
在分公司建立事業部:
事業部作為企業的利潤中心,回錢還有作決策必須要快與及時,而在分公司里,就算是分公司最高層,也不具備對事業部的發展方向及重要決策時做出決定,這可能違背事業部成立的目的;
如果把最高運營決策權下放在分公司,這樣權利下放,會導致分公司與總公司有並衡的能力,無視總公司的要求,拖緩公司的進度與發展;
而分公司,一般分公司的財務算帳是比較簡單的,總帳一般是在總公司,如果要成立事業部的話,因為事業部一般是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來運作的,算是一個小的個體企業,所以~他們的財務一般都是比較健全,核算也是單獨的……因事業部在分公司里,離總公司較遠,總公司就無法把控或了解事業部的運轉,不管對於總公司作決策還是分公司對上面反饋、做計劃時都是非常不利的……
市場講究的是機會,是時機,一旦因為這樣錯失了時機,就是非常遺憾的一件事了……
上面是本人的理論上的一些淺薄見解,因為也不太了解你們公司是怎麼運作的,管理是怎樣,內部架構怎麼樣,所以無法詳細說明或很好的分析
要做一件事,首先要知道你想達到的是什麼目的~從始點到終點中間的那條路,就是最合適、最快的路~這是我聽 直線管理 公司 的老師的一份感悟,其實生活中的小故事,用在企業里,同樣非常適用~
生活就是管理。

⑶ 分公司相對子公司有什麼優勢

管理層現在考慮將一部分子公司轉變為非獨立法人實體的分公司形式,這種做法有的優勢是母公司集權經營,完全按照總公司的意志辦事;另外是為了下屬企業可能發生虧損,分公司與總公司「合並報表」沖減總公司的利潤後,可以減少總公司應稅所得,少繳所得稅。
子公司的優點是分公司無法具備的,效率也會降低。國有企業主要領導是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上級組織部門任命的,領導更迭後,有的會出現私加公的各個方面利益的考慮。
《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子公司與分公司的區別具體為:
(1)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擁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和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活動,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自己獨立承擔。分公司則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名稱,其名稱應冠以隸屬公司的名稱,由隸屬公司依法設立,只是公司的一個分支機構。
(2)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必須符合一定的法律條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採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採用間接控制方式,即通過任免子公司董事會成員和投資決策來影響子公司的生產經營決策。而分公司則不同,其人事、業務、財產受隸屬公司直接控制,在隸屬公司的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3)承擔債務的責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在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財產為限對其經營負債承擔責任。分公司由於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與隸屬公司在經濟上統一核算,因此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隸屬公司負責清償,即由隸屬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在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稅收利益存在著較大差異,公司企業在選擇組織形式時應細心比較、統籌考慮、正確籌劃。但總體上看兩種組織形式最重要的區別在於:
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國被視為居民納稅人,通常要承擔與該國其它公司一樣的全面納稅義務。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在設立分公司的所在國被視為非居民納稅人,只承擔有限的納稅義務。分公司發生的利潤與虧損要與總公司合並計算,即「合並報表」。我國稅法也規定,公司的下屬分支機構繳納所得都有兩種形式:一是獨立申報納稅;一是合並到總公司匯總納稅。而採用哪種形式繳稅則取決於公司下屬分支機構的性質--是否為企業所得稅獨立的納稅義務人。
這里必須指出,境外分公司與總公司利潤合並計算,所影響的是居住國的稅收負擔,至於作為分公司所在的東道國,往往照樣要對歸屬於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課稅,這就是實行所謂收入來源稅收管轄權。而設立在境內分公司則不存在這個問題,對這一點企業在稅籌劃時應加以關注。
公司企業在設立下屬分支機構時,應採取哪一種最有利的經營組織形式,可以獲得較多的稅收利益呢?
開辦初期,下屬企業可能發生虧損,設立分公司,因與總公司「合並報表」沖減總公司的利潤後,可以減少應稅所得,少繳所得稅。而設立子公司就得不到這一項好處。但如果下屬企業在開設的不長時間內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虧為盈,那麼設立子公司就比較適宜,可以得到作為獨立法人經營便利之處,還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潤遞延納稅的好處。除了在開辦初期要對下屬企業的組織形式精心選擇外,在企業的經營、運作過程中,隨著整個集團或下屬企業的業務發展,盈虧情況的變化,總公司仍有必要通過資產的轉移、兼並等方式,對下屬分支機構進行調整,以獲得更多的稅收利益。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納稅規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於分公司不是一個獨立法人,它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並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一個獨立法人,母、子公司應分別納稅,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稅後利潤中才能校股東佔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一般說來,如果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可盈利,設立子公司就更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況下,可享受到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如果組建的公司在經營初期發生虧損,那麼組建分公司就更為有利,可減輕總公司的稅收負擔。
例如某公司在經營初期,下屬分支機構出現虧損,分公司虧損可與總公司合並計算,於是公司總部開始時選擇了建立分公司的組織形式。經營幾年後,分公司轉虧為盈,為了享受稅收遞延的好處,決定把分公司的生產經營業務逐步轉移
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乾脆把分公司兼並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個分公司轉移給子公司,那就必須考慮:
① 是否要繳納財產轉移稅,有沒有稅收優惠的規定?
② 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處和壞處,尤其是稅收總負擔的比較;
③ 假定產權轉移沒有多大好處,而子公司的生產規模需要擴大,是否可以採取把分公司的資產所有權不轉移,只是粗憑給子公司使用;
④ 存貨也可以採取委託代銷的方式,這樣在受託方未銷售之前可以不繳稅;
⑤ 要特別了解一下,居住國與收入來源國對分公司與子公司虧損結轉抵補的稅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虧損可沖抵總公司的利潤,在分公司未轉虧為盈時,不宜轉移為子公司。
因為是國有公司,其主要領導考慮問題可能不完全處於經濟學觀點,因為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人事管理部門任命,政治因素,各方面利益因素不可忽略。本觀點純屬探討,僅供參考研究,互相幫助,提高認識。

連鎖加盟的優點有哪些

1、品牌使用,總部擁有的品牌、商標、經營管理技術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專門負責這個事情,無論在時間上、資金上還是在精神上都減輕不少負擔,對於完全沒有生意經驗的人來說,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入行,直接降低前期廣告及產品研發費用。

2、具有成功經驗,品牌直營店在做到成功的基礎上才會放加盟,它會擁有品牌店的各環節標准化系統和多年積累的成功經驗,提供更有利的店面地址選擇參考,這樣就會使加盟商少走彎路,減少時間和資金成本。

3、廣告優勢,品牌餐飲擁有成熟的品牌市場,不管是產品還是視覺錘都已深入人心,加盟品牌不用再考慮打品牌市場,直接進入營銷環節即可。

4、新品研發,總部會定時研發新的產品,這樣才可能不被餐飲這個快速的市場淘汰,如果自己要研發新品的話,會耗費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⑸ 加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有什麼區別

  • 直營店是指由總公司直接經營的連鎖店,即由公司總部直接經營、投資、管理各個零售點的經營形態;總部採取縱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須完全接受總部指揮。

  • 連鎖經營是指經營同類商品或服務的若干店鋪,以一定的形式組合成一個聯合體,在整體規劃下進行專業分工,並在分工的基礎上實施集中化管理,使復雜的商業活動簡單化,以獲取規模效益。

  • 所謂的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將該服務標章授權給加盟主,讓加盟主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

  • 加盟店指那些專門經營銷售特定商品的商店,這些商品具有極強的關聯度,或者是同一個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個系列專門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講究店面裝飾,給人以精品的、統一形象的感覺。

⑹ 建設一個分公司可以帶來怎樣的好處

如果你說的是工程資質加盟建立分公司的話,那優勢還是很多的。
工程資質可以通過加盟分公司:
工程資質加盟是鑒於掛靠的基礎上開發出的一個全新合法合規的模式,是在施工方或戶籍所在地以總公司名義在當地辦理分公司
分公司獨立運營、獨立核算、獨立財務、獨立賬戶(所有工程款都是打進自己賬戶,安全可靠)
分公司獨立投標承接工程,開發票報稅也很方便(總公司提供投標所需資質)
節約成本:一次性加盟不用每次上繳管理費用
成功加盟後,分公司共享總公司資質、安許、八大員以及建造師
業績優越:總公司可以幫助分公司獲得更好的業績(投標優勢)
資質升級:在加盟過程中總公司資質升級,分公司免費享受資質升級
人脈關系:總公司可以更好的幫助分公司搭建平台,獲得更好的人脈關系
加盟優勢:
資金安全性,分公司獨立銀行賬戶,所有工程款直接打入分公司賬戶不走總公司賬戶,資金安全有保障,是多少你就賺多少
開發票便捷:分公司在您當地稅務局有一整套開發票合法手續,自己選擇稅種省心省時間還可以合理避稅
省掛靠費:只收取加盟費,合同期內承接多少工程,承接多大工程不在收取任何費用
分公司需要手續證件總公司免費提供,分公司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獨立分公司銀行賬戶、獨立稅票賬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合同章、稅票專用章、私章都是獨立的,真正實現自主經營。

⑺ 加盟商和分公司有何不同分公司也要交納加盟費嗎

你所說的這些需要根據總公司的要求來定!有些公司不用交納加盟費用有些就需要交納看總公司的具體運作模式 我給你一個我們公司的具體加盟協議你看一下應該可以有進一步的了解!
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
加 盟 協 議 書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為增強公司實力,擴大公司知名度,本著自願的原則,就乙方在 開設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事宜,特簽訂以下協議:
一、 甲方的權益與義務:
1、 甲方提供辦理「世紀百藝」分支公司所須的一切手續;
2、 甲方有義務向分支公司提供經營范圍內的文化產業項目,並給予分支公司一定的經濟及其他優惠政策(具體按項目規定執行);
3、 甲方負責分支公司文化產業項目的操作、經營及指導和統籌管理,以及員工培訓等;
4、 甲方負責監督分支公司各項目的稅務事宜,並進行統一管理(稅費由分公司所經營的項目承擔);
5、 甲方有權監督分支公司的各項經營行為,以及財務狀況;
6、 甲方對分支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及員工聘用有監督權、知情權和管理權;
7、 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經營中,甲方不得無故撤消乙方的「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
8、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意一項,甲方有權撤消其「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並保留法律及經濟追訴權。
二、 乙方的權益與義務:
1、 如乙方以「世紀百藝」分支公司名義加盟,須向集團公司提供乙方的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如以個人名義加盟,須有兩名擔保人(提供擔保證明),並提供分支公司負責人及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並簽字保證證件的真實性;
2、 在簽此協議時,乙方應向公司交納加盟費10萬元人民幣(省級),及保證金壹萬元人民幣,保證金作為對乙方的約束,在協議終止時將保證金退回給乙方;
3、 分支公司辦公場地、設備、員工工資和福利,以及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和經營項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負責(以上各項投入必須有發票及員工工資表,交由集團公司入帳及備案);
4、 分支公司必須每月按時給集團公司上報分支公司的經營報表和財務報表;
5、 分支公司簽訂合同,必須上報集團公司批准備案方可簽定;
6、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如需要借貸需報甲方認可批准方可借貸;
7、 分支公司屬加盟制,由分支公司負責人全面負責,分支公司在工作中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自負盈虧,並及時與公司溝通,匯報各項工作情況;
8、 分支公司的經營項目不得超出集團公司規定的經營范圍;
9、 分支公司如有違法行為,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10、 分支公司必須維護「世紀百藝」品牌和集團公司總體形象、名譽及經濟利益,如乙方負責的分支公司對公司總體形象及名譽造成損失,乙方必須負全部責任,公開聲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譽損失,並賠償給甲方帶來的一切名譽及經濟損失;
11、 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無故,停止經營,如要停止經營,必須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上報集團公司,經甲方批准同意後,方可停止經營,但乙方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回;
12、 在經營過程中,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二大項的各項規定,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證金,如造成嚴重不良後果,甲方有權撤消乙方對分支公司的「世紀百藝」品牌使用權和分支公司經營權,並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 分支公司成立和投入:
1、 分支公司成立,須到乙方所在當地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以及一切相關手續(具體按國家工商注冊的有關法律規定執行);
2、 甲方以「世紀百藝」品牌和提供經營項目、管理指導、市場運營、培訓等做為投入,佔分支公司股份的20%。
3、 乙方負責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資金投入,佔分支公司股份的80%。
4、 甲乙方共同成立分支機構董事會和監事會,甲乙方各派相關人員參與董事會和監事會(具體人員甲乙雙方具體協商)。
四、 分支公司管理與分成方式:
1、 各地分支公司隸屬於集團公司垂直領導,有關人事、項目、經營、財務管理由總公司統一監督管理。
2、 各地分公司嚴格按照總公司統一管理章程管理。
3、 分支公司財務由集團公司統一監管,按月上報財務報表,並進行項目投入,以及費用統一申報和審批制度。
4、 集團公司負責統一管理經營項目運作和指導,實行項目申報和審批制度,有計劃的事實各類經營項目,便於統一規模化運作。
5、 因文化傳媒項目運營的特殊性,集團公司按不同項目統一分配給分支公司一定的利潤,並納入分支公司財務帳目。
6、 集團公司與分支公司年底按股份比例實行利潤分成,分成比例為:集團公司占股份的20%,分支公司經營者(負責人)占股份的80 %,每年12月1日-15日進行分紅。
五、 協議終止與債權債務:
1、 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義進行任何借貸;
3、 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有優先續簽權,如乙方不再續簽,應提前三個月通知集團公司,集團公司有權撤消分支公司或簽給其他人;
4、 如乙方不再續簽或終止分支公司的經營,必須配合集團公司核對、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承包期內的所有經營帳目、財務帳目及債權債務,雙方通過法院申報,公開登報聲明後,分支公司將開具終止證明;
5、 乙方對分支公司的投入歸乙方所有,在乙方經營分支公司過程中的所有債權債務,及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2、 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並簽訂補充協議,如不能協商解決,可向雙方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3、 本合同一式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世紀百藝國際傳媒集團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碼:
法人:(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