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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授權給加盟商標識

發布時間: 2021-08-05 04:17:12

『壹』 加盟了一個公司別人告他侵權,我們授權商的店面還能正常開業嗎

不知別人告這個公司侵犯何種權利,如果侵犯商標權,而你加盟需要使用該涉嫌侵權的商標,你們的店面也就涉嫌侵權,有可能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所以,這種情況下,你們的店面應立即停止使用該商標或者涉嫌侵權的其他權利客體。

『貳』 授權和加盟是什麼意思有什麼區別嗎

授權是將完成某項工作所必須的權力授給部屬人員。加盟是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兩者的區別有以下幾點:

1、意思不同:

授權是將完成某項工作所必須的權力授給部屬人員。加盟是指參加某一團體戓組織。 可拓展到商業領域,指商業品牌的代理加盟。

2、特點不同:

加盟的特點是有特許權擁有者,盟主擁有特許權,特許權可以是產品,服務,營業技術,商號,標示,以及其他可帶來經營利益的特別力量。盟主和加盟者以合同為主要聯結紐帶。

授權的特點,是企業無需承擔開發國外市場的成本和相關風險。對於缺乏資金去開展海外經營的企業來說,這種模式有相當的吸引力。對於那些不願意在陌生的、或者政治風險特別高的國外市場投入大量資源的企業來說,也不失為一種選擇。

3、對象不同:

加盟的對象是某一團體戓組織;授權的對象是人。

『叄』 我有加盟公司開具的商標授權書,現在公司告我商標侵權,向我索賠5萬

雖然在商標授權書上沒有明確商標使用年限,但該商標所有權屬於對方公司的,其有權對商標行駛保護商標的權利,提起賠償是人家的權利。
如果覺得不合理的,可以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解決。

『肆』 就是我公司有一個LOGO,需要授權給別的公司使用。公司LOGO授權書怎麼寫,能不能給我一份。

比較簡單的版本有:
-------------------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許可人名稱:
地址:
電話:
國籍:

被許可人名稱:
地址:
電話:
國籍:

許可使用合同生效日期:
許可使用合同終止日期:
商標注冊號:
類別:
商品/服務項目:

許可人截章(簽字): 被許可人截章(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復雜詳細點的合同:
--------------------
合同編號:
簽定地點: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乙注冊的使用在 類 商品上的第 號 商標許可乙方使用在 類 商品上。
二、許可使用的形式(獨占、排他、普通)。
三、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四、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具體措施為 。
五、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六、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並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七、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八、注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
九、許可使用費金額、計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十、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提前終止的條件。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立即終止使用該商標,剩餘的商標標識應 ;市場上流通的帶有該商標的商品應在 月內撤出市場。
十二、違約責任:
十三、糾紛解決方式:
十四、其他事宜:
本合同一式 份,自簽定之日起三個月,由甲方報送商標局備案。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許可被許可人(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年 月 日
--------------------------

商標經核准注冊後,商標注冊人對該商標享有專用權。商標注冊人將其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的,必須與使用人就該注冊商標的使用問題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人與被許可人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許可人可以直接到商標局的商標注冊大廳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也可以委託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
1、一件注冊商標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應提交一份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
2、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如身份證等)。
3、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副本,或經過公證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應當同時附送相應的中文譯本。
5、委託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還應提交商標代理委託書。

申請書的填寫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請書上的許可人名稱、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應與《商標注冊證》上的注冊人名義、注冊證號、商品或者服務名稱完全相同。
(2)許可使用的商品不得超出《商標注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不得超過《商標注冊證》上的有效期限。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款:
(1)許可使用的商標名稱及其注冊證號碼。
(2)許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務范圍。
(3)許可使用的期限。
(4)被許可人使用的注冊商標標識的提供方式。
(5)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的條款。
(6)被許可人在其使用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最好請有經驗的律師來代寫,這樣可以避免今後不必要的麻煩或者不必要的損失

『伍』 個人注冊的商標授權給公司,對公司後期做加盟連鎖有什麼影響嗎

這個影響不大,你擁有自己的商標能保證自己的商標利益,你授權給誰誰就可以正常的使用這個商標,但一定要維護商標的顯著性和預防別人注冊近似商標,這就需要在社標網做商標監測,你如果對商標非常重視建議你去了解一下,現在商標監測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陸』 企業對加盟商使用特許標識要求

什麼是加盟連鎖經營
加盟連鎖經營是指總部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加盟連鎖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者使用,加盟者按合同規定,在總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總部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因此也稱之為連鎖經營。

加盟經營被稱為商業形態的第三次革命。第一次是農業時代的雜貨店;第二次是工業時代的百貨超市;第三次是後工業時代的連鎖——加盟經營。有資料表明,國際上著名的跨國公司,70%-80%的連鎖店是通過連鎖加盟經營方式建立的。國際上運用連鎖加盟經營模式比較成功的有「可口可樂」、「麥當勞」、「肯德基」、「家樂福」等。
這種意義下的加盟經營,一般適用於商業企業,「3K」正是借鑒這些著名跨國公司的成功經驗,實行了獨特的「特許加盟,連鎖經營」的經營模式。
加盟經營是一種新的現代商業運營組織方式。它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能夠更好地為客戶服務。它利用知識產權的轉讓,充分調動了一切有利的資本並將其實現了最優化的組合。

什麼是品牌維護費?

品牌維護費是加盟商取得某一連鎖體系單店經營權的必要投資在簽約當時即必須給付,相對總部也要提供開店經營管理的支援與協助,加盟商從此被授予該店品牌的使用權。讓加盟商可以用加盟總部的形象、品牌、聲譽等,在商業的消費市場上,招攬消費者前往消費。而且加盟商在創業之前,加盟總部也會先將本身的know-how、經營方案…等經驗,教授給加盟商並且協助創業與經營,雙方都必須簽訂加盟合約,以達到事業之獲利為共同的合作目標,而加盟總部則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質而向加盟商收取相應的費用。

特許經營連鎖模式對加盟者的好處

第一、可以降低創業風險,增加成功機會。在當今日趨激烈的競爭環境里,市場機會對於小資本的獨立創業者來說已是越來越少。每年,全國幾萬家中小企業倒閉的事實告訴我們:一個資金有限,缺乏經驗的投資者要在高度飽和的市場環境中獨立開創一份自己的事業是困難重重,風險萬分的。而投資者若選擇一家業績良好、實力雄厚、信譽頗高的特許經營連鎖企業,加盟其連鎖網路,其成功的機會將大大提高。中國有名俗話:樹大好遮蔭。小投資者加盟特許經營網路,有個連鎖總部作「靠山」,又可以從總部那裡獲得專業技術等方面的援助,這對於缺乏經驗的創業者來說,的確是一條通往成功的捷徑。
第二、加盟商可以得到系統的管理訓練和營業幫助
一家新店要獨自摸索出一套可行的管理辦法,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或許在這套管理方法成熟之前,該店就因為多走了彎路而無法維持下去。但如果投資者加入連鎖總部,他就不必一切從頭做起,盡管他完全沒有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他也可以立即得到總部的管理技巧,經營訣竅和業務知識方面的培訓。而這些經驗是總部經過多年實踐,已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並形成了一套規范的管理系統,加盟商照搬這些標准化的經營管理方式極易獲得成功。
第三、加盟商可以集中進貨,降低成本,保證貨源
連鎖經營最大的優勢主要體現在集中進貨與配送上。由於加盟總部規模大,實力雄厚,可以獲得較低的進貨價格,從而降低進貨成本,取得價格競爭優勢。同時,由於加盟總部是有組織的,在進貨上克服了獨立店鋪那種盲目性,加上總部配送快捷,加盟者能將商品庫存壓到最低限度,從而使庫存成本相應降低。而加盟者卸下了采購重擔,只需將全部精力放在商品推銷上,這就加速了商品流轉,提高了利潤水平。
加盟者由總部集中統一進貨後,另一大優點是可以充分保證貨源,防止產品斷檔。補給不足,商品缺貨是一些個體零售商的常見現象。長此以往,勢必影響店鋪的信譽及客源。而加盟者則不需要擔心這一點,總部已經為其提供了快捷方便的產品配送服務。
第四、加盟商可以使用統一的商標和規范的服務
現代社會的消費者,關注的不僅僅是商品的價格。店鋪良好的形象與高質量的服務已成了消費者關注的首選。因此,對於一個初涉商海的創業者來說,最頭疼的問題就是不知如何提高自己的聲譽,吸引消費者,即所謂的「打響招牌」。當然他可以利用大量的廣告展開宣傳攻勢。但一般的個體經營者,資金有限,他想要創出自己的招牌可謂難上加難。
而絕大多數情況下,加盟總部已經建立了良好的公眾形象和高品質的商品服務。若投資者加盟了連鎖企業,可以分享到企業無形資產,使自己的知名度和信譽隨之提高。從消費者角度來說,一般也會把加盟者的分店看成是某大集團屬下的企業,從而增加信賴感。因此,加盟者可以「借他人之梯,登自己發展這樓」。利用這種優勢迅速穩固市場地位。
第五、加盟者可以減少廣告宣傳費用,達到良好的宣傳效果
個體經營者加盟連鎖組織以後,可以坐享已經建立起來的良好信譽和知名度,省去初創業時「打響招牌」的廣告宣傳費用,這是不言而喻的。
第六、加盟者較易獲得加盟總部的鋪貨支持
對於一個獨立經營者或初創業者,最關心和最棘手的莫過於資金的籌集,他們往往會因為資金沒著落或不足,而不能順利開業,喪失良好的市場機會,或者因為資金周轉不靈而陷入困境。如果他們一旦加入連鎖組織,資金的籌集就相對來說容易得多。連鎖總部對有良好經營能力的加盟者,但一部分資金又暫時不能到位的情況,會採取鋪貨支持的辦法,支援新店鋪的開業。而加盟者就可以在前期將店鋪順利運轉。
第七、加盟者可以獲得連鎖總部的經銷區保護,以避免同商鋪的惡性競爭,共同對付其他競爭者,保證雙方的利益。
第八、加盟者可以獲得更廣泛的信息來源
由於加盟連鎖總部將從各加盟店收集來的信息數據加工後及時反饋給加盟店,並隨時對周圍的各種環境作市場調查和分析,其中包括:消費水平的變動,消費傾向的改變等,使得各加盟者能及早採取應對措施。
當然,特許經營連鎖對加盟總部也是有好處的。首先,加盟總部可以迅速擴張規模。
總部指在加盟經營活動中,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及其它營業標志授予加盟商使用的事業者。
加盟經營是指兩人或兩人以上之間,無論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達成的明示的或暗示的合同或協議,據此:
(a)總部授予加盟商在總部規定的期限內按照雙方確定的加盟經營體系開展經營的權利;
(b)總部授予加盟商使用總部所擁有的或與其有關的標識、商業秘密、機密信息資料或知識產權的權利,包括總部作為任何知識產權的登記使用者或經他人許可的使用者,將其擁有的該知識產權的使用權授予加盟商;
&;總部有權在加盟連鎖經營協議期限內,按照經營體系的要求保持對加盟商業務活動的管理;
(d)總部有義務協助加盟商開展經營,包括提供資料、服務、培訓以及銷售、業務或技術上的支持;
(e)總部可要求加盟商支付一定費用或用其它形式對價,作為對授予權利的回報。
加盟總部看重的是加盟者在自己的區域內有一定的優勢,如銷售渠道及網路資源優勢,人際關系及公共關系等優勢。總部,作為一個外來者去開拓一個市場,很難在上述優勢上有本質的超越。因而,加盟連鎖總部可以在短時間內可以迅速擴張規模。
其次加盟總部在確保全國銷售網路的同時,集中精力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改善加盟店的經營狀況,開發新產品,挖掘新貨源,作好後勤工作,加快暢銷產品的培養;總部可以研究改進店鋪設計,廣告策劃,商品陳列,操作規程,技術管理等一系列問題,使各分店保持統一形象,形成新特色,更好地吸引消費者。
綜上所述,特許經營連鎖模式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作為一個小資本的創業者,選擇特許經營連鎖組織不失為是一個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