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分公司和連鎖公司的區別,誰有獨立法人資格就是自己去繳納稅款呀他們和總公司的聯系分別是怎麼樣
(1)分公司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一般不具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所得稅可以合並到總公司統一繳交,增值稅、營業稅等流轉稅可以在經營地獨立繳交;
(2)連鎖經營,通常是指公司的經營模式,總公司對下屬分公司也可以採取連鎖經營模式,這種情況下與上述(1)相同;連鎖經營中,有一些是加盟企業,加盟企業除交加盟費用和按要求營運外,在稅收上是獨立的。
② 加盟需要具有的法人資格是如何辦理的
申請加盟必須是具備法人資格,並具備健身器材經營許可權的組織機構,申請時需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
先去工商局申請營業執照的名稱,再提高經紀人證書、租賃合同、產證復印件,等去辦理營業執照,待營業執照出來後再能去辦理密鑰。你的補充問題是的,沒錯。營業執照只有360元,密鑰也只100多,中間還要辦組織機構代碼證,300多,總共1000元左右。
③ 加盟店申請營業執照時法人代表如何確定
法人代表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產生,具體由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擔任,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
一般所說的法人代表指的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
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條規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3)加盟店是獨立法人擴展閱讀:
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序選舉產生。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人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獨立行使法人職權。
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范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
法人代表的變更沒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④ 加盟店法人代表寫誰是不是營業執照還得寫這個人
你好,這個主要看你加盟的品牌在簽約的時候有沒有這方面的要求,如果沒有的話可以不是同一個人,因為一般加盟品牌提供的是只是品牌授權和服務,不直接插手你的經營管理。
⑤ 分店加盟可以另外再設獨立的法人嗎在經營上是否必須受總公司的控制
一)直營連鎖。連鎖店的門店均由總部全資或控股開設,在總部的直接領導下統一經營; (二)自願連鎖。連鎖店的門店均為獨立法人,各自的資產所有權關系不變,在總部的指導下共同經營; (三)特許連鎖(或稱加盟連鎖)。連鎖店的門店同總部簽訂合同,取得使用總部商標、商號、經營技術及銷售總部開發商品的特許權,經營權集中於總部。 直營連鎖、自願連鎖和特許連鎖這三種形式,可以在一個連鎖企業中相互交叉存在。 那就看是那種性質了
⑥ 加盟店需要獨立法人資格嗎
一般情況下是需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
⑦ 加盟店需要些什麼條件,要辦理什麼程序
加盟店需要證件齊全,所以需要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在當地所屬的工商管理部門辦理。
一、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開業登記申請書(填寫個體戶申請開業登記表);
(2)從業人員證明(本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戶籍證明,含戶口簿和身份證,以及離退休等各類無業人員的有關證明;外省市人員經營的須提交本人身份證、在本地暫住證、育齡婦女還須提交計劃生育證明;相片一張。
(3)經營場地證明;
(4)家庭經營的家庭人員的關系證明;
(5)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6) 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有關專項證明。
二、如經營農葯、食品、危險化學品、餐飲、特種養殖、卷煙等前置項目,就要先注冊名 稱後辦理這些前置許可證,再憑前置許可證復印件(需要查驗原件)才能辦理營業執照; 規模較大的經營場所,如商場、酒店還應提交消防意見書;縣(區)外人員還應提交流動 人口計生證。
註:由於各地的情況不一樣,具體規定以當地的規定為准。
⑧ 請問麥當勞的分店是獨立法人嗎需要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嗎
麥當勞的分店的形式有多種,既有個體戶以「加盟」的形式開設分店,也有麥當勞總店在異地開設分店,還有其他法人企業「加盟」後獨立設立分店。要確認該分店是否具有法人需要看其在店中懸掛的《營業執照》中的標注。
⑨ 加盟公司是總公司的分公司還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相對於母公司而言,指其一定數額的股份最少不得低於50%被另一個公司所控制,或依據協議受另一個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有自己獨立的名稱、章程、組織機構,對外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獨立承擔債權債務,但其重大問題決定權通常掌握在母公司手中。分公司是相對於總公司而言,屬於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在法律上、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僅僅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以總公司的名義進行經營活動,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由此可見,公司的分公司和子公司是不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