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想注冊一個餐飲管理公司,需要什麼些,承包食堂
注冊一個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並不需要名下有實體經營的食堂和飯店。
現在,有很多注冊酒店管理公司的,同樣,也不需要名下有實體經營的酒店。
注冊的手續很簡單,有些地方在網上都可以辦理注冊。但是,還是到行政服務中心的大廳窗口辦理注冊更快捷、方便一些。因為,有些問題是可以在窗口工作人員的指導下現場解決的。
帶上本人身份證,帶上公司開辦地址的商用房證明,就可以到行政服務中心去實現一下當老闆的夢想了。
❷ 辦餐飲加盟公司需要什麼手續
一、營業執照
要做生意,那麼就得先得到營業許可證,哪怕是個人獨資企業也得辦一個個體戶證明。同理如果你想開一家店,那麼你需要辦好工商登記手續。而在辦理這個手續的過程中,需要自己的身份證件和加盟店面等證明。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在幾個工作日之後,便可以取得營業執照,獲得開店的營業資格。
二、衛生許可證
衛生對於一家店鋪很要緊,尤其是對於餐飲行業。在如今這個食品衛生越來越受到重視的時代里,一家加盟店也得擁有一張衛生許可證。一家餐飲店是衛生的,那麼顧客也會安心。而如果沒有衛生許可證,在相關部門來檢查的時候自然也是不行的,所以加盟商在開店前就需要將這東西都准備就緒。
三、稅務登記證
依法納稅是每個人的義務,更是一家餐飲店的義務。一家店鋪依法經營的前提條件之一就是要依法納稅。而依法納稅就需要你辦理稅務登記證。什麼事稅務登記證呢?就是以後店鋪交稅的一個憑證。具體如何辦?在領到工商營業知道後一個月內,持著加盟商的身份證、營業執照、相關資料等去當地稅務機關申請稅務登記證手續的辦理,領取稅務登記證件。
四、健康證
此證主要是針對店內的工作人員,餐飲店屬於食品行業,如今食品行業從業人員都需要辦理健康證。如今的食品健康越來越受到關注,尤其是不少病是通過食物傳播,為了保證食物的健康,因此要求工作人員的身體也是健康的。
一般情況下,此證可在一周左右辦下來,需要進行體檢。具體要求,不同地區各有不同。加盟商們自己需要健康證,也需要讓自己的員工們都人手需要。這里需要特殊注意的事情就是,健康證只有一年的期限,時間到了要再去補查一下。
❸ 我的餐飲店想要發展加盟商需要注冊公司嗎是硬性要求嗎
不需要注冊公司,個體也行。你有工商營業執照嘛?衛生許可證是否有? 經營范圍包括哪些? 如果有,或是經營范圍允許,小范圍的發展業務是可以的!
❹ 請教一下,注冊加盟餐飲管理公司需要哪些程序謝謝!
加盟連鎖門店的流程要求稍微高點,做加盟店,需要有一家餐飲類的主店,以及兩家直營店,分別的經營期限滿足一年,需要有對應的logo證書,之後可以向有關部門提交申請,可私聊
❺ 想做餐飲行業注冊一個什麼樣的公司好
注冊個體工商是可以的。沒有資金要求,那個是可以隨便填的,但不能太離譜!你所謂的後期做連鎖加盟是你去加入別人,還是自己做公司請別人加入?!如果你是加入別人,那你可以什麼都不用准備的,花錢買別人的設備和技術就可以了。如果你是打算讓別人加入,那你可以再去申請一個公司比較正規。
❻ 餐飲加盟需要哪些資質
開一家餐館,需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證、消防驗收證件、環保證明、排水排煙證明及相關餐廳所需的員工暫住證、安全證、衛生三包、排水污證等相關的餐廳經營必需的證件。
另外加盟某個餐飲企業,還需要:
(1)加盟品牌的注冊證書
(2)注冊商標的使用授權書處
(3)特許加盟經營合同
(4)委託的相關證書
(5)特許經營備案合法的證書
(6)關於企業產品,技術相關的其它證書或專利等。
特色餐飲加盟店投資者必須事先進行大量的工作,了解目前餐飲市場的最新發展,最好能提前預測新的需求。每一個成功的加盟店都具有自己特色,定位是基於餐飲行業需求,才能走遠。
❼ 注冊連鎖加盟餐飲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連鎖加盟只是一種經營模式,在注冊公司的前置條件或手續上,本身沒有什麼特別要求。
一般的程序是先注冊一個餐飲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然後在同一區域內,每一個開的連鎖店都以分公司的形式存在,這樣,能更好的滿足「六個統一」的連鎖經營內在要求,也方便總公司對連鎖餐廳的統一管理。
如果是跨區域運營,則最好在屬地注冊一個獨立法人的全資子公司,再把在那個地方的連鎖餐廳都設為這個子公司的分公司,這樣能把稅上到當地。因為經營過程中,需要地方政府在很多方面給予協助,如果都不注冊到那個地方,要想尋求協助就很難了。
❽ 加盟餐飲店需要自己注冊公司嗎
需要注冊,不過並不是注冊公司,注冊成為個體工商戶,申請營業執照。你可以在簽訂加盟合同前,先提前咨詢加盟總部改如何操作。
❾ 注冊餐飲公司都要什麼條件
條件為必須辦理以下證件:環保申報登記注冊證、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消防安全合格驗收意見書等。
(9)對外加盟需要注冊什麼樣的餐飲公司擴展閱讀: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條申請《餐飲服務許可證》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餐飲服務許可證》申請書;
(二)名稱預先核准證明(已從事其他經營的可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餐飲服務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四)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業主)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以及不屬於本辦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情形的說明材料;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符合本辦法第九條有關條件的材料;
(六)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七)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完整,並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