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法人以個人帳戶收取加盟費不交給公司公司承擔法律責任嗎
法定代表人在一定的許可權范圍內可以代表公司從事民事行為,法定代表人如果對外以公司的名義收取加盟費的話,如果相對人不是明知這是個人行為,那麼公司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B. 加盟店的法律責任
你好,如果加盟店系注冊成立的公司,那麼屬於獨立的法人,否則加盟店只是公司的一個部門,有公司承擔所有的責任和義務。
C. 加盟店觸犯法律誰付責任
是你的員工嗎?,你是獨立的法人嗎?如果都是那就是你了.
就是說你是個體戶還是分公司,簡單的說和你加盟的單位是什麼關系,財務這些都獨立嗎?
D. 請問 個人加盟跟公司加盟的區別在什麼地方
這個很好理解,有限責任指的是承擔的責任是有限度的,無限責任是無限度的。按照法律規定,以個人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個人承擔的是無限法律責任。比方你你欠了1000萬,那你法律上要還1000萬,雖然你現在只有100萬。以有限責任公司名義從事的經營活動,在某些方面承擔的責任是有限度的,不會追究到個人私有財產。(說直白的話,如果你公司欠1000萬,而你公司的實有資產只有100萬,但你私人另有1000萬,這個時候法院判你還帳的話,不會拿你的私人財產去還的。當然,前提是你合法經營,沒有轉移公司財產或抽逃資金).
E. 以公司名義和以個人名義簽約加盟店的區別
原來是個人承擔法律責任,現在是公司承擔法律責任,也就是法律承擔人不一樣了,其他的,沒啥太大的變化。
F. 請問我准備開網店把資料給加盟公司了,現在反悔,我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合同法第32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據此,如果您與對方已經簽訂相關加盟合同且該合同已經生效的,如您解除合同,對方可以要求您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如果您只是將開店資料交給對方,雙方並沒有簽訂相關合同,此時,合同都沒有成立,就談不上違約責任的問題了。當然,根據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如果您在於對方在談判過程中存在前述情形的,對方可以要求您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對方必須拿出證據證明其遭受經濟損失的存在及您的行為與對方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如不能證明,其訴訟請求也無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G. 加盟店經營不好公司有責任嗎
這個恐怕有一點點責任。
不過這個責任不好劃分的。
公司也不會承擔損失的。
努努力自己把業績提上去吧。
H. 加盟公司騙人有法律責任嗎
當然。不過在下認為法律不一定能解決問題。我給你講個故事吧。以前有一個騰訊招貼的項目。是又北京xx公司承建的,其實哪個項目就是一個不成熟的項目或者說是一個騙局。很多人都加盟他們的項目想賺錢。但是因為市場不成熟所以哪個項目幾乎沒有人能夠賺大錢,除了他們總部(錢是從加盟人員這里獲得的加盟費)。後來部分人去北京鬧著要錢。最後法律怎麼解決?人家已經和你簽訂了很多合同,幾乎把自己的責任推得一干二凈,如果去打官司,你會贏嗎?但是還是有一些人解決了這個問題。拿回來了錢。你知道什麼方法么?當時哪個公司也怕騰訊告他們損毀形象,所以很怕外界的輿論。所以你找個記者朋友吃頓飯就行了。但不要真的這樣做。你只要拿著急著朋友的稿子去,說不定還能賺點。呵呵。祝你好運!
I. 請問公司名下的加盟公司出現糾紛及問題,由總公司承擔還是加盟分公司自行承擔總公司有何義務及責任呢
如果是子公司,則由其自行承擔;如果是分公司,有資產的,先由分公司承擔,不足部分由總公司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