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店與連鎖店有何區別
連鎖店和加盟店地的劃分標准主要是按其所有權和經營者之間的法律關系劃分,主要區別在於:1、連鎖店:統一采購,統一配送、統一標識、統一營銷策略、統一價格、統一核算;加盟店:有一家總部,提供貨源,更新產品適應市場、提供指導和幫助。
2、加盟就是加入別人的行業和銷售方式,需要支付加盟費用,還有品牌費,廣告費用等,需要銷售對方指定的產品和產品價格,自己承擔自負盈虧。直營店主要是指所有權屬於公司並且由公司自己管理。
3、連鎖店是指專營一個品牌的產品(多為品牌擁有者自己經營),現在也有了品牌專賣店是集中幾個品牌的經營,前提是一定要有品牌形象有專區陳列的。加盟店指些店鋪商店商號接受加盟;獨立經營店根據總店創建立店名字叫xx店經營斷擴張已經滿足顧客需要,需要另外其街道立另外點名字叫做xx第店繼續叫做xx第二店類推。
(1)加盟店與總店開在同一地方擴展閱讀:
連鎖加盟(chain)是指主導企業把自己開發的產品,服務的營業系統(包括商標,商號等企業形象,經營技術,營業場合和區域),以營業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店的規定區域內的經銷權或營業權。
加盟就是該企業組織,或者說加盟連鎖總公司與加盟店二者之間的持續契約的關系。根據契約,必須提供一項獨特的商業特權,並加上(人員培訓、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供銷)的方面的無條件協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對的報償。
Ⅱ 我加盟一個品牌,再我鋪面附近又開一家同品牌同貨物的店面,總公司不予解決,我應該怎麼辦。。。
我有家顧問單位也是做加盟連鎖的,合同一般都有約定:公司不能授權其他加盟店開設在本店方圓XXX米之內。若你們沒有約定,根據商業慣例和合同法規定是可以要求公司賠償的。
Ⅲ 開加盟店是不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 自己進的貨能賣嗎
開加盟店只能按照總店的規定賣東西,自己進的貨不能賣。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
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3)加盟店與總店開在同一地方擴展閱讀:
加盟店的特徵:
1、向超級市場和便民店分流發展。如菜市場、糧店、雜貨店、煤炭商店等分別歸入超級市場或便民店。這種發展改變了這些專業商店的性質,使之成為以食品為主的綜合經營的商店的一部分。
2、向規模化大店發展。這些加盟店通過改建、擴建、再建,成為與百貨公司相匹配的商廈。經營內容除保持一定的專業特色外,更具有百貨公司的特點,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單、王府井的許多專業商店就已改造成這樣的商廈。
3、通過對一類或一種商品進行升級換代,通過挖掘、發揚和創新傳統經營特色和服務特色,提高商品適合消費者特定需求的專有程度,並引入連鎖經營機制,廣開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規模經營的態勢。可以說,第三種發展模式代表了我國加盟店發展的基本方向,極具發展潛力。
Ⅳ 在同一個區域有兩家同品牌的加盟店,該怎麼辦
投訴總店,要求總店賠償並關閉晚開的這家
Ⅳ 如果加盟了某品牌店,然後自己再在附近開一個相似的店,把店名換了,算是違法嗎
我朋友加盟一個店,然後想在開一個相似的店,店名換了可以嗎
Ⅵ 加盟商合同糾紛我是加盟商,在加盟前和公司簽訂了合同,不準在同一個地方加盟或者自己在開同一家店,但是
不了解加盟合同內容無法作具體回答!可根據加盟合同的約定要求賠償,攜帶材料咨詢律師!
Ⅶ 加盟一個店和自己開一個店有什麼區別
加盟店要交加盟費,有人幫選店址,有人教你現成的技術,品牌已經打造出,不用你自己去宣傳,有的還供你貨。自己開得自己選店址,自己做宣傳,不要加盟費。
Ⅷ 我加盟了一個連鎖店以後,能不能在同一個地方在開一個甚至幾個分店麻煩大家說詳細點,謝謝
請根據你簽訂的加盟協議與盟主協商。任何未經品牌所有人授權的經營,都是非法的。
Ⅸ 加盟店和自己開店有什麼區別嗎
選擇加盟自己開一家加盟店,不僅有品牌的使用權,而且品牌已經積累擁有一部分消費群體基礎,不需要自己去花費心思從零做起,總部可以幫助你解決開店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獲得總部的選址支持、裝修支持、技術支持等等,這一部分如果沒有經驗的話就不是那麼占優勢,你需要自己摸索,所需要付出幾倍甚至幾十倍的精力。
加盟不可避免要支付一筆加盟費,選擇自己創業開店的話可以省下這一筆加盟費,這個就是它的優勢,但是自己開的話,所有事都需要自己親力親為,自己規劃,耗費許多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