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誰能給個勞動中介合作協議範本,不要勞務派遣。。。就要勞動中介的。。。
職業介紹居間協議書
甲方:江蘇紅旗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為尋找工作崗位等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委託甲方尋找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填寫求職登記表為准,求職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前的准確的身份信息證明。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也可),學歷證,健康證和其他專業技能職稱等相關證明,並填寫求職信息登記表。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職前指導建議,並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在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後,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崗位信息服務。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真實的工作崗位。
二、服務資費標准及相關說明
1、市內介紹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 元/位;
市內介紹特殊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協商收費;
2、甲方開出推薦介紹信,一經用人單位錄用,介紹就業居間服務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未被用人單位錄用,甲方繼續為其推薦就業崗位或退還乙方服務費。
4、若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被錄用或上崗後,因本人原因找各種理由離開不做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在三月內繼續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
5、經甲方推薦後,如果乙方在7日內不再與甲方聯系,就將視為推薦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6、乙方上崗後如果要求甲方重新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需從新簽訂本協議和繳費。
7、如果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乙方到了用人單位未參加面試終止本協議並退還服務費後,日後自行到用人單位求職成功的,視為乙方不誠信,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准雙方約定為乙方在崗用人單位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交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江蘇紅旗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㈡ 中介公司與員工簽的合夥人協議與正規勞動合同有什麼不同為什麼這么做
合夥人協議與勞動合同是不一樣的,合夥人協議指依法由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以書面形式訂立的合夥企業的契約。
勞動合同是勞動雙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書面證明,勞動合同約定了勞動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中介公司和勞動者簽訂合夥人協議是勞動者與中介公司對生產經營承擔法律責任,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需要按照職責履行相關的勞動義務。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2)勞動中介公司加盟協議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期滿的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不想再與職工續簽合同,就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工作不滿一年按一年補償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准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補償參照上年月平均工資 。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准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㈢ 公司讓我們簽的是"加盟協議"而不是勞動合同,我應該怎麼告他!
你可以拿著加盟協議去勞動局請求幫助,根據國家規定公司應該和你簽勞動合同並交起碼的3金。如果公司不和你簽勞動合同的話國家規定應該支付你雙倍工資和補貼。
㈣ 委託代理人與勞務中介怎樣簽合作協議
職業介紹居間協議書
甲方:江蘇紅旗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信、有償服務的原則,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為尋找工作崗位等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甲乙雙方協商確認:乙方委託甲方尋找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以填寫求職登記表為准,求職表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當前的准確的身份信息證明。包括身份證及復印件(戶口本也可),學歷證,健康證和其他專業技能職稱等相關證明,並填寫求職信息登記表。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職前指導建議,並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適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在支付相應的居間服務費後,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崗位信息服務。
4、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正規、合法、真實的工作崗位。
二、服務資費標准及相關說明
1、市內介紹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 元/位;
市內介紹特殊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間介紹成功服務費協商收費;
2、甲方開出推薦介紹信,一經用人單位錄用,介紹就業居間服務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3、乙方未被用人單位錄用,甲方繼續為其推薦就業崗位或退還乙方服務費。
4、若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被錄用或上崗後,因本人原因找各種理由離開不做者,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在三月內繼續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
5、經甲方推薦後,如果乙方在7日內不再與甲方聯系,就將視為推薦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
6、乙方上崗後如果要求甲方重新為其推薦新的就業崗位,需從新簽訂本協議和繳費。
7、如果甲方推薦乙方到用人單位,乙方到了用人單位未參加面試終止本協議並退還服務費後,日後自行到用人單位求職成功的,視為乙方不誠信,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經濟賠償,經濟賠償標准雙方約定為乙方在崗用人單位屬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二倍計算。
三、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意見分歧,雙方應盡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起訴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訂交費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江蘇紅旗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
經辦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