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鍔犵洘闇瑕佹妸渚涘簲鍟嗗啓鍦ㄥ悎鍚岄噷鍚
涓嶉渶瑕侊紝浣嗘槸鏈夊嚑鐐歸渶瑕佹敞鎰忕殑鍦版柟錛
娉ㄦ剰鍟嗘爣銆佸晢鍙風瓑鐨勪嬌鐢ㄦ潈錛屾敞鎰忓悎鍚屼笂鏈夋病鏈夋敞鏄庡歡灞曟湡闄愶紝鎬婚儴鎻愪緵鏈嶅姟鐨勭嶇被鏈夊摢浜涳紝鍔犵洘搴楃殑涔夊姟鏈夊摢浜涳紝鎬婚儴濡備綍瀵瑰姞鐩熷簵鐨勭粡钀ユ帶鍒訛紝緇堟㈠悎鍚屽強鍚庢灉絳夌瓑銆
娉曞緥渚濇嵁錛氥婁腑鍗庝漢姘戝叡鍜屽浗姘戞硶鍏搞
絎鍥涚櫨涓冨嶮鏉鍚堝悓鐨勫唴瀹圭敱褰撲簨浜虹害瀹,涓鑸鍖呮嫭涓嬪垪鏉℃:(涓)褰撲簨浜虹殑濮撳悕鎴栬呭悕縐板拰浣忔墍;(浜)鏍囩殑;(涓)鏁伴噺;(鍥)璐ㄩ噺;(浜)浠鋒炬垨鑰呮姤閰;(鍏)灞ヨ屾湡闄愩佸湴鐐瑰拰鏂瑰紡;(涓)榪濈害璐d換;(鍏)瑙e喅浜夎鐨勬柟娉曘傚綋浜嬩漢鍙浠ュ弬鐓у悇綾誨悎鍚岀殑紺鴻寖鏂囨湰璁㈢珛鍚堝悓銆
絎鍥涚櫨涓冨嶮浜屾潯瑕佺害鏄甯屾湜涓庝粬浜鴻㈢珛鍚堝悓鐨勬剰鎬濊〃紺,璇ユ剰鎬濊〃紺哄簲褰撶﹀悎涓嬪垪鏉′歡:(涓)鍐呭瑰叿浣撶『瀹;(浜)琛ㄦ槑緇忓彈瑕佺害浜烘壙璇,瑕佺害浜哄嵆鍙楄ユ剰鎬濊〃紺虹害鏉熴
『貳』 連鎖經營的加盟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特許連鎖經營合同是規范特許人和加盟商之間權利、義務的重要法律文件,簽合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加盟商的主體資格
許多特許總部在簽定合同時將加盟者表述為某某公司(特許盟主名稱)某某連鎖店,筆者認為這是不規范的,因為簽定合同時該連鎖店尚未成立,不具有企業資格。故加盟者應表述為個人姓名或法人單位名稱,在合同中述明,允許加盟者在某地開設連鎖店,擬開設的連鎖店名稱為某某公司(特許盟主名稱)某某連鎖店。同時約定擬登記的特許企業性質,如是個體工商戶還是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或有限責任公司。
2、雙方關系的表述
在特許經營合同中應約定:合同雙方為各自獨立核算單位,只屬於許可人和受許人的關系,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僱傭、承包關系。同時應約定,加盟者使用的商標、商號、商譽和經營管理技術歸特許盟主所有。
3、知識產權保護條款
在合同中應對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域名保護作出明確約定。例如,可作如下約定:「甲方是某某商標的合法所有人,特許企業應保證遵守總部管理體系,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擅自製作和使用與某某商標相同或相似的標識。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義在其它國家、地區提出與某某(特許企業商標名稱)相同或與之相類似的文字、拼音、圖形或外文名稱的網路域名或商標的注冊申請。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以外使用某某商標、經銷某某專用商品或進行有損於甲方名譽的任何活動。」
4、逾期付款違約金約定應合理
有的特許盟主在特許連鎖經營合同中約定,加盟者逾期支付加盟費、權益費等費用的,特許盟主按加盟者逾期付款額每日加收10%的逾期付款違約金(滯納金)。筆者認為不妥,每天10%,十天就翻一倍,如果逾期幾個月就翻數倍,有可能顯失公平。《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4條第2款規定: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那麼約定多少為妥呢,目前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筆者認為,可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間借款約定的利息不能超過銀行同期借款利息的四倍的有關司法解釋,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准在四倍以下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如目前人民銀行規定的標准為每日萬分之三,則可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為每日1‰。
『叄』 烤魚店加盟合同怎麼寫
連鎖店加盟店合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願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二、加盟費 元。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於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於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交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壹年。
二、合約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壹年,之後以此類推延長期間壹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的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准,
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准。
第五條
合同范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並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
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並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於簽訂本合約後一個月內提供坐落於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
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中止本合約,並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於簽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需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第十一條
權利轉讓
一、合同期間如因重大事故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無法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後,由乙方指定或
法定繼承人繼承,繼承人除須至總公司接受為期壹周的職前訓練外,雙方必須重新訂立合同。
二、乙方不得私下轉移經營權給第三者,如擅自轉移,甲方將沒收履約保證金,
並可不經乙方同
意而終止合同,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十七條
同行競爭的禁止及保密的義務
一、乙方及乙方受僱人及直系親屬、非直系親屬在本全同期間內,或合同期滿雙方同意終止、解除後三年內,不得在該商圈內投資、參與、教導、受雇齎事或合夥經營類似的商店,如有違反,乙方須將其(含投資人)所得的利益,交付或歸甲方所有,甲方並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
元整。或乙方投資人不得泄露商業機密。否則甲方除可要求乙方賠償人民幣元整,還可根據所受的損害程度再要求乙方作出賠償,乙方不得有異議。
三、本條的規定,於本合同關系結束後三年內仍具拘束乙方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連帶保證人
乙方連帶保證人承認上述所有條款的法律效力,並願擔負所有乙方違約時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十三條
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均同意如本合同涉訟時,以甲方公司所在地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連帶保證人:
郵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範本網上能找到很多,但是對於具體的某一個合同,因為涉及到金額,為了避免以後產生糾紛,避免自己的法律風險,建議找專業律師撰寫
『肆』 連鎖店加盟合同範本
合同樣本如下:
甲方(特許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特許加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本著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根據加盟章程經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擁有「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經營模式、經營理念等以特許專營的加盟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協議宗旨
1、只有在簽訂本協議書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協議規定的區域、期限使用「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等,按甲方經營模式,經營理念開展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存在受本協議書約束而形成的購銷關系,乙方享有本協議經營「anyway」商標及所代理品牌系列商品帶來的所有收益以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3、本協議明確規定,乙方不得以「anyway」及其相關的代理人、合夥人或受僱人的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4、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審查,對於不利於甲方形象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並且追究其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接受特許專營(加盟)需具備條件
1、乙方需在 市 縣(區)的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2、乙方在 市 縣(區) 按甲方的要求對加盟店以統一形象標准進行布置裝修,共 平方米的經營場所,裝修費用由甲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域銷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銷售任何非甲方系列產品,如發現一次,扣除保證金20%。
四、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本協議生效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監督和指導,並對乙方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培訓費由乙方自理。
2、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確認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並允許用於本協議期限內,本區域加盟店的裝修布置及廣告宣傳。
3、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名稱,需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 元,以上費用由乙方在簽約後7 日內一次性交付,保證金在本協議自然終止後一星期的工作日內,由甲方如數退還乙方。
4、甲方所擁有的「anyway」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均受法律保護,乙方不得在特許經營區域外使用與甲方名稱相似的店名、商標標識、文字、圖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轉讓,抵押或變更地址。
5、乙方開業所需商品,在付清貨款後,由甲方負責提供,配貨清單經甲乙雙方在交驗後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6、乙方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對所需商品,應提前 天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書(調入單),甲方在收到貨款後即按計劃供貨,訂貨金額¥: 以上當天配送。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後,應書面通知甲方,
如發現貨物與訂貨計劃書(調入單)不符或有質量問題,可在收到貨物後2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將視為乙方無條件接受該貨物。
7、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甲方提供的全部價格均當地配送價格且不含增值稅。
8、甲方每個季度都會按乙方的經營業績向乙方提供新系列產品讓乙方根據經營場所的空間選擇銷售,由乙方選擇的貨物原則上不予調換,乙方認為確須調換,應書面申請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調換。
9、乙方有協助甲方打擊假冒「anyway」商標及其代理品牌系列商品的義務。
10、合同簽訂後,乙方如逾期交納保證金,本協議順延生效。
五、協議期限、續簽、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長協議的書面申請,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協議。
3、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續簽協議,本協議自然終止。
4、雙方協議未終止前,甲方如中斷供貨或停止乙方所持有「anyway」特許專營權,乙方有權經法律途徑追究甲方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違反本協議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一切費用及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6、本協議自然終止或解除,乙方必須結清與甲方的財務往來,乙方不再擁有本協議授的任何權利,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撤除並歸還甲方的「anyway」商標標識、圖案、授權資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7、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的甲方「anyway」及代理品牌系列商品限三個月時間自行處理,三個月後乙方不得再銷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直轄市內,甲方有權按市場需求設立其他加盟商和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委託總代理商(地區辦事處)的供貨、調貨、檢查及服務行為視同為甲方行為。
2、甲方加盟章程中所展示的各種市場預測資料不能作為本合同的依據及相關事項或補充條款,僅僅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並非對乙方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代表: 身份證號碼:
簽訂日期:
『伍』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