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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網約車加盟條件

發布時間: 2022-09-11 11:13:04

㈠ 開網約車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1、首先私家車必須是7座及以下的乘用車。還要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2、當然車輛技術性能要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准要求。

法律依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八條 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並將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其服務平台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誌、上網日誌、網上交易日誌、行駛軌跡日誌等數據並備份。

㈡ 想申請開網約車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二、網約車對車輛的要求

1、公司已獲得本地經營許可;

2、七座及以下乘用車;

3、取得轄區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牌照和行駛證;

4、車輛使用性質登記為預約計程車;

5、車輛排量不小於1750毫升,車輛軸距不小於2650毫米,新能源車輛軸 距不小於2600毫米;

6、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緊急報警裝置,提供服務時以時間、里程等量值作為結算依據的,應當安裝相應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計量器具;

7、首次申請時車輛初始登記年限在3年以內或行駛里程在10萬公里以內;

8、車輛已購買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及不低於100萬元的第三者責任險;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的車輛安全技術標准。

一、網約車對駕駛員的要求

1、車輛為個人所有的,車輛所有人應當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並具體從事網約車服務,不得將車輛轉租、轉包給其他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活動。

2、在主城區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指定的受理機構提出申請。

3、在主城區以外單一行政區域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向所在地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4、光有車還不行,還得持證上崗。符合條件且考核合格的駕駛員,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有效期為6年。

5、具備巡遊出租汽車從業資格的駕駛員,在最近3年內連續從事運營服務,誠信考核等級均達到AAA級,且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經駕駛員本人提出申請,可以不經過考核直接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6、《網約車辦法》還規定,網約車行駛里程達到60萬km時強制報廢,行駛里程未達到60萬km但使用年限達到8年時,退出網約車經營。

法律依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車;

(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三)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准要求。

車輛的具體標准和營運要求,由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

第十四條 從事網約車服務的駕駛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取得相應准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二)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無暴力犯罪記錄;

(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㈢ 怎麼加入網約車司機有什麼條件

加入網約車司機條件如下:
1、取得相應准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2、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3、無暴力犯罪記錄;
4、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5、車輛為個人所有的,車輛所有人應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十二條
擬從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車;
(二)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三)車輛技術性能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准要求。
車輛的具體標准和營運要求,由相應的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按照高品質服務、差異化經營的發展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確定。第十三條
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依車輛所有人或者網約車平台公司申請,按第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審核後,對符合條件並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的車輛,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
城市人民政府對網約車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㈣ 注冊網約車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注冊網約車公司需要的條件有:
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台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
3、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5、在服務所在地有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四條
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國網約車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網約車管理工作。
直轄市、設區的市級或者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稱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領導下,負責具體實施網約車管理。
其他有關部門依據法定職責,對網約車實施相關監督管理。

㈤ 開網約車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一、開網約車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1、開網約車公司需要以下條件:
(1)首先私家車必須是7座及以下的乘用車。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車輛衛星定位裝置,應急報警裝置;
(2)車輛技術性能要符合運營安全相關標准要求。
2、法律依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
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保證提供服務的駕駛員具有合法從業資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根據工作時長、服務頻次等特點,與駕駛員簽訂多種形式的勞動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維護和保障駕駛員合法權益,開展有關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服務規范、安全運營等方面的崗前培訓和日常教育,保證線上提供服務的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的駕駛員一致,並將駕駛員相關信息向服務所在地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報備。
網約車平台公司應當記錄駕駛員、約車人在其服務平台發布的信息內容、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訂單日誌、上網日誌、網上交易日誌、行駛軌跡日誌等數據並備份。
二、注冊網約車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注冊網約車公司需要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2、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台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路數據信息的條件,網路服務平台資料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台,伺服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3、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4、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5、在服務所在地有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㈥ 加入網約車需要什麼條件

加入網約車需要的條件是:
取得c票以上的駕駛證三年以上,
自備符合條件的車輛或租賃車輛,考取網約車准駕證就可以運營。

㈦ 注冊網約車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二)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台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路數據信息的條件,網路服務平台資料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台,伺服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三)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四)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五)在服務所在地有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外商投資網約車經營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外商投資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法律依據:《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申請從事網約車經營的,應當具備線上線下服務能力,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二)具備開展網約車經營的互聯網平台和與擬開展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具備供交通、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網路數據信息的條件,網路服務平台資料庫接入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平台,伺服器設置在中國內地,有符合規定的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三)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協議

(四)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

(五)在服務所在地有相應服務機構及服務能力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㈧ 鄭州辦理網約車資質需要什麼條件

望採納
(一)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申請表;
(二)投資人、負責人身份、資信證明及其復印件,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及其復印件和委託書;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屬於分支機構的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外商投資企業還應當提供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四)服務所在地辦公場所、負責人員和管理人員等信息;
(五)具備互聯網平台和信息數據交互及處理能力的證明材料;
(六)具備供交通運輸、通信、公安、稅務、網信等相關監管部門依法調取、查詢相關數據信息條件的證明材料;
(七)資料庫接入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伺服器設置在中國內地的情況說明;
(八)依法建立並落實網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證明材料;
(九)使用電子支付的,應當提供與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簽訂的支付結算服務協議;
(十)網約車平台公司注冊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對平台公司具備線上服務能力、符合相關要求的審核認定結果;
(十一)經營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制度文本;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