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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費在哪個稅目

發布時間: 2022-08-31 11:38:18

『壹』 加盟費應在哪個科目核算

按現在的會計准則來看,如果金額不大,可以一次攤銷。如果金額大,先掛預付款,然後每個月沖減預付款,現在會計准則里沒有待攤費用科目了,因為待攤費用不符合資產定義。

『貳』 加盟費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應進入無形資產科目,加盟別人的品牌就是利用別人品牌就是得到人別人商譽,所以應該是

借:無形資產

貸:現金/銀行存款

在加盟期限內進行攤銷,進入管理費用即:

借:管理費

貸:無形資產

(2)加盟費在哪個稅目擴展閱讀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實物形態、但能帶來經濟利益的資產。

本稅目的徵收范圍包括: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著作權、轉讓商譽。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轉讓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土地所有者出讓土地使用權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本稅目征稅。

(二)轉讓商標權,是指轉讓商標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三)轉讓專利權,是指轉讓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四)轉讓非專利技術,是指轉讓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

提供無所有權技術的行為,不按本稅目征稅。

(五)轉讓著作權,是指轉讓著作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圖形著作(如畫冊、影集)、音像著作(如電影母片、錄像帶母帶)。

『叄』 加盟費應該做進哪個會計科目

1、加盟費根據《企業會計准則講解》規定,對於讓渡資產使用權有關收入的確認原則: 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費,且不提供後續服務的,應當視同銷售該項資產——次性確認收入; 提供後續服務的,應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 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分期收取使用費的,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款時間和金額或規定的收費方法計算確定的金額分期確認收入。 故加盟費一次性支付且若無後續服務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若一次性支付但存在後續服務,在後續期間平均分攤入各期的「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分期付款則按照協議分期收取的金額,考慮實際風險已經轉移否的基礎上,分期確認入「主營業務收入」科

『肆』 收取加盟費如何納稅

同時,取得加盟費收入的企業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應當就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而加盟費正屬於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在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確認時間上,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伍』 加盟費該怎麼進行稅務處理

加盟費屬於特許權,通過「無形資產—特許權」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在受益期間,做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一般計入管理費用,也可以當做銷售費用來攤銷。
金額較大先計入長期待攤費,再每月攤入銷售費用,分錄為 :
支付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貨:銀行存款
攤銷時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金額較小直接計入銷售費用,分錄為: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銀行存款

『陸』 餐飲業收取的加盟費 交增值稅 還是 營業稅

品牌持有企業對加盟自己品牌的企業按年收取一定的加盟費,並按統一經營的模式進行管理。根據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轉讓單位名稱(指有償轉讓單位名稱的行為)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是轉讓單位利用自身的信譽為他人服務,屬於轉讓特許權的行為,應按照「轉讓無形資產」依5%的稅率計算繳納營業稅。

但是,如果你們在收取加盟費的同時,還向加盟企業提供原材料、食材等銷售的,很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價外費用而要求與原材料、食材一起交納增值稅!

『柒』 收取加盟費如何納稅

加盟商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屬於轉讓商標使用權的行為,屬於「營改增」試點范圍,應繳納增值稅。而收取管理費屬於為加盟商提供營業稅應稅服務行為,不屬於「營改增」試點范圍,仍按「其他服務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捌』 收取加盟費如何繳納增值稅

屬於銷售無形資產的行為,屬於增值稅的應稅范圍,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納稅人,稅率是6%,如果你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是3%。

『玖』 納稅答疑:收取加盟費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

向加盟商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屬於轉讓商標使用權的行為,屬於「營改增」試點范圍,應繳納增值稅。而收取管理費屬於為加盟商提供營業稅應稅服務行為,不屬於「營改增」試點范圍,仍按「其他服務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同時,取得加盟費收入的企業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應當就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而加盟費正屬於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在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確認時間上,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