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才能加盟開家火鍋店有哪些條件
你好,朝天門火鍋為您解答(純原創,同行請勿復制粘貼,謝謝)
開火鍋,選擇以加盟的形式切入火鍋行業是比較好的,而加盟則需要一定品牌加盟費用,但你去觀察,調研一段時間,調研多個品牌之後你會發現,有些品牌收費很高,而有些品牌收費很低,甚至不要加盟費用的都有,這是怎麼回事?
其實這就是一個品牌力的原因,創建品牌其實很簡單,但難的是讓一個品牌形成產業口碑以及產業知名度,比如你一個不知名的小品牌,你憑什麼收更高的加盟合作費用?此外,一些網紅品牌也需要通過炒作等矇混有意向開店的人,更有快招類品牌設置極深的套路。
收取加盟費的意義在於,投資老闆可以在品牌方以品牌加盟合作的方式參與到火鍋行業之中來,這樣自己就可以使用品牌方的門頭,VI,底料等,此外還可以學習到品牌方成熟的運營技術和方案,這同樣是一筆無形的財富。
以重慶老字型大小朝天門火鍋為例,在朝天門火鍋900餘家連鎖店(包括西班牙,韓國等海外店)之中,大部分都是夥伴都是沖著朝天門火鍋的知名度,口味,以及非遺底料技術來合作的。
有些人會說加盟不推薦,這是外行人的說法,加盟合作的意義在於,不僅能直接藉助品牌方的口味,同時品牌方的店通過長年累月的,積累了豐富成熟的管理運營指南,大品牌還會對合作店一對一的指導運營,讓店老闆少走彎路,少採坑,這才是加盟的另一個重要意義。
所以關鍵有兩點,一點是你選擇的品牌是否有強力的運營能力,能給自己帶來什麼幫助,如果自己遇到了經營,管理困難,品牌方連解決方案都不能幫你制定,這也是加盟小品牌存在的弊端,這樣的品牌你去合作還有什麼意義呢?還有一個就是建議避開網紅,快招類品牌(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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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加盟商需要什麼條件
首先要了解,任何行業(包括加盟)都有一個定律:3-4-3。
意思就是30%是虧本的,40%是平本的或基本維持的,30%是賺錢的。所以自己屬於哪一類都有可能,廣告宣傳都會說賺錢的那部分。
先認識風險再想賺錢,任何行業任何加盟都有賺錢賠錢的,關鍵要看誰來做,怎麼做。
所以當你下定決心要做的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自己多開發銷售渠道、方式等。例如增加促銷,門口擺賣,派發活動傳單等都是一些技巧。任何事情都是事在人為。
目前市場上的各類加盟店非常多,建議你先做市場調研:
1、到加盟網看一下你自己喜歡什麼類型的行業,現有資金能做什麼行業。但不要通過加盟的網站進行加盟,直接找到相對的品牌總部。
2、找到意向後多到各種相關品牌的店面去看去試一下,看看品種、類型與口味如何。是不是自己真正想要和能做的。
3、了解你想經營的地方至少方圓5公里都有哪些相同品牌,盡量選擇不同的品牌,除非你對某個品牌很滿意。這叫差異化競爭。
4、多去同品牌其它門店看看和了解學習,也向總部了解,做得好的店是如何做的,這樣會讓你自己有啟發。
祝你成功!
Ⅲ 便利店加盟條件是什麼
便利店來加盟條件主要有以下幾點:
1、要具備一定的投資能力,這是加盟的基礎條件,需要根據自己的投資能力制定合理的加盟方案,風險意識也要有。
2、要做好選址工作,能夠符合品牌的市場定位,交通便利位置明顯,不能太隱蔽,否則會影響正常的經營,只要是人群密集的地方都可以。
3、要有一定的經營管理經驗和能力,熟悉當地市場,了解品牌項目和競爭對手的相關資料,做到知己知彼百戰不殆。
便利店注意:
日本的便利店經營模式於上世紀70年代從美國引入,80年代伴隨著女性踏入社會的比例的上升,人們對於24小時便利的需求增強,便利店迅速擴張,在此時得到了社會的認可,成為日本零售業重要的組成部分。
Ⅳ 注冊連鎖加盟餐飲公司需要什麼條件
連鎖加盟只是一種經營模式,在注冊公司的前置條件或手續上,本身沒有什麼特別要求。
一般的程序是先注冊一個餐飲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然後在同一區域內,每一個開的連鎖店都以分公司的形式存在,這樣,能更好的滿足「六個統一」的連鎖經營內在要求,也方便總公司對連鎖餐廳的統一管理。
如果是跨區域運營,則最好在屬地注冊一個獨立法人的全資子公司,再把在那個地方的連鎖餐廳都設為這個子公司的分公司,這樣能把稅上到當地。因為經營過程中,需要地方政府在很多方面給予協助,如果都不注冊到那個地方,要想尋求協助就很難了。
Ⅳ 開加盟店需要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開加盟店首先要保證資金充足。現代連鎖店的規模經營要求與總部與基層商店之間具備快捷而且高效的信息傳遞。基層需要將各種各樣的需求,銷售,庫存源源不斷的傳給總部,總部以高效的方式進行分析與處理。以上僅供參考。
Ⅵ 加盟店需要什麼條件
1.需要足夠的資金力量。正規連鎖店組織需要完全依賴於自己的資本進行擴展工作。特許連鎖和自由連鎖店雖然在開辦新店方面可以利用被特許人或加盟店的資本,但作為一個特許權授予人和加盟店總部,本身缺乏充足的資金實力是無法吸引被特許人和加盟店的。
2.獨特的貿易商標和良好的商譽。進行連鎖經營的商業企業首先應當是市場競爭中的成功者,具有自己獨具特色的貿易商標和企業形象,有一定的商業知名度。一個打得響的貿易商標和企業良好的商譽是企業成功的標志,也是一個企業寶貴的無形資產。作為連鎖店組織的開發者,擁有獨特的貿易商標和良好的商譽則是一個連鎖店總部成熟的標志之一
Ⅶ 加盟店需要什麼條件急求
據我的拙見,加盟店需要加盟費。有的行業很高,有的不是很高,然後他們給你提供貨源,技術,人員。場地。這是一個比較捷徑的創業道路,前提要有資本,還有不要相信一些網上的加盟廣告,那是假的。不如說網上一個餐飲加盟說是3000元加盟費一個月掙一萬,試想哪有那麼好的事情的,三思而後行,樓主,祝你加盟成功
Ⅷ 加盟店需要些什麼條件,要辦理什麼程序
1、:選對加盟廠家;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3、: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補充: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補充: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
Ⅸ 便利店加盟是需要什麼條件
你是做那種模式的?是進口的,還是跨境的,還是國產的?每種都不相同的
Ⅹ 想開一家快遞加盟店,都必須具備什麼條件
想加盟快遞店,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有足夠的資金。
加盟快遞店的條件:
1、加盟商必須要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品德端正。
2、加盟商要有店鋪進行快遞的寄存,應嚴格遵守快遞公司的規章制度,公司組織的培訓活動加盟商要按時參加。
3、加盟商要有一定的資金實力,以維持加盟店的正常運營,還要具備一定的管理才能。
4、加盟商要和公司總部使用統一的快遞包裝等,實行規范化管理。
5、新開通的網點必須配備電腦並連接寬頻,掃描設備等,嚴格按照總公司信息化管理要求來操作。
申請加盟快遞店的注意事項:
1、要了解當地的經濟水平,一般來說,經濟較發達,才會有快遞或物流行業的產生。如果沒有貨物往來和流通,那麼加盟快遞公司也是沒有業務量,也就是說收益困難,因此加盟前要做好市場調查。
2、要明確選擇的這家快遞公司否接受加盟,得到明確的答案之後,仔細咨詢該快遞公司加盟的管理模式,大多數的快遞公司採取的是讓加盟商自行管理的方式。
3、加盟快遞公司需要支付相關的加盟費,不同的快遞公司支付的費用也是不同的,具體就看選擇加盟哪家快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