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❷ 免加盟費是什麼意思
一般加盟都是收加盟費吧,比如肯德基、麥當勞等,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如果真是免加盟費,可能會其他地方盈利,比如:原料采購、人員培訓、新品生產技術等等,他們是不能不賺錢的。
❸ 特許商以合同沒約定不退加盟費,可以嗎
既然合同已經約定不能退,那麼在退出的時候,應當遵守合同的約定,是不能要求退的。
特許商虛假宣傳的,加盟商可要求退加盟費。
根據《廣告法》、《合同法》、《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規定,特許商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進行虛假宣傳的行為,是違法行為,特許商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具體對加盟商而言,因特許商虛假宣傳而達成的加盟合同,可按照以下兩種方式處理:
1、《合同法》規定,如果合同一方以欺詐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一旦被撤銷,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加盟商可以委託律師到法院起訴,要求撤銷加盟合同的,合同就失去了效力,特許商就不能以合同條款來拒還加盟費了,甚至還能要求特許商賠償損失。
2、《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規定,特許商隱瞞有關信息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被特許商可以解除特許經營合同。因此加盟商可以要求解除加盟合同,要求退還加盟費。
事實上,此類情形的,無論加盟合同是被撤銷還是被解除,加盟商都可以要求特許商返還加盟費、保證金等特許經營費用及賠償加盟商的經濟損失。更多信息,請關注中國特許經營第一同學會。
❹ 加盟店合同如何解除
加盟店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可解除:
1、因不可抗力無法達成合同目的;
2、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無法達成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這是合同的法定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❺ 合同約定了「任何情況不退加盟費」,還要退加盟商錢嗎
加盟費最終能不能退,退回多少等問題,不只是看加盟商是否違約,加盟合同怎樣約定,還要審視特許人是否存在違約、履行加盟合同是否有瑕疵等多方面因素,才能最終決定的。
❻ 加盟費可以退嗎簽了合作協議
正常情況下,加盟都會簽訂加盟合同,合同里通常會寫明關於加盟費的各項處理條例,加盟費能不能退、能退多少,需要根據加盟合同的約定條款進行判斷,建議您仔細查看過加盟合同的條款後,再與您加盟的公司進行協商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當事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
❼ 奶茶店是不是免加盟費
一點點奶茶單店大概十五萬-三十萬萬左右,區代的話大概在一百五十萬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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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費用也包含:原材料費、設備費、店鋪租金(越好的位置租金越貴,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來)、水電費、員工費用等等。
單店大概每天可以賺2200-5000左右,這個主要和節假日有關系,或者一些公司搞活動啊,就願意買這些飲品。
想加入?起碼得滿足這幾個條件,可以了解下:
1、 具有較強的進取精神,對門店管理有基本概念
2、 具備一定的資金實力,對創業投資的收益和風險,有正確的認知
3、 對服務、零售行業有一定的了解,能得到家人的支持,並詳細考察項目
4、 認同總部的發展理念,願意遵守公司的經營規范,並願配合公司的一切有利決策
5、 對店面的經營管理能夠保持全身心投入,能接受持續的提升培訓
6、 能守法經營,並遵循職業道德規范,與公司沒有利益沖突
7、 不從事違法或是違背社會道德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