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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年加盟費稅法如何分攤

發布時間: 2022-02-01 12:18:27

① 納稅答疑:收取加盟費收入如何繳納增值稅

加盟商收取特許經營權使用費,屬於轉讓商標使用權的行為,屬於「營改增」試點范圍,應繳納增值稅。而收取管理費屬於為加盟商提供營業稅應稅服務行為,不屬於「營改增」試點范圍,仍按「其他服務業」稅目繳納營業稅。

加盟費是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形式,它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加盟商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從事業務活動)同時,取得加盟費收入的企業還應當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應當就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而加盟費正屬於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應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在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確認時間上,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

② 我們公司的年初無形資產——特許權加盟費是30000元,年底怎麼攤銷幫我做做分錄吧,謝謝

特許加盟是有年限的,按年限攤銷,無殘值。

特許加盟費用應該按月攤銷而不是按年,如果你今年一直沒有攤銷,可以本月一次性計提全年應攤銷金額,明年開始要按月攤銷才好。

攤銷分錄
借 營業費用-特許權使用費
貸 累計攤銷

每個月應攤銷金額=30000/攤銷年限/12

③ 加盟費該怎麼進行稅務處理

加盟費屬於特許權,通過「無形資產—特許權」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在受益期間,做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一般計入管理費用,也可以當做銷售費用來攤銷。
金額較大先計入長期待攤費,再每月攤入銷售費用,分錄為 :
支付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貨:銀行存款
攤銷時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金額較小直接計入銷售費用,分錄為:
借:銷售費用---加盟費
貸:銀行存款

④ 你好,請問加盟費是600萬,是否需要攤銷,如果攤銷的話,那入賬的時候是不是借 長期待攤費用-加盟費,

要攤銷的 不過加盟費算無形資產的 無形資產攤銷 借 管理費用 貸 累計攤銷 。當月付當月就要攤銷。支付時 借 無形資產-加盟費 代 銀行存款。 長期待攤費用一般用在租入辦公樓 倉庫等

⑤ 費用分攤怎麼分

能說詳細點不?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計提折舊;房屋投入使用後所發生的房屋裝修費,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和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和第七十條的規定:如果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二)修理後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屬於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如果不屬於上述的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則根據實施條例第七十條規定,作為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

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和折舊方法一經確定,一般不得隨意變更。需要變更的,由企業提出申請,並在變更年度前報主管財政機關批准。
雙倍余額遞減折舊法和年數總和折舊法都屬遞減折舊法。採用這兩種折舊方法的理由,主要是考慮到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一方面它的效率或收益能力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的修理費用要逐年增加。為了均衡固定資產在折舊年限內各年的使用費,固定資產在早期所提的折舊額應大於後期所提的折舊額。
首先是攤銷方法問題:
《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攤銷方法有「一次攤銷法」和「分次攤銷法」。這里的「分次攤銷法」包括「五五攤銷法」、「分期平均攤銷法」和「降等攤銷法」。
其次是攤銷核算的操作問題:
「分次攤銷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帳戶下設置「在庫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攤銷」三個二級帳戶,分別核算庫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歷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價值攤銷額。
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問題:
在「一次攤銷法」下,由於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時就一次性將其全部價值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帳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壽命期內,已用而尚未報廢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帳外資產,這無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難度。同時,「一次攤銷法」也不符合權責發生制原則的要求,尤其是對大額、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攤銷法」則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最後是「五五攤銷法」問題:
在三種分次攤銷法中,「五五攤銷法」的會計核算操作最簡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攤銷法」那樣要求確定攤銷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攤銷法」那樣要求確定低值易耗品等級及各等級單位價值標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報廢時各攤銷其價值的50%就行了。此外,與「一次攤銷法」相比,「五五攤銷法」下,不會形成帳外資產。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壽命期的後半程,「五五攤銷法」會導致「資產負債表」中虛列資產。因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壽命期的後半程,其實際價值已低於其帳面價值(即:其實際價值已低於其原取得成本的50%),會導致這段時間少計成本、費用,以致在「資產負債表」中虛列「存貨」金額以及在「損益表」中虛列利潤。這顯然不符合謹慎性原則要求。或許這也正是新的《企業會計制度》下多數人不願採用「五五攤銷法」的真正原因

⑥ 加盟費按多久分攤

這個要根據每個廠規定,一般是前期就必須搞完才可以享受服務,還有點是根據自身情況可以協商的,反正只要雙方同意就可以,不一定要規定是多少。

⑦ 開辦費稅法上分幾年攤銷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費用,包括籌建期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籌建期是指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針對開辦費的稅務處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給予企業三種選擇性的處理方式。

1.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

此種選擇方式,對開辦費的扣除方法,稅法上遵從了《企業會計制度》和《小企業會計制度》的處理方法。《財政部關於印發〈小企業會計制度〉的通知》(財會〔2004〕2號)、《企業會計制度》(財會〔2000〕25號)均規定,除購建固定資產以外,所有籌建期間所發生的費用,先在長期待攤費用中歸集,待企業開始生產經營當月起一次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也就是說無論是執行《小企業會計制度》,還是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對開辦費的扣除都可以從生產經營的當月一次性扣除(歸集)。

但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第1號——存貨〉等38項具體准則的通知》(財會〔2006〕3號),以及《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的通知》(2006年11月版)規定,企業在籌建期間內發生的開辦費,從發生的當月直接扣除。這里「從發生的當月直接扣除」與國稅函〔2009〕98號文件所規定的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存在一定的差異,企業對此項的差異處理應予以關注。

因而,此種方式下,對開辦費的攤銷時間,無論企業成立於何時,也無論企業執行何種會計制度,均為企業開始經營之日,而不是開辦費的發生當期。

2.按照新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規定處理。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第七十條規定,開辦費可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於3年。但此種攤銷方式與前述處理方式存在差異。前述處理方法是分期歸集,一次攤銷,此種方式則是分月歸集,次月攤銷,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兩種處理方式,主要是針對2008年新成立的企業,或2008年之前成立但在2008年開始生產經營的企業。無論採取哪種方式處理開辦費,一經選定,就不得改變。

3.以前年度未攤銷部分的開辦費,可在2008年一次性扣除也可分期攤銷扣除。

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開辦費,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四條規定,應當從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於5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對於企業在新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國稅函〔2009〕98號文件規定,可根據前述兩種方式處理。

⑧ 加盟公司的會計怎麼做。交了一年的的加盟費,每月分攤,這個怎麼做科目呀,

可以單獨設置一個加盟費的明細,或者根據對方給您開的發票的內容設置明細。
付款時 借:待攤費用 貸:銀行存款
每月分攤時 借:管理費用 貸:待攤費用

⑨ 加盟費該怎麼進行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九條的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付,均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不屬於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款項已經在當期收付,均不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本條例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此,公司支付的加盟費應按加盟期內分期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