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資質的特許人如何應對加盟商欺詐
1、你說的這個加盟商屬於典型的違約或被我稱為的加盟商欺詐行為,也是企業做商業模式特許經營的弊端和要一直預防的風險之一。因為這些問題的影響及意義,我在我的新書和講座里專門有詳細的解釋、分析和應對之策。
2、但遺憾的是,你作為特許人,本身沒有國家認可的資質(比如一個注冊商標、兩家一年以上歷史的直營店),因此,是你違約在先,要付主要責任。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建議你以真誠的態度和該加盟商協商解決這個問題。同時,你為了以後避免這種問題的再現,建議你要按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要求嚴格、科學地在法、商、情等方面完善、規范自己。
2. 上海破獲7億元奶茶加盟商詐騙案,你如何看待這起案件
犯罪團伙利用加盟商從商賺錢的慾望騙取他們的血汗錢,有些加盟商甚至是貸款借錢來加盟,不惜賠上所有家當來交納加盟費,結果全都賠進去,甚至會給他們有些人造成致命一擊。所以認為這樣的詐騙行為,性質十分惡劣。像這樣的類似案例還有很多,希望有關部門對此徹底嚴查。
其實在身邊類似的擾亂經濟市場現象還有很多,比如餐飲業內隱藏的外賣品牌加盟套路,一開始也是通過高額推廣積攢不實際的人氣後,開始對外吸引加盟商,實際上高成本運營是很難實現盈利,讓迫切賺錢的加盟商紛紛入坑,自認倒霉。雖然說沒有像這次案件性質那麼惡劣,但也給整個市場形成了一個亂象。
3. 舉倆個知名度較高的企業案例,一個是特許加盟連鎖,一個是直營連鎖。分析這兩種營銷模式的利與弊。
特許加盟連鎖品牌延伸快,但經營過程中與規劃容易脫節,比較適合技術含量低的行業
直營連鎖品牌延伸更穩健,但資金鏈充足,比較適合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市場前景好,利潤豐厚的行業
4. 特許經營的企業,如果商標有問題,被授權的加盟方是否可以起訴授權企業
特許的核心是商標使用許可。不論是特許人還是受許人,均應掌握和熟悉商標法律及行政法規中有關商標許可合同的規定,依法經營,依法辦理有關法律事宜:
1. 特許經營協議中涉及或包括商標使用許可的,應按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及時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並報特許人和受許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2. 許可人不得超過其冊商標的范圍許可。《商標法》第二十條規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准注冊的商標和使用的商品為限;
3. 不得濫施許可。我國商標法中對濫施許可行為及不顧商品質量的行為作出了責令限期改正,予以通報或罰款直至撤銷其注冊商標的處分規定;
4. 加盟店要協助總店在當地登記商標或有關的知識產權人;
5. 不能以加盟店的名義登記成為商標或有關知識產權的擁有者,除非獲得總店的允許或指示;
6. 確認商標及有關的知識產權的權益完全屬於總店,如由於法律上或其它原因而使商標或有關的知識產權被認定為屬於加盟店,則加盟店必須按總店指示辦理手續將上述權益轉讓予總店;
7. 若獲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標或有關的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立刻通知總店,並按總店的指示及在總店願意支付有關訴訟費用的前題下提出訴訟。
5. 加盟後發現公司違反了很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內容,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建議先舉報,待拿到處罰決定書後在解除合同要求賠償比較穩一點。
6. 公司就是騙子騙加盟費的
你好,符合相關條件可以主張退還加盟費:
一、是合同約定了退還加盟費的條件;
當退還條件成就時,可以主張退還。
二、是法定的退還加盟費情形;
很多當事人在咨詢時,會說「這個合同裡面寫明了,一旦簽約,加盟費即不予退還,這樣是不是就不能主張退還了?」
其實不然,我國法律強制性的規定了,在加盟合同中應當允許加盟者一定期限的單方解除權,具體應當符合如下條件:
1、合理期限內提出,2、未完全享受經營資源,3、加盟商具有一定的違法行為
三、其他合同法規定的情形。
在加盟者遇到退費問題時,應當及時委託律師處理。具體可以微信咨詢。
附:本人親辦理案例(繳納14萬,退還12萬)
7. 商業品牌涉嫌欺騙加盟商,怎麼維權
維權有幾個方法,你可以參考一下:
1、去公安局進行報案,涉案金額超2000元就可以立案
2、去工商局進行投訴
3、打12345市長熱線進行投訴
4、去中訴網進行舉報維權
5、直接去法院進行起訴
6、聯合其他受害者一起維權
8. 加盟凌視國受騙,四萬買了幾百塊的設備,而且其違反合同於我們已加盟店經營范圍內開第二家如何維權
收集相關資料,先協商,協商不成走司法途徑。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