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合同到期後不續約,一定要與加盟商簽訂解約協議嗎
合同到期不續約,加盟合同就終止了,不必再寫解約協議。
Ⅱ 加盟同世堂之後合同期滿續簽還需要在交加盟費用嘛
那你就直接問他要不要繼續交加盟費用啊,其實好像只要你用他的牌子就要一直交。
Ⅲ 加盟合同到期再次簽定是否重交加盟費
不用再交加盟費,但需要繳納品牌使用費,保證金這塊等你解除合同才會退給你,如果繼續續約的話保證金暫時不會退。加盟費是一次性繳清的,品牌使用費是每年都交的,有的公司叫管理費,保證金是為了防止惡意做壞品牌設定的。。
Ⅳ 加盟一個品牌,合同到期後如不續約怎麼辦
加盟大品牌好好做的話可以一直做下去的,就怕是小品牌,沒等你做完兩年人家就消失了。合同上也可以約定「兩年後同等條件下你可以優先續約」這個條款。
Ⅳ 加盟的店合同到期續簽的話是不是要重新算費用
要看你們之間的合同約定,如果合同約定是以後不必再繳納,那麼就不用,如果約定以後重新繳納加盟費,則要另外繳納。
Ⅵ 原合同標明的加盟費用在重新擬定的續約合同中是否有效(原合同的加盟費不會寫入續約合同中)
如果前一份加盟合同對此沒有約定的,本人認為需要重新繳納。因為所謂的加盟費在法律中沒有該專業術語,從實踐中我更親向於將其理解為「品牌使用費」,也就是是說使用期限屆滿(加盟合同到期)如果還使用,必須再繳納使用費(加盟費)。
Ⅶ 加盟商的合約到期了不想再續約 但是店面還是開著的。總部沒權利撤銷我品牌權
不續約就沒有權利用人家品牌
Ⅷ 加盟管理費沒續交是侵權嗎
關於這個問題當以合同為准,如果合同表明續約時必須繳納加盟管理費或者說是續約費用,而個人沒有按時繳納,那就要看總部那邊的工作人員跟你溝通的時候 是怎麼要求的了,如果他們自己也是似是而非的,甚至是說可以不用繳納的話還好說,但是如果是想續約又不想繳納費用,導致續約合同在上一次的合同期滿後還是沒有達成共識,您還在使用他們的品牌,那他們就能以侵權的名義起訴您了,個人建議 認真考慮品牌價值是否值得繼續為自己帶來利益,如果確實能賺錢那就交錢續約好了,沒有什麼好糾結的,但是如果效益一般,如同雞肋,就沒必要再浪費自己的時間跟精力了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僅供參考吧
Ⅸ 我加盟了一個店 一年到期了 不想續約了 想自己做用自己的名字 這樣算違約嗎
有什麼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