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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代理加盟是傳銷騙局 2025-05-30 12:53:38

張貼未加盟連鎖店廣告

發布時間: 2021-11-30 06:16:38

❶ 在門上貼滿了廣告,違反了廣告法嗎

1、店面玻璃門上貼字是否違法:店面玻璃門上貼字,屬於戶外廣告范疇,戶外廣告是需要先審批後設置的。(另外,廣告設置所用的字眼、規格、用材,一般在地方性法規上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如果店主違犯了,是需要拆除的。)
2、城管是否有權:城管一般都帶有地方交予的其他林林總總的職能,很多是其他部門分攤給城管的工作。你那個地方的城管到底能不能管戶外廣告,得看你的地方法規怎樣說明。你可以找找你們的法律來看。
3、城管是否有權強制拆除:至於強拆,人性化執法的角度上,是應該先通知店主在期限內自行拆除,店主未能履行,才由執法人員強拆。但實際上,執法人員的確是有權強制拆除的。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對亂張掛、亂張貼
也提出了具體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店面房玻璃門屬於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在城市管理和執法的范圍內。

❷ 在自家車上給自己的店做廣告違法嗎要罰款大概要罰多少廣告面積不是很大!

違反,可以處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罰款。

1、以合肥市為例,根據《合肥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利用機動車等交通工具外部設置的戶外廣告,應該符合戶外廣告設置技術規范,不得影響安全駕駛。對於利用機動車設置廣告不符合規范的,執法人員可以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自行拆除,並按照規定予以罰款。

2、根據《合肥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或者自行拆除,並按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擅自設置戶外廣告的,處以500元以上2500元以下的罰款;

(二)設置戶外廣告或者招牌不符合要求的,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

(三)戶外廣告設置人或者招牌設置人逾期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限期改正、自行拆除義務的,由城管部門依法強制執行。

(2)張貼未加盟連鎖店廣告擴展閱讀:

鎮江市交警支隊法治大有隊民警表示,我國法律有明確規定,機動車噴塗、粘貼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不得影響安全駕駛。對於違法情節較嚴重的,交警將處以罰款並責令其清除車身上的標識和廣告。

京口交警大隊民警表示,如果車主在汽車的後擋玻璃上張貼廣告,危害性更大,司機在駕車時,尤其在倒車時,廣告會遮擋其視線,不能及時觀察到後面的情況,很容易發生事故。

❸ 張貼在我門上的廣告字體城管需要我拆除合理嗎

1、店面玻璃門上貼字是否違法:店面玻璃門上貼字,屬於戶外廣告范疇,戶外廣告是需要先審批後設置的。(另外,廣告設置所用的字眼、規格、用材,一般在地方性法規上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如果店主違犯了,是需要拆除的。)
2、城管是否有權:城管一般都帶有地方交予的其他林林總總的職能,很多是其他部門分攤給城管的工作。你那個地方的城管到底能不能管戶外廣告,得看你的地方法規怎樣說明。你可以找找你們的法律來看。
3、城管是否有權強制拆除:至於強拆,人性化執法的角度上,是應該先通知店主在期限內自行拆除,店主未能履行,才由執法人員強拆。但實際上,執法人員的確是有權強制拆除的。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對亂張掛、亂張貼
也提出了具體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店面房玻璃門屬於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在城市管理和執法的范圍內。
以上是網路查來

❹ 張貼戶外廣告未登記受到處罰,誰來承擔責任

商場應當負責辦理有關手續。既然沒有發布了廣告,那麼商場應該歸還你們的租金。

❺ 在牆上張貼小廣告 違法嗎違反什麼法律規定呢

在牆上隨意張貼小廣告是違法的,違反了《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

第十一條在城市中設置戶外廣告、標語牌、畫廊、櫥窗等,應當內容健康、外型美觀,並定期維修、油飾或者拆除。大型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徵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5)張貼未加盟連鎖店廣告擴展閱讀: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可處以罰款:

(一)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同意,擅自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影響市容的;

(二)未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影響市容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拆除環境衛生設施或者未按批準的拆遷方案進行拆遷的。

第三十七條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並可處以罰款。

❻ 連鎖公司有權對加盟店罰款嗎加盟店自己出資,公司未出一分錢,還要出加盟費,掏錢為公司做品牌廣告,

你在簽加盟合同上就已經表示答應了,所以你現在只能罰款,要麼你就不幹,但是還要付違約金的。

❼ 個體戶在自己的店面的牆上張貼廣告,城管不讓,嚴重影響我們做生意,我們可以貼嗎

可以貼,但是戶外張貼廣告必須得到當地城管部門的同意許可。

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五條發布下列廣告應當依照本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戶外廣告登記,領取《戶外廣告登記證》:

(一)利用戶外場所、空間、設施發布的,以展示牌、電子顯示裝置、燈箱、霓虹燈為載體的廣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氣物、模型表面繪制、張貼、懸掛的廣告;

(三)在地下鐵道設施,城市軌道交通設施,地下通道,以及車站、碼頭、機場候機樓內外設置的廣告; 廣告牆

(四)法律、法規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應當登記的其他形式的戶外廣告。

(7)張貼未加盟連鎖店廣告擴展閱讀:

根據《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第八條

戶外廣告登記申請,由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在依法查驗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確認符合第六條規定的申請登記條件後,向戶外廣告發布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

利用交通工具等流動載體發布戶外廣告的登記申請,由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在履行前款規定的審查義務後,向交通工具等運動物體使用單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

第九條 戶外廣告發布單位申請戶外廣告發布登記,應提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戶外廣告登記申請表》。

(二)戶外廣告發布單位和廣告主的營業執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

(三)發布戶外廣告的場地或者設施的使用權證明。包括場地或設施的產權證明、使用協議等。

(四)戶外廣告樣件。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委託發布戶外廣告的,應當提交與委託方簽訂的發布戶外廣告的委託合同、委託方營業執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經營資格證明文件。

廣告形式、場所、設施等用於戶外廣告發布,按照國家或者地方政府規定需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

發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審批的廣告,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❽ 店鋪櫥窗貼海報怎麼還罰款城管下了個什麼行政處罰事先通知書

轉載:
1、店面玻璃門上貼字是否違法:店面玻璃門上貼字,屬於戶外廣告范疇,戶外廣告是需要先審批後設置的。(另外,廣告設置所用的字眼、規格、用材,一般在地方性法規上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如果店主違犯了,是需要拆除的。)
2、城管是否有權:城管一般都帶有地方交予的其他林林總總的職能,很多是其他部門分攤給城管的工作。你那個地方的城管到底能不能管戶外廣告,得看你的地方法規怎樣說明。你可以找找你們的法律來看。
3、城管是否有權強制拆除:至於強拆,人性化執法的角度上,是應該先通知店主在期限內自行拆除,店主未能履行,才由執法人員強拆。但實際上,執法人員的確是有權強制拆除的。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對亂張掛、亂張貼
也提出了具體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店面房玻璃門屬於建築物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在城市管理和執法的范圍內。

❾ 商鋪租賃糾紛,合同未到期房東要在店門口張貼出租廣告,這樣肯定影響客人的購買慾望,如何維權

哈,你可以藉此機會進行大甩賣。
至於是否影響你的正常經營,這點很難評估,如果你不想讓他貼,你有權不讓他貼,因為租賃期間使用權在你這里。
話說回來,他廣告出租信息也沒有不妥,畢竟你已確定不租,要給他15天左右時間讓他找到續租的第三方,以減少他可能無租的損失。
至於房內設施,無所謂房主「強制要留」的說法,如果你想留給他,就通過協商留給他,不想留給他,根據合同約定,你可以給他恢復原狀。你要讓他折舊購買,也未償不可,至於價格,因為你要考慮你恢復原狀的投入,所以你有被動的一方面因素,吃點虧也不算啥。我想你如果要按市場價要他購買,他肯定不會同意的。
綜合以上分析,請你仔細定舵。

❿ 在玻璃內張貼廣告算違法嗎

在店鋪玻璃內張貼廣告屬於戶外廣告范疇,未進行審批就張貼是違法行為。

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第十七條一切單位和個人,都不得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

單位和個人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等,須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批准。

第三十四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單位除責令其糾正違法行為、採取補救措施外,可以並處警告、罰款:

(一)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紙屑和煙頭等廢棄物的;

(二)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以及樹木上塗寫、刻畫或者未經批准張掛、張貼宣傳品等的。

(10)張貼未加盟連鎖店廣告擴展閱讀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中規定:

第三十七條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標准、環境衛生標準的建築物或者設施,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和個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

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強制拆除,並可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