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連鎖店的法律關系是什麼
總店和各個分店之間仍是獨立的法人,只是一種合同或投資控股關系. 連鎖經營實際是一種企業組織形式,還是以企業為基礎的,所以自必須遵守企業法的規定,如公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等,根據企業的不同性質,適用不同的法律.而連鎖企業的組織形式又各有不同,主要有三種: 一是直營連鎖,直營連鎖的門店均由總部全資或控股開設,在總部的直接領導下統一經營。 二是自願連鎖,自願連鎖的門店為獨立法人。它與總部的資產所有權關系不變,在總部的指導下共同經營。 三是特許連鎖,又稱加盟連鎖。它是由門店與總部簽定特許經營合同,取得總部商號、經營技術及銷售總部所開發的商品的特許權,並向總部繳納加盟費,門店的經營管理權集中於總部。 這種特殊的企業組織形式也需要特別的規范,有內貿部《連鎖經營管理規范意見》,與國家工商局《關於連鎖經營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內貿易部、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加強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政部《企業連鎖經營有關財務管理問題的暫行規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連鎖經營企業增值稅納稅地點問題的通知》,國家經貿委、國內貿易部、文化部、郵電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工商局、國家煙草專賣局《關於連鎖店經營專營商品有關問題的通知》.你的權利義務除了要遵守法律的規定,還要具體看簽定的連鎖協議.
㈡ 加盟億萬企業傢俱樂部的股權模式好嗎
挺不錯的,億萬企業傢俱樂部獨特的股權模式,輕量級投資,輕資產運營 , 輕松開店
㈢ 一個品牌開連鎖店 需要辦理什麼手續嗎
品牌開連鎖店,需要辦理連鎖店注冊登記。
根據《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 連鎖店的登記注冊
具備設立條件的連鎖店,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未經登記注冊的,不得以「連鎖店」名義經營。連鎖店的總部、配送中心和門店應向各自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注冊。總部辦理企業法人登記,配送中心和門店辦理企業法人登記或營業登記。
第四條 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提交的文件。連鎖店申請登記注冊應向企業登記主管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能夠證明具有若干個門店的材料;
(二)總部關於設立其全資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門店的決定,或者總部與其參股或無資產關系的門店簽訂的連鎖經營合同;
(三)企業登記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連鎖經營合同應規定合同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並包括下列事項:授權使用總部商標、字型大小的內容;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的內容;提供經營技術的內容;門店裝潢設計的內容;促銷的內容;質量管理的內容;總部對門店實施財務監控及收取特許費的內容;公平競爭和保護知識產權的內容;合同的期限、修改、解除以及違約責任的內容等。
(3)合夥企業加盟連鎖店擴展閱讀:
《關於連鎖店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 設立的條件
(一)連鎖店應由總部、配送中心和若干個門店組成;
(二)統一采購配送商品,購銷分離,統一質量標准,實行規范化經營管理;
(三)總部應具備企業法人條件,配送中心可以是總部內設機構,單獨設立的配送中心應由總部控股;
(四)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㈣ 開一個加盟店還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嗎
開加盟店需要自己辦理營業執照。
㈤ 連瑣店是一種什麼性質的企業
連鎖店可分為直營連鎖(由公司總部直接投資和經營管理)和特許加盟連鎖(通過特許經營方式的組成的連鎖體系)。後者是連鎖經營的高級形式。
連鎖店是指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
㈥ 連鎖店分店算個體工商戶還是合夥企業還是什麼需要登記注冊成什麼
你是不是那種加盟的所謂連鎖,那不是真正的連鎖,就是個商標使用合同和技術轉讓,去注冊個體就行
㈦ 加盟商跟合夥人有什麼區別
一、加盟商是指在連鎖加盟的模式下,接受總部的品牌與技術指導的一方。
二、要想構築一個穩定、有效的加盟體系,對於連鎖加盟商的選擇來說,有三個根本原則需要堅持:
嚴格篩選、寧缺毋濫,對於企業來說,選擇加盟商運作市場顯然不能只看短期的銷售,要看對市場的長期影響與貢獻。因此,必須要對加盟商的選擇慎重再慎重,決不能輕率從事,誰想做就給做,而不進行考察、分析、評估。這樣會給市場的後期運作造成嚴重的後果,輕則市場萎靡不振,達不到預期後果;重則市場秩序混亂、竄貨、亂價泛濫。
理念第一、眼光長遠,對於連鎖企業來說,就是要找品牌運作、市場理念與自己一致的加盟商,這樣才會有真正合作的基礎。才會在市場操作中協調一致、共同發展。所以,
在尋找加盟商時要重點考察、分析其理念,而不能將眼光局限在資金實力、配送能力、當地人脈等條件上。理念一致才是真正合作的基石。眼光長遠才能真正發掘出優秀加盟商。
門當戶對、共同發展,企業在選擇加盟商時一定要考慮門當戶對,同時一定是同心同德,也就是加盟商具有經營你的品牌的強大的意願。這樣的加盟商就一定可以與企業共同發展、成長,也就是最具有發展前途的加盟商。
三、合夥人指以其資產進行合夥投資,參與合夥經營,依協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並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或有限)責任的自然人或法人。
四、合夥人的特點如下:
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共同承擔法律義務責任。
合夥人的權利為經營合夥企業,參與合夥事務的執行,享受企業的收益分配;義務為遵守合夥協議,承擔企業經營虧損,根據需要增加對企業的投入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一條規定:「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
合夥人出資以後,一般說來,便喪失了對其作為出資部分的財產的所有權,合夥企業的財產權主體是合夥企業,而非單獨的每一個合夥人。
㈧ 法律:連瑣店是一種什麼性質的企業
你好,連鎖分直營和加盟兩種。直營就是總公司直接投資,直接經營管理很多個小的連鎖企業,企業之間資本相互不獨立,都屬於總公司資本,經營管理也比較集中統一,連鎖企業沒有經營自主權,有總部規章制度約束,很多個連鎖企業形成一個大的法律主體;加盟就是個人進行一定規模投資,和總部簽訂聯營合同,雙方只受聯營契約約束,合同之外,每個加盟店享有一定的經營自主權,資本是相互獨立的,不屬於總部,形式上比較鬆散,像很多溫州生產打火機、燈具等小商品的加盟店就屬於這種,一般規模都比較小。兩種連鎖企業並不是互不相干,符合一定條件,經總部特許,可以由直營轉位加盟,也可以由加盟轉為直營店~不懂的話,也可以看看下面的介紹~~~~~比較長哈
一、連鎖店的基本定義——連鎖店是指將自己所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特許者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的費用。由於特許企業的存在形式具有連鎖經營統一形象、統一管理等基本特徵。眾多小規模的、分散的、經營同類商品和服務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總部的組織領導下,採取共同的經營方針、一致的營銷行動,實行集中采購和分散銷售的有機結合,通過規范化經營實現規模經濟效益的聯合
二、連鎖店的分類—— 連鎖店可分為直營連鎖(由公司總部直接投資和經營管理)和特許加盟連鎖(通過特許經營方式的組成的連鎖體系)。後者是連鎖經營的高級形式。 連鎖店的形式可以包括批發、零售等行業,以至飲食及服務行業都可以連鎖式策略經營。
三、加盟連鎖法律關系分析
加盟連鎖在經營者之間形成一定的法律關系,認清其間的法律關系是分析其法律責任的基礎。加盟連鎖經營在法律上屬於聯營,根據《民法通則》規定,聯營分法人型聯營,合夥型聯營,契約型聯營三種形式。那加盟連鎖屬於那一種聯營呢?下面就此逐一進行分析:
1、加盟連鎖不是法人型聯營
根據民法通則相關規定,法人型聯營的各方應共同組建新經濟實體,該經濟實體一般應具備法人資格。而連鎖加盟各方並未組建新的經濟實體,而是各自經營。法人型聯營在現行公司體制下已經上升成為一種股權合作關系(即股東關系)而不是經營合作了。加盟連鎖經營明顯不屬於這種聯營模式。
2、加盟連鎖不是合夥型聯營
不屬於法人型聯營,那是否屬於合夥型聯營呢?加盟連鎖需要特許方向加盟店提供品牌,技術,培訓,有些還提供設備、、材料,加盟店在特許方指導下開展經營,有些特許合同還約定特許方有權參與加盟店分紅。從這些形式上看,雙方關系似乎符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公共擔風險」的合夥關系特徵。但深入一分析,實際上並不符合:首先,雙方實際上沒有共同出資。雖說特許方向加盟方提供了包括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在內的經營資源,但這些資源的最終權屬還是歸特許方,加盟方只獲得一定期限的特許使用權,即這些經營資源的權屬未發生變化。其次,雙方也未共擔風險。雖然有些加盟合同有特許方參與分紅的約定,但一個共同的特徵是特許方對加盟店的債務不承擔加責任,這就不是共擔風險。
另外,在200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頒布後,這種聯營方式已經納入合夥企業范疇,而不是一種獨立的經營主體了。因此,加盟連鎖也不屬於合夥型聯營這種形式。
3、加盟連鎖是契約型聯營
排除了以上兩種聯營模式,加盟連鎖這種聯營模式就只可能是契約型聯營了。契約型聯營是各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協作,但各自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一種聯營方式。加盟連鎖的特許方及各加盟店一般為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等獨立的經營主體,根據特許經營合同約定,加盟方在特許方指導下獨立開展業務,自負盈虧責任。加盟連鎖的這些特徵也正符合契約型聯營的要求。
四、連鎖企業獨立承擔合同責任
連鎖經營的突出優勢在於顧客只需在任一連鎖店簽約,就可以享受全部連鎖店的服務,這就及大地方便了顧客,也促進了連鎖經營的迅速發展。但是,如果顧客在簽約後,與連鎖店發生有關服務期限、服務質量、收費標准及解約等方面的糾紛,也就是合同上的糾紛,該找誰去處理呢,特別是與非簽約店發生的糾紛?
1、特許方不承擔加盟店的合同責任
雖各連鎖店在門面裝修、標志標牌、員工著裝上都是一致的,服務標准也一樣,會給顧客「一家人」的感覺。但是,從法律上講,它們各自有營業執照,都是獨立的經營主體。《民法通則》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之間或者企業、事業單位之間聯營,按照合同的約定各自獨立經營的,它的權利和義務由合同約定,各自承擔民事責任。在加盟連鎖經營中,雖然特許方對加盟方要進行「經營指導、技術支持、業務培訓」,但這主要體現的是特許方的一種義務而不是權利,加盟方的經營自主權還是在加盟方手上,因為加盟方才是加盟店的出資者及風險的承擔者。特許方與加盟方雖然有密切聯系,但這只是一種內部的聯系,二者對外是獨立開展經營的。因此,特許方不承擔加盟店的合同責任。
2、加盟店之間互相不承擔合同責任
前面說過各加盟店都是獨立的經營主體,但基於共同加盟某一業務而發生一定的聯系,這種聯系體現為互相為其他連鎖店的顧客提供服務。顧客與某一連鎖店簽約後,就與簽約店之間形成了一種債權債務關系,而非顧客簽約店與顧客之間並無合同關系。在此情況下,非顧客簽約店為顧客提供服務是基於加盟連鎖協議的約定而為,對顧客而言,這是一種第三人履行義務的行為。《合同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照此規定,非顧客簽約店作為第三人不向顧客(債權人)承擔責任,相關責任應由簽約店(債務人)承擔。
五、連鎖企業侵權責任依過錯確定
連鎖經營屬於一種服務合同關系,在經營過程中難免會發生侵害顧客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的情形。對在加盟店發生的此類糾紛,如果顧客依法選擇追究加盟店的侵權責任,在此情況下,是加盟店獨立承擔侵權責任還是由特許方承擔連帶責任呢?根據《侵權責任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連鎖經營中發生的侵權行為屬於一般侵權行為,應按照過錯原則確定責任。
1、加盟店獨立承擔責任情形
對於在連鎖經營中與顧客發生的糾紛,如果顧客選擇的是追究加盟店的侵權責任,這就不受合同相對性的限制,無論該加盟店是否為簽約的加盟店,只要顧客是在該店受的的侵害,該店就要承擔責任。另外,對特許方是否承擔責任的問題,如果給顧客造成的侵害與特許經營規范無關,完全是由於該加盟店的過失造成的,如一洗車加盟店不慎將顧客的車輛碰傷、或者保管不善遺失,在這種情況下的責任應該由該加盟店獨立承擔,與特許方無關,因為特許方對此並無過錯。
2、特許方承擔連帶責任情形
如果加盟店按照特許方的操作手冊服務顧客的過程中造成了顧客損害,這說明特許方對此有過錯,特許方與加盟店就構成了共同過錯侵權,依法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根據《商業特許經營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特許方要向加盟店提供經營操作手冊,對加盟店進行經營方法、服務技術方面的指導,實踐中特許方還往往向加盟店提供設備、材料等。這就要求特許方的經營技術成熟可靠,並有為加盟店提供相應服務的能力。如果做不到這一點,說明特許方在經營上存在過錯;加盟店作為直接服務顧客的經營者,負有保障顧客人身財產安全的義務,發生侵權事件,說明加盟店也有過錯,它們之間就構成了共同過錯侵權。
另外,加盟店往往還受權使用特許方的商標,根據《商標法》的規定,特許方依法負有監督加盟店的服務質量的義務。如果因為特許方的質量監督不到位造成了顧客損害,特許方依法應承擔連帶責任。
㈨ 連鎖的法律法規
連鎖店指經營同類商品、使用統一商號的若干門店,在同一總部的管理下,採取統一采購或授予特許權等方式,實現規模效益的經營組織形式。
連鎖店應由10個以上門店組成,實行規范化管理,必須做到統一采購配送商品、統一經營管理規范、采購同銷售分離。全部商品均應通過總部統一采購,部分商品可根據物流合理和保質保鮮原則由供應商直接送貨到門店,其餘均由總部統一配送。
連鎖店由總部、門店和配送中心構成。
(一)總部是指連鎖店經營管理的核心,必須具備以下職能:采購配送、財務管理、質量管理、經營指導、市場調研、商品開發、促銷策劃、教育培訓等。
(二)門店是連鎖店的基礎,主要職責是按照總部的指導和服務規范要求,承擔日常銷售業務。
(三)配送中心是連鎖店的物流機構,承擔著各門店所需商品的進貨、庫存、分貨、加工、集配、運輸、送貨等任務。配送中心主要為本連鎖企業服務,也可面向社會。
㈩ 開加盟店需要注意什麼,有哪些注意事項
要注意投資總金額,要注意是否有市場,潛力如何.
要注意是否適合我,要注意,後期發展的趨勢,要注意,如何選個好地址,要注意,其他開店事情可以咨詢「木子王加盟玩具網」.
近一兩年來,木子王時尚玩具店如雨後春筍般在多座城市的各個角落生根發芽,擁有著大批忠實的父母和小孩。
對於有意投資的小型投資者來說,時尚的智力玩具店不失為不錯的選擇。
選店面,開餐飲加盟店首先就要選好地方。一是公司寫字樓比較多的地方,二是居民居住密集的地方,這兩個地點都可以保證中午與晚上生意。
產品定位,選好門面後,就要開始進行產品定位了。以開一家300平方米的特色飯店為例。 一種較保險的方法是跟牢一個城市的美食流行大趨勢。
裝修,在確定了餐飲加盟店店面和定位後,就可以進行裝修了。顧客的消費需求在上升,店面環境在餐館中的地位已經越來越高,一個好的環境,有時候可以成為開店成敗的關鍵因素。店面環境如何,並不等於投入越多就越好,更多地在於設計。
招人,餐飲加盟店開得好不好,人才也是關鍵一環。餐館里的員工分兩塊,一是廚師,一是服務員,分別負責廚房出品和前廳服務。
定製餐飲設備,餐飲原料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