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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協調總部與加盟店

發布時間: 2021-06-29 13:36:41

⑴ 請問加盟商和總部之前的關系是怎麼樣的

說不上僱傭關系,如果你的公司經營失敗,人們肯定會覺得代理總部經營失敗,直接影響著他的聲譽。所以應該是夥伴關系。

⑵ 總部如何管理加盟商

如果說VI的統一使得加盟店極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麼對大品牌的規范化運作和管理流程的學習,則是他們迫切的願望。對加盟店的管理不僅僅是統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應該是對總部運作理念的逐步滲透和對內部經營管理操作上的統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規范的經營管理體系,他們更多體現出的是摸著石頭過河的土辦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積極-全球品牌網-尋求更為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來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後,繼續沿用原有的土辦法,這樣,營業額和銷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會對總部的營銷策略持有戒心,擔心總部對他們在指導的同時坑害他們,要麼是想套牢他們永遠做下線,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時也是對總部商業道德的體現和考驗。 2、 總部自身原因分析 (1) 總部與加盟店合作的基礎不穩定 現在許多品牌連鎖加盟體系本身就是一種比較脆弱的合作關系。雙方既沒有股份的約束,又沒有共同發展的遠景,完全是一種相互利用的關系。加盟店僅僅希望藉助總部發展壯大,沒有長期合作的意願,而總部又貪圖市場份額,在自身體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發展。因此,這種加盟連鎖是極不穩定的合作關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總部的營銷策略未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總部沒有經過詳盡的市場調查制定的營銷策略往往只適合用於部分區域,這樣一來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觸情緒,或者營銷方案根本不適合在當地推廣。我國的區域性差異很大,各個地方的消費水平、消費觀念不同,因此總部在制定營銷方案時不應一概而論,要顧全大局。 (3) 企業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總部給予加盟店太大的權利,同樣會導致總部的營銷策略難以執行,總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權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機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尋、有制可依。 (4) 總部與加盟店的管理架構和溝通體系有問題 1、統一VI形象僅僅是解決了治標的問題,而總部保持良好的商業信譽,幫助加盟店進行市場培育,在進行經營方法的正確引導和扶持,然後進行經營思想的滲透,最終實現共同雙贏,這才是治本的關鍵所在。 2、總部在進行營銷策劃時,要根據每個加盟店不同的實際狀況制定詳細的營銷方針,並且要多徵求加盟商的意見,在雙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營銷方案。

⑶ 如果連鎖總部經營不善倒閉了,連鎖下面的加盟店怎麼辦也強制被關閉還是怎麼樣

如果總部倒閉,連鎖的加盟商可以選擇對自己的經營產品和進貨渠道進行調節,確保自己安全。

加盟總部對加盟店有哪些經營上的指導

很多優質的加盟總部都會有一個很專業的選品部門或者團隊,這個選品團隊會根據加盟店的所在地址的真實市場情況,為加盟店鋪選擇出最合適的產品種類。選好了合適的產品之後,加盟店鋪在日常的經營中又會有銷售促銷宣傳等各方面的事情需要處理,對於缺乏這方面經驗的加盟商來說,很多優質的加盟總部都會派遣專門的運營團隊到加盟店進行實地的培訓,會給加盟商介紹專業的銷售經驗和銷售技巧,同時還會為加盟店制定合理的促銷方案和宣傳策劃。此外加盟店在日常經營中也會面臨著行業競爭,這種時候如何在競爭中搶奪顧客搶占市場,也是需要加盟總部進行指導的。想要確保在競爭中占據優勢,最根本的還是要提升產品品和服務品質。產品是總部提供的,產品品質自然需要總部來保證,而具體售賣和服務則是加盟店提供的,所以加盟店的服務品質則需要加盟商來確保,如何提供優質專業的服務,如何能讓顧客更滿意更舒心,這些也都有需要加盟總部進行一個專業的培訓和指導。

⑸ 管理加盟店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一、資金管理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加盟費用。投資加盟的加盟總部對代理加盟的加盟者一般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權利金、保證金和代理加盟金。代理加盟金說的是開店盒子錢,總部幫助代理加盟者對開店經營做的全體的規劃,包括店鋪選址、裝修、教育培訓等等,保證金是指為了確保加盟者確實了履行合約內容,擔保貨款交付所收取的費用。加盟費用一般情況下是愛簽訂合約之後就沒有辦法退回的,所以,加盟者在簽訂合同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貨比三家,選擇最合適的項目簽訂加盟合約。
二、成本控制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違約金。加盟合同的模板是由總部統一擬好的,這樣的合同肯定對總部會更加有利,因此,在濰坊合同的懲罰責任上,一般都只列出加盟者的那一部分,對於總部違反合約的那一部分向來都不提隻字。所以,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里違約金的賠付十分重要,加盟者不僅要了解自己的違約金賠付金額,更應該要提出要求,對總部的違約情況也要定製出相應的罰則條約,特別是總部應給予的幫助支持項目,合同要明確罰則要求總部要如實做到。
三、員工管理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加盟終止的處理。如果加盟者想要終止加盟關系的時候,加盟者最關心的問題就是保證金能否完全取回。雖然很多加盟者投資加盟店的終極目的開啟自己的事業之門,但是,也不是所有加盟項目、加盟案例都是成功的。所以,在處理加盟店終止加盟關系的時候,加盟者應該注意相關的加盟規定。一般情況下,當加盟者提出解除加盟關系的時候,總部是檢查加盟者是否有一些違反合約的情況,並要求加盟店摘下招牌,這些情況如果沒有意外,保證金便能順利圓滿的取回。
四、客戶管理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總部供貨價格。像一般情況下,投資加盟總部往往會強行要求加盟者跟總部進貨,不允許加盟者私自從其他渠道進貨,這個問題也是加盟總部跟加盟者之間最明顯、最激烈的矛盾與沖突。站在加盟者的一方來說,加盟者往往抱怨總部的進貨價格普遍偏高,但是站在總部的角度來說,為了保證連鎖產業鏈下的產品品質的一致性,總部不得不強行要求加盟者向總部進貨。為了投資加盟店順利經營,投資者們在簽訂加盟合同是,一定要與總部協商好進貨價格。
五、
五、與總部協調共進
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商圈保障問題。商圈保障就是加盟總部為了保證加盟連鎖體系下,各個加盟者之間不會相互爭奪客源,一般都會設置商圈保障,在商圈保障的范圍之內,不得在開設第二家加盟連鎖分店。所以,弄清自己的商圈保障范圍有多大是投資加盟店注意事項之一。按常理來說,我們的商圈保障范圍越大,對我們的經營就越有利。所以,在於總部簽署加盟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對自己的商圈保障范圍據理力爭,盡量是自己的商圈范圍更大更廣。

⑹ 總部如何向加盟店和直營店進行配貨

企業門店多、產品品類多、SKU多,以往配貨一般是由門店自己根據經驗到系統中下單、補貨,再由總部根據訂單進行配貨。配什麼貨、配多少貨、什麼時間配貨,都是由經驗而定,這種傳統的要貨方式,預測不準確、信息滯後、配貨不及時,無形中增加了管理成本,難以再適應快速變化的市場需求。

  • 不能及時了解各個門店的具體銷售情況,無法根據銷售形成需求計劃,無法實現庫存的動態管理;

  • 不能及時了解各個倉庫、各個門店的庫存情況,商品配貨依經驗而定,沒有數據依據。

智能配貨成為新零售時代下企業的首選。數鑰分析雲總經理提出的「智能配貨模型」,基於數據驅動、實現精準的配貨數據預測,解決了配貨不科學、配貨不及時等問題,滿足了銷售對總部配貨時效性的需求,提升了員工人效,降低了管理成本。

在他看來,智能配貨的決定因素主要包括:總部重視程度、當前銷售情況、安全庫存設置、已有庫存、特殊的需求如門店人工經驗等,疊加以上分析因素,形成智能配貨模型。

通過配貨分析模型,能夠精準預測配貨數據,該配貨數據能夠精確到某個門店的某件商品。

配貨滿足率=(實際配貨數量/原始要貨數量)*100%

做好配貨滿足率分析,規劃好產品品類、門店之間的配貨平衡。


基於安全庫存及配貨模型,高效協助企業挖掘數據價值,科學控制庫存,降低產品成本和人工成本,新鮮度預警管控,減少效期損失,打破傳統要貨制,轉型為智能配貨制,實現在單店、單品上的精細化管理,大幅提高配貨時效性及准確性。

⑺ 怎麼跟公司談加盟的技巧求答案

把下面的搞清了就知道怎麼談了.在簽約之前,哪些權利義務是您必須確保的?有的加盟者在簽約加盟之後,發現實際的經營情況與配合方式,和加盟之前所想像的有很大差距,因而對總部怨憤不已,大有悔不當初的感覺。而站在連鎖加盟總部的立場,對於加盟店的配合也是感到相當無奈,要不是嫌棄總部活動辦得太多,要不然就是根本不配合總部。對合約的精神不了解,在經營上又過渡依賴總部,自己不認真經營。十大最常見的加盟糾紛依次為:一、加盟店對於總部所提供的行銷支援與輔導不滿意;二、加盟店對總部所提供的商品價格不滿意;三、加盟店對總部的政策配合度與執行力很低;四、加盟店對於每月的營業額並不滿意;五、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品采購限制不得自行進貨的爭議;六、加盟店對於總部所舉辦的促銷活動不願意配合;七、加盟店與總部之間對於商圈保障范圍的看法分歧;八、加盟店對於總部舉辦的教育訓練不配合;九、加盟店對:每月繳交的權利金與管理費用有爭議;十、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時繳交貸款。無論是加盟店對於總部的抱怨,或是總部對於加盟店的不滿,在彼此互動的過程當中,都會造成爭執與糾紛不斷。有人形容特許加盟體系下,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的關系就像結婚一樣,婚前要看清楚,婚後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要太計較。但也有人的看法是,二者之間的關系就好像古時春秋戰國時代,君主與諸侯之間的關系,結合點是在利益方面,彼此既聯合又相素猜忌。如此混亂又曖昧的關系下,的確是很容易發生意見不同的爭執,如果雙方不能理性而冷靜地協商,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共識,糾分必然將發生。因此,除了加盟店本身應具備正確的觀念,配合總部的整體政策外,特許總部也應該負起責任,讓加盟店降低進貨的成本、提升營業額、好讓加盟店更有向心力。十大常見加盟糾紛之一對於總部行銷支援與輔導的不滿,幾乎是不分任何業種,成為加盟者共同的心聲,但更為有趣的是,加盟店的抱怨在內容上又可分為兩類,第一種抱怨總部沒有任何動作,或是似有基無的關注,對該店業績或是經營的瓶頸,毫無幫助可言。相對於總部不做行銷輔導或做的不夠確實的抱怨,也有加盟店認為總部干預太多,今天要求那個,明天又要配合這個,加盟主不堪其擾。因此,對加盟總部而言,在行銷支援與輔導這方面的角色扮演,輕重拿捏的分寸非常重要。一般常見的加盟店老闆心態,通常只在經營產生困難時,才會想到要向總部請求支援,獲利穩定時就把總部的規定當成控制個人自由行為的約束。對於加盟者來說,首先要鑒別總部所具實施行銷與輔導的能力。這包括:第一、任何政策的推動,都需藉由人的動作來執行。以便利商店來說,基本上每7家到15家,總部就有一位專任負責輔導該區域的輔導人員,假設該總部現有300家加盟店來計算,光是輔導人員至少就要有20位。所以,詢問加盟之餘,不妨順便對照一下該總部輔導人員與現有加盟店的比例。倘若換算的結果,幅度差距太大,那麼也許對於總部後續的輔導與支援,加盟者要多加思量。第二、輔導人員是屬於專業專責的工作,不是總部隨便對外招募的人才就可以勝任。消息:因此,所選擇的加盟總部,最好已有一定數量的直營店,總部為了培訓與留住人才,會從直營店挑造優秀的幹部,擔任區域輔導的工作,而這樣的輔導人員,因為具有門市的實務工作經驗,在與加盟店協調溝通的過程中,比較能夠真正體會門市經營的困難與立場,做出正確的建議,而不會流於只是總部的傳聲筒。第三、加盟店向總部提出行銷支援的請求時,通常是在營收狀況不理想。總部要來對加盟店對症下葯,不可能只單憑直覺,這就要求總部真正擁有一套完整的管理辦法,一定要有一些相關的表格,例如營業日報表、單日營收統計表等,教導加盟店如何計算填寫,並要求加盟店按時回報總部。同時,加盟者也要相信這一點,只有總部規范要求多,成功機率才會大。加盟店並非完全沒有責任,總部與加盟者在事先應該彼此已有一定的任信與認同。切不可認為加盟就等於當了老闆,自己高興怎麼做就怎麼做。不願接受總部的規范,那麼可以符合這樣條件的加盟總部,恐的也無法保證日後的營收是否真能穩當。所以,這之間的利害得失,在加盟之前,加盟者要自己先衡量清楚。加盟絕不只是總部向加盟者收取加盟金、權利金、加盟者取得品牌、簽約之後就有互不相乾的合作關

⑻ 如何管理加盟店

但是,如果說VI的統一使得加盟店極大地受到精神上的鼓舞,那麼對大品牌的規范化運作和管理流程的學習,則是他們迫切的願望。對加盟店的管理不僅僅是統一了VI就可以的,而更多的應該是對總部運作理念的逐步滲透和對內部經營管理操作上的統一。可以肯定,加盟店在加盟前是缺乏一套完整而又規范的經營管理體系,他們更多體現出的是摸著石頭過河的土辦法。一方面很多加盟店在積極-全球品牌網-尋求更為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來使自己得到新的突破,而另一方面,在加盟之後,繼續沿用原有的土辦法,這樣,營業額和銷售量自然上不去。 另外,加盟店在加盟初期,會對總部的營銷策略持有戒心,擔心總部對他們在指導的同時坑害他們,要麼是想套牢他們永遠做下線,這些都是加盟商在加盟初期仍有所保留的原因,同時也是對總部商業道德的體現和考驗。 2、 總部自身原因分析 (1) 總部與加盟店合作的基礎不穩定 現在許多品牌連鎖加盟體系本身就是一種比較脆弱的合作關系。雙方既沒有股份的約束,又沒有共同發展的遠景,完全是一種相互利用的關系。加盟店僅僅希望藉助總部發展壯大,沒有長期合作的意願,而總部又貪圖市場份額,在自身體制尚不完善的前提下盲目發展。因此,這種加盟連鎖是極不穩定的合作關系,也是造成分歧的主要原因。 (2) 總部的營銷策略未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制定 總部沒有經過詳盡的市場調查制定的營銷策略往往只適合用於部分區域,這樣一來就造成加盟商的抵觸情緒,或者營銷方案根本不適合在當地推廣。我國的區域性差異很大,各個地方的消費水平、消費觀念不同,因此總部在制定營銷方案時不應一概而論,要顧全大局。 (3) 企業缺乏控制能力 如果總部給予加盟店太大的權利,同樣會導致總部的營銷策略難以執行,總部要合理控制加盟店的權力,制定健全、完善、合理的管理機制。任何事情做到有章可尋、有制可依。 (4) 總部與加盟店的管理架構和溝通體系有問題 1、統一VI形象僅僅是解決了治標的問題,而總部保持良好的商業信譽,幫助加盟店進行市場培育,在進行經營方法的正確引導和扶持,然後進行經營思想的滲透,最終實現共同雙贏,這才是治本的關鍵所在。 2、總部在進行營銷策劃時,要根據每個加盟店不同的實際狀況制定詳細的營銷方針,並且要多徵求加盟商的意見,在雙方都能接受的前提下形成的營銷方案。

⑼ 如何將連鎖店做成是直接與總部加盟的店呢求幫助。

加盟連鎖創業並不是人們想像中那麼容易,實踐表明,要成功地加盟連鎖經營,你得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一:選對加盟行業 近年來,新冒出的熱門連鎖業品牌不在少數,但有不少品牌沒「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這樣說,加盟連鎖的品牌幾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這無疑加大了加盟連鎖創業者選擇的難度。因此,選擇加盟行業時,一定要經得起市場的考驗:連鎖經營體系至少已經有5年以上。 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機會越大 加盟連鎖經營,對想創業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創業項目的煩惱,的確是一條成功的快捷方式。據一項調查顯示,日本零售業有80%的獨立開店者第一年就關門大吉,能撐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連鎖店第一年就結束營業者僅有20%,有77%的連鎖店能存活到第五年,這個調查就證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創業劃算。」但這些數據並不是說,加盟後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據調查,找具有一定開店經驗,且連鎖店數達一定規模或發展至少五年以上的總部,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比較有經營保障。有些新興加盟體系,本身在市場上發展的時間就不夠長,還沒有經過市場的經驗,顧客的消費習慣尚未養成,容易造成暫時生意興隆的假象。當選擇弱勢連鎖品牌時,雖然你可以少繳加盟金,但相對之下,所能享有的總部資源和幫助也較少;許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競爭力自然也就較弱。 有競爭力的連鎖品牌由於發展前途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條件越嚴格的品牌往往有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較強大的財力與實力,反而較有能力保證加盟者獲利。正因為如此,越有信譽的連鎖企業,挑選加盟者時把關就越嚴謹。 三:最好能與連鎖總部「面對面」 現在連鎖企業很多,加上前幾年加盟店利潤可觀,使得有些新興的連鎖企業和加盟者都比較浮躁。一些創業者創業心切,只聽連鎖企業的一些宣傳資料就草率地簽約加盟,等到有糾紛才發現連鎖總部比自己的店面還小,甚至是一個空殼,根本沒有解決門店問題的能力和經驗。因此,親自走一趟總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現場資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簽約十大注意事項 近年來,隨著創業風潮日趨盛行,加入連鎖加盟店的人愈來愈多,加盟糾紛也隨之增多。這些糾紛的產生泰半肇因於加盟合約,加盟總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詳細說明合約內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簽下合約,在雙方各自模糊處理之下,會產生糾紛也就不足為奇了。 其實,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就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本文僅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