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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品牌合同要注意哪些問題

發布時間: 2022-07-28 22:23:19

⑴ 加盟合同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
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
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總部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
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
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
四、商圈保障問題。
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
五、競業禁止的條款。
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

⑵ 開加盟店簽合同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簽訂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項
加盟者在簽立加盟合約之前,應深入了解合約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切莫以為加盟合約都是總部制式的範本不可修改。其實合約應該是透過彼此雙方協議之後做成的。換句話說,加盟者不僅該睜大眼睛看清楚內容,更有權利要求修改內容。特此提供以下十點注意事項,供加盟者做為簽約時的參考。

第一、應要求加盟總部出示服務標章注冊證。因為所謂加盟,就是總部將品牌授權給加盟店使用,換句話說,總部必須要先擁有這個品牌,才能授權給加盟店。也 就是說,總部必須先取得中央標准局,所頒發的服務標章注冊證才行。前一陣子即發生某中式餐飲連鎖體系的糾紛案,新舊二個體系鬧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後來敗訴 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稱,連帶使已經加盟該體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無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務必要先確認總部的確擁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 加盟。

第二、權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總部 會向加盟者收取三種費用,分別是加盟金、權利金及保證金。所謂的加盟金,指的是總部在開店前幫加盟者做整體的開店規劃,及教育訓練所收取的費用。而權利金 指的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商標,以及享用商譽所需支付的費用,這是一種持續性的收費,只要加盟店持續使用總部的商標,就必須定期付費。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 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於保證金,則是總部為確保加盟者會確實履行合約,並准時支付貨款等所收取的費用。

其中,由於權利金是持續性的收費,某些加盟總部會在簽約時,要求加盟者一次開出合約期限內全額權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約期限為五年,權利金採取年繳方式,某 些總部便要求加盟者將五年的權利金,一次開齊五張支票繳交總部。後來曾有這樣的案例發生,某一體系的加盟者開店二年,因為生意不佳而關門大吉,但是卻早在 簽約時,已開齊五年權利金的支票繳交給總部了。

按理說,後面三年既然已經收店不再使用總部的商標、商譽,就不需再支付權利金,然而總部卻仍將已收取的支票軋進銀行取款,害得這位加盟者,不僅賠了二年生 意,還得另外支付這些已開出的支票金額!所以,加盟者若遇總部要求一次開齊合約期限內,全部權利金的支票面額時,務必記得在合約上加註一點,當加盟店收店 不再開店時,總部必須退回未到期的權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第三、總部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中,總部都會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總部進貨,不得私下進貨。這點往往是總部與加盟店紛爭最多的一環。因為加盟店 經常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紛紛自行向外采購。但是總部基於連鎖體系品質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須統一向總部采購,於是爭端便產生了。較為合 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簽立合約時,即應事先要求總部供貨的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後雙方為了價格問題爭執不 休。

第四、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總部為確保加 盟店的營運利益,都會設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個商圈之內不再開設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對保障商圈的范圍有多大,必須十分清楚。不過常見的情形,是總 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遠處的距離,再開設第二家店時,影響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發抗議。其實,總部若是開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並沒有抗議的權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連鎖體系因為加盟店增多或已達飽和狀態時,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難再開新的加盟店,於是便取巧發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個新的品牌 名稱,而營業內容與原來的品牌完全相同,這樣就可以不用受限於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個房屋仲介連鎖體系就是如此,最後當然就會招致加盟店 的群起抗爭。因此,加盟者為保障自身權益,在簽約時,最好載明總部不得再發展營業內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競業禁止的條款。所謂競業禁止,就是總部為保護經營技術及智慧財產,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約存續期間,或結束後一定時間內,不得從 事與原加盟店相同行業的規定。此一規范旨在保護總部的智慧財產權,並無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員會亦認為此舉不致違法。但是競業禁止的年限究竟應該多久才合 理?如果太長,恐會影響加盟者往後的工作權益。對此,曾有某連鎖體系的競業禁止條款規定為三年,被加盟店告進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會認為競業禁止條款乃屬 合理,惟認為三年是否過長?後來該總部也很識相地把三年改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簽約時必須考慮清楚,以免影響日後生計。

第六、管理規章的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少則十幾二十條,多則七、八十條上百條,不過通常都會有這樣一條規定,「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總部管理規章辦 理。」如果加盟者遇到這樣的情形,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因為管理規章是由總部制定的,總部可以將合約中未載明事項,全納 入其管理規章之中,隨時修改、為所欲為,屆時加盟者就只好任由總部擺布了。

第七、關於違約罰則。由於加盟合約是由總部所擬定,所以會對總部較為有利,在違反合約的罰則上,通常只會列出針對加盟者的部份,而對總部違反合約部份則 隻字未提。加盟者對此應可提出相對要求,明定總部違約時的罰則條文,尤其是規定總部應提供的服務項目及後勤支援方面,應要求總部確實達成。

第八、關於糾紛之處理。一般的加盟合約上都會明列管轄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總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為的是萬一將來有需要時,總部人員來往附近 法院比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總部在合約中規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訴訟前,需先經過總部的調解委員會調解。遇此狀況時,應先了解調解委員會的 組成成員為那些人?如果全是總部的人員,那麼調解的結果當然會偏坦總部,而不利於加盟者。礙於合約,加盟者又無法忽略調解委員會,而直接向法院訴訟。因此 筆者建議加盟者在遇到類似的條款時,應要求刪除。

第九、合約終止之處理。當合約終止時,對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證金。此時,總部會檢視加盟者是否有違反合約或是積欠貨款,同時,總部可能會 要求加盟者自行將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順利且無積欠貨款,總部即退還保證金。但若是發生爭議時,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為雙方角力的重點。某些總部甚至會自行 僱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況,需視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資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資的話,那麼招牌「物」的所有權就應歸加盟者所有,總部雖然擁有商標所有權, 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須透過法院強制執行,如果總部自行拆除,即觸犯了毀損罪。

第十、這是最後一點應注意事項,就是在合約簽立之後,雙方務必要各執一份。曾經有某超商連鎖體系與加盟者簽約之後,總部留二份合約,並未留一份給加盟者,後來被一狀告到公平交易委員會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記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約內容,確保自身權益。

當然最重要的,還是要把合約內容看清楚再簽,逐一了解內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確的地方,都應該向總部人員詢問清楚。因為唯有在簽約前,仔仔細細了解合約,才能減少日後的紛爭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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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定開示事項 基於《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要求應當作為開示事(本文來源:中國縣市經濟交流網http://www.xian4.com.cn)項的事前說明與特許經營合同內容,實際上是否相符。
(2) 商圈調查、銷售預測 總部應當進行店鋪定點調查、商圈調查,並提示包括銷售預測、盈利預測內容在內的選址調查報告和經營計劃書。加盟志願者應當確認的是,總部進行的有關該店鋪銷售預測,是單純作為參考呢,還是在合同中約定保證該銷售額(保證加盟店的最低收益)?如果總部基於客觀且合理的資料進行了銷售預測,並且合同書中總部沒有保證最低銷售額約定,那麼,即使當該店鋪的銷售額達不到預測銷售水平,也不能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
(3) 各種應付費用 特許加盟涉及各種名目的費用。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時,加盟志願者應檢查各種名目費用的報償對象究竟為何。例如,加盟金通常不返還,但保證金主要是擔保加盟店對總部的債務的,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時,如果加盟店沒有債務,則應當返還。因此,應當檢查確認支付的款項,哪些要返還,何時返還。
(4) 違反合同時的損害賠償與中途解除合同時的違約金 無論加盟店還是總部有違反合同行為時,對方均可提出損害賠償請求。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規定有定額賠償制,比如,加盟店違反合同時,應支付30個月的使用費作為賠償金。這種約定如無特別例外,法院不會裁定為無效。因此,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應當檢查確認損害賠償額及違約金數額。
(5) 競業禁止義務 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大都有合同履行期間加盟店不得從事同種經營,並且合同終止後一定期間(一年至幾年不等)加盟店也不得從事同種經營等以保護經營專業技術、從前的商圈為目的的競業禁止規定。這樣,即使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想要轉換到其它特許連鎖系統,如果是同種行業,將受合同約定的限制不能進行經營。因此,在加盟新特許連鎖系統時應充分重視此項規定。
(6) 區域特許(territory區域限定) 鄰近既存加盟店,總部又開設新的直營店或允許開設其它加盟店,這將影響既存加盟店的經營業績。這種場合,在特許經營合同中,如規定有一定的排他的區域限制,既存店可以對總部以違反合同約定為由追究總部的法律責任。如果只是加盟活動推動人員口頭承諾而合同實際上沒有相關約定,在訴訟中,加盟店以區域特許侵害為由向總部提出損害賠償是困難的

⑶ 加盟者和加盟商應該如何談判,要注意哪些細節

加盟者和加盟商談判方法:

1、做好談判的前提工作:在跟總部談判前,先搞清楚加盟商的詳細情況,先提前咨詢好加盟商會有哪些權利,該品牌的發展情況,目前已加盟的加盟商的運營情況的遇到的問題。所謂知彼知己,百戰百勝,不打無准備的戰。

2、注意談判時候的態度:在和總部談判的時候,記得要正氣,不卑不亢,我是抱著認真的態度我來商討合作,但並不是非你不可,也不接受任何人情,我是來找賺錢的方法,不是來喝茶。

3、把握談判的重點:你來加盟就是為了賺錢的,別被對方帶偏了,要抓住重點問,比如自己加盟後能不能賺到錢,能不能享受售後服務,能不能長久合作等問題展開。

4、增加談判的籌碼:爭取好的權利結果,最好能增加談判的籌碼,比如自己手裡的核心技術、各種各樣帶來財源的人脈,對方才能認真對待你的談判,讓對方意識到,你能為他賺錢。

5、嚴格遵守談判的原則:爭取加盟權利的談判,要嚴格遵守談判的原則。談判的過程和談判的結果都要走正規程序。合同和開業資質都要正規合法化,不要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就搞不能維護自己權益的口頭協議。

6、談判要達到雙贏效果:在正確加盟權利的談判中,如果過分強調自己能獲得的權利,卻忽視對方該獲得的利益,這種無法雙贏的加盟,無論怎麼談,都是無法長久的,真正成功的加盟談判要建立在互利互助的基礎上。



加盟者和加盟商談判注意細節

1、加盟企業供貨的價格問題:一般的加盟企業都會禁止加盟商私下進貨,貨源只能由總部提供。但是很多加盟商認為總部的供貨價格偏高,於是爭端便產生了。加盟商在簽立合約時,就要和總部商議供貨的價格問題,可以要求價格不得高於市場行情,或是高出市場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以後在運作中吃虧。

2、商圈保障問題:通常加盟企業為確保加盟店的營運利益,都不會在加盟店周邊的一定范圍內再開設第二家分店。但是當這個加盟企業因為旗下的加盟店已達飽和狀態時,為了擴大盈利渠道,往往會投機取巧地發展第二品牌,這同樣會影響加盟店的生意。

3、知識產權問題:一些加盟企業為保護經營技術及知識產權,不因開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商在彼此合作期間或者彼此不再合作之後的一段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原加盟店相同的行業。

4、管理規章問題:一般的加盟合約內容條款比較多,不過通常加盟企業都會把主動權握在自己手裡,例如在合約中申明「本合約未盡事宜,都要遵照總部管理規章辦理」。如果是這樣,加盟商最好要求總部將管理規章附在合約後面,成為合約的附件。

5、糾紛處理問題:一般的合約上,加盟企業都會以企業所在地的法院作為管轄法院,這不利於加盟商。遇到類似的條款時,加盟商應和加盟企業談判,以讓加盟合約達到公平公正。

6、合同期限和續約問題:合同期限長短有無規定,期滿後可否續約,如果答案都是「是」,那麼條件是什麼?如果條件加盟商不能接受,那就要和加盟企業進行協商了。

⑷ 加盟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特許經營合同是一份維持特許雙方長期穩定合作的法律文件,當加盟者與特許者簽訂特許經營合同時,應就以下方面與特許者達成一致:
1) 特許商的法人資格確認;
2) 產品(設備)采購及價格;
3) 商標、字型大小的使用條款;
4) 特許者提供的支持、服務;
5) 合同期限和續約條款;
6) 加盟費等各項上繳款項的支付方式;
7) 廣告宣傳合作方式;8) 商圈保護:在加盟店附近某個特定區域內不會有第二家加盟店;

⑸ 加盟店簽合同需要注意什麼

簽訂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項:

1、商標、商號等的使用權

在絕大多數的特許連鎖體系中,加盟總部擁有以下無形資產:商標、商號、產品、專利和專有技術等;

在簽訂加盟合同時,應准確清楚地說明總部擁有的無形資產,以及授權加盟店使用這些無形資產的種類和范圍。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雙方關系持續的時間。這一時間有長有短,短則3~5年,長則10年以上,沒有具體的標准。在合同上,還應註明允許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權利。如果合同上沒有註明延展期限,而總部又不願簽訂期限較長的合同,這很可能表明將來加盟店要續約時,不得不付出一筆高額的加盟費。

3、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

合同中要詳細說明總部將對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務項目,這些服務包括開業前的初始服務和開業後的後續服務。

初始服務:主要有選址、加盟店裝修、開店設備的購置等。

後續服務:

包括總部對加盟店活動實施有效,以幫助保持標准化和企業利潤;

總部繼續進行操作方法的改進及革新並向加盟店傳授;

總部進行市場調查研究並向加盟店傳送市場信息;

總部開展集中統一的促銷與廣告活動;總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購的優惠貨源;

總部專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詢服務等。

合同中詳列這些服務項目,是對加盟店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4、加盟店的義務

加盟店取得總部的各種無形資產的使用權,並得到總部的各項服務支持,使自己的經營迅速站穩腳跟,走上正軌,但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並承擔相應的責任。為了讓加盟者明確自己的責任與義務,也為了約束加盟者履行職責,必須將這些事項也詳細列入加盟合同中。

雖然在合同上只有總部和加盟者作為立約人,但總部為建立一套完善的業務制度,都加入一些條款去確保其它加盟店及公眾的利益,因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維持應有的水準,或多或少都對特許經營體系的聲譽有所損害,繼而影響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應列明雙方在合作中的義務來維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況下,操作手冊有一些內容涉及到加盟者應履行的義務,並作為加盟者開業後的經營活動參考指南。隨著特許體系的發展,操作手冊還將不斷更新和完善。

5、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

特許經營的最大特點就是在經營業務及方式上高度統一,使各自獨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規定下形成一個資本統一經營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個加盟店沒有按總部的統一要求去經營,就會破壞這一整體外在形象,使整個特許系統的聲譽受到損害。

因此,總部必須對加盟店實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證經營的標准和規范能夠得到一絲不苟地貫徹。總部採取什麼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經營,應詳細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轉讓

加盟者可能會由於種種客觀原因而無法繼續經營加盟店,這就涉及加盟店轉讓或出售的問題,加盟店是否能轉讓、如何轉讓、轉讓給何種人等都必須列入合同中,以免將來發生糾紛。

也有些合同明確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轉讓出售自己的企業,總部將有購買的優先權,或者有權選擇轉讓的對象。在這種情況下,一定要注意說明加盟店的轉讓價應以市場價為准。

7、仲裁

加盟雙方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解決沖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較合適。仲裁實際是由雙方選擇的仲裁人進行的私下訴訟,它的優點在於整個程序是在私下進行的。為了節省時間和費用,雙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設定仲裁的規則,至於仲裁的時間可以根據當時發生沖突的情況而定。

在這里,選擇什麼樣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選擇不當,做出的決定不公平或不客觀,會使雙方或其中一方不滿意,最後反而會擴大矛盾,以致雙方走向法院。

8、終止合同及後果

合同一旦確立,就不能隨意撕毀或中途終止。但是,也有加盟雙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發生。合同中應明確規定,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到什麼程度,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當然,也應寫明違反協議的一方是否有機會彌補其過失,以避免合同終止的後果。

一般來說,合同終止後,加盟者不能再使用總部所有的貿易商標、名稱、各種標志和其它權利,在一定時期內也不得從事相類似的經營業務。

⑹ 加盟簽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有什麼

法律分析:注意 商標 、商號 等的使用權,注意合同上有沒有註明延展期限,總部提供服務的種類有哪些,加盟店的義務有哪些,總部如何對加盟店的經營控制,終止合同及後果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二條 要約是希望與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內容具體確定;(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⑺ 加盟連鎖店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連鎖店最大的好處是能直接借用總部的金字招牌,並藉助總部的經驗,從而降低投資和經營的風險。但是,對於加盟者來說,「復制」完總部經營場所的環境、氣氛和產品後,並不代表就可以高枕無憂了。
在經營過程中,加盟者一定會涉及到財務管理、人事管理、開拓市場、同行競爭等諸多因素,而且各個加盟店會因為地方習俗、所處市場、競爭環境等的不同,與總部存在很
大差異。英中創業實驗室根據持續的研究分析得出:要想穩定地獲利,加盟者必須把總部的經營理念、運作方式等等吸納為自身可用的方法,培養自己的經營管理能力。
換句話說,選擇加盟,不僅需要加盟者投入一定的資金,還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畢竟商場如戰場,任何一個閃失都可能導致你的投入付之東流。
一、在加盟前期,要注意合理的籌措資金,合理的投入資金
由於急於創業開店,有些加盟者為了籌措加盟金、保證金等,到處張羅,甚至借高利貸也在所不惜。一旦開店,雖然生意也還算順利,但是每天為了籌錢償債,完全無心投入於事業的經營。本該在陣頭領軍的經營者,一旦因為資金的調度而離開第一線,店內其他員工馬上會受到影響,於是服務品質逐漸低落。而顧客也是敏感的,慢慢地就會逐漸遠離該店,當然業績就不可能再往上提升,本來生意還不錯的店面往往因此而垮掉。
馮先生為了籌措加盟金及開業費用,四處向人借錢。順利加盟開店後,生意非常紅火。見有利可圖,一名債主提出以借給馮先生的10萬元入股,參與酒店的管理和利潤的分配,若不同意,則立刻還債。為了籌錢償債,馮先生無心投入酒店的管理,服務品質逐漸低落。
因此英中創業實驗室認為,加盟者要量力而行,選擇適合自己門檻的加盟費用,否則,債台高築,整日憂心忡忡,對店面的經營造成很大的影響。
同時,加盟者要對整個資金的投入確定一個合理的分配比例,做好整體的規劃。不要等到風風光光的開業後,才發現已無資金進行店面後期的運作,豈不鬧了個天大的笑話。
二、控制好經營成本,規劃好進貨策略
經營過程的成本控制十分重要,少一分開支就等於多出一分利潤,把成本壓縮在較低的范圍內是絕對必要的。但是,過分的節省也是不正確的。比如,燈光效果對於某些貨物的銷售來說,是吸引顧客的必不可少的條件,如果為了省電而將射燈關閉,肯定會得不償失。
同時,規劃好進貨策略,調節好周轉速度,也是控製成本的有效方法。店面應盡可能避免壓貨,許多新老闆經常出現資金占壓嚴重的情況,資金運作捉襟見肘,很快陷入困境。對季節性滯銷貨品應及時降價清倉,用新貨補充原有空缺。畢竟,商品只有賣出去的才是錢。
三、學會管理員工
雖然加盟後,總部會在員工管理上提供一系列的培訓,會給加盟商提供相應的支持,但是,遠水救不了近火,加盟者需要從源頭上找問題,真正融會貫通,學會如何管理員工。英中創業實驗室從多個創業者的實例中發現,許多新老闆沒有正確認識這個問題,從慣常思維出發,依照自己的性情來做事,於是出現內部員工拆台的事情也就不足為奇了。
「剛接觸加盟連鎖的時候,以為只要加盟成功,就能輕松地坐享其成了。」曾經加盟過某美容連鎖的吳女士這樣感慨到。吳女士認為,躺著什麼也不幹,一切由總部來管理就好了。真正開業後,員工的問題接踵而來。公司的一位員工乘工作之便,向客戶推銷別家的美容產品;不到一個星期,公司的幾名骨幹員工被別的美容院挖走了,並帶走了幾十個固定客戶。吳女士重新招兵買馬,沒過多久,發現又是為他人做了嫁衣。
因此,加盟者必須認識到管理員工是自己的事,而且是必須要做好的事。首先,加盟者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員工。作為管理者,要能充分地認識員工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是管理者如果能充分了解自己的員工,工作開展起來會順利得多。「尺有所短,寸有所長」,每個員工在能力、性格、態度、知識、修養等方面各有優點和缺點,有的工作起來利落迅速,有的謹慎小心,有的擅長處理人際關系,有的卻喜歡埋頭在統計資料里默默工作。俗話說「士為知己者死」,一個能夠充分了解自己員工的管理者,無論在工作效率,還是人際關繫上都將會是個一流的管理者。
其次,要多與員工交流,聆聽員工的心聲。員工總會有自己的不滿和看法,雖然其中有正確的,也有不正確的。但是,如果得不到發泄或引導,就可能引發大問題。所以,管理者需要經常與員工進行交流,征詢員工的意見,傾聽員工提出的疑問。解開了員工的心結,團隊才會更加團結,工作積極性才會更高。
同時,要允許員工犯錯誤,對表現好的員工要實時表揚。現實世界充滿了不確定性,在這樣的一種環境中,做事自然不可能事事成功。作為一個管理者,若要求下屬不犯任何錯誤,就會抑制創新精神,使之工作起來畏手畏腳。當然,對作出貢獻的員工,要及時地給予獎勵和表揚,以鼓舞士氣。
四、學會管理客戶,建立良好的客戶關系
一粒麥子有三種命運:一是磨成面,被人們消費掉,實現其自身價值;二是作為種子,播種後結出新的麥粒,創造出新的價值;三是由於保管不善,發霉變質,喪失其價值。換句話說,麥子管理好了,就會為人類創造出價值;管理不好,就會失去其價值甚至會帶來負價值。客戶也是這樣,加盟店管理得好,客戶就成為其忠實的消費者;管理不好,則會大量流失,並且影響其他的客戶。
英中創業實驗室提醒加盟創業者應該學會管理客戶檔案,留住老客戶,挖掘新客戶。客戶檔案包括顧客的基礎資料、交易狀況、資信能力等,這也是加盟者進行管理、跟蹤的重要資料。認真分析客戶檔案,會發現他們各自的喜好、眼光、購買力,從而可以更有針對性地為他們推薦商品、提供服務。
開發一個新客戶是開發一個老客戶成本的6倍,所以留住老客戶,是加盟店生存的基礎。為客戶做好售後服務,加強與客戶的溝通,是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時,加盟店可以通過會員優惠活動等,及時回報老會員,以提高客戶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為了開拓市場、挖掘新客戶,加盟者可以採取多種經營方法進行營銷。比如,聯合經營法:可以和附近的咖啡館、電影院、網吧等具有共同客戶群的商業機構形成聯營,比如買一種規定的商品將可能獲得一張電影票等。
五、與加盟總部協調共進
加盟店與加盟總部有著很微妙的關系,既唇齒相依,又各有其利益軸心。因此,加盟店與總部難免會發生一些沖突。加盟店往往埋怨總部存在官僚主義,只懂得瞎指揮,對實際情況缺乏了解;而總部也會認為加盟店以自我為中心,一意孤行,對總部的工作不支持、不配合。
出現這種情況,往往是因為加盟店對公司的政策或多或少地抱有懷疑或抵觸情緒,或者至少是留有戒心的。因此,加盟者在選擇加盟總部時,應該投入大量精力去考察;一旦加盟成功以後,就應該抱著「共創雙贏」的心態,積極的配合總部的工作。
所謂過猶不及,懷疑、抵觸與完全的依賴都不是加盟者的經營之道。英中創業實驗室提醒加盟創業人士,由於我國大部分地區都有很強的地域性,各個城市和地區的消費水平、消費觀念相差巨大,加盟總部在別處的成功經營策略也許並不適合本地的加盟店。所以,加盟者應該在聽取總部意見的基礎上,積極地與總部進行溝通,及時地傳遞當地的信息,藉助總部已有的經驗,共同探討出適合當地情況的經營策略。
六、積極積累行業經驗
行業經驗對於加盟者來說,是韓信點兵,多多益善。所謂隔行如隔山,同行不同利,就是由於熟悉與否造成的。
行業經驗很難從一本或幾本書中得來,許多東西只能親身體驗才能獲得。因此,加盟者應處處留心,多多積累。比如,開某服裝品牌的加盟店,加盟者就應該多看流行雜志,多參加時尚活動,以培養自己獨特的時尚理念和敏銳的時尚感覺。當走進店裡的每一位顧客,你都能以獨特的眼光,提供適合她的搭配,還愁加盟店的營業額不突飛猛進嗎?
綜上所述,加盟創業要成功,加盟者自己本身要努力,要學會經營,才能讓付出產生倍數的回報,提高成功獲利機率!

⑻ 合夥加盟品牌的時候應該注意些什麼呢

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都想要自己做生意,但是有些時候又怕自己的主見不是特別的多,所以就想跟一些朋友進行合夥開一些店鋪,比如說現在我們比較常見的,就是加盟,那麼我們在選擇加盟店鋪之前有很多的一些方法和技巧和很多的顧慮,那麼今天我們就來說一下合夥開加盟店鋪的時候,我們應該注意些什麼呢?首先第一個注意點,就是一定要選好,我們的合作夥伴和我們的一些品牌公司在我們選好我們的合作夥伴以後,我們要對我們選擇這些品牌公司要進行一個全方位的細節調查,這樣的調查包括我們的加盟的一些公司的一些人氣和他是否具有比較強的采購能力,以及他們在我們開設店鋪,以後會給我們提供什麼樣的幫助這個都是比較重要的。當我們選擇加入這個公司以後品牌公司是否為我們提供一系列的服務和政策的扶持。所以我在整個的選擇過程當中一定要注意這一點,如果我們在以前沒有做過任何生意的情況下,這個是非常重要的,有的時候在一開始進的時候沒有人扶持很容易導致我們在整個的今天過程當中,犯比較嚴重的錯誤,造成無法扭轉的這樣的一個局面,導致經營失敗的這種情況發生,所以一定要提前咨詢好給我們的一定的服務政策。
第二點就是對於加盟品牌,對於我們經營的營業額的一些抽成的問題,因為很多的一些加盟公司在我們繳納一部分加盟費後,他會在我們的營業額當中,扣除一定的部分來作為他們的一些費用,我們一定要提前跟這樣的公司進行商量好,是否要繳納任何的費用和這樣的費用的比例是什麼樣的?如果沒有提前講好的情況下,品牌公司是一定不會給我們退錢呢,而且在簽署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看一下,未來一年到兩年和我們的合同期內會不會有大的一些決策發生,如果一旦發生大的決策,以後是否會按照我們原來的這種合同內容來進行繼續簽約。這個是比較重要的一項直接影響我們品牌的生存的時間。
無論我們在選擇什麼樣的,一個品牌公司一定要和我們那些合夥人達成共識,這樣才能夠讓我們的品牌店鋪走得更加的長遠具有很高的營業額增加我的收入的這樣的一個目的,而且現在隨著經濟發展越來越不好的。這種趨勢來看,我們一定要想更多的一些營銷辦法來提高,我們的營業額達到賺錢的目的。

⑼ 加盟時候要注意什麼

,自己要了解並且有些研究。可多看一些企業管理等書籍,幫你充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