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加盟店,有兩個月沒拿他的貨了,之前的貨沒賣完掛他的牌子一直賣,直到貨賣完為止,算侵權嗎
不算侵權,因為你有加盟合同。
Ⅱ 你好!我加盟了一個店,但他們的牌子並沒有注冊任何的商標,那加盟合同可以算做無效嗎,加盟費可以退還嗎
這個和商標沒有什麼太大的關系,要看你們當時加盟合同雙方協定的內容。如果合同中約定了他們許可你使用商標,但是現在他們根本沒有商標的話,那就算合同欺詐,可以是無效合同,就可以要求退加盟費,但如果沒有明確約定商標的問題,那就不太好說了。
Ⅲ 我加盟了一個作文品牌,但是他沒有權利加盟給別人,我受保護嗎
我加盟了一個作文品牌,但是他沒有權利加盟給別人,這個你是受到保護的,因為你是屬於唯一的一份嘛。
Ⅳ 如果加盟一個品牌,但對方以個體工商戶跟你簽的合同,但對方經營范圍里沒有加盟事項,這樣的合同有效嗎
對方是個體工商戶且經營范圍沒有連鎖加盟這一項,是不允許展開連鎖或加盟經營的。如果對方有品牌,品牌是可以授權給你使用的,這兩者有很大不同。
Ⅳ 加盟了沒有直營店的品牌,可以打官司退錢嗎,勝算怎麼樣
很難的,主要看你合同構成,而且只是不夠特許加盟而已,你可以企查查 查一下,很多的快招公司都有一大堆的訴訟,大部分只是合同糾紛,很難退款的。況且你這個都要一年了,他物料漲價與否,都很難算違約的。。。。。。。
Ⅵ 開店加盟沒有合同屬於違約嗎
加盟是一種互贏互利的商業夥伴關系。加盟開店是加盟商與連鎖總部之間的一種契約關系。根據契約,連鎖總部向加盟商提供一種獨特的商業經營特許權,並給予人員訓練、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商品采購等方面的指導和幫助,加盟商向連鎖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加盟創業原是一種互贏互利的夥伴關系,在簽約合作時,尤需明辨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以免發生糾紛。
首先 特許經營是特許者將自己擁有的商標、商號、產品、專利或技術、經營模式等以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許者使用,被特許者按合同規定,在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經營活動,並向特許者支付相應費用的經營方式。
從加盟者的角度來講,交納加盟費,取得特許經營資格而能順利開業,只是特許經營的第一步,加盟者還必須以自有資金對業務進行實質性投資,並在經營過程中與特許人持續合作,才可能實現預期收益,達到加盟的目的。在特許經營中,加盟者支付的費用除加盟費外還應包括特許經營使用費,即「在使用特許經營權過程中按一定的標准或比例向特許人定期支付的費用」,後者才是合同履行中,使用特許人經營資源的對價。
所以在加盟之前必須要對加盟店的行業性質、行業產品、質量等等進行周密地進行考察。而後向加盟商遞交加盟申請書,有很多的的加盟程序。取得加盟資格後才能開店。如果沒有履行上述過程,你的開店是違法的,有關部門會按照規定進行處罰。
Ⅶ 做餐飲沒有加盟打連鎖牌子牌被查到會怎樣
這樣是違法的,他們可以提出賠償。沒事還好,有事賠償的就是大額了。想主打哪方面的,費用有的沒有多少,為了自己還是和總部簽訂合同吧。可以試試我們的品牌
Ⅷ 加盟了某品牌後來幾年沒付加盟費,算侵權嗎
看你們的加盟協議上規定加盟費的繳付方式是怎麼樣的,如果上面說了定期繳付並明確規定了遲繳、不繳的後果(滯納金、撤銷加盟等)的話,除非合同本身有有利於你方的缺陷或者從文本上可以推定出有利於你方的解釋,那麼基本上你就得按照當初加盟協議上約定的方式接受懲罰或者和某品牌協商處理。
Ⅸ 加盟合同,公司沒有注冊商標也沒有到商務局備案違法嗎
最近有老闆想小編反饋使用未注冊的商標,後來出現了一些問題,今天呢企盈小編就來給大家說說商標還沒注冊就使用會有哪些問題吧,歡迎大家來閱讀。
一、什麼是「未注冊商標」
未注冊商標是指未獲得國家主管機關的注冊,使用人不具有商標專用權的商標。未注冊商標不享有商標的專用權,不能援引《商標法》進行保護。
二、商品必須使用注冊商標嗎
我國《商標法》第六條規定:「國家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
目前我國法律法規規定必須使用注冊商標的是煙草類商品。最新修訂的《煙草專賣法》第十九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准注冊的,不得生產、銷售。禁止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製品。」最新修訂的《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應當使用注冊商標。」
三、使用未注冊商標的三個風險
1、不受法律保護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所以說,企業使用未注冊商標的最大風險就是商標無法獲得相關法律的保護。企業對該商標不享有商標專用權,其他企業也能使用該商標。
舉個例子:A企業生產的"大地"牌拖拉機物美價廉,很受消費者歡迎。但A企業沒有注冊"大地"商標,其他廠家就紛紛在自己生產的拖拉機上打上了"大地"字樣出售,從而損害了A企業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搶注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專用權只能通過商標注冊取得,採用申請在先原則,即誰先申請注冊,誰就擁有該商標的專用權。
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一旦商標被他人成功搶注,企業可能就無法再繼續使用該商標,之前花費在宣傳該商標的人力、物力、財力都將付諸東流。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
使用未注冊商標,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標專用權。企業使用的未注冊商標若與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則有可能侵犯了該企業的商標專用權,從而引發商標糾紛,甚至會讓雙方對薄公堂。若最終認定企業確實侵犯了他人的商標專用權,還可能會賠償他人的經濟損失。
4、商標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無形資產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在知識產權領域,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
我國的《商標法》規定只有成功注冊的商標才受到法律保護,才能形成商標權。如果企業使用的是未注冊的商標,該商標將無法受到法律保護,也就無法形成商標權,也就無法成為企業的無形資產。
現在明白了嗎?使用未注冊商標的風險不小,商標不注冊這些風險你永遠不可能躲過。
四、如何安全快速的注冊商標
1、申請注冊商標前先做好商標查詢
商標近似查詢是指按圖形、文字等商標組成要素分別進行近似檢索,可檢索到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冊商標或在先申請的商標。
通過商標近似查詢,可以降低商標被駁回的概率,從而縮短商標的注冊時間。
2、組合商標最好分開注冊
組合商標是指用「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六要素中任何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要素組合而成的商標。
我國對組合商標採取各構成要素單一審查的方式進行審查,構成組合商標的文字、字母、圖形等要素均要保證不與他人已經注冊或正在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才能通過審查。
如果未將組合商標分開注冊,一旦某個要素存在近似,則整個商標都會被駁回,牽一發而動全身。而分開注冊,即使其中的某個商標被駁回了,也不影響其它部分的申請。
Ⅹ 開加盟店沒有授權算不算違法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連鎖加盟行業有了管理規章。
《條例》規定「兩店一年」准入制度。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至少擁有兩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一年,違反者不僅將被沒收違法所得,還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條例》規定特許人備案制度: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備案內容包括特許經營合同樣本、特許經營操作手冊、市場計劃書等。未備案者將被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予以公告。
《條例》規定特許人應當建立並實行完備的信息披露制度。特許人應在訂立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經營合同文本、特許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況和商業信譽記錄以及特許經營費用及收取辦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