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想开一个殡葬用品店,有可以加盟或代理的吗
念世情生命纪念钻石,好像就在在代理。你可以自己网上查一查看看。
『贰』 开办一家殡葬用品店需要哪些证件
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1、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2、以南京市为例,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办事处在2019年3月25日曾书面回应称,殡葬店经营的丧葬用品无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有取缔或者要求商家停业的法律依据。
3、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四条:国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市场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则,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进入的行业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予以登记。
(2)山东殡葬用品加盟热线扩展阅读: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销营业执照。
『叁』 山东最大的殡葬丧葬白事用品生产批发厂家
这个每个地方的习俗不一样的 像我的家乡就是送伞的 所以LZ不必深究了,,仅仅习俗而已
『肆』 开个殡葬用品店需要多少钱
普通百姓对这方面很避讳,千万不要开在住宅小区附近,不然晚上店被烧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楼上的哥们居然说医院?昆明都这样?那这店没被病人家属砸?放在医院门口你不是催病人赶快走么?谁还能康复?而且医院绝对不允许附近存在这样的店!寺庙同理,想都不要想!我推荐的位置:1.城郊结合部2.火葬场必经之路或附近3.墓地附近4.殡葬店集散地
『伍』 在小区里开殡葬用品店需要征得邻居同意吗
不需要的,但尽量不要因为自己开店而干扰到周围邻居的正常作息,或者占用公共资源
『陆』 丧葬用品店
许多市民打来热线反映,伊宁市六中新开的校门对面是利达幸福园小区,小区一楼的门面房有好几家经营殡葬用品的店,很是不雅。
在六中读初二的李苹告诉记者,每天放学一走出校门就能看到花圈店,虽然老师教过他们不要迷信,但还是会联想到死人。以前那条路晚上没有路灯,下了晚自习都不敢自己回家。现在虽然有路灯,但感觉还是不好。
市民张先生说,学校校门对面开花圈店是有点不妥,都说孩子是初升的太阳,可“初升的太阳”一出门就看到殡葬用品是不是感觉挺怪。
利达幸福园小区的一位住户告诉记者,这些店不光是门面房,还是仓库,里面堆满了祭奠用的纸钱和扎花圈用的扎花纸,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曾经有一家店发生过火灾,店内的两个人被烧伤,楼上住户的窗户玻璃和铁栏杆被烧变形。可火灾过后,该店将店面重新收拾后继续营业。
一位老大爷气愤地告诉记者,他就住在殡葬用品店楼上,夏天一打开阳台窗户,看到的就是花圈,心里别提有多别扭。
记者致电伊宁市民政局殡葬管理所。管理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伊宁市并没有关于殡葬用品店必须开在什么路段的规定,他们所拥有的执法权限只能受理殡葬用品店出售迷信用品的投诉,至于店开在哪里他们无权干涉。
伊宁市工商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为殡葬用品店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审批资质时,同样无法对殡葬用品店的选址进行干涉。因为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殡葬用品店应该开在哪里,只要经营者提供了符合法律法规的资质,工商部门没有权力拒绝给商户办理营业执照。
那么殡葬用品店应该开在哪里?谁能给广大市民一个说法!
编后:
老百姓都愿意出门见喜,没见过有人喜欢出门见花圈的。虽然开在利达幸福园小区的殡葬用品店是合法经营,但却是合法不合情。
利达幸福园小区周围的殡葬用品店存在已不是一天两天,周围居民也因此一直在烦恼。虽然民政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都没有办法约束殡葬用品店的选址,但从首府的整体规划看,把殡葬用品划归到一个远离居民小区的区域进行集中管理,是不是更合适,更人性化,这个问题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柒』 如何加盟殡葬一条龙服务
网络下加盟殡葬服务,很多公司,注意下那些和民政部门有合作的比较好
『捌』 殡葬业具体投资在多少钱左右。
殡葬业具体投资在一千万左右,有订购棺材、殡葬材料、整理尸体、化妆。等服务。殡仪馆由国家统一管理,不向个人开放。但是,国家允许民营企业进入殡葬服务行业,这意味着可以经营火葬以外的殡葬业务。所以,如果你有能力的话,可以和殡仪馆合作,还可以承包殡仪馆内部各部门的业务。
拓展资料
殡葬相关规定
1、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2、条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3、国务院民政部门负 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4、人口稠密、 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5、在 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改造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6、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7、建设殡仪馆、 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8、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 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玖』 最近发现这个殡葬行业很赚钱干的人不多,想入这行但又不知如何下手,请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