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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收定金不退打电话投诉

发布时间: 2021-05-16 16:39:54

A. 定金一分都不退给我,请问像消协投诉真的能

您好!要明确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收取定金方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方违约,不能收回定金。
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能是预付款,根据双方履行合同情况协商解决。

B. 公司不退定金,我该打什么电话,进行投诉

一般情况下,这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而不是行政行为,不存在投诉能够解决的问题,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协商或诉讼解决了。

C. 定金不退除向12315投诉意外再能找哪些部门

定金不退除向12315投诉以外,还能找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可以申请仲裁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加盟收定金不退打电话投诉扩展阅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

第六条 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

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第七条 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本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处理派出机构辖区内的消费者投诉。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应当对收到的消费者投诉进行记录,并及时将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消费者分送情况。告知记录应当留存备查。

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上级部门及其设立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

D. 加盟公司付定金了,最后因为家里出事,实在是开不了店,给他们老总打电话定金不给退怎么办

可以的吧,这个要你们先协商,实在不行就 通过 法律吧

E. 中介收了定金不退我应该打什么电话投诉

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F. 加盟店定金退不回了不退我该怎么办

确实不可以退!但是我想问的是,加盟店不知道你的附近还有店面吗?如果知道就是恶意的。。。可以撤销,定金可以退回。话又说回来,如果你们这种店面允许附近有相同的店面,那么你的定金就只能和你说拜拜了!!!

G. 定金不退可以投诉315么

没用,定金不退是正常的。
若对方违约,应2倍返还定金。

H. 购车定金不退怎么投诉

可以向消费者协议或者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8)加盟收定金不退打电话投诉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