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谁有开过加盟店的麻烦跟我说说,步骤越详细越好。要注意什么大神们帮帮忙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2、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3、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4、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1、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2、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3、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4、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5、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6、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7、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8、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9、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10、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编辑本段相关知识 加盟店是一种新起的行业,而要做好加盟行业哪应该注重很多方面,下面我们来说说连锁加盟几个重要之处。 加盟店主要员工的聘用:有些特许经营体系对受许人及其主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有特别要求,如果主要经营人员变动,应事先通知特许人,新的人员聘用要经过特许人的批准。 1、开业培训:特许人一般都提供开业培训。但在其规定的地方进行。培训费有的已包括含在加盟金中,有的则需单独收取。一般差旅食宿是由受许人自己承担的。 2、开业筹备:从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到新店开业,有时需要几个月,有时则需要一年或更长的时间,通常特许经营人不仅仅是提供培训,还应该派专人支持受许人筹备开业。支持人员的相关费用通常规定有特许人承担。 3、开业仪式:比较隆重的开业仪式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方式,特许人都比较重视,但加盟者也要注意不要过分铺张,以免引起不良反应。 4、经营过程培训:经营中的培训是特许人对受许人的一项主要支持,但要防止培训的名目过于繁多,这反而会影响经营。这种培训的费用通常规定受许人自行承担。 5、专访加盟店:一般将定期访问加盟店的人员称为督导员,职责是监督和指导受许人的工作。 编辑本段加盟店骗局特征 1、 公司的注册时间并不长(可以在公司注册所在地的工商部门查询,比如北京一些区域的工商部门,只要花费1元钱就可查询),通常不仅在内地注册,还在香港等地注册了(在香港等地注册公司的费用非常低廉),并提出连锁加盟(专业名词叫特许经营)特征的业务。 2、 公司号称是由韩国、香港甚至欧美等地的公司发展而来,或者是这些公司的子公司,或者是这些公司产品的国内代理或加盟商(如果需要证实,可以查询国家商标库,这些品牌要进入中国,就肯定会提前注册商标)。 3、 这些公司经营的所谓品牌没有商标权。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请不要把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当成商标申请成功的认证,这完全是两回事。前者是工商局通知你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已经被收到了,后者是他真正拥有该商标。加盟骗子往往利用上当者对商标知识不了解,拿商标申请受理通知骗人。要知道,一家才成立一两年的公司,怎么可能申请得下来商标呢? 4、 为了证明公司的真实性,该公司往往会出示一些国际品牌或公司给他们的品牌经营授权书(注意,该品牌根本没通过商标注册,压根不存在),为了唬弄人,这些授权书多是英文的,但其中有很多破绽,比如仍然沿用了中国人的签章习惯,而外国相关文件认的是主管签名。当然,几年下来,这些连锁加盟骗子也在不断地升级,他们的明显的漏洞也在不断地被填补。 5、 他们经营的产品一般都是普通人不太容易判断价格和质量的,比如服装、礼品、保健品等,以利于诈骗。 6、 这样的公司寿命长则2年,短则1年,当然,用寿命判断一个公司是不是骗子,时已晚。 还有一些其他的特征,比如连锁加盟骗子的核心人物大都是中国中南部某省某市(为避免引起地域纠纷,在此略过)周边,行骗地点集中于北京西客站,北京西客站附近的写字楼里有大量此类骗子。当然,这些特征可能也在消失中,因为总会有冒仿者进入,另外,骗子的规模不断变大,也会向其他区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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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易视界加盟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咨询通过各种媒体了解易视界项目的具体信息,与我公司取得联系,索取招商手册等相关资料。
第二步:申请 根据资料确定代理意向,填写《代理申请表》后上交总部
第三步:调查 物色合适店铺,将市区地图,街道地图发到总部,总部对经营区域进行核对调查 第四步:考察 总部发出邀请,邀请代理商到总部考察,考察总部经营情况
第五步:洽谈 与总部商务代表就代理事议进行洽谈
第六步:审查 经过洽谈,评估意向代理人是否具备受许人必要条件
第七步 代理加盟 双方签订代理加盟合同,代理商交纳首期款项,颁发受权经营证书
第八步 指导 代理商选址 总部验收并确认。店址确认后,总部提供免费装修指导。
Ⅲ 加盟特许经营的受许人应该注意哪些风险如何防范
特许的核心是商标使用许可。不论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均应掌握和熟悉商标法律及行政法规中有关商标许可合同的规定,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有关法律事宜:
1.特许经营协议中涉及或包括商标使用许可的,应按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及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备案,并报特许人和受许人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许可人不得超过其注册商标的范围许可。《商标法》第二十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使用的商品为限;
3.不得滥施许可。我国商标法中对滥施许可行为及不顾商品质量的行为作出了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或罚款直至撤销其注册商标的处分规定;
4.加盟店要协助总店在当地登记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人;
5.不能以加盟店的名义登记成为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拥有者,除非获得总店的允许或指示;
6.确认商标及有关的知识产权的权益完全属于总店,如由于法律上或其它原因而使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被认定为属于加盟店,则加盟店必须按总店指示办理手续将上述权益转让予总店;
7.若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刻通知总店,并按总店的指示及在总店愿意支付有关诉讼费用的前题下提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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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加盟一家店都要什么程序啊
一、初始服务
这些服务包括从征召受许人开始到受许人的业务实际开业的那一天之间的服务。
1.征召
征召通常不被认为是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的服务。尽管特许人进行征召的目的是因为他需要受刻舟求许人来扩大自己的体系,他也仍需对受许人进行选择。选择过程要依据受许人的态度、技能以及对自己作老板的兴趣等因素来确定。因此特许人需要对受许人提供适当的帮助,以使他们拥有这些条件,成为一个合格的受许人。
2.培训
培训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应对受许人进行基本技能的培训。这些技能包括:记录,会计,报告,人员选择、管理和控制,业务程序以及一些基本的业务培训内容,使得受许人能对业务经营状况及发生的问题作出简单的分析。
特许人应为培训工作制定一项完善的培训计划。培训工作应有专人负责,事先规划。在培训过程中,要将经营方法,不厌其烦地加以解释,并辅之以必要的演示以及答疑,直到受培训的人员完全明白为止。培训的时间一定要安排的充裕。
培训一开始,每一位学员应发给一套训练手册,将特许权的一切资料收录其中,训练手册可以用活页形式装订,以便以后再加上新的资料。
按照业务性质的不同,训练手册中应包括该行业的经营细则、产品描述、价格表、服务程序、报表流和、办事细则、工作指导,甚至还必须包括公司徽标及标准字体、广告稿的格式及处理原则。为了联络方便起见,最好设计一份业务月报表或周报表以供分支店按时间向总公司呈报营业资料,总部也可以根据报表所提供的资料,了解分支店的经营优缺点,以进行辅导。
3.营业场所
特许人应协助受许人选择合适的营业场所,以及开业前的各种准备工作。这个过程包括如下阶段:
(1)地点选择的标准。特许人根据其事先确定的地点选择标准,为受许人调查和评估地点。有些时候受许人在特许人的同意下自己寻找合适的地点。特刻舟求剑 将根据他的标准向受许人提出建议,只有选择了一个特许人愿将自己的资金全部投入的地点,特许人才会建议把此地作为受许人的营业场所,这在实践中是一个较好的原则。
(2)租借谈判。特许人可能向受许人提供的进一步服务是协助受许人就租借营业场所进行谈判。特许人在这方面可能有丰富的经验,这对于受许人进行有效的谈判是很重要的。
(3)分店设计。特许人应帮助受许人设计分店。分店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进行准备。特许人通常对分店设计部分有详细的要求,还将提供详尽的设计计划,或是请指定的设计单位完成此项工作。
(4)设备要求。如果经营所需的标准化设备不是特许权组合的一部分,那么特许人将提供一些建议,并协助受许人以最经济的价格选择合适的设备。一般说来,特许人会提供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和规格,以便受许人能方便地自己处理这些事项。
(5)开业备货。特许人应向受许人提供一份开业备货清单,并作出安排,让受许人从自己的销售部门进货或从指定的或认可的供应商进货。(6)开业。特许人应为受许人准备开业的最后阶段提供关键性的帮助,特许人最好指派一个专门工作小组来完成此项工作。
二、经营中的服务
特许人对受许人经营过程中的服务,实际上是为受许人的经营提供各种层次的支持。
1.监督和支持
特许体系和合同中应包括报告和监督体制,这既能保证特许人有核查应支付费用的途径,又能为特许人监控受许人的经营情况提供足够的信息。
监控体制的运转对双方都是一个有价值的工具。对受许人来说,此体制能帮助他获得自己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关键信息。对特许人来说,能使他得到整个体系的经营状况资料。
当然,只有这些信息是不够的,还需要有了解受许人及其经营的人所进行的人员接触。由此获得有价值的信息。特许人应知道,哪位受许人遇到了问题和困难,需要指导。因此,特许人应让受许人熟悉他的总部小组,小组中谁负责解决受许人的问题。
现场支持人员应定期访问受许人,以便发现受许人经营中的问题或受许人是否遵守了体系制度。当出现了某些不易解决的问题时,还需要对受许人进行再培训。受许人不应过分依靠现场支持人员,他应学会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
当受许人需要时,特许人就应马上提供现场支持人员。因此这需要双方建立良好的沟通。特许人应与受许人保持密切联系,以随时了解受许人的问题。
2.培训
特许人将发现一直需要培训。经营不善的受许人需要进行再培训,受许人在培训自己员工时需要协助,还可能需要培训受许人接受特许人所作的创新。创新可能包括体系的变动、采用了新设备或对现有体系和设备的新应用,以便让受许人在实践中更有效率。
3.总部组织
特许人总部中应包括各个领域的专家,以便函给受许人提供协助.这些领域包括管理、会计、广告、市场营销、公共关系、产品质量控制等。
4.研究和开发
特许人应有关于产品、服务体系和市场形象的研究和开发计划。特许体系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并引入新观念和方法,以增进特许业务的经营。
研究和开发设备应该对新产品线或新引入的产品和服务进行试验。这些产品和服务必须和现有业务相适应,并在其成为特许体系的一部分之前需经过严格的市场测试。
研究和开发活动也应涉及寻找新的供应来源,以降低成本和各种费用。当体系发展以后,它的批量购买能力也增长了,因此能从制造商和供应商那里获得更大的折扣。
5.广告和促销
在大多数情况下,特许人担负着进行广告、促销和公共关系的责任。这些工作的费用由受许人为此目的专门向特许人提供。为安排好广告活动,特许人应把下列要素牢牢记在脑子里:
(1)首先和最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并保持强大的公司形象,并使之消费者接受。
(2)要仔细考虑如何以最有效的方式将产品和服务送达到消费者市场。广告是全国范围的、地区范围的还是本地广告?选择一种最有效的广告方法。
(3)为受许人提供的POP广告材料是从广告基金里出呢,还是另外单独收费?
(4)为受许人的本地广告提供制作好的,还是只提供广告素材?
Ⅳ 如何正确选择受许人或加盟商
受许人,亦称为加盟商,被特许人等,指加盟商某一特许经营体系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记在特许经营活动中,通过付出一定的费用来获得其他组织、个人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他营业标志等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Ⅵ 特许加盟中的受许人指的是什么
受许人,亦称为加盟商,被特许人等,指加盟商某一特许经营体系的独立法人或者自然人,记在特许经营活动中,通过付出一定的费用来获得其他组织、个人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他营业标志等一定期限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受许人在特许经营活动中的特点:
1、受许人是在法律地位上与特许人相互独立且平等的民事主体。
2、受许人在经营过程中处于对特许人的依附地位。
3、受许人必须在特许人的监管下,规范开展运营活动,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特许经营费用,并遵守特许经营合同确立的义务。
Ⅶ 我想知道开个加盟店的整个流程是怎样操作
关于餐饮加盟的流程:
1、了解品牌
想要加盟一家餐饮店,最先要做的就是了解要加盟品牌的企业背景、经营模式、加盟政策等。最快捷的方式是可以通过他们的官网查找相关资料,有时间最好前往品牌总部进行全面的实地考察。只有对品牌有足够的了解,才能去考虑加盟品牌的基本事宜。
2、做好市场调查
市场调查是餐饮加盟重要的一环。在想要开店的地区进行市场调查,包括市场需求、行业竞争、客流量等,这样才能确保后续加盟店的生意。
3、合同的签订
合同的签订是加盟者与总部合作关系的保证,也确保了加盟者应该拥有的权益,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
这些内容包括:供货问题、合约终止的处理问题等,务必保证自己在加盟期间的权益。
4、产品的多元化
产品是顾客需求的最终目的,要想保证消费者的回头率,前提是一定要保证产品的多元化,以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者的需求。更多的产品结构和消费选择,才能吸引住顾客的目光。也只有满足了顾客多方面的消费需求,才可以提高店铺收益。
5、选址的重要性
好的店铺位置是保障后期能否盈利的一个前提条件,所以在考虑投入成本的前提下,一定要挑选一个相对好的店铺地址。
正常来说,经济繁华、交通方便的地段,可以带来更多优质的顾客,保证加盟店后期正常运营。但也要考虑避开同行竞争激烈的地段、商业街中间客流量分散的地段、靠近银行和大型超市的地段、可进入性弱的地段,比如不宜停车和能见度不佳的地段等。
6、店铺装修风格
装修风格上最好与产品文化和内容相匹配,切不可过于复杂。室内设计尽量简单清爽、主题明了,要符合现代人审美。
7、宣传促销
物美价廉的产品会深受消费者的热爱,适当举行一些促销活动,不仅能吸引消费者的目光,还能提高产品品牌的曝光量和知名度,由此来提升店铺的营业额。
店铺前期可以借助微信公众平台、微博、抖音、快手和小红书等平台进行自我宣传,可以靠一些可行性促销活动吸引客流。后期也可以在保证成本和效果的前提下,借助城市媒体进行宣传。
8、服务
要想拥有好的口碑,产品好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依靠店内优质的服务。应做到全面了解消费者的需求,站在消费者的角度看问题,维护好客户关系,对待消费者热情耐心等,有条件的话,可以对服务员进行定期培训。
Ⅷ 什么是指特许加盟总部对受许人进行经营指导而收取的费用
权利金是指特许加盟总部队受许人进行经营指导而收取的费用
Ⅸ 特许加盟是什么意思什么项目比较好啊。
"特许加盟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
特许加盟的特征
(1)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2)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只有使特许人获得比他独自直营更有效率的发展,让受许人获得比独自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加盟才能进行下去。
(3)特许加盟是一种智能型的商业组织形式。特许加
Ⅹ 关于加盟的具体资料
特许加盟的概念 一、特许加盟的概念 特许加盟(连锁)恐怕是当今商业界最流行的词语了。开展特许加盟业务的公司也遍布各个行业的各个角落。那么,什么是特许加盟呢?特许加盟又有什么好处呢?特许加盟为什么会成功呢?不清楚这些问题,就不会做好加盟事业。 1、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对特许加盟的解释 特许加盟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 2、特许加盟的特征 (1)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2)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只有使特许人获得比他独自直营更有效率的发展,让受许人获得比独自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加盟才能进行下去。 (3)特许加盟是一种智能型的商业组织形式。特许加盟使特许经营人能够最充分地组合、利用自身的优势,并最大限度地吸纳广泛的社会资源,受许人则降低了创业风险和时间、资金等创业成本。 总之,特许加盟是二十一世纪开店创业的新趋势、新潮流,是推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她将为许多创业者带来新的创业机遇和赢利前景。 二、特许加盟经营的成功率 1997年9-10月,盖洛普调查显示:90%以上的受许人表示,他们的特许经营可算成功或很成功。其中18%的人超越了期望值,48%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期望值,24%基本满足了期望值。2/3的被调查者认为,如果他们独自开创相同的产业,他们就不会取得如此的成功。几乎2/3的人表示,如果再有这样的机会,他们还会购买或投资相同的特许经营。 实践调查证明:加盟创业的成率为95.5%,独自创业的成功率为4.5%。 三、特许加盟的优点 1、由于总部拥有的品牌、商标、经营管理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无论在时间上、资金上还是在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 2、优秀的总部,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不必自设开发部门。 3、由于总部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鹜地专心致力于销售工作。 4、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生活习惯等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5、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等,都可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则因总部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杂项装备等,都可以便宜的买进。 6、开张前的职前培训等工作,都可以由总部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 7、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部为后盾,可以作为支援; 8、自行创业则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部咨询,做立地条件评估,甚至总公司帮助选址。 9、由于总部对周围的环境随时作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10、加盟店的成功,就是总部的成功,也等于帮助总部拓展市场,因此总部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还有奖励制度与福利 http://www.jsnt.cn/cfdp/4-10.doc 代理 http://www.lichen56.com/Article_Print.asp?ArticleID=2096 (代理的概念、种类相关知识) http://www.szzy98.com/myzs/myfs01.htm (商业代理的概念及相关知识) ps: 什么是经销商 经销商是指,拿着钱,从企业进货,他们买货不是自己用,而是转手卖出去,对于他们只是经过手,再销售而已,他们关注的利差,而不是实际的价格。企业对他们不是赊销,而是收到了钱的。这个商是指商人,也就是一个商业单位。所以“经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从企业拿钱进货的商业单位的。 什么是代理商 代理商是和经销商截然不同的概念。代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不是买断企业的产品,而是厂家给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他们同样不是自己用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企业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的。 什么是分销商 随着批发概念的落伍,时髦的概念是分销。所谓的分销是分着来销。可见在销售的过程中,已经考虑到了下家的情况,不是盲目销售,而是有计划地销售,商家有服务终端的概念。分销和批发是相对的,是从管理和计划的角度上,对商家的定义。所以“分销商”,一般是企业,用来说有服务终端意识的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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