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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加盟店闭店流程

发布时间: 2021-09-15 18:13:18

A. 开加盟店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注意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延展期限,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有哪些,加盟店的义务有哪些,总部如何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终止合同及后果等等。

开服装品牌加盟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

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1)合同期内加盟店闭店流程扩展阅读:

加盟店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加盟店在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中,正突破归属某一行业的业种店范围,向业态店发展,并呈现出这样几个分流特征:

一是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三是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B. 加盟店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首先,要对盟主进行特许经营资质审查

其次,对盟主的企业品牌知名度进行准确评估

第三,考察盟主的发展历史和发展阶段

第四,考察盟主的直营店、加盟店是否正常运行

第五,盟主是否具备完善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体系

第六,盟主是否提供开业全面支持

第七,盟主是否有合理完整的加盟契约和加盟手册 .....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 只字未提。

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C. 合同期内,公司因门店无法盈利撤店,对辞退员工应有什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摘要】
合同期内,公司因门店无法盈利撤店,对辞退员工应有什么补偿?【提问】
您好【回答】
有的【回答】
经济补偿【回答】
《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经济补偿是指企业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工资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为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资,工资计算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回答】
你好【提问】
嗯嗯【回答】
是因为门店合同到期哦,员工有赔偿的吗【提问】
有的【回答】
如果他不赔偿呢【提问】
去劳动局投诉【回答】
我们有签合同的【提问】
嗯嗯【回答】
我有个同事只做了三个月【提问】
也有赔偿款吗【提问】
是的,给半个月的工资【回答】

D. 超市开闭店流程

超市开闭店流程
一、营业前工作:
步 骤 内 容 要 求
1、 7:25-7:30
营业员进场 值班主管同防损员站在员工通道签到位置,迎接员工列队签到入场,检查工衣、工牌及仪容仪表 保安防损主管检查各道门锁安全情况无异常后开启员工通道,并进入各自岗位;电工开启照明设备,空调设备并检查各项设备运转情况;值班主管及防损员按员工“仪容仪表规范”对员工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劝阻进场。
2、 7:35-7:45
晨会召开 商管部管理人员组织早晨例会 1、 通报部门、柜组服务状况;
2、 总结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方法;
3、 安排当天工作并提出要求;
4、 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及促销信息等。
3、 7:45-8:00
营业员进行开店前准备工作 各柜组专柜营业员进入各自柜组、岗位检查商品情况、陈列状况,是否补货、货架及商品的卫生清理等等 1、 促销员参与柜组的卫生清洁工作;
2、 专柜营业员须对本专柜的货源进行补充、卫生进行清洁;
3、 各柜组营业员整理排面、堆头并准备补货;
4、 各区域人员不得喧哗、打闹、调笑、串岗或进入非所在服务区域;
5、 防损员严格照章检查,对违规违纪进行纠正处罚。
4、 7:45-8:00
值班主管巡视检查 值班主管巡视各专柜工作状况并进行指导 1、 检查各柜组、各专柜在开门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是否按要求进行。
2、 按商品陈列的要求检查各柜组、各专柜的商品陈列状况。
3、 检查专柜人员情况及其商品是否丰满,商品陈列是否合理,货源是否足够。
5、 8:00开启大门 值班主管同保安开启大门,电工开启电动扶梯 1、 值班主管或防损部主管用对讲机与门外保安队员了解顾客情况;
2、 若大门外有异常情况暂不开门,立即抽调保安队员一道支援门外岗位、维持秩序,待秩序正常后方能开门。
6、 8:00-8:05迎接顾客进场 1、 播音室播放迎宾曲;
2、 值班主管、各楼口保安、迎宾小姐(收银员、前台人员)向顾客微笑致意 1、 巡宾曲声音略高于正常背景音乐声;
1/4

二、营业中工作
步 骤 内 容 要 求
1、
商管部主管至专厅了解情况 商管部主管和商管专员至专厅了解情况 1、 了解顾客投诉情况,跟踪未处理完的投诉;
2、 因商品保质期、产品质量、产地、标价签、服务态度所引起的投诉,对相应责任人进行处罚;
3、 属价格因素引起的投诉及时查找原因,立即解决。
2、
当班日志记录 书写当班工作情况
1、 已发现问题记录、处理记录结果;
2、 待办事项记录、交接记录;
3、
专柜人员午餐 专柜人员分两批到就餐,管理人员也应分两批至饭堂就餐 1、 11:30—12:00第一批员工就餐,占上班人数的一半,12:00—12:30第二批员工就餐;
2、 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到,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
3、 第一批人员未回,第二批人员不准离开岗位;
4、 防损人员、商管人员加强巡视;
4、
巡场 商管主管保持常至卖场巡视 1、 要求每半小时巡场一次;
2、 营业高峰期、节假日,经理、各部门主管必须在现场巡视和加强管理;
3、 在巡视过程中除卖场外,后场也必须进行管理巡视;
5、 常




理 营







容 1、 检查卖场内商品展示、陈列、商标、POP牌、价格标签、变价物品堆放、条码等;
2、 检查卖场灯光、温度、设备运转状况、背景音乐等;
3、 跟踪各柜组、专柜商品补、退货情况,确保销售的需要;
4.检查员工的工作状态,违规违纪行为以及一些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是否有货不对路,商品欺诈及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
6.假冒伪劣商品;
7.对各级、各部门反映的情况作答复,协调或向级汇报处理;
2/4

8.突出事件及不良行为的处理。
6、
晚班员工上班、工作交接、早班员工下班 14:30晚班员工上班,早班同晚班开始全面补货及工作交接,16:00早班员工下班保安严格检查 1、 填写交接班本,柜组完成工作交接;
2、 商管主管全面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
3、 检查晚班各专柜员工的仪容仪表及工作面貌;
7. 专柜员工晚餐
17:30—18:30 专柜员工分两批到饭堂就餐 1、 第一批签到就餐时间17:30—18:00,第二批签到就餐时间18:00—18:30;
2、 第一批员工未返回岗位,第二批员工不得随意脱岗;
3、 对就餐时岗位空虚的事件必须严肃处理;
4、 防损、保安在员工就餐时加强巡视;
8、晚班收班前巡场 在下班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 了解场内顾客情况;
2、 倾听广播是否在预定时间播送预告内容;
3、 观察员工服务状态,保证服务质量;
4、 询问当日专柜、柜组情况;
5、 指示营业员必须坚守岗位,直到送走最后一批顾客。
9、营业进入结束状态 再次工作检查 1、 关闭上行电动梯(关门前十分钟);
2、 防损部在送

E. 加盟店倒闭欠管理费怎么办是以个人加盟的。如果不给,有什么后果

总部倒闭,即便是加盟店对外澄清关系,但是在权益上已经受到的损伤有三方面:
1.可能债务的产生 消费者持有的储值卡、礼券、折价券、抵用券,都是属于企业的或有负债,如果消费者持着这些券到加盟店门市要求兑现,加盟店是换还是不换?这些将是加盟店最为棘手的问题。
2.商誉及生意受损 连锁总部倒闭的事件经过媒体的喧染报道,让社会大众以“特殊的眼光”看待这个连锁品牌。权益受损的消费者已经对这个连锁品牌投下不信任票,其它一般的消费者会怀疑这间连锁店的信誉有问题,肯光临的更是少之又少。门市的生意在短期间内,将会大幅度地下滑。
3.权益丧失 连锁总部对于加盟店负有货源供应、行销辅导的职责,倒闭之后将无法继续履行这些义务。加盟店需要另寻货源供应的渠道,在市场行销上也得一切靠自己。
面对法律地位及法律保障上的不公平,加盟店要采取哪些措施,才可以让自我的权益损失降到最低呢?这成为加盟创业族必修的一门课。

F. 加盟店面倒闭,和顾客当时签订的协议还有效吗

店倒闭跟顾客没有关系。顾客的协议还是有效的。

G. 店铺合同期内离开不做生意走人会不会被走法律程序

要看合同约定
1、店中店一般在合同中有约定,早晚营业时间及闭店情况;
2、门市店面一般没有约定。
3、如果合同内有约定营业时间,一般会附加意外条款,向甲方发函或告知等。
建议先明确合同,如果合同内没有约定,随便走人应该没有问题。建议您拿合同去咨询一下律师。
您的描述太简单,看不太明白。

H. 加盟店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等;

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3、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

合同中要详细说明总部将对加盟店提供哪些服务项目,这些服务包括开业前的初始服务和开业后的后续服务。

初始服务:主要有选址、加盟店装修、开店设备的购置等。

后续服务:

包括总部对加盟店活动实施有效,以帮助保持标准化和企业利润;

总部继续进行操作方法的改进及革新并向加盟店传授;

总部进行市场调查研究并向加盟店传送市场信息;

总部开展集中统一的促销与广告活动;总部向加盟店提供集中采购的优惠货源;

总部专家向加盟店提供的管理咨询服务等。

合同中详列这些服务项目,是对加盟店利益的一种法律保护。

4、加盟店的义务

加盟店取得总部的各种无形资产的使用权,并得到总部的各项服务支持,使自己的经营迅速站稳脚跟,走上正轨,但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让加盟者明确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也为了约束加盟者履行职责,必须将这些事项也详细列入加盟合同中。

虽然在合同上只有总部和加盟者作为立约人,但总部为建立一套完善的业务制度,都加入一些条款去确保其它加盟店及公众的利益,因为任何一家加盟店不能维持应有的水准,或多或少都对特许经营体系的声誉有所损害,继而影响其它加盟店的盈利,所以在合同中应列明双方在合作中的义务来维持各方面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操作手册有一些内容涉及到加盟者应履行的义务,并作为加盟者开业后的经营活动参考指南。随着特许体系的发展,操作手册还将不断更新和完善。

5、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

特许经营的最大特点就是在经营业务及方式上高度统一,使各自独立的加盟者在合同的规定下形成一个资本统一经营的外在形象。如果其中一个加盟店没有按总部的统一要求去经营,就会破坏这一整体外在形象,使整个特许系统的声誉受到损害。

因此,总部必须对加盟店实施有效的控制,以保证经营的标准和规范能够得到一丝不苟地贯彻。总部采取什么方法控制加盟店的经营,应详细列入合同中,以得到加盟者的理解和接受。

6、加盟店的转让

加盟者可能会由于种种客观原因而无法继续经营加盟店,这就涉及加盟店转让或出售的问题,加盟店是否能转让、如何转让、转让给何种人等都必须列入合同中,以免将来发生纠纷。

也有些合同明确表明,假如加盟者要转让出售自己的企业,总部将有购买的优先权,或者有权选择转让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注意说明加盟店的转让价应以市场价为准。

7、仲裁

加盟双方难免会发生一些冲突,解决冲突的方式用仲裁比较合适。仲裁实际是由双方选择的仲裁人进行的私下诉讼,它的优点在于整个程序是在私下进行的。为了节省时间和费用,双方可以事先在合同中设定仲裁的规则,至于仲裁的时间可以根据当时发生冲突的情况而定。

在这里,选择什么样的人做仲裁人十分重要,如果仲裁人选择不当,做出的决定不公平或不客观,会使双方或其中一方不满意,最后反而会扩大矛盾,以致双方走向法院。

8、终止合同及后果

合同一旦确立,就不能随意撕毁或中途终止。但是,也有加盟双方不遵守合同的事件发生。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到什么程度,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当然,也应写明违反协议的一方是否有机会弥补其过失,以避免合同终止的后果。

一般来说,合同终止后,加盟者不能再使用总部所有的贸易商标、名称、各种标志和其它权利,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得从事相类似的经营业务。

I.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申请闭店,属于提前解约吗

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你申请了闭店,属于是提前解约吗?这个应该是看你解约到什么时候吧!要是说你提前打好招呼,告诉他们你的合同还有一个月就到期了,这个点在到期的日子不干了,这个应该不属于提前解约,还有就是这个店还牵扯不牵扯有什么费用,要是有的话你给他补齐应该就没什么事了,应该和租房子差不多吧!房费都给你了,到号我不租了这个不很正常吗?我的理解是这样的,要是里面还牵扯到别的事,也就是说你开店他们能挣到佣金的话,这样就应该算提前解约了,毕竟他们还有一个月的佣金没有挣到呢!这样他们就会有损失的,再有就是你要是申请闭店,从申请当天就开始的话,那你就属于提前解约了,你们不是有签约合同吗?拿出来看看里面的内容不就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