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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二行加盟电话

发布时间: 2021-07-20 07:11:50

『壹』 85度c加盟电话多少

85度C名字的由来——85度C这好记又特别的名字,取名来自「在摄氏85°C时冲煮咖啡,因为我们坚持提供咖啡最香淳浓郁均衡的口感」,因为根据咖啡专家资料,100°C热水经过咖啡机内部的管线后,就如同离开瓦斯炉的热水一样,温度会自然稍降,冲煮咖啡的温度大约在90°C到96°C之间,而最适合喝的咖啡,冲煮的温度应是85°C左右,在此温度下可让您品尝到咖啡中甘、苦、酸、香醇等均衡的口感,而这也代表的是85度C品牌希望产品呈现给顾客都是最优质质量、最美味、超值的精神,也期待消费者到85度C消费都能感受到品牌所带给的甜蜜幸福感动。
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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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创始人吴政学
2004年,吴政学创立85度C。
2010年11月,85度C在台湾上市。
产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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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咖啡面包糕点店85度C成立之初便是希望以8星级的产品、平价化的价格,普及世界各角落,用高级的原料与技术,呈现出精美、平价的商品,让人人都能享有8星级的待遇与8星级的感受。
85度C-产品图册(13张)
2004年创立85度C,是一家以咖啡蛋糕、蛋糕烘培为主的专卖店,85度C是其招牌。85度C从零开始做到台湾地区888多家门店,全年营业收入逾88亿元人民币的连锁企业,超越了在台湾地区有200多家门店的星巴克。
经营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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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经济实惠无负担:注重食材的挑选,坚持选择最好的,价钱方面,比较平民。
最合乎大众口味的茶饮:茶饮方面,以梅子绿为例,采用最具本土特色的南投梅子,经过腌制而成,绝对合乎大众口味。
合乎市场主流经营趋势:满足消费者需求,兼顾美味以及健康的趋势。
最具特色的经营模式:二十四小时经营模式,更可满足消费者各类的需求。
开设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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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度C已经开店国家和地区有中国台湾地区,北京,上海,广州,惠州,重庆,天津,深圳,武汉,杭州,湖州,泉州,福州,漳州,厦门,莆田,南京,滁州,南通,苏州,盐城,镇江,扬州,常州,宁波,无锡,徐州,连云港,淮安,宿迁,济宁,靖江,义乌,东阳,郑州,石家庄,成都,绵阳,马鞍山,合肥,芜湖,济南,淄博,郑州,长沙,青岛,南昌,景德镇,嘉兴,大连,潍坊,溧阳,美国,澳大利亚。
企业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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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在台湾当局领导人蔡英文借“出访”南美“过境”美国期间,当地一家85度C公然为“过境”的蔡英文送上定制“大礼包”,引起公愤。 [1] 
2018年8月15日晚,85度C在大陆网络已被下架,观察者网查询发现,在“饿了么”、“美团”、“大众点评”等多个平台APP上,确已无法搜索到“85度C”的外卖或点评信息。 [2] 
2018年8月16日,85度C台湾官网疑遭黑客入侵,出现多张蔡英文照片的修图。 [3] 
2018年8月20日,85度C董事长吴政学首次表态,称考量企业永续经营,两岸和平稳定是发展基石,因此他坚定支持“九二共识、两岸和平”。集团从未受到来自各方的压力,也不会影响85度C在大陆的投资布局,集团正和大陆三大团购网持续沟通,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恢复上架,相信抵制应只是短暂心理因素,很快会平息。

『贰』 七十一便利店加盟费要多少才能开店

第一:学习技术费用(或者加盟费用)
第二:房租费用(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第三:设备费用
根据上面的三个方面分析开一家店70万解决所以问题

『叁』 在深圳如何加盟七十一连锁便利店

电话可查询当地的114服务台。

· 7-11便利店的特许制度 ·

7-11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便利店特许组织,至1992年底,该公司在全世界22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3590个分支店。在我国的深圳,该公司自1992年起,也开始以自营的方式开展业务,据悉,7-11公司计划在近期以出售区域特许权的方式在中国开展特许业务。

一、7-11便利店的经营状况
7-11便利店的店铺营业面积按总部统一规定,基本上都是100平方米。商店的商品构成为:食品75%,杂志、日用品25%。商店的商圈为300米,经营品种达3000种,都是比较畅销的商品。另外,总部每月向分店推荐80个新品种,使经营的品种经常更换,给顾客新鲜感。商店内部的陈列布局,由总部统一规定、设计。商店的建设、管理遵循四项原则:(1)必需品齐全;(2)实行鲜度管理;(3)店内保持清洁、明快;(4)亲切周到的服务。这
四项原则即是7-11便利店成功的秘诀。

二、为分店着想的特许制度
1. 培训受许人及其员工
7-11公司为了使受许人店主适应最初的经营,消除他们的不安和疑虑,在新的特许分店开业前,对受许人实行课堂训练和商店训练,掌握POS系统的使用方法、接待顾客的技巧、商店的经营技术等。另外,总部还应店主的要求,为提高员工、临时工的业务经营能力,围绕商店运营和商品管理、接待顾客等内容,集中进行短期的基础训练。
2. 合理进行利润分配
毛利分配的原则是:总部将毛利额的57%分给24小时营业的分支店(16小时营业的为55%),其余为总部所得。商店开业5年后,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还可按成绩增加1-3%,对分支店实行奖励。
在万一毛利达不到预定计划的情况下,分支店可以被保证得到一个最低限度的毛利额,保证其收入。
3. 总部对分支店的支持体制
总部协助各分支店进行开业前的市场调查工作,并从经营技巧培训、人才的招募与选拔、设备采购、配货等方面对分支店给予支持。总部还向分支店提供商品陈列柜、货架、陈列台等设备。总部指派专人负责分支店的日常经营指导、财会事物处理等工作。总部还负责向分店提供各种现代化的信息设备及材料。
4. 加入7-11体系的程序
加入7-11体系的程序如下:
(1) 公司接待希望加入的潜在受许人。负责招聘的总部人员为了能使来访者成为受许人,向他仔细介绍公司特许权的情况,并与之认真协商。
(2) 介绍7-11便利店的详细情况。
(3) 调查店址。为确定能否作为分支店营业场所,总部要进行商圈、市场等方面的详尽调查,并将搜集的数据和信息认真加以分析、研究。
(4) 说明特许合同的内容。就特许权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逐条解释说明。
(5) 签订特许合同。在申请人充分研究了业务内容和合同内容,并决定加入以后,正式签订合同。
(6) 商店计划、设计。特许人的建筑、设计部门详细研究了顾客的活动线路、经营对策以后,设计商店装修方案。
(7) 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商店设计完成后,总部负责介绍建筑施工公司,并负责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同时协助进行融资。
(8) 准备开业。在施工的同时,订购各种设备和柜台,并进
行店内布局设计,发放操作手册和促销准备工作。
(9) 店主培训。就开业所必需的准备事项,计算机系统的操作管理,商店运营技巧等,对店主进行培训指导,达到真正掌握的程度。
(10) 开业前的商品进货和陈列。此时总部有关人员亲临商店,选择供应商,提供进货信息,传授陈列技巧 。
(11) 交钥匙。在开业前一天,将商店的钥匙与竣工证书一同交给店主。
(12) 开业。将开业的广告宣传品通过各种途径发放。
(13) 开启信息系统。连通商店的计算机终端与总部的主机,指导和支持商店的运营。
(14) 现场支持人员对各分店进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分支店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协助店主解决。

五、香港7-11便利店的特许经营简介
7-11是一间邻居便利店,其特色在方便快捷,全年三百六十五日,每星期七天,每日廿四小时不停业。在这里顾客可以很快捷地买到所需的东西,无论是杂品,日用品,面包,奶品,香烟,汽水,旅行用品,糖果小食,甚至是即买食的徽波炉快餐食品,或人尽皆知的清凉饮品思乐冰均可随时买到。
牛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获美国南路公司特许拥有经营港澳区7-11的专利权,南路公司在美国便利店行业中享领导地位,现时世界各地已有超过一万三千间7-11便利店,而香港在1992年底7-11便利店数目已超过二百八十间。
7-11为阁下提供一个经营便利店的完善系统,其中包括训练、辅导、簿记、会计、贷款,广告及市场推广等。这份简介概述7-11的结构,并诚意邀请阁下加盟7-11特许经营行列,成为这连锁式店的一份子。

物业部
7-11挑选铺位时非常严谨,并且采用现代化资料搜集方法,这些资料包括该区人口密度,附近行人流量,居民出入是否方便和附近一带的竞争性,资料经分析后如果满意的话,便可购买或租铺,装修妥当后才交予特许经营商。

器材设备
店内所有器材包括冷气机、大冻房、货架、收银机及冷冻柜等均在租借之列,维修保养则由特许经营商负责。

货品方面
一间装修妥当,货品齐备的7-11便利店交给特许经营商后,一切定货及上货需由特许经营商负责,7-11决定所有货品的种类及价目,由于7-11是连锁式的经营所以货品方便享有优厚折扣。
7-11更为特许经营商提供一班信誉与服务俱佳的供应商。各特许经营均享有供应货品的折扣及年终回佣。

广告
7-11经常利用香港各种传媒作宣传,广告替特许经营商带来更多生意及利润,当然特许经营商可另登广告,但广告费须由其支付,而广告内容及形式由7-11批许。

训练
在最后决定成为特许经营商前,准特许经营商须成功地完成店务训练课程,其中包括在店内实习训练,实习完毕后,更需上为期数天的课室训练课程,从实习及课室理论中准特许经营商可学到各种管理技巧及如何成功地经营一间7-11便利店。特许经营费内已包括一切训练费用。

雇员
虽然大部份7-11特许经营店多由家人合作经营,但亦需要雇请一些全职或兼职员工,一切员工训练及薪金须由经营商负责。7-11根据特许经营商所提供的雇员薪金资料每月以支票或自动转帐方式代发薪金予其员工。

簿记
7-11为特许经营商所经营的店铺作会计簿记记录,特许经营商只须把每天营业所得现金存入指定银行户口,特许经营商授权7-11代支一切店务开支及付帐给供应商。

投资
经营一间7-11便利店,特许经营商需要付出一笔存货按金、找续钱及其他牌照费用。但正确的数目要视乎所选店铺而定,对一些合格的申请人,7-11可能考虑贷款支持。每一位特许经营商须缴付特许经营权费,而实际经营权费则视所选择之店铺而定。
特许经营商所赚利润之高低有赖以下因素:
――管理才能
――雇用及训练员工能力
――防止雇员或顾客偷窃货物
――控制存货
――推销能力
――建立良好的顾客关系
――店铺整理及清洁

利润
7-11代表会于稍后向阁下提供所属意店铺的营业记录: 利润方面7-11占的毛利比例(平均63%)其实是特许经营商向7-11交付店租、器材、广告、市场推广、簿记,50%电费及长期顾问服务。
其科37%毛利则归特许经营商所有,但需支付如下开支:
雇员薪金,物料,电话费,洗熨费,现金差额,坏货,存货差额,机器维修保养,大厦管理费,垃圾费,利息(贷款利息),牌照费,利得税,50%电费,其它毛利扣除上述经常性开支,余下的即为特许经营商净收入。

『肆』 什么是加盟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如果您是一个小规模经营者,或想投资,首次成为小规模业主,那您眼中的加盟起码有:
1、它背后有一个公司总部
2、它提供货源;
3、它更新产品来适应市场;
4、它提供指导和帮助
5、它保证投资者的回报,降低投资风险;
6、非盲目探索,迅速入门;
7、远离散户经营模式,拥有核心竞争力;
8、新的模式已被消费者认同,并成发展趋势,商机无限……
加盟程序:
仔细阅读加盟指南,不明之处向总部投资顾问询问;
签订“加盟意向合同”
选址及评估市场、评估经营——与总部投资顾问讨论;
选址签约后,与总部正式签“加盟合同”; 签订商标和技术合同或协议时,最好是法人亲自签字签订合同或协议,以防以后纠纷。
与总部互动完成装修,办理营业手续,并招聘销售员进行培训;
开张前一天林总部订首批产品;
开业前两天总部协助陈列布展和销售培训;
吉日开张。
“加盟”含义延伸
特许加盟:即由拥有技术和管理经验的总部,指导传授加盟店各项经营的技术经验,并收取一定比例的权利金及指导费,此种契约关系即为特许加盟。特许加盟总部必须拥有一套完整有效的运作技术优势,从而专业指导,让加盟店能很快地运作,同时从中获取利益,加盟网络才能日益壮大。因此,经营技术如何传承,则是特许经营的关键所在。 连锁加盟 连锁总公司与加盟店二者之间存在持续契约关系。根据契约,总公司必须提供一项独特的商业特权,并加上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以及商品供销的协助;而加盟店也需付出相应的报偿。加盟店在和总公司同一形象、商誉下,从事销售同样的商品或劳务。加盟店相对于总公司赋予的权利,必须投入相对的事业资金,包括加盟金、权利金、契约金在内的开办资金。
特许加盟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特许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被特许者)有偿使用其名称、标志、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组织经营模式。主要优点在于:特许者只以品牌、经营管理经验等投入,便可达到规模经营的目的,不仅能在短期内得到回报,而且使无形资产迅速提升。被特许者可以在选址、设计、员工培训、市场等方面,得到经验丰富的特许者的帮助和支持,使其运营迅速走向良性循环。
我国正式实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范国内连锁加盟
商务部令 2004 年第 25 号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 商标 、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特许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被特许人,被特许人投资设立特许经营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但不得再次转授特许经营权;或者将一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该被特许人可以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人,也可以在该区域内设立自己的特许经营网点。
第五条 开展特许经营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特许人不得假借特许经营的名义,非法从事传销活动。
特许人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导致市场垄断、妨碍公平竞争。
第五条补充条款:
针对中国教育发展网网络家教项目,特别规定允许同一地区经授权后开展内部竞争。
第六条 商务部对全国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当事人
第七条 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有权许可他人使用的 商标 、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三)具备向被特许人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的能力;
(四)在中国境内拥有 至少两家 经营 一年以上 的 直营店 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直营店;
(五)需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应当具有稳定的、能够保证品质的货物供应系统,并能提供相关的服务。
(六)具有 良好信誉 ,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欺诈活动的记录。
第八条 被特许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二)拥有与特许经营相适应的资金、固定场所、人员等。
第九条 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按照合同约定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对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侵犯特许人合法权益,破坏特许经营体系的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终止其特许经营资格;
(三)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四)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
(二)将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使用并提供代表该特许经营体系的营业象征及经营手册;
(三)为被特许人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需的销售、业务或者技术上的指导、培训及其他服务;
(四)按照合同约定为被特许人提供货物供应。除专卖商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特许人或者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特许人 不得强行要求 被特许人接受其货物供应,但可以规定货物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或提出若干供应商供被特许人选择;
(五)特许人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应当 承担保证责任 ;
(六)合同约定的促销及广告宣传;
(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被特许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特许人授权使用的商标、商号和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二)获得特许人提供的培训和指导;(三)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获得由特许人提供或安排的货物供应;(四)获得特许人统一开展的促销支持;(五)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被特许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的约定开展营业活动;(二)支付特许经营费、保证金;(三)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未经特许人许可不得转让特许经营权;(四)向特许人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合同约定的信息;(五)接受特许人的指导和监督;(六)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七)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特许经营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二)授权许可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内容、期限、地点及是否具有 独占性 ;
(三)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支付方式以及保证金的收取和返还方式;
(四)保密条款;
(五)特许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质量控制及 责任 ;
(六)培训和指导;
(七)商号的使用;
(八)商标等知识产权的使用;
(九) 消费者投诉 ;
(十)宣传与广告;
(十一)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争议解决条款
(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特许经营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下列几种:
(一)加盟费:是指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二)使用费:是指被特许人在使用特许经营权过程中按一定的标准或比例向特许人定期支付的费用;
(三)其他约定的费用:是指被特许人根据合同约定,获得特许人提供的相关货物供应或服务而向特许人支付的其他费用。
保证金是指为确保被特许者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一定费用。合同到期后, 保证金应退还 被特许人。
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商定特许经营费和保证金。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合同的期限一般 不少于三年 。
特许经营合同期满后,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确定特许经营合同的续约条件。
第十六条 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原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者其他标志,不得将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为相似类别的商品或者服务商标,不得将与特许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申请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商号,不得将与特许人的注册商标、商号或门店装潢相同或近似的标志用于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中。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十七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 签订 特许经营合同 之前 和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八条 特许人应当在正式签订特许经营合同之日 20 日前 ,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提供真实、准确的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和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十九条 特许人披露的基本信息资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从事特许经营的年限等主要事项,以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内容和纳税等基本情况;
(二) 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点、经营情况以及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表等,解除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占被特许人总数比例;
(三) 商标的注册、许可使用和诉讼情况;商号、经营模式等其他经营资源的有关情况;
(四) 特许经营费的种类、金额、收取方法及保证金返还方式;
(五) 最近五年内所有涉及诉讼的情况;
(六) 可以为被特许人提供的各种货物供应或者服务,以及附加的条件和限制等;
(七) 能够给被特许人提供培训、指导的能力证明和提供培训或指导的实际情况;
(八) 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曾对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等;
(九) 特许人应被特许人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资料。
由于信息披露不充分、提供虚假信息致使被特许人遭受经济损失的,特许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第二十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自己经营能力的资料,包括主体资格证明、资信证明、产权证明等。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等合同约定的资料。
第二十一条 在特许经营期间及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被特许人及其雇员未经特许人同意, 不得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二条 未与特许人鉴定特许经营合同,但通过特许人的信息披露而知悉特许人商业秘密的人和申请人,应当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特许人同意,不得泄露、向他人透露或转让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五章 广告宣传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在宣传、促销、出售特许经营权时,广告宣传内容应当准确、真实、合法,不得有任何欺骗、 遗漏 重要事实或者可能发生误导的陈述。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广告宣传材料中直接或者间接含有特许人的经营收入或者收益的记录、数字或者其他有关资料,应当真实,涉及的地区及时间应当明确。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不得以任何可能误导、欺骗、导致混淆的方式模仿他人商标、广告画面及用语或者其他辨识标记。
第二十六条 在特许经营推广活动中,特许人不得人为 夸大 特许经营所带来的利益或者有意隐瞒特许经营客观上可能出现的影响他人利益的情况。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活动的管理和协调,指导当地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工作。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特许人、被特许人信用档案,及时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第二十八条 特许经营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行业规范,开展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行业发展。
第二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 1 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其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 备案 。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将备案情况报上一级商务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专利许可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签订专利许可合同,并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备案事宜。
第三十一条 在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之前,特许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事宜。
第七章 外商投资企业的特别规定
第三十二条 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业务。
第三十三条 外商投资企业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向原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增加“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范围,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二)企业营业执照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三)合同、章程修改协议(外资企业只报送章程修改);
(四)证明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五)反映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信息资料;
(六)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七)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上述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 30 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
申请人获得批准后,应在获得审批部门换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后一个月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企业登记变更手续。
第三十四条 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在每年 1 月份将上一年度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报原审批部门和被特许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专门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时,除符合本办法外,还须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将已开展业务的情况向原审批部门备案,继续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的,应按本章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七条 港、澳、台投资企业在内地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参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九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 3 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四十条 特许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广告宣传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 2005 年 2 月 1 日起施行,原国内贸易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编辑本段]选择加盟体系应注意事项
选择加盟体系应注意事项近年来,国内连锁加盟业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连带吸引大量的投资加盟者加入此一行业,然对有意投资的加盟者,在面对众多的加盟品牌时,究竟应如何选择方为上策?中华民国加盟促进协会秘书长桂世平先生提供以下几点做为参考。
一、须选择本身已有相当经验的连锁体系,包括经营时间的长短及店数的多寡;如果是成立时间不长,店数又少的品牌,由于本身连锁的经验都还不充足,加盟者贸然加入,风险性自然较高。
二、技术难度不能太高。
一般加盟者通常皆为外行,所以技术性愈低的行业愈适合加盟(如超商),技术难度若愈高,出师的时间愈长;通常技术性较高的行业,如美发、眼镜等,较适合内部创业而不适合加盟。
三、须注意选择行业的发展趋势,究意是在稳定中成长?或是日趋没落?
特别是有些属于流行性的行业,在刚加盟时生意鼎盛,没多久热潮过去后,生意便一落千丈。
四、须考量个人兴趣,由于每个行业皆有不同的行业特性,加盟者最好选和自己志趣相投的行业加盟,不要只一味顾著赚钱而忽略个人兴趣。
五、须考量总部在同业中的竞争能力,这其间涉及到总部提供给加盟店的支援有多少?因为同业间的竞争必然会涉及到品牌的优劣,第一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强,相对的较小的品牌竞争力自然较弱了。
六、打听已设立的加盟店,如果是一个品牌健全的加盟体系,应该会很乐意将所有店面的地址、电话告知加盟者,加盟者可先行向这些已开店者打听相关资讯,而这种方式所获得的资讯往往是最真实的,加盟者也可从其中了解未来大致的营运状况。
除了以上六点外,当然加盟者本身的人力及资金等皆是加盟时所必须考量的因素。
[编辑本段]揭密产品加盟.特约经销骗局
突然之间,中国进入了加盟时代, 电视,报纸,网站,到处都是加盟,代理,特约经销的发财机会
很多人还都在讲,我加盟后多长多长时间收回了成本,赚了多少多少钱,我明确的告诉大家,很多都是假的!

加盟经营形式
加盟特许经营的经营形式种类有很多,依出资比例与经营方式大概可以分为自愿加盟、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
自愿加盟
自愿加盟(Voluntary Chain)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这种方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主)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通常这样的方式每年还必须缴交固定的指导费用,总部也会派员指导,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费用者,开设店铺所需费用全由加盟主负担;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总部只收取固定费用给予指导,因此所获盈亏与总部不相干。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加盟主可以获得全部大多数的利润而不需与总部分享,也无百分之百的义务需听从总部的指示,但缺点是总部因此可以不负责任,往往指导也较松散,此外店的经营品质也不容易受到控制。
许多台湾连锁饮食业多采用此种方式经营。
委托加盟
委托加盟(License Chain)与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的听从总部指示。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风险极小,加盟主无须负担创业的大笔费用,总部要协助经营也要分担经营的成败,但缺点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润的多数往往都要上交总部。
美国7-Eleven多采此种形式经营。
特许加盟
特许加盟(Franchise Chain)介于上述两方式之间,通常加盟主与总部要共同分担设立店铺的费用,其中店铺的租金装潢多由加盟主负责,生财设备由总部负责,此种方式加盟主也需与总部分享利润,总部对加盟主也拥有控制权,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当的费用,因此利润较高,对于店铺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议与决定权力。
日本多数便利商店体系皆采此种方式经营。

免费加盟

免费加盟(Gratis Chain)这种方式在市场很少,这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方式加盟主要针对材料生产商和中小小型企业,他们利益来源于以技术入股、销售原材料给客户(生产厂家)来获取利润,这种加盟方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性高,可调性强;缺点就是针对性很强,局限性很强,根据行业的分工不同,技术的应用领域来加盟,并且好多公司不会以不收取费用来加盟。目前国内只有化工涂料行业有这种先例。也是发展最缓慢的加盟。

『伍』 7-11便利店的加盟电话多少怎么加盟

一、加盟类型7-ELEVEN的加盟制度包括了「委托加盟」与「特许加盟」两种形式,「委托加盟」是由7-ELEVEN提供店面、委托夫妻二人专职经营,而「特许加盟」,则是申请人自备店面加盟,让申请人能降低创业的经营风险、享受稳定获利的经营保障。

二、加盟条件

委托加盟申请条件:(1)夫妻二人须专职经营;

(2)年龄50岁以下,高中学历(含)以上程度;

(3)身体健康,信用良好。

特许加盟申请条件:


(1)店面(自有或承租均可),

(2)年龄50岁以下,高中学历(含)以上程度,


(3)须专职经营,身体健康,信用良好,单身亦可。
三、加盟型态


加盟说明++特许加盟主投资项目+++++++委托加盟主投资项目


加盟金 ++31.5万含税(定额)+++++++30万元起(视门店业绩而定)


履约担保+++++++现金60万或以价值150万元不动产设定


投资项目++店铺、装潢、门店费用++++++门店费用


利润分配++60%毛利额+++++++++++累进式浮动比例


公司补助++电费50%发票纸卷40%++++++电费50%发票纸卷58%


费用提取++营销费用、员工薪资、租金++++管理费用、员工薪资

毛利保证++年毛利最低保证240万元++++++年毛利保证200万元


契约期间++10年 +++++++++++++5年


装潢费用++140万起(依面积大小而定)+++由7-ELEVEN提供


四、加盟甄审流程

(一)阶段一:初次的接触

在了解7-Eleven加盟相关讯息后,如果有兴趣了解更详细的加盟资料,可以填写加盟申请表,然后回传给7-Eleven,7-Eleven将立刻安排专业加盟推广经理人加盟意向者联络。


(二)阶段二:商圈评估

特许加盟的申请者,必须自备店面。7-Eleven的加盟推广经理人在收到加盟申请表后,会安排店铺开发人员至该店进行商圈评估,评估的内容包括商圈特性、租金行情、行人/机车/汽车的流量测量及营业额预估等;7-Eleven也会将这些评估的结果向申请人说明,让申请人了解7-Eleven的看法及决定,而申请人可就这些合理的数据作为参考,再决定下一阶段的进行。


(三)阶段三:家庭拜访及加盟契约管理规章说明

这个阶段的内容是要让7-Eleven和加盟主之间更加了解与信任。7-Eleven加盟推广经理人会逐条向申请人说明7-Eleven的加盟契约及管理规章,让申请人在进入7-Eleven 之前能清楚彼此间的权益义务。如果申请人在阅读条文上有任何疑问,也可以在当时向7-Eleven的加盟推广经理人提出,并他们予以解答。


(四)阶段四:主管面谈

在申请人明白7-Eleven的加盟系统及彼此间的权利义务后,7-Eleven即进行主管面谈,这些安排是让申请人更谨慎评估申请人的选择,也让这些未来在申请人门店运作上有更大帮助的人认识申请人。


(五)阶段五:签订加盟预约书

在申请人通过以上阶段的轮审后,申请人必须签订加盟预约书,并且缴交壹拾万元(新台币)的加盟预约金,这笔金额是可以扣抵加盟金的。这个步骤完成后,7-Eleven即进行一连串的教育训练。


(六)阶段六:教育训练

为期近一个月的新进加盟主教育训练课程在这时展开。7-Eleven加盟课程的设计是采用门店训练及课堂训练交互进行的方式,让申请人在对这个行业陌生的情况下,能快速进入状态成为一位门店专业经理人。同时,申请人必须提出申请人公司名称的申请及设立。


教育训练课程包括课堂研修以及到门店实地操作,让申请人从最基础的表报认识到分析一份完整的门店营运资料为止;在申请人开店之后公司还不定时安排加盟主进阶课程及专业特训,然而这些训练费用都已含在加盟金当中,申请人不须再另外缴交任何费用。对于申请人的职员7-Eleven也提供免费之训练课程,让申请人可以安心经营门店。


(七)阶段七:签订加盟预约书

在申请人完成训练课程及通过测验后,双方将签订加盟契约书,此时申请人必须将加盟金之余款补齐。双方之间的合作契约即刻生效。


(八)阶段八:门店开幕

7-Eleven会有专业人员全力协助加盟主,确保在门店开幕前一切作业都能就序,让新加盟者可以安心地迎接第一位顾客进门。


五、有关问题

1.7-Eleven的加盟事业性质为何?

7-Eleven每天24小时,全年无休以提供消费者便利服务,因此不能无故停业或歇业。而且加盟主必须于7-Eleven公司总部签约,在契约期间内双方必须依加盟契约,履行权利义务,并须接受总部指导。


2.7-Eleven加盟契约及门店作业规定是怎样的?

7-Eleven依有关规定,加盟总部必须与加盟主签订契约10天前提供加盟总部资讯与加盟主知悉。而7-Eleven提供的加盟总部资讯不但让加盟主借回阅读,且与加盟面谈时,让加盟主阅读7-Eleven的契约及规章并加以充分说明,并解答加盟主问题。


3.加盟者如何知道自己合不合适进来作这行?

一般而言,许多加盟主原来都不是从事这一行的,因此7-Eleven除了让他了解7-Eleven总部及相关讯息外,7-Eleven也安排了40小时的门店考验,让加盟主实际到店里头做做看,看他自己合不合适。


4.从申请加盟到顺利开店大约需要多久的时间?

从接触到开店,差不多要3个月的时间。在尚未确定可加盟前,申请者不需要先辞掉既有之工作,而可利用上班之余的时间与7-Eleven洽谈至确定后再离职。


5.想申请委托加盟,但夫妻无法配合,可以兄弟或父子当吗?

7-Eleven的委托加盟制度,限定要夫妻共同专职来经营,其他方式的组合是不能申请的。

6.一家门店要雇用多少人? 人力不足公司能协助?

一家门店要雇用多少人是以该店的业绩及来客数来定的,7-Eleven有一套计算方式,协助加盟主做最佳的人力安排。加盟主必须有妥善的人力规制,并适时储备合知人选。


7.加盟后可再兼做其他工作吗?

如果申请人是委托加盟主则加盟后夫妻皆必须专职在门店工作,不得兼差;若申请人是特许加盟主,申请人不得兼差。

8.门店的管销费用有哪些?

包括门店人员薪资、修善费、水电费、发票费、盘损费、包装费、次品、电讯费、租金(特许加盟)及其他支出。

9.加盟后要拿钱来买商品吗?门店每日营业之收入,加盟主如何处理?

商品是公司提供的,加盟主无须拿钱来买商品,而门店营业的收入扣除必要周转金外,加盟主必须每天汇回公司,而公司则用与支付货款及加盟主报酬。

『陆』 请问加盟七十一店的加盟费是多少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

7-11便利店的经营状况
7-11便利店的店铺营业面积按总部统一规定,基本上都是100平方米。商店的商品构成为:食品75%,杂志、日用品25%。商店的商圈为300米,经营品种达3000种,都是比较畅销的商品。另外,总部每月向分店推荐80个新品种,使经营的品种经常更换,给顾客新鲜感。商店内部的陈列布局,由总部统一规定、设计。商店的建设、管理遵循四项原则:(1)必需品齐全;(2)实行鲜度管理;(3)店内保持清洁、明快;(4)亲切周到的服务。这
四项原则即是7-11便利店成功的秘诀。

加入7-11体系的程序如下:
(1) 公司接待希望加入的潜在受许人。负责招聘的总部人员为了能使来访者成为受许人,向他仔细介绍公司特许权的情况,并与之认真协商。
(2) 介绍7-11便利店的详细情况。
(3) 调查店址。为确定能否作为分支店营业场所,总部要进行商圈、市场等方面的详尽调查,并将搜集的数据和信息认真加以分析、研究。
(4) 说明特许合同的内容。就特许权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逐条解释说明。
(5) 签订特许合同。在申请人充分研究了业务内容和合同内容,并决定加入以后,正式签订合同。
(6) 商店计划、设计。特许人的建筑、设计部门详细研究了顾客的活动线路、经营对策以后,设计商店装修方案。
(7) 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商店设计完成后,总部负责介绍建筑施工公司,并负责签订建筑承包合同,同时协助进行融资。
(8) 准备开业。在施工的同时,订购各种设备和柜台,并进
行店内布局设计,发放操作手册和促销准备工作。
(9) 店主培训。就开业所必需的准备事项,计算机系统的操作管理,商店运营技巧等,对店主进行培训指导,达到真正掌握的程度。
(10) 开业前的商品进货和陈列。此时总部有关人员亲临商店,选择供应商,提供进货信息,传授陈列技巧 。
(11) 交钥匙。在开业前一天,将商店的钥匙与竣工证书一同交给店主。
(12) 开业。将开业的广告宣传品通过各种途径发放。
(13) 开启信息系统。连通商店的计算机终端与总部的主机,指导和支持商店的运营。
(14) 现场支持人员对各分店进行巡回指导,及时发现分支店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协助店主解决。

投资
经营一间7-11便利店,特许经营商需要付出一笔存货按金、找续钱及其他牌照费用。但正确的数目要视乎所选店铺而定,对一些合格的申请人,7-11可能考虑贷款支持。每一位特许经营商须缴付特许经营权费,而实际经营权费则视所选择之店铺而定。

『柒』 七十二变加盟店生意如何/赚钱吗

先到中诉网上看看其他项目的曝光吧,一定要小心啊,现在不可靠的事情太多太多了。

『捌』 加盟费要多少钱

如果是卖奶茶差不多三四万就可以了,加盟可以做好多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