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加盟连锁的法律纠纷,请专业人士给予帮助!
协商不成 带着合同 到法院起诉 主张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贰』 加盟费纠纷
1、这种情况如果通过协商还不能解决的话,就去法院起诉;
2、前提是把加盟的合同以及一些资料准备齐全,以及转账记录等;
3、这种事情肯定得当面去咨询解决沟通比较好点。
『叁』 连锁加盟网的常见连锁纠纷
由于加盟连锁网鱼龙混杂,所以经常出现纠纷,下面列出十大最常见的加盟连锁纠纷:
一、加盟店对于总部所提供的“行销支援与辅导”不满意;
二、加盟店对总部所提供的“商品价格”不满意;
三、加盟店对总部的“政策配合度与执行力”很低;
四、加盟店对于每月的营业额并不满意;
五、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品采购限制不得自行进货”的争议;
六、加盟店对于总部所举办的促销活动不愿意配合;
七、加盟店与总部之间对于“商圈保障范围”的看法分歧;
八、加盟店对于总部举办的“教育训练”不配合;
九、加盟店对:每月缴交的权利金与管理费用“有争议;
十、加盟店不能每月按时缴交贷款。
『肆』 教育培训时遇到纠纷怎么办
一般民办培训机构以主要是商业为主,业务上以打擦边球经营+疯狂广告为主的经营模式。一般连锁经营。分店多是文化传播公司+挂牌经营为主。和教育主管部门有经济人情往来。一般不管。和下面监查市场部分也有经济人情往来。查就走下过场,很不专业的。就看下有没有执照,学员有没有签到表。对师资和课时事关教育本质的东西不查。直接球踢给教育局。看下执照是不是正规得就行了。
如果这个学校获得了教育部门行政许可的话,如果你阻止他上课,构成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是违法行为。警察可能对你进行批评教育、罚款、甚至拘留;也有可能对你们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一、投诉渠道
投诉私立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民政局和教育局投诉。
投诉官方的教育培训机构可向当地的人社局或教育局相关部门投诉。
无论哪类教育机构有违法行为,都可以通过“315“消费者之声”平台,进行举报。
当纠纷或问题发生,自行协商无效而需投诉和维权时,应首先根据发票(收据)上的印章,或者培训场所悬挂的证照(原件)确定培训机构的准确名称(而不是该机构对外宣传的名称,或者简称),然后根据其组织类型确定主管部门。
1. 如为“某某公司”等,则属于企业,可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或投诉,
2. 如为“某某协会、学会”,则属于社团法人,可先向民政部门咨询或投诉;
3. 如为事业单位,则归属其上级行政部门管理;
4. 如为“某某培训学校(学院、中心)”,则一般属于非企业法人,由教育或人社部门发给办学许可证,多部门联合管理(提示:需确定该学校在“南京有资质民办培训机构名单”中,注意:外地教育培训机构不允许在南京设立所谓“分校”);
5. 如为“××联盟”、“××基地”等其它类型,且无有效证照和固定场所,则很难找到管理部门,涉嫌诈骗的,必要时可向公安部门报案。
6. 个人无资质办学,有字号、场所,有组织机构并成规模,构成“擅自举办民办学校”的,可先行向办学所在地的区县教育部门(文化教育类)或人社部门(职业技能类)举报。
针对南京市及各区县教育系统所属培训机构的投诉和维权,根据问题类型分述如下:
1.教育教学管理问题。如教师无资质、超范围办学、私设教学点、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虚假宣传或广告未备案、伪造毕业证书等,应投诉至其审批机关(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
2.学历教育问题。指在教育机构通过合作办学从事中、高等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成人高中、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学历教育的情况下,学生如对学历教育的助学金、奖学金、教学计划、师资安排、课程安排、学生证、学杂费、文凭发放等方面存在疑问,应向发放文凭的合作院校或该院校的上级主管部门咨询或投诉。
3.收退费问题。如物价未备案,或乱收费,或拒绝退费等,这类问题最为常见。发生纠纷且与校方无法达成一致时,应投诉至物价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同级物价局),也可以先投诉到其审批机关,处理不满意时再投诉至物价部门。
4.偷税漏税问题。表现为不开具正规发票,仅提供收据或听课证(卡),甚至不提供任何凭据,应投诉至税务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同级税务局)。
5.法人治理问题。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均在民政部门登记为非企业法人,且为独立法人单位,如发现其有抽逃注册资金、侵占或转移法人财产、法人治理结构混乱、擅自设立分支机构等情况,应投诉至民政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同级民政局)。
6.劳动合同问题。如用工不规范、克扣工资、随意解聘以及其他劳动合同纠纷,如与校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投诉至人社部门(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同级人社局),或通过劳动仲裁、诉讼解决。
7.民事纠纷。如工程、借款等经济纠纷,如与校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通过诉讼解决。
8.治安纠纷或刑事犯罪。师生意外伤害、打架斗殴、钱物被窃等,如与校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有诈骗、严重虚假宣传、伪造证件印章、卷款潜逃等情况,也应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9.消防隐患。如无消防证明、消防器械不达标、堵塞消防通道、锁住逃生门等,应向当地消防大队举报。
10.其他。如不清楚所遇纠纷的主管部门,可先向审批机关(办学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咨询。
『伍』 急急急!!!!求有关教育方面的案例(老师和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最好是官司,并且有具体的学校)
硕士写信揭导师与女博士关系不一般 师生打官司http://news.sohu.com/20080917/n259591454.shtml
『陆』 教育合同纠纷的内容主要表现在纠纷主体对于导致教育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法律事
教育合同无法实现大多数是由于两个方面:
1.主体不适格。即没有教育资质的主体去从事教育事业
2.违反了亲历性。
在选择教师的时候大多数人会选择自己所看好的教师,并在合同中约定该人为指定教师,这就是亲历性。结果事与愿违,指导老师与约定不符。
无论哪种都是严重的违约行为,可以主张其违约责任的
『柒』 教育培训时遇到纠纷如何解决
培训机构的协议中往往会有些 “霸王条款”,常见的陷阱:如合同中规定“交款后5个工作日内可退费,否则不受理”;课时、学时概念不清,收费标准每学时100元,但上一次课为200元(一次课2学时);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在合同中却并不约定,享受打折或优惠不给退费,还有些所谓的天价保过班,往往博弈的是通过的概率,在退费时还要收取食宿费用等。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退课期的概念,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双方达成一致约定,过了退课期再要求退课就涉及要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了。
二、通过消费分期缴纳学费的,如果想退课怎么办?
参与培训的学生与教育培训机构签订的教育培训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如果学生单方申请退课,是要依据合同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的。建议与教育培训机构友好协商。如果实在不能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解除,服务合同一般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且强调双方的信任基础,服务合同本身不适合强制履行,一方不愿再继续接受另一方提供的教育培训服务,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解除合同。
三、学生申请退课,教育机构不同意,学生不再还款,会不会影响学生个人信用?
金融机构代学生支付了培训费用后即表示学生与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已经产生,即使学生与教育机构存在合同纠纷,应当与教育机构解决合同纠纷,如果学生因与教育机构的纠纷而拒绝履行对金融机构的债务,那最终导致学生违反了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对学生在银行金融机构的个人信用必然造成不利影响。消费者申请了贷款,自主决定选择购买商品或服务的商户,支付相应价款给商户,无论是商户的产品或服务有问题,还是商户存在诈骗行为,因为消费行为是消费者自身的选择,责任不在贷款机构。所以遇到纠纷时,应当向教育机构维权。协商无法解决时,可以向教育培训部门的主管机构比如工商、教育部门投诉。
四、机构承诺就业的,要看请具体条款,如果推荐的就业不符合自己专业、不符合岗位需求怎么办?
培训机构最终目的是招收学生,如果在具体招收学生时宣传“95%的推荐成功率”、“100%推荐工作,直到满意为主”,而培训机构本身并没有办法安排岗位,以招工的名义来招收学生,那么该培训机构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工商部门表示,如果培训机构宣传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学生可保留具体证据,向工商部门投诉。建议选取培训机构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考察培训机构的综合实力,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是否能够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协助学生完成就业,是否具备了培训机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违约条款,如果因培训机构原因未能履行协议约定,学生可以要求培训机构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如果学生已经办理了分期缴纳学费,我又没有上课,是否可以不用还款?
学生办理分期缴纳学费,金融机构已经为学生向培训机构足额支付了学费,学生与金融机构的借款关系已经发生,因此,即使学生没有上课,依然需要按期向金融机构还款,如未能按期还款,将会影响学生的个人信用。
『捌』 教育案例分析
一、个案背景:
1、个案的基本情况
李某,男,聪明好动,学习习惯差,经常不完成家庭作业,编一些谎话骗老师。没有良好的劳动意识,每次值日都会有逃离现象。平时以自我为中心,经常跟同学发生纠纷。同学们讨厌他的习惯、做法,看不起他,在他经常流露出的不在乎的神情背后,有时也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无奈。
2、个案的家庭情况
父母离异,从小都是爷爷奶奶带,祖辈对其比较宠爱,可是本身的教育能力不高,再加上他们经商的缘故。平时对孩子要么放任不管,要么只会责骂,一听说成绩不理想,就是一顿打骂。
二、 主要问题分析
通过近半年的观察,我发现李某的行为主要表现在:性格方面以自我为中心、固执;心理方面自暴自弃;劳动能力方面较薄弱;学习方面兴趣不浓。而形成这几种现象的主要是以下几反面:
1、家长的宠爱
通过跟家长谈话,我了解到不管孙辈的要求是否合理,只要孩子开口:“我要……”祖辈总是有求必应。尤其是小孙子发脾气、哭闹、耍赖时,老人更是“俯首甘为孺子牛”,失掉原则,要啥给啥。祖辈一昧迁就、给予、满足,导致孩子对物质需求的欲望恶性膨胀,攀比虚荣,事事以我为中心。
2、集体的排斥
李某在班里总是很显眼,经常跟同学吵架,作业不认真完成,值日的时候先逃回家,上课做小动作……甚至老师说今天有同学作业做错了,全班学生会情不自禁地转向他。同学歧视的目光,老师严厉的批评导致了他对学习的厌恶,渐渐地他对自己也失去信心。作为一个孩子,不能被他所向往的群体接纳,不能得到正常的伙伴之间的交往,内心的感受是可想而知。
3、教育方法的粗暴
虽然祖辈对李某在生活反面极其宠爱,但对他的学习期望又很高。他们认为自己的文化程度不高,孙子应该弥补他们的缺憾。因此,他们对李某的学习成绩很重视,一听说成绩不理想,就是一顿打骂,很少有耐心地说理与交谈。长期下来,他对学习渐渐的失去兴趣,也逐渐产生逆反心理。
三、采取的对策
作为教师,只有给予相应的帮助和心理疏导,促使他在心理上能逐步健康,成绩能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加强。古希腊医学家希波克拉底曾说过:“了解什么样的人得了病,比了解一个人得了什么样的病更为重要。”了解了他的心理特点及其成因后,班主任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他的心理建设,加强对他的心理监护,使他的心理健康发展,树立信心,从本质上转化他,进一步提高教育实效。
1、深入家庭,进行家教指导。
孩子是家庭的折射,孩子的成长离不开良好家庭环境的影响。要想解决他的不良表现,还得从他的家庭入手。
首先,我利用家长会,向家长提出:“凡是孩子自己能做的事,让他自己去做。”帮助家长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进而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另外,还向家长推荐优秀的家庭教育报刊,建议家长订一、二份报刊、杂志,作为家长和孩子共同学习的资料。??
其次,当我了解到他只是在人多的客厅做作业时,建议家长为孩子设计一间书房,或在孩子的卧室里配置书桌和书架,使孩子有一个学习的小天地。
再次,要求家长督促孩子完成家庭作业,经常查看孩子的作业。不要以分数来衡量孩子的成绩,当他的成绩不理想的时候,家长也不要以打骂相威胁。这样,形成浓厚的家庭文化教育氛围,帮助孩子形成自觉学习的态度,改变家长对家庭教育的认识,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
2、发现他积极的因素,促进转化。
我发现李某虽然经常犯错误,但他依然有向上的愿望,他身上还有很多“闪光点”,比如,跑步在班级里数一数二,做错事敢于承认,不闹事的时候还挺讨人喜欢,上课也会积极发言……所以我们可以发掘他这些向上的可塑性,对他进行再教育。
首先,我在班级活动中,多为李某提供表现机会,结合班上具体情况,开展一些集体的活动和竞赛,任命他为负责人,让他感到被信任和责任感,在组织活动中,他的主动参与使他觉得班上的活动,自己也是一份子,从而达到消除行为惰性的效果。
3、引导集体关注他,接纳他。
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我在培养他的正确的交往能力的时候,还注意发挥集体和伙伴的作用,通过同学的忍耐和爱护,帮助他在集体中找回自我,学会交往。
我利用晨会,班会等恰当时机做好班级学生的思想工作,告诉他们不能因为种种原因而孤立班集体中的任何一员,向学生讲述团结合作的重要性。引导同学明白像李某这样的学生,自暴自弃、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形成是长期的,多方面的结果,不可能在短期内得到根除,要允许他有反复现象。并且教育大家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他,要正确对待他的变化,以我们集体的耐心,接纳他的缺点,他的变化。并号召班干部带头和他一起玩耍,如果他有什么困难,我们要主动去帮助,以此来带动班学生态度的转变。
4、尊重和信任他,正确看待“反复”。
信任是一种人格力量,它促人奋进,使人努力。对他来说,只有信任他,才能得到他的信任。信任他,也是尊重他人格的表现,也只有这样,才能消除他自暴自弃的心理。他的错误不可能在一次两次之间完全改变,我要耐心对待他的错误。上学期,他又有几次没做作业。我询问原因,他说因为本子放在家中忘带了,以前他也曾经因为这个原因经常不做作业。我犹豫了,难道他又撒谎了,是否叫他趁下课的时间补回去呢?我没有这样做,只是叫他以后要善于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用品。此时,他的眼里流露出一股被信任的感激的眼神。
5、运用多种评价,促进发展 。
维果茨基说过:“我们不盯着儿童发展的昨天,而应该盯着儿童发展的明天”。 他在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家庭环境、同学的态度,使他在一定程度受到打击。作为教师如果不是实事求是地用发展的眼光评价他,他的个性发展必然受到限制。因此,要调动他的积极性、主动性,老师必须注意课堂上的评价,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他。当发现他今天能主动参与劳动,于是就及时在同学面前表扬他;当他能主动帮助同学的时候,同学给予一声感激的“谢谢”;当他做错事的时候,引导他由自己找出不对的地方,并想出假如再出现类似情况会怎么去做。大他在家中有出色的表现的时候,由家长反馈到学校,并给予鼓励……
四、教育效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师生共同努力,这个男孩的进步是有目共睹的,平时在和同学的交往中,能主动退让,家长也反映他在家能做一些简单的家务事,不会想要什么就吵着要什么了。他从一个令人讨厌的孩子,成为班级中受人欢迎的一员。他能按时完成作业,和同学友好相处,不随便打人,积极为集体做事,更令人高兴的是,他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参加了校运动会,获得了优异的成绩。我相信以这样一种乐观向上的精神,他一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五、对个案研究的反思和收获
世界上有两种爱是最无私的:一是母爱,一是师爱,但师爱不同于母爱。 师爱,不应该是空洞无物的,而是具体的、实实在在的。它主要表现在教师对学生学习的关心、帮助,生活的关怀、照顾,就像呵护幼苗一样扶持学生各方面的健康成长。这是一种情感与心灵的融化,是师生心灵沟通的桥梁。高尔基曾经说过:“爱孩子,这是母鸡也会的事。可是善于教育他们这就是国家的一桩大事了。”这就告诉我们,师爱并不是盲目的,而是应该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到因材施教,因人施爱,方能收到应有的徐李效果。这些说起来容易,要真正做到却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就拿一些后进生来说,他们学习成绩差,思想不求上进,甚至经常惹麻烦,让教师们“想说爱你,不是很容易的事。”
李某的特殊主要来自于他的家庭,家长的娇惯、放任、养成了他唯我独尊、蛮横无理的个性,以至于出现了一系列问题,给学校教育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如果教师和同学对他的过错或者是出现的问题,只是一味的批评,不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反而很容易伤害他们的自尊心,引起他对老师的敌意和不信任,给今后的思想带来更大的障碍。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是最难塑造的,虽然李某同学的进步已有了质的飞跃,但它只是教育过程的一部分,只是他成长中的一个起步,不能说已是彻底的成功。对他的教育使我认识到,教育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不应该有一丝一毫的松懈与疏忽。
『玖』 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纠纷有哪些乱象
暑期将至,针对少年儿童的各类辅导班又多了起来。许多家长为了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会把孩子送到校外的辅导班,希望提高成绩或者培养兴趣。不过,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西城区法院5月26日相继发布的调研显示,部分非正规校外辅导机构存在管理混乱等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增多。
法官提醒家长,在给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要事先了解清楚其资质、经营状况,考察清楚其经营环境,对于课时时长,学费概念等要了解清楚,并留存好相应证据。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对一些模棱两可的语句,要求机构解释清楚,防止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