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商业特许经营和代理加盟有什么不同吗
代理是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一种委托关系,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开展经营活动或完成某些事务,并获得代理佣金或报酬,但代理人在法律上是独立的,除非代理合同有约定,否则代理人是不承担这些代理活动的法律后果。
特许经营与代理是两种不同的模式,特许经营的双方不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加盟商不能以特许商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代表特许商进行经营,其经营结果、风险与法律责任通常也由加盟商自己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这与代理关系是根本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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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许经营对特许商和加盟商有什么优势与劣势
一、对于特许方来说,特许经营优势主要表现为:
1、特许方得以实现集中控制、扩大规模、赚取利润三者兼顾;而且可以规避实现企业控制权的高资本风险,可以做“甩手掌柜”不用管企业日常经营琐事。
2、特许方通过增加加盟店的方式扩大规模,可以将触角伸到该行业的各个角落,开发出企业尚未涉及的业务,而且成本几乎为零。
3、人力成本下压倒加盟商,特许方不参与加盟商的员工管理工作,因而相对较少了需处理的员工问题。
4、特许方可以借助特许经营建立销售网络,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量;而且不会被资金限制,能以最低成本地迅速扩张规模,塑造出品牌。
5、由于加盟商自负盈亏,会努力作好店铺经营,解决了特许方的激励机制问题。
二、对于加盟商,特许经营优势主要表现为:
1、享受既有的商誉和品牌。加盟商可以利用特许方的商誉,在创业阶段就能获得良好的企业形象,挂牌即可做生意。省去了自己塑造一个品牌的成本。
2、规避市场风险。加盟商往往缺乏市场经验,面对激烈的竞争环境,处于劣势。加盟一家品牌、商誉良好且有实力的店铺,可以借助该店铺的品牌形象、管理模式,大大降低加盟商的经营风险。
3、分享规模效益。能够有资格进行特许经营的招商主体,一般都具有良好的经营规模效益、广告规模效益和技术开发规模效益,这些资源加盟商是可以分享利用以壮大自己的。
4、减少加盟商的创业弯路,增加成功创业的机会。不仅可以较易获得特许总部或银行的财政帮助,而且加盟商可从特许总部处获得如培训、选址、技术转让、市场分析、统一广告等多方面的支持。
特许经营模式劣势分析:
一、商业特许经营对特许人的劣势主要表现为:
1、特许人的商誉及品牌价值在市场竞争中受到冲击的风险;
2、特许人的战略调整受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限制较大,较少适时调整的灵活性,错失很多市场机会;
3、特许人总部的创新受到束缚,而加盟商的创新不受限制,很可能特许方通过特许经营培养出同行竞争者。
二、商业特许经营对被特许人的弊端主要表现为:
1、创业初期就需要缴纳很多多的加盟费;
2、经营活动被严格管束,失去很多自主经营权:
3、特许总部经营失败,加盟上也就跟着一起倒闭,要承担“一损俱损” 的风险;
4、退出该商业特许经营体系后,一夜回到解放前,特许品牌价值提升后的利益与加盟商无关。
3. 项目的特许加盟和代理的区别
特许加盟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契约,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种独特的商业经营特许权,并给予人员训练、组织结构、经营管理、商品采购等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受许人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费用。通俗讲特许经营是特许方拓展业务、销售商品和服务的一种营业模式。
特许加盟是利用自己的品牌、专有技术、经营管理模式等与他人的资本相结合来扩大经营规模的一种商业模式。特许加盟对特许人来说,是技术和品牌价值的扩张,经营模式的克隆而不是资本的扩张。
特许加盟是一种双赢的商业模式。只有使特许人获得比他独自直营更有效率的发展,让受许人获得比独自经营更多的利益,特许加盟才能进行下去。
特许加盟是一种智能型的商业组织形式。特许加盟使特许经营人能够最充分地组合、利用自身的优势,并最大限度地吸纳广泛的社会资源,受许人则降低了创业风险和时间、资金等创业成本。
总之,特许加盟是二十一世纪开店创业的新趋势、新潮流,是推动未来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她将为许多创业者带来新的创业机遇和赢利前景。
代理商是代企业打理生意,而不是买断企业产品的,是厂家给予商家佣金额度的一种经营行为。所代理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厂家,而不是商家。因为商家不是售卖自己的产品,而是代企业转手卖出去。所以“代理商”,一般是指赚取企业代理佣金的商业单位。
代理商和经销商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否需要从厂家购买产品,取得产品所有权。经销商从厂家购得产品,取得产品所有权,然后销售,其关系是,厂家——经销商——消费者;而代理商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本身并不购买厂家的产品,也不享有该产品的所有权,所有的货都是厂家的,产品所有权仍然属于厂家所有,其关系是 厂家——(代理商)——消费者,当然这种代理商所谓的促成交易,也包括的代理商对产品进行销售,但代理商的地位是代理厂家进行销售,并通过销售提取佣金。还有一点就是商品销售的风险,经销商需要自行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代理商并不承担产品无法售出的风险,当然现在一般来讲,一些大的厂家在选择代理商时也要考虑代理商的(销售)能力,如果能力不够,就会取消代理资格,更换代理商。对于一些国外企业来讲代理商是比较常见的,国内企业多青睐于经销商。
实质上,现在所称的代理商在本质上已经不是代理商了,更多具备的是经销商的性质,还有些属于二者的混同体,即是代理,有时候又要需要拿钱买货,很少有纯粹意义上的代理商,称其为有一定代理权的经销商更为合适。“代理商”其实兼备了两种性质,其主要性质很是模糊,其既有代理行为,又有销售行为。但更多情况下应当体现为销售商的性质,按照之前代理商的定义,代理商的利润来源是促成交易,提取佣金,其地位是代理人或者中介。而总代理依靠的销售,直接与下游销售商或者消费者发生关系,更多的是依靠差价和回扣,运行模式也是经销模式。
4. 特许加盟与加盟的区别是什么
没什么区别,加盟只是通俗的说法,而特许加盟是比较专业的说法,如此而已!
5. 特许经营和加盟的区别与联系
答:传销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式销售模式,传销的产品通常不被市场所了解,需要通过传销的方式进行推广。同时传销的产品由于它有特别的渠道,所以价格与普通市场上的产品不直接进行比较。另外,传销过程中将销售权细分的过程是以推销产品的数量等因素作为条件的。这几方面均与特许经营有着本质的不同。特许经营是一种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建立某种契约关系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方式。通常,开展特许经营业务的产品或服务已被市场接受或已得到验证,具有较好的市场成绩。另外,特许经营的授权过程要复杂的多,它要综合考虑被特许者各方面的实力。
6. 加盟店,直营店,特许店有什么区别
区别
一、产权关系不同
加盟店,与品牌总部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除了合同规定的相关细则,并无资产纽带。
直营店,则隶属于总部,属于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直接运营、集中管理。相较而言,直营店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但是,从另一方面讲,在新品研发、技术更新、推广应用等方面更有优势。
二、法律关系不同
加盟,是一种特许连锁方式,由特许人——品牌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经合同建成关系,通过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加盟店具有相对的灵活性、主动性、自主性。
直营,则是总部旗下的成员,按照总部的方针,由内部的统一管理制度进行调整,依照按总部的意志行事。
三、管理模式不同
加盟店的核心在于品牌总部对于特许经营权的转让,这一点,由初期缴纳的费用(加盟费、管理费、保证金)得以体验,品牌总部是转让方,加盟店是接受者,一个品牌可以有很多的加盟店,各自的人事和财务是相互独立的。
直营店,不管有多少家,总部对其拥有所有权和决定权,自主权、创造性、主动性均受限,当然,对于总部而言,架构庞大,人员众多,管理难度系数也是较高的。
7. 特许经营与代理加盟的区别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的区别
代理是指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一种委托关系,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开展经营活动或完成某些事务,并获得代理佣金或报酬,但代理人在法律上是独立的,除非代理合同有约定,否则代理人是不承担这些代理活动的法律后果。
特许经营与代理是两种不同的模式,招募特许加盟商不是招募代理商。特许经营的双方不是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关系,加盟商不能以特许商的名义进行经营,也不代表特许商进行经营,其经营结果、风险与法律责任通常也由加盟商自己承担(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这与代理关系是根本不同的。
在很多行业的特许经营中存在商品的销售关系,但通常是特许商和加盟商之间是分销关系,而不是代理关系。加盟商通过销售特许商或其制定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获得差价利益,而不是获得代理佣金。
8. 特许经营和加盟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特许经营又称特许加盟,与单纯的加盟有很大的区别。国家为了规范加盟行业,在2007年颁布了有关加盟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等系列法规。国家规定,所有从事加盟的企业都必须在商务部备案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后才能从事特许加盟的经营活动,否则,企业的加盟经营活动是违法的,这也是鉴别一家从事加盟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否合法可靠的重要标准。
法律依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9. 加盟店、特许经营店、专卖店有何区别
简单说:
1、加盟店是加盟者交纳给特许人一定加盟金后由特许人指导加盟者开设的特许经营单店,加盟店的一切体系,包括经营体系,外观设计,服务体系等均为特许人指导建设的,且加盟店的一切体系基本相同。
加盟店是特许经营店的一种
2、特许经营店包括加盟店和直营店,加盟店是由加盟者开设的,直营店是由特许人自己开设的,但所有特许经营店均具有同一个含义和性质,那就是是特许经营总部特别许可经营者开设的,且店的一切体系均基本相同且按照特许经营总部的标准建设运行的。
3、专卖店和特许经营店不是同一个层面的定义
专卖店是指专门销售同一种、同一类或同一品牌商品的店铺。
专卖店可以是以特许经营店中的直营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存在,也可以是业主自主开设的形式存在,也可以是商品销售代理等多种形式存在
以上为简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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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特许经营和特许加盟的区别是什么
1、模式不同
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2、管理不同
由于特许企业的存在形式具有连锁经营统一形象、统一管理等基本特征,因此也称之为特许连锁。 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的商业模式。特许经营在中国开展于上世纪90年代,从刚一开始就的到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特许经营模式广布在60个行业,采取特许经营模式企业数量接近2000个,特许加盟店近8.2万个,整个市场以每年约49%的速度递增。
3、经营范围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并没有隶属关系,双方并非母子公司,也不是合伙人,亦不属于代理。确切的说是特许人把自己的商标标志和管理技术等知识产权授权被特许人有偿使用,由此以整体统一的商业形象和管理模式对外营业。
(10)特许代理和加盟店扩展阅读:
在连锁加盟的模式下,接受总部的品牌与技术指导的一方。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加盟是属于特许经营的一个种类。
加盟商又分为区域加盟商和个体加盟商,加盟商专业术语叫受许人,他们关系就是合同上规定的核心业务的使用权。 另外,特许经营是有别于连锁经营的,连锁经营加盟商和特许经营中的受许人存在本质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