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和加盟商合作要注意哪些问题
1.看品牌价值
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品牌不再指单一的自身影响力,更多的代表着一个企业的文化内涵和经营理念。在选择品牌时,文化内涵决定了一个企业能不能有着长远的发展,因此在选择品牌火锅加盟时,一定要探究品牌背后的文化价值。例如:人文关怀、经营理念和核心精神等等。
2.看实际运营
通过对比检索出来的词条我们就可以发现,现在的宣传大都相近,用“门槛低、回报高”“在XXX平台被推荐了几百万次”等标题吸引关注,抓住了创业者想急于证明自己的心理,让投资者头脑一热的加盟。可在这看似华丽的背后,公司可能存在着运营漏洞,所以我们必须要实地考察检验品牌的真实运营状况,避免盲从。
3.看总部的扶植
对于新手加盟商来说,总部就是他们的领路人,加盟店做得好不好,主要就看品牌方的“指引”。所以在加盟品牌时,总部的扶植就显得尤为重要,全方位的扶植会给加盟商省去不少麻烦。一定要记得,开店初期、中期、后期的扶植都是我们要去了解和询问的
补充,现在很多人(外行人)说加盟没有什么意义,不推荐加盟。但是开店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有一家持续红火的火锅店可以盈利么?如果自己没什么经验,不是餐饮行业的大佬,开店风险至少提高50%以上,这样就是拿着一家店的失败去交学费。加盟则不一样,因为它有总部作为强大的后盾,品牌方成熟的经营体系和丰富的市场经验可以为其遮风挡雨。这两者之间孰轻孰重,静下心来对比一下就可以知道答案。
❷ 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主要有这些问题应该注意:
1. 签订合同时被特许人以自然人的名义与特许人签订
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因为被特许人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还没有自己的企业,往往以自己自然人的名义与特许人签定特许经营合同,签完特许经营合同后重新再开设新的企业。而履行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业务是新的企业来进行的。这会造成实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被特许人事实上并没有利用特许人的经营资源,而实际从事特许经营业务的当事人却没有从特许人处获得合法的经营资源。一旦出现加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尤其是特许人很难依据特许经营合同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2. 合同期限引发的风险
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首次订立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商业特许经营合同期限不得少于3年。此项除非被特许人同意,不能违反。如果私下约定少于3年而不进行合同的书面约定,就可能出现纠纷。
另外约定合同期满后,被特许人享有优先续约权。但是如果合同满三年后,特许人找到新的更合适的被特许人,双方也可能引发纠纷。
3. 对合同文本解释不一致
当特许人与被特许人发生纠纷时,对格式文本出现解释不一致时,双方都会做出对己方有利的解释,而合同双方对条款的理解不一致时可以从对双方都公平的角度寻求平衡点进行解释。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是一对多的形式进行招商,往往是提供的统一的格式文本,而且因为加盟商众多,与一个加盟商合同出问题马上会引起连锁反应,其他加盟商也会提出异议,影响正产的经营秩序。所以,如果提早针对不同的被特许人约定具有针对性的合同,那么可以避免这种连锁反应的发生。
4. 合同生效日期
合同应该设定的生效日期应该是签订时就生效。
在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特许人往往会设计这样一个条款:“本合同自乙方缴纳了全部加盟费、保证金后生效”。这个条款表面上看对特许人和有利,但仔细推敲却不然。这样约定,对特许人非常不利。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后,一般是负有为被特许人选址、装修、培训、甚至供货的义务,试想如果特许人履行了以上义务,而最后加盟商(被特许人)不给特许经营费,特许人就不能依据特许经营合同维护自己的权利,因为合同尚未生效。
❸ 签订加盟合同要注意什么
以下是各类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施工合同十大注意事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护发承包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是发承包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为防范合同纠纷,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过程中,以下十个方面需要注意。
一、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
1、对发包方主要应了解两方面内容:①主体资格,即建设相关手续是否齐全。例:建设用地是否已经批准?是否列入投资计划?规划、设计是否得到批准?是否进行了招标等。②履约能力即资金问题。施工所需资金是否已经落实或可能落实等。
2、对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内容有:①资质情况;②施工能力;③社会信誉;④财务情况。
承包方的二级公司和工程处不能对外签订合同.
上述内容是体现履约能力的指标,应认真的分析和判断。
二、合同价款应注意:
1、《协议书》第5条“合同价款”的填写,应依据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1条规定,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是双方共同约定的条款,要求第一要协议,第二要确定。
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约而不定的造价不能作为合同价款。
三、发包人工作与承包人工作条款应注意:
1、双方各自工作的具体时间要填写准确。
2、双方所做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应填写详细。
3、双方不按约定完成有关工作应赔偿对方损失的范围、具体责任和计算方法要填写清楚。
四、合同价款及调整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3条款的合同价款及调整时应按《通用条款》所列的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三种方式,约定一种写入本款。
2、采用固定价格应注意明确包死价的种类。如:总价包死、单价包死,还是部分总价包死,以免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
3、采用固定价格必须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
4、应当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约定清楚。双方应约定一个百分比系数,也可采用绝对值法。
5、对于风险范围以外的风险费用,应约定调整方法。
五、工程预付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4条款的依据是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4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4条。
2、填写约定工程预付款的额度应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及包工包料情况来计算。
3、应准确填写发包人向承包人拨付款项的具体时间或相对时间。
4、应填写约定扣回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
六、工程进度款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6条款的依据是《合同法》第286条、《建筑法》第18条、建设部第107号令第15条和《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35条。
2、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以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
3、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与支付方式以形象进度可选择: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小工程)及其它结算方式。
七、材料设备供应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27、28条款时应详细填写材料设备供应的具体内容、品种、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的时间和地点。
2、应约定供应方承担的具体责任。
3、双方应约定供应材料和设备的结算方法(可以选择预结法、现结法、后结法或其他方法)。
八、违约条款应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应约定发包人对《通用条款》第24条(预付款)、第26条(工程进度款)、第33条(竣工结算)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2、在合同第35.2款中应约定承包人对《通用条款》第14条第2款、第15条第1款的违约应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
3、还应约定其它违约责任。
4、违约金与赔偿金应约定具体数额和具体计算方法,要越具体越好,具有可操作性,以防止事后产生争议。
九、争议与工程分包条款应注意:
1、填写第37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是选择仲裁方式,还是选择诉讼方式,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
2、如果选择仲裁方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仲裁机构。仲裁不受级别地域管辖限制。
3、如果选择诉讼方式,应当选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是地域管辖)。
4、合同第38条分包的工程项目须经发包人同意,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十、关于补充条款:
1、需要补充新条款或哪条、哪款需要细化、补充或修改,可在《补充条款》内尽量补充,按顺序排列如49、50……。
2、补充条款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另行签订的有关书面协议应与主体合同精神相一致。要杜绝“阴阳合同”。
❹ 开加盟店签合同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注意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注意合同上有没有注明延展期限,总部提供服务的种类有哪些,加盟店的义务有哪些,总部如何对加盟店的经营控制,终止合同及后果等等。
开服装品牌加盟店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商号等的使用权
在绝大多数的特许连锁体系中,加盟总部拥有以下无形资产: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应准确清楚地说明总部拥有的无形资产,以及授权加盟店使用这些无形资产的种类和范围。
2、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即是加盟双方关系持续的时间。这一时间有长有短,短则3~5年,长则10年以上,没有具体的标准。在合同上,还应注明允许加盟店有延展期限的权利。
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延展期限,而总部又不愿签订期限较长的合同,这很可能表明将来加盟店要续约时,不得不付出一笔高额的加盟费。
(4)和加盟商签合同注意什么扩展阅读:
加盟店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加盟店在我国零售业的现代化进程中,正突破归属某一行业的业种店范围,向业态店发展,并呈现出这样几个分流特征:
一是向超级市场和便民店分流发展。如菜市场、粮店、杂货店、煤炭商店等分别归入超级市场或便民店。这种发展改变了这些专业商店的性质,使之成为以食品为主的综合经营的商店的一部分。
二是向规模化大店发展。这些加盟店通过改建、扩建、再建,成为与百货公司相匹配的商厦。经营内容除保持一定的专业特色外,更具有百货公司的特点,如上海南京路和北京西单、王府井的许多专业商店就已改造成这样的商厦。
三是通过对一类或一种商品进行升级换代,通过挖掘、发扬和创新传统经营特色和服务特色,提高商品适合消费者特定需求的专有程度,并引入连锁经营机制,广开加盟店,形成加盟店、加盟店规模经营的态势。可以说,第三种发展模式代表了我国加盟店发展的基本方向,极具发展潜力。
❺ 特许加盟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3、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须以订立合同的为目的。
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
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
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
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❻ 加盟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首先,要对盟主进行特许经营资质审查
其次,对盟主的企业品牌知名度进行准确评估
第三,考察盟主的发展历史和发展阶段
第四,考察盟主的直营店、加盟店是否正常运行
第五,盟主是否具备完善的企业经营管理组织结构体系
第六,盟主是否提供开业全面支持
第七,盟主是否有合理完整的加盟契约和加盟手册 .....
望采纳,谢谢
❼ 加盟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特许经营合同是一份维持特许双方长期稳定合作的法律文件,当加盟者与特许者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就以下方面与特许者达成一致:
1) 特许商的法人资格确认;
2) 产品(设备)采购及价格;
3) 商标、字号的使用条款;
4) 特许者提供的支持、服务;
5) 合同期限和续约条款;
6) 加盟费等各项上缴款项的支付方式;
7) 广告宣传合作方式;8) 商圈保护:在加盟店附近某个特定区域内不会有第二家加盟店;
❽ 加盟者和加盟商应该如何谈判,要注意哪些细节
加盟者和加盟商谈判方法:
1、做好谈判的前提工作:在跟总部谈判前,先搞清楚加盟商的详细情况,先提前咨询好加盟商会有哪些权利,该品牌的发展情况,目前已加盟的加盟商的运营情况的遇到的问题。所谓知彼知己,百战百胜,不打无准备的战。
2、注意谈判时候的态度:在和总部谈判的时候,记得要正气,不卑不亢,我是抱着认真的态度我来商讨合作,但并不是非你不可,也不接受任何人情,我是来找赚钱的方法,不是来喝茶。
3、把握谈判的重点:你来加盟就是为了赚钱的,别被对方带偏了,要抓住重点问,比如自己加盟后能不能赚到钱,能不能享受售后服务,能不能长久合作等问题展开。
4、增加谈判的筹码:争取好的权利结果,最好能增加谈判的筹码,比如自己手里的核心技术、各种各样带来财源的人脉,对方才能认真对待你的谈判,让对方意识到,你能为他赚钱。
5、严格遵守谈判的原则:争取加盟权利的谈判,要严格遵守谈判的原则。谈判的过程和谈判的结果都要走正规程序。合同和开业资质都要正规合法化,不要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搞不能维护自己权益的口头协议。
6、谈判要达到双赢效果:在正确加盟权利的谈判中,如果过分强调自己能获得的权利,却忽视对方该获得的利益,这种无法双赢的加盟,无论怎么谈,都是无法长久的,真正成功的加盟谈判要建立在互利互助的基础上。
加盟者和加盟商谈判注意细节
1、加盟企业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企业都会禁止加盟商私下进货,货源只能由总部提供。但是很多加盟商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争端便产生了。加盟商在签立合约时,就要和总部商议供货的价格问题,可以要求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以后在运作中吃亏。
2、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企业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不会在加盟店周边的一定范围内再开设第二家分店。但是当这个加盟企业因为旗下的加盟店已达饱和状态时,为了扩大盈利渠道,往往会投机取巧地发展第二品牌,这同样会影响加盟店的生意。
3、知识产权问题:一些加盟企业为保护经营技术及知识产权,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商在彼此合作期间或者彼此不再合作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的行业。
4、管理规章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条款比较多,不过通常加盟企业都会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里,例如在合约中申明“本合约未尽事宜,都要遵照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是这样,加盟商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
5、纠纷处理问题:一般的合约上,加盟企业都会以企业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这不利于加盟商。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加盟商应和加盟企业谈判,以让加盟合约达到公平公正。
6、合同期限和续约问题:合同期限长短有无规定,期满后可否续约,如果答案都是“是”,那么条件是什么?如果条件加盟商不能接受,那就要和加盟企业进行协商了。
❾ 签订加盟合同时法律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加盟合同时注意事项
一、签订加盟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审核其资格,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查阅特许方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经营业绩、所属被特许者的经营情况、已经实践证明的特许地点投资预算表、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费用的收取方法、提供各种物品及供应货物的条件和限制等。以上信息应当在签合同至少十天前提供给投资人;
2、仔细阅读条款,投资人在签订加盟企业预先准备好的合同时,应特别注意,预先准备好的合同并非法定的格式合同,投资人一定要仔细审阅合同内容,有不同意的条款,一定要与加盟企业谈判,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以便将来双方产生纠纷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明确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为了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合同中必须包括加盟企业所提供的经营技术、获得的培训等方面的条款。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加盟企业所赋予投资人的权利;获得的经营技术、商业秘密及经营手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指导开店准备;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4、清楚被许可的内容和范围,特许经营下的门店,属于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
5、必要时请第三方进入,这里所谓的第三方就是法律机构或咨询机构。当投资者害怕掉入陷阱或害怕不能全部正确理解合同时可以委托律师或代理此项业务的咨询机构介入,这样可以有效规避风险。以上就是我所要对即将进入连锁业的投资者要说明的一些连锁招商骗局和对策,希望投资者在进入连锁市场前谨慎行事,要时刻保持警惕,要深深体会“加盟有风险,创业须慎重”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