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武汉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如何
新环境就是个垃圾公司,刚刚吃过他们的亏了,不信大家找找公司有没有投诉电话,门店垃圾的很,连个投诉的地方都没有,这样的公司大家敢选么?人员素质差,一点专业知识都没有,大家一定要慎重!!!
『贰』 成都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怎么样
···房地产经纪公司···做的是房产经纪人··说白了就是中介···和售楼小姐还是有区别的···
至于正不正规嘛···人家自称是长沙第一····
『叁』 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新环境主要从事房地产买卖、销售代理、租赁、银行按揭等经纪业务,是一家专业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的综合机构,隶属于湖南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该公司业务范围涉及房屋全程代理、房屋租赁、房屋买卖上市交易、权证办理、按揭贷款、房地产投资咨询、商铺租售、写字楼租售及商品房、空置房、企业债权房销售代理等多个方面。
法定代表人:袁李
成立时间:2001-06-18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3010300000055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长沙雨花区劳动西路528号现代华都家园综合楼2201
『肆』 新环境已经做得不错了,为什么总是有小部分人说长沙新环境诈骗
1,房地产公司的潜规则确实是存在的,不只有新环境,新门户这些“出头鸟”。
2,房地产公司的人员流动是非常大的,不开单就没收入,这其实是违反劳动法的,但确实是存在,所以从业人员为“利”走险的也不缺。
3,缺乏监管。监管本是公司管理层必须要做的,但为了门店的业绩和个人收入,监管也就成了形同虚设的,而且,很多房地产从业人员是没有房地产从业资格证的。
4,大规模的门店数量会给人错觉,认为是大公司,服务应该可以得到保障,其实,公司越大,问题越多,越容易出问题。
5,一个失误会导致对全盘的否定。一个人做了一辈子好事,只要有一个错误出现,他所有的善事都会被否定。
6,仇富心理。其实,做得好的房地产公司或个人比一般打工的要富有。买方都希望以最低价成交,卖方都希望以最高价成交,但看到一个比自己富有的人给自己推销房子,内心的潜意识是不愿意接受的,理所当然的认为交易中藏有猫腻。
7,差额不合理。实际的房产交易中,有部分是“差额”的。比如:房东最低出价50W,中介卖价可能会略高于这个价,因为考虑到买家的还价。如果买家不还价,以60W成交,中介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60W都给卖家,赚中介费,第二,双合同:50W给卖家,赚中间10W+中介费。用第二种情形被买/卖家发现,当然会被认为欺诈了。当然,有时候卖家为了尽快脱手,愿意中介低价高卖,这也是欺诈,中介对买家的欺诈。
8,中介费。一般来说是3% ,其实中介费都被摊到了买家。合同是买家2%,卖家1%,但实际上可以说是谁买谁出钱。比如,一个房子100W,中介费1%+2% ,一个3%,3W中介费,哪个卖家会愿意出1%的中介费?
9,来自于竞争对手。相同类型公司的相互打压是存在的,尤其是房地产公司,这种矛盾是不可调和的,相互挖客,相互破坏,干扰交易是确实存在的。
10,其他,比如:个人偏见,朋友“忠告”等等。
写在最后:建议交个做房地产的朋友,他们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可以“捡漏子”,什么时候费用最低,什么时候政策要变,什么地段要升值,等等。不要问为什么,请看看现在那些“首富”,哪个不是做房地产发家的?对市场的把控,就是在做房地产的过程中练成的。现在老抱怨他们“欺诈”的人,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赚钱了。
『伍』 长沙新环境房产怎么样
新环境是长沙最大的房产经纪公司,门店已经300多家,里面收录长沙各个区域的房屋信息。所以长沙新环境房产在长沙算很好的。
『陆』 新环境房屋中介怎么样
奉劝大家:
1、不按合同协议执行的公司(湖南新门户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不要理!
2、甲乙双方互不违约解除合同,居间方一分都不退的合同(本人建议)不要签!
3、买方居间服务费超过1个点的(本人建议)去别的中介签合同!
4、居间方为加盟店的合同(本人建议)不要签!管理方管不到他们!
5、居间服务费为签完合同就完成的合同(本人建议)不要签!
2020年7月6日,我们在居间方(新门户)店员刘某的推荐下看了一套房子,当天我们因为价格没有谈下来。
2020年7月8日晚上,居间方(新门户)约我们和甲方再次协商价格,谈好价格后居间方(新门户)问了我们的行业,我老公说自己是自由职业者,收入不定,居间方(新门户)承诺贷款没有问题,能够贷下来,在合同中附加了验房条款后,当天我们就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和《委托代办协议》,协议中拟贷款140万,贷款服务费为总贷款额的1.5%,签完合同已经是2020年7月9日凌晨1点多。
为了等到大雨天验房,我们等了大约半个月,验完房后,我们准备办理二手房贷款事宜。我们在网上查询了个人贷款需要缴纳的费用仅需要:(1).工本费100元;(2).公证费300~600元;(3).评估费:1.5‰~3‰,总费用在3000元内,办理贷款所有事情都需要本人现场办理,考虑到支付如此高额的贷款服务费,并没有给我们带来方便,我们决定自己办理贷款,所以我们与居间方(新门户)沟通取消贷款委托事宜,居间方(新门户)拒不配合,居间方(新门户)要我们自己找贷款机构(长沙雨花区霞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协商。2020年7月22日22点我们把《取消委托代办协议》告知了甲方。2020年7月25日上午我们在网络上找到长沙雨花区霞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地址,根据地址,我们找到了该公司,但是该公司的门店上写的是新环境,为了确认信息无误,我们去店内查看了该新环境门店的商标许可使用授权书,授权书上标明:(许可人:湖南新环境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被许可人:长沙雨花区霞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店内除了新环境中介,没有财务、会计等其他工作人员。店内人员不接受我们的《取消委托代办协议》,说与他们无关,让我们与居间房联系。然后我们只好到大华宾馆18楼的签约中心提交了《取消委托代办协议》。随后我们回到居间方(新门户)门店,向店长说明了我们去长沙雨花区霞辉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的事情,店长说:“协议可以取消,这个贷款必须贷下来,我既然敢签这个合同,说明我们100%能贷下来,如果交给我们贷不下来,我赔你订金,如果你们自己贷不下来,这个不能按照合同这一点来(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配合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审批时间内继续给予两次机会申请其他银行贷款,如若贷款不成功,则甲乙双方互不违约,无息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购房款及相关资料、证件,本合同自行终止),就按照违约处理,接下来你该赔的中介费必须得赔... ...”,我们提出质疑:“买卖合同是买卖合同,协议是协议,协议只要尽到告知的义务就可以取消?我们向银行提交的都是同样的资料,你们能贷下来,我们为什么贷不下来?如果是我不配合贷款导致贷不下来,那么肯定是我违约,如果是我积极的那贷款的事情办了,因为甲方或者你们不配合等原因导致贷不下来,那怎么可能算我们违约?买卖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就是怎么约定的,怎么还能加附加条件?”。随后我们把《取消委托代办协议》递交给了店长,并录制了递交视频。
2020年8月11日,我们准备好所有的贷款,在招商银行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开福支行都发起了二手房贷款申请,由于收入流水证明无法覆盖贷款月供支出的二倍,所以贷款不成功。我们在微信群里告知了甲方和甲方的居间方(新环境)吴经理和居间方(新门户)刘某。当天下午,我们去了居间方门店(新环境),找到了居间方(新环境)和居间方(新门户)负责人员,沉默良久,最终也没有定下来下一步方案。接下来的一个多星期,我们在微信群里多次询问居间方(新环境和新门户),均未果。
2020年8月19日,我们去居间方(新门户)门店,刘某不在店内,我们把贷款不通过的原因跟店长反馈,店长就说我们资料做假,是我们自己的问题,还说“按合同和平解约解约不了,要拿走定金乃至居间服务费只能走诉讼,接下来你想诉讼或找媒体,想怎么做,你就怎么走,我们陪你到底”。我们也是合法提交资料的,他凭什么诬陷我们,我们表示“我们的资料都是真实、合法的,如果有问题,你可以报警”,而且合同上面明细写了,如果贷款二次不通过甲乙双方自动解约,甲方无息退还我们费用,我们的合同目标并未达成,中介可以收取劳务费,但是分文不退,态度还如此恶劣,闻所未闻,我们含怒离开。
2020年8月23日,甲方和甲方居间方门店(新环境)表示同意按合同约定自动解除合同,但是他们与居间方(新门户)沟通,居间方(新门户)一直不同意,让我们去找居间方(新门户)解决,我们去了居间方(新门户)门店,店长刚巧离开,我们只好回家。
2020年8月24日晚,我们去了新环境大华宾馆的签约中心,向大堂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因为银行贷款不通过,按照合同2.4.2约定,甲乙双方互不违约,自行终止合同,甲方已经同意解除合同,但是居间方(新门户)不同意。大堂工作人员联系了居间方(新门户),居间方(新门户)还是不同意解除合同,大堂工作人员劝说未果,给我们提供了新门户行政部工作人员汪总的电话,让我们联系自己联系。回到家,我们联系了汪总,因为是休息时间,所以汪总让我们明天再联系他。
2020年8月25日,我们联系了汪总,把所有的情况都跟汪总说明了,汪总说居间方(新门户)由他来沟通。当天下午,汪总让我们和甲方约好2020年8月26日下午三点在大华宾馆20楼的客服中心会面,居间方(新门户)由他来联系。
2020年8月26日下午三点,甲方和我们都到了20楼的客服中心,我们联系了汪总,汪总说居间方(新门户)在来的路上,大约过了30多分钟,居间方(新门户)店长来了,店长让我们拿贷款的资料给他看,我们拿了出来,他还没打开,就说我们资料造假,我们申明,所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果有假的,他可以报警。他还是那几句话:“收入证明是你们自己提的,可以随便填,贷款贷不下来,就是你的问题,要拿走定金乃至佣金只能走诉讼,今天说白了我们过来也没太多含意... ...”。我们还是和气的说:“我的劳动合同薪资就是这个数, 公司就是按这个支付工资,我提交的资料是真实的,本身的贷款意愿也是真实的,事情也是真实的,银行贷不下来,怎么是我的问题?合同以甲乙双方为主体,并不是以你居间方为主体,甲乙双方都同意解除,你作为居间方凭什么不同意?你有什么权力站在合同之上?”,店长说:“如果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那也可以,但是要拿走居间服务费,你只能走诉讼。”,我们说:“这个居间服务费必须以达到目标为准。”,居长依然态度刻薄强硬:“房东这边该怎么处理怎么处理,要拿回中介费就走诉讼,我们随便应诉”,我们说:“我们该做的事情也已经做了,那你做的事情做了吗?你们作为居间方,请问你们提供了什么服务,除了说我们什么不对,除了抵悔我们,你们做了什么?我们花4万5的服务费是买来你抵悔的吗?”,因为居间方(新门户)不配合我们还抵悔我们的资料,我们只能要求管理方参与进来解决矛盾。居长说:“叫领导有用吗?”,我就说:“你是说你就是最大的领导吗?你说了算吗?合同也是你说了算吗?你可以只手遮天吗?”我们不知道这种服务是什么服务,我们甲乙方已经同意了,他们居间方都不同意。不一会店长就借出去透口气的功夫走了。管理方来了后,和甲乙双方沟通了解了现状,沟通了没6分钟就出去了,可能是在和店长沟通吧,然后过了好久也没有回来,管理说“这个店是我们的加盟店,我们也问了他们的意见,他们也没有问题,他们如果违规则,我们可以处理,现在他们也没有问题,只能通过法院去处理,暂时告诉你们,这个合同他们没有违约,这个目前我们已经解决不了了,只能通过相关机构去解决,你可以投诉也好,我们去配合,你们不要在这里闹。”,我们说:“那我们也没有问题,不是我们不贷,是我们贷不了。”我们看事情没有个结果就又去18楼的签约中心找客服。客服还是推给我们新门户刚刚那个管理人员的电话。管理方又再次进行了调解,但是居间方(新门户)还是不肯退中介费。管理方和甲方都提议我们先把与甲方的合同关系解除。然后甲方的中介(新环境)就去打印《解除协议》,《解除协议》中声明:“根据合同第二条第(四)项第2点满足互不违约条款”解除买卖合同。过了一会,居间方(新门户)店员联系了居间方(新环境)店员,要求把这一条划掉。我们明明是按照合同约定解除合同,为什么不能这么写。因为这件事,居间方(新门户)就走了。我们去18楼,希望工作人员帮我们解决问题,工作人员以已经帮我们做了多次协商,门店还是不配合为由,拒绝处理问题。后来中介(新环境)劝说我们修改这项,否则他们不配合,合同就无法解除。考虑到时间成本,我们最终还是以“甲乙双方互不违约”自愿了解除合同,合同约定"乙方支付给甲方的定金托在丁方,甲方同意由丁方在2020年8月29日前代为退还给乙方"。但是,关于中介费的问题,乙丙丁方再行商议,无疾而终。
今天已经是2020年9月1日了,《解除协议》中约定的日期已经过去了4天,还未收到丁方应该退还的定金,管理方也未给予任何回复。
经过这次的经历,终于看清楚了新门户的真实面孔:
1. 高收费低服务,收费前后二幅面孔:收费前客户是上帝,所有事情以客户优先,收费后客户有事找他们,他们的事情优先(或有业务或在开会),客户的事情排在最后,不积极、不主动、响应慢、不交待;
2. 签了拟贷款协议,欺骗客户贷款不得解除,客户调查贷款机构是皮包公司,工商注册地址除中介无其他专业从事贷款行业人员,被客户当场指出欺诈行为,避重就轻转移话题,提出不合理附加条件:自己办理银行贷款,废除买卖合同2.4.2条款,贷款不成功,乙方违约,不退订不退佣;
3. 合同全是霸王条款:合同中所有条款都是约束甲乙双方,对于居间方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只字未提,除了保护居间方的利益没有任何约束,交易不达成也不退居间服务费,只要合同里没有一板一眼描述的一清二楚的,居间方就跟你扣字眼、扯皮;
4. 居间方霸道,管理方不作为: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合同,居间方扬言要解除合同只能走诉讼,管理方对居间方“宽松”劝解未果,不了了之,乙方再次要求解决问题,管理方指责乙方不要再“闹”;
5. 没有合约精神:买卖合同约定不执行,怠慢推委、解约合同不履行,延期不退定金不解释不交待。
再次奉劝大家:
1. 不按合同协议执行的公司(湖南新门户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不要理!
2. 甲乙双方互不违约解除合同,居间方一分都不退的合同(本人建议)不要签!
3. 买方居间服务费超过1个点的(本人建议)去别的中介签合同!
『柒』 长沙的房地产公司来讲的话,新环境好一点还是中环好一点
两个公司运营模式不同。新环境是合伙制,意思是不管你是老员工还是新来的,你都是全公司合伙人之一,说得高大上一点你也是股东之一。凭自己的能力有很大的晋升空间。而且都归总部绝对的统一管理。中环是加盟制。只要你有钱,自己懂不懂这行无所谓(当然大部分还是懂的,不然容易被坑),就跟无数个小中介没区别,只是统一叫做中环,所以整体资源方面优势没有新环境明显,总部对各个门店的管理也难做到非常有效的控制。
新环境是长沙的绝对老大,最少占了长沙60%以上的份额。中环也不小,在长沙可能跟链家差不多旗鼓相当排名第二或者第三。模式不同决定了新环境的晋升空间更大,也更有压力和挑战性,因为人数众多内部竞争已经超过了外部竞争,底薪也低,做得不好的很难坚持下去。中环底薪高很多,提成也要高一点,相对来说挑战性要小很多。
我个人认为新环境机制更好,基本上做到商圈和总监级别的都赚了钱,而且这个级别以上的人不在少数。中环赚了钱的基本上就是加盟店老板,其他人是赚不到多少钱的。不论哪个公司光靠做业绩是发不了财的,但是新环境业绩做得好级别就在自然提升;中环业绩做得好依旧是业务员,除非独立开加盟,毕竟当老板的是少数...
新环境到了商圈级别就相当于中环加盟店老板了,不过商圈基本上不需要自己投资,公司会先替你把店开起来然后跟你对半分成。因为你本身能力突出才会提拔成商圈,所以基本上到了这个级别就比较稳定了。中环一个加盟店全靠自己,因为当老板不仅仅是靠能力,更重要的是看你是否有钱开店,这样就很容易造成外行管内行的现象,不太利于往更大更强发展。
说到具体的服务应该都差不多,业绩就是工资,为了赚钱大家都会竭尽全力服务好房东和客户。至于说哪个公司更黑都是片面的。不管大公司小公司都会有蛀虫,这是不可避免的。开的店越多,越容易因为少数人造成整个公司负面信息的增加。如果只是一家小公司,可能就一两个门店,你把所有的客户坑一遍也不会有什么多大的影响力,因为本身成交就少。但是新环境或者中环如果出现一次两次坑客户的情况,可能整个长沙都认为这个公司不好了...
如果你是求职,那可以根据你自己的性格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两个公司都很优秀,只是看你更适合哪一个!如果你本身不适合干这一行,你去哪个公司都没用的。
『捌』 新环境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资怎么样
工资低到巅峰你的人生价值观 反正是各种忽悠 各种骗人 吹牛逼这个公司绝对第一 做的业绩全部被公司回扣了 金字塔模式 管理层天天不见人不管公司员工的问题 而且每个月还拿的比累成狗的经纪人多好几倍 你开单他从你业绩里那提成 开单业绩都被店长 经理 总监拿完了 这里的队长最不值钱随便一个拉出来都是 100人就有30个店长 和传销模式无二
『玖』 长沙新环境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怎么样 待遇.发展空间如何 详细资料
如果就新环境这个公司本身来评价怎么样,我想告诉你的是,很不好。作为一名在新环境从业2年的曾经的房产经纪人,有太多的辛酸在工作中,你不经历是无法体会初入新环境200元的底薪是什么感觉,虽然销售是提成为主,但是这个200元低于长沙市平均工资连低保的280元左右都比不上是典型的违法。
发展的空间,可以说销售行业是凭能力吃饭的。我虽然不齿新环境的超低底薪和偷税漏税以及各种坑。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个行业是一个很锻炼人的意志、口才、心理承受能力的平台。可以作为一种磨练去从事,但是不适合长远发展想稳定的人一直做。还是那句话,看国家政策来,赚了钱,见好就收。79年到如今,事实太多了,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