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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公司私自更改名称

发布时间: 2022-07-15 17:14:48

A. 加盟可以改名字吗,

这你就要你的加盟商联系了,估计不太可能

B. 工商局在办营业执照时名字未经商户同意私自改名怎么办

可能当时您提供的名称都过不了所以工商就直接用你的名字了,但是无名称的执照你在做广告的时候是不影响的,只要不触犯别人的商标,但是你也可以去他们说现在我要申请核一个名称,大厅的人解决不了你找证据去找所长解决。

C. 您好,我店铺是加盟店,门头名字和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一样,已经按照要求提交变更申请了,请受理一下谢谢

申请更名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
邮件主题:【申请更名】+现有商户名称
邮件正文:写明现有名称及更改后名称
邮件附件:请商户根据自身所属类别提交相关资质:
1.餐饮行业:提供门头照片或品牌加盟合作授权合同/协议(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照片,要求最后一页有双方清晰的红章。
2.维修行业:品牌授权证明或双方合作合同/协议(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照片,要求最后一页有双方清晰的红章。
3.品牌商家:如更改后名称与更改前名称无相同字段,需提供以下其中之一的文件:
自有品牌:商标注册证
加盟店:提供加盟品牌授权或加盟合同(第一页和最后一页)照片,要求最后一页有双方清晰的红章。

D. 加盟店能随意改名字吗

不可以啊,一般来说
1、加盟开店是必须要用加盟店的名字,总部统一给你配货,你不需要自己去上货;只需要交一定的费用;自己出装修得钱,但是要装修成加盟店的风格就好了。相对来讲比较轻松,因为在经营理念方面都是沿用总部的
2、自己开店事情就比较复杂了,需要总去上货补货,如果有质量问题客户找你你找发货商就复杂了,加盟店的话你去找总部就可以解决了,自己开店什么事情都是自己弄,可能自己当老板的感觉会很好,但是烦心事情也很多,凡事都需要自己做。

大体的区别就是这样,看你这么选择了,其实现在经营个动漫店是个明智的选择。

E. 加盟店不加盟换名字网上数据有影响嘛

不加盟,使用别人加盟店的名字不可以。
1、不加盟,使用别人加盟店的名字属于侵权;
2、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3、在我国,有关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法律规定集中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等法律条文之中。

F. 侵犯商标权而变更企业名称的判例

1、案情介绍
案号:(2010)浙杭知初字第879号,原告北京XX太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杭州太奇教育服务社,

原告成立于2001年6月29日,从事MBA、MPA类考试培训,在全国拥有40多家分校,在国内培训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原告自2001年开始使用“太奇”商标,并于2002年7月提起商标注册的申请,2006年取得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的种类为第41类,注册号为3236053。原告自成立以来为“太奇”商标的推广投入了大量的广告宣传费用,“太奇”已在同行业内成为知名品牌。

被告同样是从事MBA、MPA类考试培训,曾于2009年3月6日与原告签订合作协议书,作为原告在杭州的加盟分校,原告授权被告在加盟期间可以有偿使用原告的“太奇”商标及相关荣誉、师资等。在“合作协议书”于2010年1月31日到期终止后,被告仍然在对外宣传上突出使用“太奇”,其招生简章更是直接照抄原告招生简章,所引用的格言、成绩、名师、优势、文化等均为原告所独有,使人误认为被告依然是原告在杭州的分校,在原告一再电话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且发送了律师函的情况下,被告依然我行我素。

被告的行为既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也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并对消费者作出虚假宣传而构成不正当竞争。故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3236053号注册商标专用权,停止在其对外宣传上使用“太奇”文字;

2、判令被告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太奇”文字;

3、判令被告在《钱江晚报》及其网站上刊登声明,并向原告赔礼道歉,以消除影响;

4、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万元;

5、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公证费等合理的诉讼支出人民币 1万元;

2、法律分析
对于攀附他人商标的傍名牌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如果已经利用他人商标注册了相应的企业名称,那么如果突出使用他人商标也是构成侵犯商标权的,会被判处变更企业名称,不得侵犯他人商标权。
3、判决结果
被告于2011年12月31日前到工商管理机关变更企业名称,变更后的名称不得含有太奇字样
4、律师建议

在注册企业名称的时候一定要进行商标检索,查看是否侵犯他人商标权,并就自己的企业名称尽快注册商标。

G. 加盟了一个,加盟店可以自己起名字吗

你好!
一般加盟店都有统一的形象,统一的管理,基本上是不会同意加盟商私自改名字或加名字的!这些在加盟合同的条款上应该都会写清楚的!

H. 营业执照登记名称跟店面门头所使用商标的名称不相符

确实是违法的。

1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名称字号必须经注册登记才合法
2 .你虽然有执照,但使用在门头的不是自己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属于擅自变更企业名称,也是违法的。
3.如果你有合理的理由说明,并及时改正,情节轻微,可能会不予处罚,但情节严重的话就不一定了,可能会进行罚款等处理。《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2008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公布,自2009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关于“个体工商户名称牌匾可以适当简化,但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
和第二十条:“个体工商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因经营范围涉及的登记前置许可被撤销不得再从事某项业务,但其名称又表明仍在开展该项业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
(二)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市场主体名称权行为的。
属于第十九条的情形不罚款,第二十条的情形要进行处罚。对第二十条规定情形的处罚有告知程序,没有整改时间。

(8)加盟公司私自更改名称扩展阅读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违反本规定的下列行为,由登记主管机关区别情节,予以处罚:

(一)使用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或者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

(二)擅自改变企业名称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

(三)擅自转让或者出租自己的企业名称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四)使用保留期内的企业名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保留期届满不按期将《企业名称登记证书》交回登记主管机关的,予以警告或者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违反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