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个公司的董事长不能用自己公司财产投资另一个自己担任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吗,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其中的第(五)项是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等)的规定,对于股东没有类似的规定。 我国的其他法律、法规也没有禁止股东向多家公司投资的规定。可见,股东可以向多个公司投资成为股东。
Ⅱ 以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归谁所有
个人商标与企业商标没有什么高低好坏之分,无论是个人注册还是公司注册,其商标价值以及受法律保护的程度都是一样的。但其他方面还是有区别的。
个人和公司注册有何不同
一:稳定性不同
当公司名义或者地址亦或是公司法人的变更,商标也要相应做商标变更;个人的身份证一般是不变的,商标也不需要进行变更,相对稳定。
二:归属权不同
公司名义的商标所有权归公司,企业法人或企业的股东不享有对注册商标有专有权,公司注销了,商标也就无效了,商标属于公司财产需要清算的;个人名义的商标只归个人所有,企业的成立或者注销对商标对没有任何的影响。
三:所需提供的资料不同
1、公司名义注册商标提供:
①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 商标图样。
2、个人名义注册商标提供:
① 个体户执照复印件签名;
② 个人(即个体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③ 商标图样。
注:如果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就不用个人身份证了。另外,港澳台外籍个人可以用护照直接申请商标。
四、所有权支配不同
1、公司名义注册的商标要由公司决定商标的使用支配权;
2、个人名义注册的商标就比较集中啦,由个人享有该商标的专用权、使用支配权。
五:商标继承
注册在个人名下的商标在若干年后可以继承给自己的儿女;
而公司名下的商标在公司要注销之前,必须要先行转让出来,才可以继承给其他人或者组织。
注册流程的不同
1、个人或企业需要申请的商标名及需要注册类别给到商标代理人,代理人进行商标的通过率评估,通过率高的直接申请,通过率低的,商标重新命名,再评估;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以扫描件形式提交给商标代理人,个人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和个人身份证扫描件;
3、签订商标代理委托书,加盖公章或签名;
4、支付商标申请费用给到代理人;
5、代理人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6、一个月左右可以获取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
7、进入半年左右的等待时间,如果商标注册初审通过就会进入公告。3个月公告期结束后注册公告,然后发放商标证书。最终,此商标使用权就归个人或者企业所有了。
商标注册其实并不复杂,只需要给到商标代理机构相关资料和费用,接下来的工作就交给他们来完成即可。
Ⅲ 店铺的财产权是归属本地注册的公司还是归属合同签订的公司
首先,可以明确,这个店铺的财产权应认定归属B公司。
其次,总体说来,这个事情涉及以下三个方面问题:
1、店铺的租赁合同关系;
2、公司经营财产权法律关系;
3、加盟及商标权转让关系。
从第一层关系上看,总公司A最多只是作为店铺的承租人取得该店铺的租赁使用权,至于这个租赁使用权是否转移、让渡给B公司,要看当时的租赁合同如何约定;但不论如何约定,A公司不能仅凭该租赁合同就主张店铺的全部经营财产权益。
第二点,B公司是以加盟方式取得特许经营,并且在确定加盟、承租店铺之后,在该店铺注册了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并实际负责店铺的日常经营管理收益,则B公司及其股东享有资产收益权,而这些财产权益与A公司并无关联。
第三,对于加盟关系,如果B公司加盟A公司,并且是以独立自营店铺的方式取得特许经营,则其与A公司的关系应根据加盟协议认定,即只涉及加盟费的支付、特许经营的范围等等。至于商标权转让,如果是加盟经营的主要核心许可内容,则B公司依然享有独占的独立经营权。
总之,以A公司名义与商场签署租赁合同,A公司仅享有承租权,而并不必然享有店铺的全部财产权。实际上,有关财产系B公司独立经营、生产过程中累积、增殖而成,属于B公司财产。
Ⅳ 我的车挂靠了某公司,财产是属于谁的
虽然说你将车子挂靠在某公司的名下,但是只要是车子的登记证书,还有行驶证,上面是你自己的名字,那么这个车辆财产还是属于你自己的
Ⅳ 公司财产归谁所有
公司财产归谁所有需要看公司性质,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财产归全体股东所有,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即法人所有,如国企则国家所有。
法律分析
处置公司的财产必须是经过所有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置,而不能由个人随意的处置,因此对于合资企业,如果没有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而上一次处理公司的财产的话,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如果是由个人独资企业的话,那么是不受到任何约束的。公司股东协商一致处理,对于公司财产,法定代表人一般无权私自处置公司资产,需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由股东会授权其行为。对此,股东可以请求董事会(执行董事)或者监事会(监事)起诉法定代表人赔偿损失,前述主体不请求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定代表人赔偿公司的损失。公司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所公司清算期间,处置公司资产和清算有关的,可以进行。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对于公司财产的处置权利,如果是合资企业的话,那么必须经过所有股东的同意才可以进行处置,如果是独资企业,那么当然可以自行做主,因此具体根据公司性质来进行判断,其次,公司在清算期间,只可以开展与清算有关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Ⅵ 合伙人出资的财产归谁所有
法律分析:在合伙关系中,全体合伙人异地发作为一个整体共同管理和使用合伙财产,同时各合伙人又要按其出资比例享有一定的财产份额。这种财产份额类似于公司的股份,并不意味着合伙财产由合伙人按份共有。共有财产形成后,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就决定其取得盈余和承担亏损的比例,以及合伙终止时分割财产的比例,进而形成一种有空营状况会不断变动的财产权利和义务。和合伙主之管理层合伙人身份密切联系在一起,并为相应的合伙人享有,不能任意让,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一般情况下,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其出资时已经确定下来。
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释义引用统计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Ⅶ 合伙开公司合伙人把款转到自己的公司算侵占公司财产吗
合伙开公司,所有账目来往都在公用账户上,转到私人账户上,肯定是侵占公司财产。
Ⅷ 以公司名义和以个人名义签约加盟店的区别
原来是个人承担法律责任,现在是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法律承担人不一样了,其他的,没啥太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