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注销了,之前生产的产品还可以销售吗
你要按原来公司的抬头继续干这个,是无照经营的。
再弄个公司或者个体户继续干吧。
2. 公司注销期间,公司还能继续经营、交易吗
公司注销期间,属于无照状态,是不能继续经营或者交易的,否则,其行为就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工商机关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取缔。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第十三条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2)加盟公司注销了她的产品还能用吗扩展阅读: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
第三条
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建立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机制。
第五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第六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第七条
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且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予以查处。
第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查处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密切协同配合,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发现不属于本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应当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第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权向查处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并安排人员受理举报,依法予以处理。对实名举报的,查处部门应当告知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3. 加盟网店对方公司已经注销了,我可以把加盟费要回来吗,报警可以吗
不好说的,
古语说:“先谋后事者逸,先事后谋者失。”一定要做以前 多问问,赚钱不易,慎重投资
4. 品牌加盟到期之后,可否继续使用产品
不同的品牌在加盟之后的要求不同,有的是可以的,有的是不可以的。你去询问你加盟的加盟商。
5. 加盟店转让了,营业执照也注销啦,可是还在用以前的商标,总公司为什么告我侵权
因为是你这边进行转让的 那加盟店的转让总公司是否知道呢 因为加盟是你和总公司去签署的 所以总公司肯定是要先告你侵权 然后你这边再告知现在的加盟店,看总公司是什么样的政策 一般情况下可能会有品牌使用费 如果没有交 那他们就是有权利去告你侵权的
6. 我注册了个体户商标,但营业执照注销了,那个商标还能用吗
你好,我是绍兴金诺商标事务所的。第一个办法肯定不行的,毕竟这个商不是你自己申请的,如果是你自己申请的,但是营业执照注销了,那这个没关系的,商标还是有效的。如果对方三年不使用这个商标,那你可以委托商标事务所提,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同时重新申请一下。如果你等不及了,那你可以使着向其购买,
不过可能价格有点高,具体多少钱得看那个商标了。。。。
7. 加盟了物流公司,现在总公司注销了,保证金能退吗
看下签订的合同约定,然后和总公司协商。如果还处理不了就走法律程序吧
8. 我加盟了某一公司做代理商,已签合同,但我发现那公司在简易注销.那是怎么回事,我要怎么做
撤钱赶紧,骗你前后,里面消失的那种
9. 我们是加盟商,但是他们把品牌注销了,对我们有影响吗
对你影响大了,那个品牌没有了,你这个加盟就没有意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