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代理销售货物收取佣金代理商应怎么纳税
佣金属于服务性收入,征收营业税5%。到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开具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服务业发票。
代销相关税金的会计核算
(一)委托方的核算,无论是在视同买断方式还是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作为委托方都是在收到受托方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并核算增值税,唯一需要注意的是付给受托方的手续费不能冲减销售收入,应进营业费用。
(二)受托方的核算,分如下几种情况:
1、当受托方为从事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人,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核算增值税(销项税),与委托方结算代销款,凭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假设委托双方都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
2、当受托方为从事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人,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对手续费比照兼营非应税劳务,核算营业税;
3、当受托方为从事代理应税劳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在视同买断方式下,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比照兼营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销项税,与委托方结算代销款,凭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4、当受托方为从事代理应税劳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在收取手续费方式下,受托方在商品销售后,按应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按提供非应税劳务,核算营业税。
2. 加盟费收入应该怎样纳税,分录怎么做
加盟是一次性收费,还是这个费用在一定期间都要为加盟商提供服务的,如果一次性收入,那就全额做收入,如果是在一定时间内,根据你提供的服务来确定的,那按照收益期平摊。先做预收账款,然后按照收益期转做收入
3. 招商收入怎么申报纳税,开票明细开什么呢,税率多少,我们目前是小规模
你们一般就开服务费,如果你们是小规模就是3个点,季度开票不超过9万 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小规模的申报模式是季度申报一次,不过个人所得税是每月申报一次
4. 自己开店要如何纳税
一、在国税缴得有:增值税,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按销售额的4%;销售额*4%=增值税(实际中都定额征收)1、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才可减免。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必须到国税的管理分局和管理员联系。
经过管理员的调查、核实、经分局批准确认之后,才可以享受“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免征增值税。2、假如国税审批免征了,地税随之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就免征了,地税不再单独进行审批了。但个人所得税是地税单独定税的。
二、在地税缴得有:(实际中都定额征收)1、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市)、5%(县城、建制镇)、1%(农村);增值税*税率=城建税2、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增值税*税率=教育费附加3、印花税按销售额3/万;销售额(合同金额)*3/万=印花税4、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左右(各地不一致)5、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计算,单位税额各地不一致(不按定额征)6、房产税:自有房产税率为1。
2%,按房产余值计算;租用房产时,应由房东缴税。(不按定额征)
三、前去征收大厅缴税;也可签订网上银行,银行化税。
5. 代理商性质怎么纳税
你首先要确定一个税负率,因为你有了进项税,就知道要开票的金额,将所开发票金额的款项存入对公的账户。
税负率=(销项税-进项税)/销售总额x100%.
应纳税额=销项税-进项税
6. 连锁店如何纳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1997年11月11日 [1997]财税字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为支持连锁经营的发展,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22条的有关规定,现对连锁经营企业实行统一缴纳增值税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跨地区经营的直营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的连锁企业,凡按照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内贸政体法字[1997]第24号)的要求,采取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对总店和分店实行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
1.在直辖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
2.在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
3.在省(自治区)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审批同意;
4.在同一县(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县(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县(市)财政局审批同意。
二、连锁企业实行由总店向总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缴纳增值税后,财政部门应研究采取妥善办法,保证分店所在地的财政利益在纳税地点变化后不受影响。涉及省内地、市间利益转移的,由省级财政部门确定;涉及地、市内县(市)间利益转移的,由地、市财政部门确定;县(市)范围内的利益转移,由县(市)财政部门确定。
三、对自愿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不变的连锁企业和特许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的连锁企业,其纳税地点不变,仍由各独立核算门店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国家经贸委,国内贸易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7. 总部给加盟商的返金用交税嘛
总部给加盟商的返金需要交税。
如果加盟商属于自然人,没有营业执照,总部在返佣金时,应该按照劳务费的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加盟商是有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法人,总部就没有权力代扣代缴税金。
返佣属于劳务所得,不是偶然所得,总部解释错误
如有异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法律诉讼
8. 收取加盟费应如何纳税
收取加盟费是属于销售无形资产,应该缴纳增值税,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收取加盟费,征收率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