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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商收款是否成立表见代理

发布时间: 2021-10-21 19:19:59

『壹』 书上说,表见代理成立后,产生类似有权代理的法律后果。如果此时被代理人否认其代理权(本来就是并未授权

表见代理本身就是一种无权代理,只不过是有类似!有权代理的后果。你说的此时具体是什么时候呢?如果是不知情第三方在还没有签合同前,被代理人就否认,且这种否认是第三人能够获知的,那么之后第三方还签订合同,就是无权代理,产生的后果被代理人也不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是在第三方已经签完合同后,被代理人才否认,此时虽是无权代理,但是合同也具有法律效力,被代理人是要负责的。

以上是个人浅见,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贰』 表见代理能否成立,被代理人不当得利的认定,非法集资中被代理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么

直接起诉,非法转包、挂靠就可以。被代理人、代理人明白违法,还进行代理行为的,连带责任。

『叁』 代理商的应收账款,加盟款问题

作为应收款或预收款,以及作为应付款或预付款做账,问题都不大。只要期末时,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各往来科目时,根据期末明细借贷方向重分类即可。

如果年末你们收的加盟款为借方余额,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应收账款;如为贷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预收账款;
如果你们付给总公司的款年末为贷方余额,则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应付账款;如为借方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预付账款。

另外,你们签订合同时就给加盟商开发票吗?

如果签订合同时没有开发票,则签合同时,第1笔分录不要确认收入。待你们给加盟商发货时再确认收入,因为此时货物的风险报酬才转移给加盟商。

所以,分录如下:
1、签订加盟合同时
不做分录
2、收到加盟款时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预收账款-甲 20000
3、加盟商直接给总公司打款
借:预付账款-总公司 10000
贷:预收账款-甲 10000
4、我公司给总公司打款时
借:预付账款-总公司 35000
贷:银行存款 35000 (比实际应付的多)
5、总公司给我门发货
借:库存商品 18000
贷:预付账款-总公司 18000
5、我公司给加盟商发货
借:预收账款-甲 1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同时结转相应库存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尽管加盟商没有给够应交加盟款,但是你们给他们发货,只是属于违反程序的行为,在对方尚未加盟时,已经销售货物给对方。而你们发的货物销售金额比加盟上预付账款要少,所以相关货款明显已收到,所以是可以确认已发货物的销售收入的。
待加盟商将加盟款打给你们时,该加盟款作为保证金处理:
借:银行存款 68 800
贷:其他应付款——甲 68 800

『肆』 如何认定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如果行为人在表见代理行为之前,即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合同相对人产生业务往来,并且被代理人承认或者虽无明确追认但已履行合同,那么此次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来判断,相对人有理由善意的认为行为人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意思与相对人签订合同的,此种情形下,表见代理一般是成立的。第二、从交易的性质判断 如果此次代理合同涉及的标的物与以前行为人代理被代理人与合同相对人签订合同的标的物相同、相似或者属于被代理人经营范围,交易量、付款方式、标的物交付方式等方面与以前的交易方式无重大差异,那么合同相对人可以善意的认为表见代理。第三、从交易时间间隔方面判断 如果此次交易远远超过以前交易的时间间隔,比如以前两个月或者三个月交易一次,而此次交易距离上次交易时间较长,相对人对被代理人又不甚了解,那么适用表见代理一定要慎重。第四、从行为人出具的表明其有代理权的各种文件上来判断一般情形下代理需要有被代理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果被代理人是单位,应具备被代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的资质证书等,单位的授权委托书不仅要明确代理的事物、代理权限、代理期限,还要有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印鉴盖章或者签字。如果双方之前进行过交易行为,上述内容不完全具备,但被代理人已经履行合同,那么此次合同签订虽不具备上述内容,但合同相对人任然可以有理由相信代理行为真实有效,构成表见代理;但如果属于初次进行业务往来或者交易次数很少或者交易的标的物不同、不属于被代理人的经营范围,而行为人出具的代理文件不完备,则适用表见代理要慎重。第五、从合同履行方面来判断合同签订后,是谁在与合同相对人履行合同,也是判断是否构成表见代理的一个重要标示。如果是被代理人履行合同,则构成表见代理;如果是行为人履行合同,则不构成表见代理。被代理人履行合同的重要标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是否是被代理人交付标的物2.是否是被代理人出具的各种发票3.被代理人出具的发票表明的标的物是否与合同的标的物一致4.合同相对人是否以被代理人为收款方支付价款5.合同相对人向被代理人支付的是否为合同标的物的价款。6.被代理人与合同相对人之间是否就合同履行问题直接进行过磋商。三、几种常见的不能构成表见代理的情形:第一、对于盗用他人的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进行民商事行为的,不应认定为表见代理,除合同相对人对此提供有效证据予以证明外;第二,对于借用他人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为民商事行为的,因行为人与代理人行为的不合法性,也不能构成表见代理,行为的后果应由出借人与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伍』 法律咨询,一个集团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收取加盟经销商一笔费用。但是公司查不到账。

若确非公司行为,那极有可能系区域经理个人行为,根据你描述的情形有涉嫌诈骗的嫌疑(看金额大小和情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若证据确实充分,可以向公安局先报案,若不立案则可以直接起诉公司或区域经理退还,因为区域经理的行为已经构成表见代理系职务行为。

『陆』 什么是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的一种,它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具有外表授权的特征,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
构成要件有:1行为人无权代理2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拥有代理权3代理关系终止后被代理人未采取必要措施4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的介绍信,盖有合同专用章或盖有印章的空白合同书.

『柒』 何谓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成立,须具备哪些条件

1、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例如:被代理人向代理人授权时以口头方式规定了代理权的有效期限,但是该有效期限在书面的授权文件中却未予以记载。从而当该有效期限届满后,第三人并不能从书面授权文件中得知代理权已终止而与其进行的民事行为,就属于表见代理。

2、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构成条件:
1)存在无权代理行为。
2)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3)第三人主观上是善意的且无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