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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估公司加盟

发布时间: 2021-10-05 16:12:36

1. 我在一家保险公司干理赔查勘工作,跳槽去一家刚刚成立的公估公司怎么样

保险公司一般实力比较雄厚,相对较稳定,但收入不高,如果你刚入职不久的话,可以多积累一点经验再考虑跳槽。而公估公司一般都是私营公司,员工社保等福利会少一些。
当然如果你在保险公司工作较长时间都没有发展的话,也是可以换换环境,多见见世面的。
仅供参考,祝你好运!

2. 请问新成立公估公司需要取得什么资格如题 谢谢了

第一条 设立保险公估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发起人或者合伙人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或者出资达到本规定的最低金额; (三)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八)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3. 牌照申请需要哪些条件,保险公估公司办理流程

保险公估人的日常工作是“接受当事人(保险公司或者客户)委托,从事保险标的评估,勘验,鉴定,理算等业务工作。”
需要具备的条件是通过“保险公估人”的考试,拿到保险公估人证书。如果是在保险公估公司工作,需要办理相关的上岗证。当然,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才是真正必须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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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开个保险公估公司要什么手续

应该去市里的保险监督委员会咨询一下,开一个保险公估公司要办的手续是很多的,资格认证,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都要达标的

5. 吉林省同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怎么样

吉林省同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是2003-05-20在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长春市朝阳区柳条路13号。

吉林省同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201047493112815,企业法人李彩凤,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吉林省同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保险标的承保前和承保后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对保险标的或者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及残值处理;风险管理咨询;事故成因、定责定损,涉及特定评估对象或公共利益等法定公估;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其专业涵盖:农林牧渔、医药卫生、建筑建材、冶金矿产、石油化工、水利水电、交通运输、信息产业、机械机电、轻工食品、服装纺织、电子电工、玩具礼品、家居用品、包装用品、办公家具领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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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怎么挂靠保险行业里面的公估公司

挂靠?我不清楚你是什么地方的,河北这边早在18年保监局就不允许注册公估公司了,挂靠的话我们这边是去找有全国资质的公估公司谈合作,用人家资质做当地业务。不过,现在公估公司好难啊,高法备案的好一些,如果做保险公司业务那就纯靠关系了,一定要注意挂靠的公估公司是否和保险公司有总队总协议,否则大案给了你,你因为不在保险总公司的名单,而白白浪费机会

7. 保险公估公司怎样申请审批

申请人:拟设立保险公估公司的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可由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者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承担具体事务)

(—)申报材料:
1、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全体合伙人签字的《保险公估机构设立申请表》;
2、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或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
4、自然人股东、发起人或合伙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非自然人股东、发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加盖财务印章的最近3年财务报表;
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6、可行性报告,包括市场情况分析、近3年的业务发展规划等;
7、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8、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框架、决策程序、业务、财务和人事制度等;
9、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方案;
10、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材料,业务人员《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复印件;
11、住所或者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12、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
13、拟订的本机构业务服务标准。
(应报送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二)、审查原则及标准:
1、注册资本或出资应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2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符合法律规定。
3、有具备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4、持有《保险公估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的员工不得少于2人,总数应当不少于员工总数的二分之一。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6、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及计算机软硬件设施。
7、拟设立的保险公估机构不得与已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重名。

(三)\审查期限:
1、由所在地保监局受理申请,由中国保监会审批。
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所在地保监局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中国保监会自收到前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四)、注意事项:
许可证的换发按照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