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广告法》哪些词算是极限词不能使用
《新广告法》禁用极限词包括:
1、「最」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2、「一」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3、「级别」
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
4、「极限词语」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5、「稀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6、「独家」
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7、「首/家/国」
首个、首选、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
8、「黄金」
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金钱、金融汇币图片、外国货币
9、「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冠军、王、之王、王者楼王、墅王、皇家
10、「领」
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虚假」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
12、「权威」
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3、「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注:礼品(需标明名称、价格、数量截止日期)
14、「涉嫌诱导消费者」
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没有他就xx、错过不再/错过即无(错过就没机会了)、未曾有过的、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免费领、免费住、0首付、(免首付)、零距离、“价格你来定”
15、「文字」
不得单独出现外国文字(出现外国文字需要注明汉语)、认不出毛笔字、繁体字、没有版权的字体(汉仪)
16、「肖像权」
公民肖像权、儿童肖像权、明星肖像权、名人肖像权、名人卡通形象、动画片卡通形象
17、「教育」
学校名称、升学、教育护航、九年制教育、一站式教育、入住学区房、优先入学、12年教育无忧、全程无忧、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
18、「户口」
承诺户口、蓝印户口、承诺移民、买个房啥都解决了
19、「风水」
上风上水、聚财纳气、宝地、圣地、府邸、龙脉(贵脉)、东西方神话人物、龙脉之地、风水宝地、天人合一、天干地支品上山上水——享上等上城、堪舆
20、「封建」
帝都、皇城、皇室领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白宫、王府(府邸)、皇室住所、政府机关、行政大楼、XX使馆、XX境线
21、「歧视性词语」
贵族、高贵、隐贵、上流、层峰、富人区、名门、XX阶层、XX阶级
22、「活动」
国家大型赛事(冬奥会、奥林匹克运动会、世界杯)、双十一(已被阿里巴巴注册不可使用)
23、「价值/投资」
升值价值、价值洼地、价值天成、千亿价值、投资回报、众筹、抄涨、炒股不如买房、升值潜力无线、买到即赚到
24、「数据无证据证明」
得房率%、XX亩、XX公里、XX平方米、热销X亿、%绿化率、%容积率、热销X亿、热销/成交XXX套、XXX位业主
25、「交通/设施」
直达家门口、地铁上盖、咫尺地铁站、万亩公园、几大商场环绕、万达在旁、机场辐射区、超市、商场、学校、医院等名称、X条地铁、X条公交(经查证属实)、地铁旁(需1公里范围内)
26、「无法证明具体地理位置」
CBD坐标、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你在城心、我在你心、中央、中心、重心、中枢、重点、腹地、地标、城市中央、凌驾于世界之上
27、「限时活动」
限时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几天几夜、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必须有活动日期)、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28、「无预售许可证」
无预售许可证:禁止提及开盘
仅是预售:禁止提及精装
如果没有建成:禁止体现装修风格(精工德式装修、源于百年传承、室内采用XX石材)
29、「其他」
国旗、国徽、国歌
时间表示距离、所有的无来源数据
规划中及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涉嫌做误导宣传)
文中所包含的所有图片均注明属性(样板间实景图/实景图/效果图)
贷款服务:应该提供贷款银行,名称,贷款额度、年期(包括分期、日供)
月供按揭需要注明银行名称和贷款额度、年限
只允许用人民币结算、不可使用国外货币
关于排序名次:第一、第二、首家、三甲、十强等
广告语内容夸张、不属实
折页里出现某某报纸、杂志、网站等内容
【拓展资料】
首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堪称“史上最严”的处罚尺度。
参考资料网络—《新广告法》
2. 广告的禁用词有哪些
广告法用词规范:
(一)标题通用类:
1、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如“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
2、 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资深”、“最佳”、“最赚”“超赚”、“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
3、“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
(二)行业通用类
1、教育类:(1)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2)文化辅导类招生广告或简章,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教师”、“资深教师”等用语。
2、房产类:
(1)宣传词语使用要规范:规定房产广告在词语使用上有一些禁区: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等绝对性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不得出现未经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不得出现融资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变相融资内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等承诺,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2)不得滥用最低价揽客:规定使用“起价”、“最低价”等文字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字体、字号应相同;对使用“一口价”、“清盘价”等词语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如果仅为指定房源价格,必须加以注明,否则视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价格。
(3)化妆品:规定“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天见效”、“全面升级”等均被列为禁用词语。
(三)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
1、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语。
2、医药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词语,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语。
3、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语,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4、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
5、新华社通稿中不应使用“哇噻”“妈的”等俚语、脏话、黑话等、如果在引语中不能不使用这类词语,均应用括号加注,表明其内涵、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脏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SB”“TMD”“NB”等
3. 广告法禁用词汇有那些,怎么才算违禁词
根据《新闻阅评动态》第315期发表的《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规定了媒体报道中的禁用词。
新广告法禁用广告词的分类整理——包括但不仅限于下文中所列词汇。
20 类一般禁用语
01 -【最】
最、最佳、最具、最爱、最赚、最优、最优秀、最好、最大、最大程度、最高、最高级、最高端、最奢侈、最低、最低级、最低价、最底、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流行、最受欢迎、最时尚、最聚拢、最符合、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技术、最新科学……
02 -【一】
第一、中国第一、全网第一、销量第一、排名第一、唯一、第一品牌、NO.1、TOP1、独一无二、全国第一、遗留、一天、仅此一次(一款)、最后一波、全国X大品牌之一、销冠(需住建委证明方可使用)……
03 -【级别/名次】
国家级、国际级、世界级、千万级、百万级、星级、5A、甲级、超甲级、第一、第二、三甲、十强、百强……
04 -【极限词语】
顶级(顶尖/尖端)、顶级享受、高级、极品、极佳(绝佳/绝对)、终极、极致、致极、极具、完美、绝佳(极佳)、至、至尊、至臻、臻品、臻致、臻席、压轴、问鼎、空前、绝后、绝版、无双、非此莫属、巅峰、前所未有、无人能及、顶级、鼎级、鼎冠、定鼎、完美、翘楚之作、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绝无仅有、寸土寸金、淋漓尽致、无与伦比、唯一、卓越、卓著……
05 -【稀缺】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绝版、珍稀、臻稀、稀少、绝无仅有、绝不在有、稀世珍宝、千金难求、世所罕见、不可多得、空前绝后、寥寥无几、屈指可数……
06 -【独家】
独家、独创、独据、开发者、缔造者、创始者、发明者……
07 -【首 / 家 / 国】
首个、首款、独家、首发、首席、首府、首选、首屈一指、全国首家、国家领导人推荐、国门、国宅、首次、填补国内空白、国际品质、全国销量冠军、中国驰名……
08 -【黄金】
黄金旺铺、黄金价值、黄金地段……
09 -【品牌】
大牌、金牌、名牌、王牌、领先上市、巨星、著名、掌门人、至尊、巅峰、XX之王、王者、领袖、皇家、领先上市、驰名商标、商品已注册驰名商标……
10 -【领】
世界领先、(遥遥)领先、领导者、领袖、引领、创领、领航、耀领……
11 -【涉嫌虚假宣传】
史无前例、前无古人、永久、万能、百分之百(100%)、祖传、特效、无敌、纯天然、正品、超强、超XX……
12 -【权威】
特供、专供、专家推荐、国家xx领导人推荐、使用人民币图样(央行批准除外)……
13 -【免检】
质量免检、无需国家质量检测、免抽检等宣称质量无需检测的用语
14 -【涉嫌欺诈消费者】
点击领奖、恭喜获奖、全民免单、点击有惊喜、点击获取、点击转身、领取奖品、抽奖……
※ 礼品需标明名称、价格、数量截止日期
15 -【涉嫌诱导消费者】
即将售罄、售空、再不抢就没了、史上最低价、不会再便宜、错过不再/错过即无(错过就没机会了)、未曾有过的、万人疯抢、全民疯抢/抢购、免费领、免费住、0首付(免首付)、零距离、价格你来定……
16 -【教育承诺】
升学、教育护航、一站式教育、入住学区房、优先入学、12年教育无忧、全程无忧、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
17 -【户口】
承诺户口、蓝印户口、承诺移民、买个房啥都解决了……
18 -【投资/价值】
升值价值、价值洼地、价值天成、千亿价值、投资回报、众筹、抄涨、炒股不如买房、升值潜力无线、买到即赚到……
19 -【时间相关】
倒计时、趁现在、就、仅限、周末、周年庆、特惠趴、购物大趴、闪购、品牌团(必须有活动日期)、随时结束、随时涨价、马上降价……
※ 限时活动必须具体时间:今日、今天
20 -【外国文字】
繁体字、单独使用外国文字、或中英文结合用语(出现外国文字需要注明汉语)
特殊商品的广告违禁字词
01 - 食品
1.1 祖传、抑制、秘制等虚假性词语
1.2 强力、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神效等夸大性词语
1.3 处方、复方、治疗、消炎、抗炎、活血、祛瘀、止咳、解毒、疗效、防治、防癌、抗癌、增高、益智、各种疾病名称等明示或暗示有治疗作用的词语
1.4 神丹、神仙等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02 - 化妆品
2.1 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速效、超强等绝对化用语
2.2 纯天然、换肤、去除皱纹等虚假性词语
2.3 处方、药方、药用、医治、医疗、治疗、妊娠纹、各种皮肤病名称等医疗术语
2.4 抗菌、抑菌、除菌、防菌、消炎、抗敏、防敏、斑立净、无斑、祛疤、生发、毛发再生、止脱、溶脂、吸脂、瘦身、瘦脸、瘦腿等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03 - 药品及医疗器械
3.1 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诺等承诺性用语
3.2 家庭必备、热销、抢购、试用等用语
3.3 表现性器官的用语或形容词
3.4 以儿童为诉求对象,以儿童的名义介绍医疗器械
04 - 房地产相关
4.1 上风上水、聚财纳气、宝地、圣地、府邸、龙脉(贵脉)、东西方神话人物、龙脉之地、风水宝地、天人合一等含有风水、占卜的封建迷信用语
4.2 皇城、皇室领地、皇家、皇室、皇族、殿堂、白宫、王府(府邸)、皇室住所等封建用语
4.3 CBD坐标、CBD核心、城市核心地段、你在城心、我在你心、中央、中心、重心、中枢、重点、腹地、地标、城市中央、凌驾于世界之上等无法证明具体地理位置的词语
4.4 得房率%、热销X亿、%绿化率等无证据证明的数据用语
4.5 其他规定:
· 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来表示项目位置(如:距离XXX开车仅30分钟)
· 不得对规划或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做误导宣传(如:地铁上盖)
· 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 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 不得出现融资或变相融资的内容
· 不得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承诺事项
· 预售、预租商品房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4. “免费”是属于广告法中禁用词汇吗
免费”不属于广告法中禁用词汇。
广告法用词规范:
(一)标题通用类:
1、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如“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
2、 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资深”、“最佳”、“最赚”“超赚”、“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
3、“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
(二)行业通用类
1、教育类:(1)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2)文化辅导类招生广告或简章,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教师”、“资深教师”等用语。
2、房产类:
(1)宣传词语使用要规范:规定房产广告在词语使用上有一些禁区: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等绝对性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不得出现未经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不得出现融资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变相融资内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等承诺,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2)不得滥用最低价揽客:规定使用“起价”、“最低价”等文字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字体、字号应相同;对使用“一口价”、“清盘价”等词语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如果仅为指定房源价格,必须加以注明,否则视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价格。
(3)化妆品:规定“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天见效”、“全面升级”等均被列为禁用词语。
(三)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
1、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语。
2、医药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词语,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语。
3、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语,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4、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
5、新华社通稿中不应使用“哇噻”“妈的”等俚语、脏话、黑话等、如果在引语中不能不使用这类词语,均应用括号加注,表明其内涵、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脏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
5. 违反广告法禁用词被举报不想私了
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是由行政机关作出,跟举报者本身已经没有关系了
6. 广告法和相关条例中禁用的词汇有哪些
堪称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处罚尺度震动了整个广告圈,各类极限词遭禁用逼迫小编使用“好到违反广告法”代替,对于使用极限用语的店铺,一经发现违规将给予扣分并进行罚款,处于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五条: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和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七条第二款第(三)项: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第三十九条:发布广告违反本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标题通用类:
(1)避免出现主观色彩的字眼,如“惊现”、“惊爆”、“竟然”、“竟”、“胆敢”等,标题不得使用侮辱个人、民族和国家的字眼。
(2)禁止使用“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资深”、“最佳”、“最赚”“超赚”、“第一”、“唯一”、“最新”、“最高”“最先”、“巨星”、“著名”、“第一品牌”等绝对性和夸大用语。
(3)“奢侈”、“至尊”、“顶级享受”等带有炫富内容的广告语禁止出现在各类广告中。行业通用类
教育类:(1)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招生广告,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2)文化辅导类招生广告或简章,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教师”、“资深教师”等用语。房产类:
(1)宣传词语使用要规范:规定房产广告在词语使用上有一些禁区:不得使用第一、唯一、首席、楼王、极品、冠军、绝版等绝对性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不得出现未经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确认的评比、排序等对房地产项目综合评价的内容;不得出现融资和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变相融资内容,不得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等承诺,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
(2)不得滥用最低价揽客:规定使用“起价”、“最低价”等文字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字体、字号应相同;对使用“一口价”、“清盘价”等词语描述房地产价格的,如果仅为指定房源价格,必须加以注明,否则视为是指其在售所有房源价格。
(3)化妆品:规定“迅速修复受紫外线伤害的肌肤”、“×天见效”、“全面升级”等均被列为禁用词语。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
(1)报道各种事实特别是产品、商品时不使用“最佳”“最好”“最著名”等具有强烈评价色彩的词语。
(2)医药报道中不得含有“疗效最佳”“根治”“安全预防”“安全无副作用”等词语,药品报道中不得含有“药到病除”“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最新技术”“最高技术”“最先进制法”“药之王”“国家级新药”等词语。
(3)对文艺界人士,不使用“影帝”“影后”“巨星”“天王”等词语,一般可使用“文艺界人士”或“著名演员”“著名艺术家”等。
(4)对各级领导同志的各种活动报道,不使用“亲自”等形容词。
(5)新华社通稿中不应使用“哇噻”“妈的”等俚语、脏话、黑话等、如果在引语中不能不使用这类词语,均应用括号加注,表明其内涵、近年来网络用语中对脏语进行缩略后新造的“SB”“TMD”“NB”等,也不得在报道中使用。
7. 阿里巴巴店铺中商品描述用了禁用词违反广告法吗
这种问题可以不用理会,及时修改纠正就可以了,千万不要理会这个骗子,要不然就会定住您了,每次都会过来威胁。
8. 淘宝新广告法禁用词 完美算不算禁用词
完美算禁用词。
“最”相关的极限词
最、最佳、最爱、最具、最优、最优秀、最大、最好、最大程度、最高级、最高、最奢侈、最高端、最低、最低级、最底、最低价、最便宜、史上最低价、最受欢迎、最流行、最时尚、最聚拢、最舒适、最先、最先进、最先进科学、最后、最新最新科学、最新技术等等。
极限词是一种表极限的词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
极限词的替换与极限用语禁用整理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顶级】
国家级、世界级、最高级、顶级、顶尖——高级、高档;更世界领先——遥遥领先、一马当先
国家示范、全国领先、行业顶尖、行业领先、领衔、问鼎、开创之举——空白(直接删掉);填补国内空白——空白 (直接删除)
【第一、唯一、首个】
第一、唯一、首个——先进、前卫、进步、率先;推荐首选——优选、优质;首家、独家——全力、致力、全新;第一人、首席——负责人;独一无二、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少有、少见、不多;一次——快速;100% 百分百——高;零、0——低;史上——较为、不错;非常一流——优异
【金牌、名牌】
金牌、名牌——品牌
王牌、销量冠军、第一(NO.1Top1)——领先、先进;领袖品牌、领导品牌——专业品牌、优质品牌、先进品牌;顶级、顶尖、泰斗、金标、金牌——先进、进步、知名、有名;驰名尖端——高端
【最,全、精、永久】
最——较、比
终极——先进、优选;极致——空白(直接删掉); 万能——全能、多能;决对、彻底——有效;完全、极佳——有效;全解决、全方位、全面——空白(直接删掉);全面改善——高效;精确、准确、精准——有效、正确;优秀——先进、优质、杰出、出色、卓越、优越;完美——好;永久——长久、悠久、长期、很久;永不反弹、永久、立竿见影、承诺——空白(直接删掉);认可——承认
【疗效类】
治愈率、有效率——见效率;复发——反复;痊愈、治愈、根除、根治——治好;无痕、无创、不留疤、不留痕——空白(直接删掉);无痛——微痛;无副作用——低风险确保、有保障;保证、可靠——空白(直接删掉);长久、长效、特效——有效;效果明显、效果显著——高效;死角——空白(直接删掉);不反复——低反复;当天见效、立马见效、马上起效—— 空白(直接删掉)
9. 广告法禁用词规定都是用在什么方面
只要是用于商品的广告,广告法禁用词都适用的。也就是说在商品做宣传的时候,不能用违反广告法的词。如果不是以商业为目的,就不受限制。
10. 淘宝广告法禁用词 高品质算不算
不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
广告内容准则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 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第十二条 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第十三条 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四条 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变相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广播电台、电视台发布广告,应当遵守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时长、方式的规定,并应当对广告时长作出明显提示。
第十五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以及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不得作广告。
前款规定以外的处方药,只能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共同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作广告。
第十六条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
(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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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第十九条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第二十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第二十一条 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三)说明有效率;
(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烟草制品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发布的迁址、更名、招聘等启事中,不得含有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第二十三条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
(二)出现饮酒的动作;
(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
(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第二十四条 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
(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五条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有合理提示或者警示,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二十七条农作物种子、林木种子、草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种养殖广告关于品种名称、生产性能、生长量或者产量、品质、抗性、特殊使用价值、经济价值、适宜种植或者养殖的范围和条件等方面的表述应当真实、清楚、明白,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作科学上无法验证的断言;
(二)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预测或者作保证性承诺;
(四)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