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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店门头审批

发布时间: 2021-10-01 14:41:59

㈠ 店铺门头审批需要什么手续

店铺门头审批的手续为:商家先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申报要求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获得辖区城管中队的意见;带着城管监察中队的意见到各区的便民中心申请办理门头设置许可证;

申请人为设置经营性户外广告的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街景规划要求。与城市区域功能相协调,符合美化市容的要求,不得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及相邻建(构)筑物的采光和安全。

不得妨碍交通或者影响消防通道,不得损害市容市貌。同一高层建筑物顶部的户外广告,必须上下高低一致。前后立面相平、彼此互相衔接,力求采用霓虹灯制作并同步整体亮化。

(1)加盟店门头审批扩展阅读:

店铺门头审批的介绍如下:

装修完工后,到辖区内的城管监察中队报备,城管监察中队到现场对完工的户外广告检查,与申请规格、样式无误后,换发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正本)。

另外,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是一年一审,期满后如要继续使用,商家应于期满前按有关规定提出设施设置申请,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会被视为非法设置。

㈡ 开店做门头审批需要几天

审批从递交申请到接受一般三到五天,可以去部门看看。催一催,也许会快一点。

㈢ 店铺的门头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

店铺的门头是需要城管审批的,审批之后,验收合格之后,才能使用。

㈣ 店铺门头审批需要什么手续

要求当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核定的名称和标识注册地相一致。

以北京市为例,依据《》第十四条规定:单位名称牌匾标识所显示的单位名称和服务标识,应当与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或者法人登记证书核定的名称和标识注册地相一致。

具备上级加盟总店授权专营资格的连锁经营性质的加盟店,可在单位名称牌匾标识中显示连锁经营名称和服务标识。建筑物名称牌匾标识(含楼、大厦、公寓、家园、花园、别墅、城、广场等),应当按照地名管理部门核准的建筑物名称设置。

(4)加盟店门头审批扩展阅读:

牌匾标识设置的相关要求规定:

1、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符合本市户外广告牌匾标识设置专业规划要求,适应街区文化特点,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城市区块人文特色相结合,与周围环境和城市景观相协调。

2、牌匾标识应当保持整洁、美观、牢固安全、显亮设施功能完好,提倡使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材料。牌匾标识的字体应当规范完整,字序应当遵守国家规范的语言文字排列顺序。

3、商业老字号匾额的文字应当按照传统习惯规范书写。设置单位在设置牌匾标识之前,应到所在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查询牌匾标识的设置详规要求。

㈤ 加盟店门头审批不了,怎么办

先去工商与城管哪里了解具体的情况,不合格在那些地方。需要整改的地方又在哪里?
搞清楚了在对症下药。不然就是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财力’

㈥ 门头审批需要什么流程

按规定个体户店门头广告牌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门店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核准字号复印件2份;

2、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3、户外广告牌效果图2份(效果图需彩色,拍摄时要把门口上下80CM左右的情况都拍下来);

4、申请报告(包括设置地点、发布时间、内容、形式、规格、数量;壹式两份);

5、产权证复印件2份;

6、门店方位图1份;


地点:去所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办理店铺门头审批手续,领户外广告的审批表格。审查合格以后,再拿着填写审批表格,到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核准。相关的业务部门会在在5个工作日以内进行核准,审批同意后发放门面房装修核准证。

时间:大概五个工作日内

(6)加盟店门头审批扩展阅读: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章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

㈦ 门头审批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以威海市为例,根据《威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设置大型户外广告许可,应当按规定向城管执法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户外广告设置申请书;

(二)设置户外广告所利用的场地、建(构)筑物、设施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三)户外广告彩色效果图;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相关部门同意的,还应当提交相关部门的证明,但能够通过现有证照、书面承诺、网络核验等方式解决的除外。

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况:

《威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的;

(二)影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市政公共设施、无障碍设施使用的;

(三)阻挡消防通道或者遮挡建筑物的外窗,影响外部灭火或救援行动的;

(四)利用危房、违法建(构)筑物,或者危及建(构)筑物安全的;

(五)利用行道树或损毁绿地的;

(六)妨碍生产生活或者损害城市容貌的;

(七)在国家机关、学校、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风景名胜区的建筑控制地带设置的;

(八)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纪念性建筑、有代表性近代建筑及标志性建筑设置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设置的情形。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威海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㈧ 个体户店门头广告牌需要去审批吗

1、需要。法律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第十一条在城市中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等,应当内容健康、外型美观,并定期维修、油饰或者拆除。大型户外广告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按规定个体户店门头广告牌审批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①门店营业执照或工商名称核准字号复印件2份;

②租赁合同复印件2份;

③户外广告牌效果图2份(效果图需彩色,拍摄时要把门口上下80CM左右的情况都拍下来);

④申请报告(包括设置地点、发布时间、内容、形式、规格、数量;壹式两份);

⑤产权证复印件2份;

⑥门店方位图1份。

(8)加盟店门头审批扩展阅读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章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二)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使用的;

(三)妨碍生产或者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的;

(四)在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风景名胜区等的建筑控制地带,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