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加盟店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不符,可以吗----急,急!!!!
不会处罚,因为这个店名的命名是你自己的权利 ,只要去工商部门 变更登记 即可 一般工商局不会主动来审查 登记与实际名字是否相符合 一般审查的是经营范围
『贰』 加盟店的名称与商标是一样的吗
名称与商标可以是不一样的,一个公司可以有很多商标,而一个商标只能有一个权利人。如需专业律师为您解答,请网络“征信公益传媒”
『叁』 在各地开加盟店,公司需要注册的是产品的商标还是公司
商标。
因为商标是品牌是门面,是你服务或者产品的标志。
加盟认准你家的品牌,判断是否是你家的品牌看的就是商标,所以需要注册商标。
当然公司也是要注册的,注册有公司有对应的营业执照,才能进行相关的市场经营活动。公司和商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一个正规企业必须的两个要素。比如,华为公司,它的商标是
公司名称是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肆』 店铺的字号如何申请保护是注册商标吗
字号当然也可以注册商标,如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了长虹商标。但字号和商标也只能在你的经营范围和注册范围受保护,范围之外并不受保护。你叫“小大”茶馆,如果你是只提供茶水服务,如果别人申请“小大”饭馆还是可以的,或叫“小大”茶厂。商标也是同样有这类问题。
『伍』 连锁店属于商标的哪个类别
连锁店属于商标的第35类。
即3501广告、3502工商管理辅助业、3503销售(合同)代理、3504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营业场所搬迁服务、3506办公事务、3507财会、3508单一服务。
为他人将各种商品(运输除外)归类,以便顾客浏览和购买;这种服务可由零售商店、批发商店、自动售货机、邮购目录或借助电子媒介提供,例如通过网站或电视购物节目。
(5)加盟店的字号是否为商标扩展阅读:
截至2017年,商标国际分类共包括45类,其中商品34类,服务项目11类,共包含一万多个商品和服务项目。申请人所需填报的商品及服务一般说来都在其中了。不仅所有尼斯联盟成员国都使用此分类表,而且,非尼斯联盟成员国也可以使用该分类表。所不同的是,尼斯联盟成员可以参与分类表的修订,而非成员国则无权参与。
尼斯分类表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按照类别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一部分是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另一部分是按字母顺序排列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
『陆』 营业执照登记名称跟店面门头所使用商标的名称不相符,违法吗
是违法的。
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名称字号必须经注册登记才合法。你虽然有执照,但使用在门头的不是自己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属于擅自变更企业名称,也是违法的。如果你有合理的理由说明,并及时改正,情节轻微,可能会不予处罚,但情节严重的话就不一定了,可能会进行罚款等处理。
拓展资料。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柒』 请问实体店招牌算不算是商标呢可以注册吗
国家商标法律法规有关商标申请的规定是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对其商品或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并无实体经营的限制性规定,但禁止纯自然人名义申请商标注册,需要具备所申请注册的商品服务项目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登记资格。
(7)加盟店的字号是否为商标扩展阅读:
构成:
作为构成商标的字母,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小书写单位,包括拼音文字、外文字母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原《商标法》把仅以字母构成的商标归在文字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字母作为商标的构成要素之一,这样规定更符合实际,也便于商标主管部门对商标注册申请依法审查核准。
作为商标构成要素的数字,也是2001年《商标法》的新规定。构成商标的数字,既可以是阿拉伯数字也可以是中文大写数字。
作为构成商标的三维标志,又可称为立体标志,是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立体物标志。以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标志的称为立体商标,它与我们通常所见的表现在一个平面上的商标图案不同,而是以一个立体物质形态出现。
这种形态可能出现在商品的外形上,也可以表现在商品的容器或其他地方。增加对立体商标的注册和保护规定是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所增添的新内容,这将使得中国的商标保护制度更加完善。
颜色组合单独作为商标要素也是2001年《商标法》中新增加的内容。独特新颖的颜色组合,不仅可以给人一美感,而且具有显著性,能起到表示产品或者服务来源的作用,也能起到区别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者的作用。
『捌』 关于店面名称是否合法,是否能用的疑问
你的问题是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这是特许经营的问题,商标特许使用的问题。
关于加盟店的字号问题,目前国家工商总局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仅有一个《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办法》,其中并未就上述问题作出可操作性的规定。
有些地区规定,加盟店可以有自己的字号,同时其招牌可以有加盟总店的商标,但:
1、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可以冠用连锁总部全称,但名称(字号)中必须标明“加盟”字样。连锁总部如无字号的,则应冠用连锁总部全称。“加盟”字样统一加在名称(字号)的组织形式之前。
2、备法人资格的公司制企业、非公司制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连锁总部同意,其名称中可以使用连锁总部的字号,但不可以冠用连锁总部全称;如连锁总部无字号的,则以连锁总部的简称做字号。以连锁总部的简称做字号的,其名称中必须标明“加盟”字样。
分析:
你的问题可能是:你和被加盟总店的特许权合同有没有到当地工商机关批准。如果已经批准,当地工商机关应当允许使用连锁字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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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补充: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1997〕第147号)第二条规定,“由总部参股设立或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通过与总部签订合同,采取联营的方式或者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字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商品的特许权,按照合同的约定共同经营。”是该文件认可的一种连锁模式。就是说,你的连锁经营是合法的,只是字号问题。
第五条规定,“ 配送中心以及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参股设立的门店,其名称中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的门店,经总部同意,也可以使用总部名称中的字号。 总部的名称中,可以使用“连锁”字样;使用总部字号的配送中心、门店的名称也可以使用“连锁”字样;使用总部字号的配送中心、门店的名称也可以使用“连锁”字样。”
注意!!!--你和总部的关系就属于第五条中所述“与总部没有资产关系的门店”
但因为各地有具体规定,同时终裁权也在主管工商机关,所以建议你直接咨询你的主管工商机关。
『玖』 如何确认加盟店的商标权是否合法
可以在国家商标局查询,国家商标局的查询系统里包括所有已公告的商标和商标局在查询之日其前三个月为止已经受理的所有申请。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使用人依法对所使用的商标享有的专用权利。是商标注册人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包括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的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
商标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用于抵债,即依法转让。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可以转让,转让注册商标时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在转让商标权时,应当按照《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委托商标评估机构进行商标评估,依照该评估价值处理债务抵偿事宜,而且,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转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