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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加盟商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 2021-09-08 10:06:43

『壹』 加盟商几种欺诈行为

我在怀疑这个品牌商是不是正规的了,还是挂羊头卖狗肉,靠赚加盟者的原料费用生存!

如果没有在合同里面表明,那他们是否愿意把你的价格合理化就要看他们是否厚道了!如果他们不同意,那也是无可奈何的!!!

如果他们要算你违约,那么你不单单是会被扣掉保证金这么简单的!还可以要求你做违约赔偿的!

根据法律 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或根据合同规定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合同法》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上述两条是对违约损害赔偿的规定)根据该两条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必须其备四个要件:(1)须有违约行为)损害赔偿责任适用于履行不能、拒绝履行、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及迟延受领等诸种违约形态、(2)须受害人有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金责任不同,违约金责任不以损失发生为要件,但受害人必须有损失,违约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须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囚果关系。违约人仅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4)违约人没有免责事由。违约人有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时,可以免于承担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额的讨一算,涉及到有关商品、服务的价格确定问题,而以何时、何地的价格计算损失,对损害赔偿额的计算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违约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可能面临许多不同的价格,究竟应以什么价格标准计算损害额?与损害赔偿有关的价格主要有三种:市场价格、转售价格与补进价格、合同价格。选择不同的价格,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额会截然不同、笔者认为,只要卖方是以善意的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转售,买力一善意及时地以合理方式购买替代物,则应以转售价格或补进价格与原合同的价格差额及其他附带损失进行赔偿,如在出卖人未交付标的物或迟延交付场合买受人依法行使解除合同拒绝受领时,买受人及时以市场价格购进合同约定的标的物的;或者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收货出卖人到市场上以时价出售的,则违约方应赔偿补进价格或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之差额损失及因补进或转售支出的费用。如果没有合理的转售价格或补进价格,一般应以市场价格作为标准汁算损害赔偿额,但对于迟延交付而买受人接受交付之场合,违约人应赔偿的迟延交付造成的损失,如果买受人的目的是在市场上转卖的话,则违约人应赔偿实际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与应为交付时的市场价格之差;对于瑕疵履行之场合,瑕疵货物的实际价值与符合合同约定的合格货物的价值之差额部分非违约方可以主张赔偿。当然损失赔偿额并不限于土述范围,当事人还有其他损失的,仍有权要求违约人赔偿。对于不存在市场价格之场合,如当事人买卖的是有瑕疵的商品(买卖有瑕疵的商品不同于瑕疵履行,瑕疵履行是指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买卖有瑕疵的商品指合同约定交付的就是有瑕疵的商品)若赔偿权利人请求期待利益赔偿,则应由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合同履行后其可能的经济状况与违约后其面对的经济状况之差异加以确定。如果损失确实难以确定的,笔者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41条关于“合同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可参照违约方所获利润确定赔偿金额”之规定,以违约人因违约而获得的利益反向推算非违约方的损失。
在确定了价格计算标准之后,还应解决以何时、何地的价格作为计算依据关于时间标准,有三种观点:一是违约的时间;二是请求赔偿的时间;三是非违约方发现违约的时间。笔者认为,第几种观点较之前两种观点更为合理,但考虑到非违约方负有法定的防止损失扩大义务,其采取减损措施也需要一定的合理期间,因此,宜完善为非违约方发现违约立即起诉的,则以发现违约的时间为准,如果非违约方起诉时已经超过了采取减损措施所需要的合理期间,则以发现违约的时间加上其采取减损措施所需要的合理期间为损失赔偿计算的时间标准。当然,若非违约方采取了合理的转售或补进方式减损的,直接以转售或补进价格计算损失,不存在时间标准的确定问题。

『贰』 房地产开发商业计划书

18年房地产策划和融资经验,上千家商业计划书编制经验。

『叁』 房地产开发商加盟全球共德智慧工地好不好做智慧工地的加盟商前景如何

当然好了,‎智慧工地就是迎合了国家的实名制趋势而兴起的一个‎项目。‎跟着国家政策走肯定是前景好,‎而且利率也挺高的。‎例如选全球共德的智慧工地,‎具体可以搜一下他们官网。

『肆』 有谁清楚房地产项目的加盟模式啊求加盟制度和方法

一位房地产公司员工揭开房地产是如何赚钱的:
在下从99年接触房地产业,一直干到今天,这行让我欢喜让我优,让我赚了很多钱,真的很多很多,但是也让我很受伤,今天我终于拿到了签证,过完年我就带着老婆孩子移民离开这个国家了,有几句话,还是想说出来。我大学毕业就干了房地产,在一家业内TOP10的公司,一步步从售楼先生干到今天的地区副总,十年后,终于感觉到累了,也看透了,以前是不能说,今天终于可以说了。
你们以为一定要财大气粗才能做开发商你们错了,开发商大部分一开始都是空手套白狼,关系比资金重要的多,地才是一切的根本,只要跟政府关系够硬,拿到了地,那银行都巴巴的跑来,乖乖的给你贷款。
你以为开发商都是自掏腰包你们又错了,土地转让金都是贷款的,修楼盖房都是承建商垫资的,开发商没掏几个钱!
你觉得盖好房子,开发商该卖房了吧,这次还是错了,开发商在开盘之前,会搞个内部认购,至少一半以上的房子都给内部认购掉,这个很多人知道了,其实就是找人向银行贷款买房,这哦其实就是自己卖给自己,但也是变相把楼盘以市价卖给银行,说白了就是产权变换一下,这银行的钱就全进到开发商的腰包了,真正想买房的老百姓,第一次几乎没有能买到心仪的房子,基本都是“卖掉了”,然后过两天告诉你说有人退房,其实这都是把内部认购的房子转移到老百姓手里,钞票再一次进入开发商的腰包。
你觉得开发商拿到钱了,就该去还银行贷款了吧,这次还是错了,开发商怎么会那么傻,进了口袋的钱还掏出来开发商会用这些款子再去拿地,只要拿到土地,随便哪个银行都乖乖的撅着屁股上门来。
如果你们问银行就这么傻我要告诉你,银行就是这么傻,开发商向银行贷款拿地,是用土地做抵押的,现在房子都盖好卖掉了,开发商就算还不了拿地的贷款,银行对这笔烂帐也没办法,只能去找政府,政府就把这块地再次出让,拆迁,补银行烂帐。所以你们没见吗,但凡成熟的开发商,都是拥有好几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钱就这么转来转去。心情好就还贷款给银行,心情不好就再说了。
你们如果觉得政府是真心希望控制房价的,你们怎么老是错呢,真心觉得房价过高的,只是中央政府而已。但是中央政府手里没一寸土地,土地全是地方政府的。你们知道地方政府征地多少钱一亩吗几万块而已,可卖给开发商多少钱吗几百万一亩哦!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土地就是GDP,土地就是政绩,土地就是繁荣昌盛。你说地方政府会听中央的吗
中央的话地方可以不听,那中央也不是吃软饭的,于是新政策出台了,土地转让从以前的出让制度变成今天的竞拍制度。而且中央一挥手,央企老大哥们出马了,老大哥们挥舞着钞票出现在一个个土地竞拍会现场,大家惊呼,中央要控制土地了。
你们觉得央企出马了,房价有望回落了。怎么每次都错呢!现在要拿地不光靠关系了,只能是竞拍,这样很多小开发商是不行了,但是土地就基本都集中到几个大开发商手里,变相土地兼并啊。央企老大哥是不差钱,但民企拿不到地,还不能抬抬价竞拍的时候多举举牌子,那价格就是几千万几千万的往上窜。央企再牛,我让你拿地的价格跟市场房价靠拢,我让你控制房价,你控制啊!地价就这么高,你老大哥不拿,我民企拿,前面说过了,甭管什么价格,只要土地在手,不怕钞票没有!
老大哥们拿了地,那怎么办,只能盖房子卖掉,卖什么价不可能低于低价吧。再说老大哥的钱哪儿来的,国家给的。国家的钱哪儿来的,从老百姓手里收的。是的,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国家从老百姓手里收钱买昂贵的土地盖成房子再以更贵的价格卖给老百姓。
这就是房地产界的循环,政府,土地,银行,一次次的循环,生生不息,于是房价也就滚雪球一般。
其实,真正想抑制房价,办法很简单,只要全民坚持两年不买房,不要多,只要两年,那样会倒掉一批开发商跟枪毙一批银行行长双规一批市长,代价是大了点,但是换来的是啥大家心里清楚。
我干了10年房地产,真的看透了,天天跟肥头大耳的政府官员吃饭喝酒,跟肠肥脑满的行长唱歌跳舞,真的累了

『伍』 谁能给解释下房产中介加盟真心感谢

中介加盟就是找个发展好的公司,花些加盟费然后可以借用他们的品牌,还可以获得总部的培训和帮扶,尽快获得盈利。科威国际不动产很不错,他们在全球四十多个地区有分部,一手市场资讯能更好的帮助购房者找到合适的投资地。

『陆』 房产经纪公司直营店与加盟店的区别是什么 哪个更好、更值得信任!

主要看你选择加入的是什么品牌的中介公司。如果是大品牌的,例如517不动产,对加盟店的管理是跟直营店一样的,都是正规的,直营和加盟都可以,你可以选择下店铺的位置,你上班比较方便的店,或是资源丰富、成交量大的店。

『柒』 自己想开一家房产中介有加盟的必要吗区别在哪

随着房产交易的日益规范化和制度化,选择加盟房产平台似乎成了一种趋势。它最大的好处是加盟者在经营中能获得总公司不同方面的支持。比如在网站页面展现,总公司会提供品牌统一的设计标准、以及流量吸引、甚至包括名片的制作都是统一的。

更重要的是,加盟地区将获得无形的品牌优势,因为所有的加盟地区都是资源共享。一般一个好的总公司还会为加盟者定期提供培训,保证客户在不同的加盟网站享受同样的服务。

在广告宣传方面,品牌商为了宣传自己品牌形象做出的种种市场推广,就等于帮加盟区域做了广告。这样一来,不管是哪个地区的平台展现,但因为品牌效应,也就自然有人捧场了。

(房产加盟选【房屋家】,正规房产平台)

『捌』 加盟房地产中介如何选择加盟商

首选定好自己的位置,然后确定哪些加盟商合适,如果是三四线城市的话,我觉得风光地产比较合适。

『玖』 房地产分销商是什么意思

分销商(distributor) 是指贸易中获得商品所有权的中间商。他们通过购买取得商品所有权并转售出去,所以要承担各种风险。分销商拥有价格决定权。他们只对利润感兴趣,并不忠实于哪个生产厂商和出口商。常见的分销方式有:经销、批发和零售等。

特点:

分销商与制造商(manufacturer)之间的关系是买者和卖者的关系,分销商是完全独立的商人。与代理商不同,分销商的经营并不受分销企业和个人约束,他可以为许多制造商分销产品。他的业务是他自己的业务,因此在他是否接受分销合同的限制时,他所考虑的是自己的商业利益。

(9)房地产开发加盟商是什么意思扩展阅读:

分销商管理:

1、总部与经销商、加盟店之间建立一个覆盖全面的交流体系平台,保持两者之间的及时联系,方便双方业务交流。比如任我行内部的天通系统,能够及时、准确的发布产品业务信息,及时与50万家代理商共享。

2、公司总部要保持自己的强势地位,不能使下面的经销商、加盟店轻易脱离或自立门户。始终确立公司总部才是该经营模式的合法拥有者、拥有品牌知识产权,比如商标、专利、包装设计等全归属于公司总部。

3、经销商及加盟店与总部签定责任书,规定两者间的责任与义务,两者按规定行使责权及义务。

4、经销商、加盟店必须按照总部规章制度行事,不能另行一套自己的规章制度。总部与其应及时沟通交流,使经销商、加盟店保持和总部一致的服务标准及价格体系。

5、经销商、加盟店的店内外要求装修一致、标志统一,不允许随意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