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分公司,加盟店,子公司,个体户哪个更好
个人建议:往之前的公司挂靠,也不要叫什么分公司、子公司、加盟店,直接注册成直营店!这样会对你原有的公司有一定的资质提升,还能让直营店借原有公司的名气。
⑵ 分公司成立事业部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事业部优缺点
优点
责权利划分比较明确
1、能较好地调动经营管理人员地积极性;1)事业部制以利润责任为核心,能够保证公司获得稳定地利润;2)通过事业部门独立生产经营活动,能为公司不断培养出高级管理人才。
2、每个事业部都有自己的产品和市场,能够规划其未来发展,也能灵活自主的适应市场出现的新情况迅速作出反应。所以,这种组织结构既有高度的稳定性,又有良好的适应性。
3、有利于最高领导层摆脱日常行政事务,成为坚强有力的决策机构,同时有能使各事业部发挥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益。
4、事业部经理虽然只负责领导一个比所属企业小得多的单位,但是,由于事业部自成系统、独立经营,相当于一个完整的企业,所以,他能经受企业高层管理者面临的各种考验。显然,这有利于培养全面管理人才,为企业的未来发展储备干部。
优势
1、事业部作为利润中心,既便于建立衡量事业部及其经理工作效率的标准,进行严格的考核,也使得企业高层领导易于评价每种产品对公司总利润的贡献大小,用以指导企业发展的战略决策。
2、按产品划分事业部,便于组织专业化生产,形成经济规模,采用专用设备,并能使个人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在生产和销售领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因而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经济效益。
3、各事业部之间可以有比较、有竞争。由此而增强企业活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4、各事业部自主经营,责任明确,使得目标管理和自我控制能有效的进行,在这样的条件下,高层领导的管理幅度便可以适当扩大。
不足
事业部的相对独立,对一些原本共性的资源的利用,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产生了“内耗”。
(参考资料: http://ke..com/link?url= )
分公司
1、分公司是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在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5、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参考资料: http://ke..com/link?url=_kf5_jEeTjITFw4fzFJ1R#4_4 )
在分公司建立事业部:
事业部作为企业的利润中心,回钱还有作决策必须要快与及时,而在分公司里,就算是分公司最高层,也不具备对事业部的发展方向及重要决策时做出决定,这可能违背事业部成立的目的;
如果把最高运营决策权下放在分公司,这样权利下放,会导致分公司与总公司有并衡的能力,无视总公司的要求,拖缓公司的进度与发展;
而分公司,一般分公司的财务算帐是比较简单的,总帐一般是在总公司,如果要成立事业部的话,因为事业部一般是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来运作的,算是一个小的个体企业,所以~他们的财务一般都是比较健全,核算也是单独的……因事业部在分公司里,离总公司较远,总公司就无法把控或了解事业部的运转,不管对于总公司作决策还是分公司对上面反馈、做计划时都是非常不利的……
市场讲究的是机会,是时机,一旦因为这样错失了时机,就是非常遗憾的一件事了……
上面是本人的理论上的一些浅薄见解,因为也不太了解你们公司是怎么运作的,管理是怎样,内部架构怎么样,所以无法详细说明或很好的分析
要做一件事,首先要知道你想达到的是什么目的~从始点到终点中间的那条路,就是最合适、最快的路~这是我听 直线管理 公司 的老师的一份感悟,其实生活中的小故事,用在企业里,同样非常适用~
生活就是管理。
⑶ 分公司相对子公司有什么优势
管理层现在考虑将一部分子公司转变为非独立法人实体的分公司形式,这种做法有的优势是母公司集权经营,完全按照总公司的意志办事;另外是为了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总公司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子公司的优点是分公司无法具备的,效率也会降低。国有企业主要领导是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上级组织部门任命的,领导更迭后,有的会出现私加公的各个方面利益的考虑。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
(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
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
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
① 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
② 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
③ 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
④ 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
⑤ 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因为是国有公司,其主要领导考虑问题可能不完全处于经济学观点,因为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人事管理部门任命,政治因素,各方面利益因素不可忽略。本观点纯属探讨,仅供参考研究,互相帮助,提高认识。
⑷ 连锁加盟的优点有哪些
1、品牌使用,总部拥有的品牌、商标、经营管理技术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专门负责这个事情,无论在时间上、资金上还是在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直接降低前期广告及产品研发费用。
2、具有成功经验,品牌直营店在做到成功的基础上才会放加盟,它会拥有品牌店的各环节标准化系统和多年积累的成功经验,提供更有利的店面地址选择参考,这样就会使加盟商少走弯路,减少时间和资金成本。
3、广告优势,品牌餐饮拥有成熟的品牌市场,不管是产品还是视觉锤都已深入人心,加盟品牌不用再考虑打品牌市场,直接进入营销环节即可。
4、新品研发,总部会定时研发新的产品,这样才可能不被餐饮这个快速的市场淘汰,如果自己要研发新品的话,会耗费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⑸ 加盟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直营店是指由总公司直接经营的连锁店,即由公司总部直接经营、投资、管理各个零售点的经营形态;总部采取纵深似的管理方式,直接下令掌管所有的零售店,零售店也必须完全接受总部指挥。
连锁经营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店铺,以一定的形式组合成一个联合体,在整体规划下进行专业分工,并在分工的基础上实施集中化管理,使复杂的商业活动简单化,以获取规模效益。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
加盟店指那些专门经营销售特定商品的商店,这些商品具有极强的关联度,或者是同一个品牌的商品,或者是一个系列专门的商品,加盟店一般非常讲究店面装饰,给人以精品的、统一形象的感觉。
⑹ 建设一个分公司可以带来怎样的好处
如果你说的是工程资质加盟建立分公司的话,那优势还是很多的。
工程资质可以通过加盟分公司:
工程资质加盟是鉴于挂靠的基础上开发出的一个全新合法合规的模式,是在施工方或户籍所在地以总公司名义在当地办理分公司
分公司独立运营、独立核算、独立财务、独立账户(所有工程款都是打进自己账户,安全可靠)
分公司独立投标承接工程,开发票报税也很方便(总公司提供投标所需资质)
节约成本:一次性加盟不用每次上缴管理费用
成功加盟后,分公司共享总公司资质、安许、八大员以及建造师
业绩优越:总公司可以帮助分公司获得更好的业绩(投标优势)
资质升级:在加盟过程中总公司资质升级,分公司免费享受资质升级
人脉关系:总公司可以更好的帮助分公司搭建平台,获得更好的人脉关系
加盟优势:
资金安全性,分公司独立银行账户,所有工程款直接打入分公司账户不走总公司账户,资金安全有保障,是多少你就赚多少
开发票便捷:分公司在您当地税务局有一整套开发票合法手续,自己选择税种省心省时间还可以合理避税
省挂靠费:只收取加盟费,合同期内承接多少工程,承接多大工程不在收取任何费用
分公司需要手续证件总公司免费提供,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分公司银行账户、独立税票账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税票专用章、私章都是独立的,真正实现自主经营。
⑺ 加盟商和分公司有何不同分公司也要交纳加盟费吗
你所说的这些需要根据总公司的要求来定!有些公司不用交纳加盟费用有些就需要交纳看总公司的具体运作模式 我给你一个我们公司的具体加盟协议你看一下应该可以有进一步的了解!
世纪百艺国际传媒集团
加 盟 协 议 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增强公司实力,扩大公司知名度,本着自愿的原则,就乙方在 开设世纪百艺国际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事宜,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益与义务:
1、 甲方提供办理“世纪百艺”分支公司所须的一切手续;
2、 甲方有义务向分支公司提供经营范围内的文化产业项目,并给予分支公司一定的经济及其他优惠政策(具体按项目规定执行);
3、 甲方负责分支公司文化产业项目的操作、经营及指导和统筹管理,以及员工培训等;
4、 甲方负责监督分支公司各项目的税务事宜,并进行统一管理(税费由分公司所经营的项目承担);
5、 甲方有权监督分支公司的各项经营行为,以及财务状况;
6、 甲方对分支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及员工聘用有监督权、知情权和管理权;
7、 在乙方正常的合法经营中,甲方不得无故撤消乙方的“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
8、 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任意一项,甲方有权撤消其“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保留法律及经济追诉权。
二、 乙方的权益与义务:
1、 如乙方以“世纪百艺”分支公司名义加盟,须向集团公司提供乙方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以个人名义加盟,须有两名担保人(提供担保证明),并提供分支公司负责人及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保证证件的真实性;
2、 在签此协议时,乙方应向公司交纳加盟费10万元人民币(省级),及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作为对乙方的约束,在协议终止时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3、 分支公司办公场地、设备、员工工资和福利,以及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和经营项目的投入全部由乙方负责(以上各项投入必须有发票及员工工资表,交由集团公司入帐及备案);
4、 分支公司必须每月按时给集团公司上报分支公司的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5、 分支公司签订合同,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批准备案方可签定;
6、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如需要借贷需报甲方认可批准方可借贷;
7、 分支公司属加盟制,由分支公司负责人全面负责,分支公司在工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及时与公司沟通,汇报各项工作情况;
8、 分支公司的经营项目不得超出集团公司规定的经营范围;
9、 分支公司如有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10、 分支公司必须维护“世纪百艺”品牌和集团公司总体形象、名誉及经济利益,如乙方负责的分支公司对公司总体形象及名誉造成损失,乙方必须负全部责任,公开声明道歉,挽回甲方形象及名誉损失,并赔偿给甲方带来的一切名誉及经济损失;
11、 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无故,停止经营,如要停止经营,必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停止经营,但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回;
12、 在经营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二大项的各项规定,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所交的保证金,如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甲方有权撤消乙方对分支公司的“世纪百艺”品牌使用权和分支公司经营权,并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 分支公司成立和投入:
1、 分支公司成立,须到乙方所在当地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以及一切相关手续(具体按国家工商注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2、 甲方以“世纪百艺”品牌和提供经营项目、管理指导、市场运营、培训等做为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20%。
3、 乙方负责分支公司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占分支公司股份的80%。
4、 甲乙方共同成立分支机构董事会和监事会,甲乙方各派相关人员参与董事会和监事会(具体人员甲乙双方具体协商)。
四、 分支公司管理与分成方式:
1、 各地分支公司隶属于集团公司垂直领导,有关人事、项目、经营、财务管理由总公司统一监督管理。
2、 各地分公司严格按照总公司统一管理章程管理。
3、 分支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统一监管,按月上报财务报表,并进行项目投入,以及费用统一申报和审批制度。
4、 集团公司负责统一管理经营项目运作和指导,实行项目申报和审批制度,有计划的事实各类经营项目,便于统一规模化运作。
5、 因文化传媒项目运营的特殊性,集团公司按不同项目统一分配给分支公司一定的利润,并纳入分支公司财务帐目。
6、 集团公司与分支公司年底按股份比例实行利润分成,分成比例为:集团公司占股份的20%,分支公司经营者(负责人)占股份的80 %,每年12月1日-15日进行分红。
五、 协议终止与债权债务:
1、 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不得以分支公司名义进行任何借贷;
3、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有优先续签权,如乙方不再续签,应提前三个月通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有权撤消分支公司或签给其他人;
4、 如乙方不再续签或终止分支公司的经营,必须配合集团公司核对、清查乙方在分支公司承包期内的所有经营帐目、财务帐目及债权债务,双方通过法院申报,公开登报声明后,分支公司将开具终止证明;
5、 乙方对分支公司的投入归乙方所有,在乙方经营分支公司过程中的所有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 其他事宜:
1、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
2、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双方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世纪百艺国际传媒集团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法人:(签章) 乙方:(签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