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员工突然离职如何处理
企业应结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制定规章制度,将自动离职纳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范畴,做到在处理员工自动离职时有据可依。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1)当加盟商员工突然离职该怎么办扩展阅读
建议企业分三步操作:
1、当员工不辞而别后,先向其事先确认的送达地址邮寄送达一份《催告函》,催告其返回公司正常上班,告知其如有特殊情况,需履行请假手续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并告知逾期不返的后果。这是基于管理职责所做的一个动作,一个员工没来上班,企业作为管理一方,对此不闻不问不好吧?
2、《催告函》发出超过指定期限员工仍未返回的,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缺勤达到一定天数解除劳动合同)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有建立工会的企业,解除前记得通知工会。
3、向员工邮寄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特快专递详情单上注明所寄文件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Ⅱ 员工突然离职,客户怎么办
应对员工的突然离职的方法是:
一、作为企业一方,首先制度一定要完善,包括员工入职培训,员工的礼仪、素养等等,所有的培训记录,学习记录一定要有员工亲笔签名。培训过程中也要将这些情况讲清楚,尤其利弊,突然不辞而别会对员工造成什么影响,比如将来新公司要求离职证明,比如如果员工违法劳动法,企业也可以要求赔偿等等,这样新入职的员工会对规章制度有敬畏,不会随意无视制度。
二、在员工提出离职并得到同意,按照程序完成交接,在统一发放工资的时候或者在提出离职后30天的时候将工资进行结算。企业也应该做好储备军,如果有突发情况,也要有能顶上去的人可以用,不要出现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状况,出现紧急状况,就抓瞎。还有作为HR,是否也应该找找为什么员工突然离职的原因,是因为企业薪酬不合理,福利不到位,还是员工觉得在本单位工作看不到希望,还是因为和本部门的主管或者员工出现了矛盾?根据实际情况要开展调查,也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善。
Ⅲ 想问一下关于员工突然走掉就不来上班了,应该怎么办,要发工资吗
首先还是需要电话联系一下你这位员工吧,起码要通知对方来上班,值得注意的是可以做好电话的录音,以防后面作为证据来使用。明确的告诉你,这位员工不同意来上班,就是告知上班又不来做请假手续的话,是要按旷工处理的,当旷工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是予以开除的。若对方还是不愿意来,也不愿意进行相关的手续办理的话,那就等对方不来上班的日子,到了公司开除的天数就可以以书面的方式开一个开除通知,并且邮寄到你这为员工的家里。至于人家之前工作的工资还是要给的
Ⅳ 员工突然离职,如何处理工资上面的纠纷
你突然离职,是否经过公司领导同意,如果是他们同意的,你后补辞职报告只是程序上的问题的,不会影响你的工资。
但如果你是未说明离职,或公司领导未同意你擅自离职的话,估计你点工资要泡汤了。
或许按照合同约定和劳动合同法,你可能还要补钱给公司勒
Ⅳ 员工没有任何征兆的突然离职,相关手续都没有办理,我该如何预防
不过实话说,无征兆的离职其实出现了苗头了,企业没有发现而已.实话说吧,记得<天下无贼>里一句经典的话:21世纪什么最值钱——人才。
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人员必须要明白一点,一个给你企业做的很好的员工他值多少钱;他又为了什么会留在你公司继续共走;而你又会给他多少的东西呢?
好好的考虑下吧,我尊敬的老板同事,但是作为人力资源部的人员更应该值得去好好的考虑下了,还有的就是部门经理。
公司的人员部门必须了解公司的人员的现状,对于每个人的背景和目前他在整个行业的薪资情况及个人的工作表现方面做一个正确合理的评估。
斑竹说的吴总其实在用人方面自己出现了明显失误,自己知道人才难求,一定要挽留,但是迟迟没有付诸行动,而且还心存顾忌;二是对于以前员工提出离职就给他们加些工资,如此的做法显的非常的不合理,对于一般的人员可以采取这样的措施,但是对于真正的精英人才就没有用了,他们想走的时候是铁了心的,他们也失望。激励应该在适当的时候给予,不要以为别人无所求就没有什么了,那就是大错特错了。要将员工视为企业的最重要部门,一是在企业发展的时候,让员工也有所发展;二是在企业增值的时候让员工也同样增值。但是不是在别人眼里增值,而在自己的眼里增值。
作为员工衡量企业是否重视自己,一是薪资,二是是归属感,三平台。如果薪资过低,打工毕竟为了生活,生活还是第一位的。二是归属感,有了工资保障,总想有个归宿,这个是个人满足的需要;三平台,在吃穿不愁的环境下,也有了相应的归属,那么自我实现就变的非常重要了。
老板想着利字当头,那么你下属的员工又是什么当头呢?
是无征兆的离职呢,还是自己从来没有认真思考呢?
我的问题是老总你真的知道员工的需要吗?你了解员工的想法吗?
在职场中,老板时常这样教育员工:认真工作不单是为了企业也是为了你们自己.老板的逻辑是好好工作,在贡献单位的同时也丰富了你自己.这是双赢.但员工的逻辑却是在加强了自己的同时贡献了单位.都是美好的双赢,但出发点是不一样的啊.像小李这样的员工是属于有抱负对自己很负责任的人,他兢兢业业并不代表着就是忠于这个企业,热爱这个企业,他是希望好好利用公司给予这个职位的平台,环境,机会,让自己能够有新的成长,同时能够给公司带来benifits.如果能被公司肯定调职加薪最好了,如果不能那也没有太大关系,反正本事他是学到手了走到哪里也不怕,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作为普通的上班族,我们在考虑自己的职业发展的时候肯定也会这么想.很多人跳槽的真实原因除了钱还有就是希望有新的平台和挑战.但是作为HR,我们却要防止这样的离职,毕竟对公司而言丧失这样一名勤恳的员工是一种损失,不要出现经济学上讲的"逆向选择".
1 把绩效考核和薪酬挂钩.该加薪的时候就加薪,不要像吴总一样给什么承诺,难道要让员工画饼充饥么? 这年头的人都是很现实的.赞赏和激励一定要是及时的反馈,这样才能加强正面激励的效果.而员工和企业之间才能有良好的互动.
2 HR应该更敏锐一些,觉察和体会这种员工的心情,有责任给老板提个醒吧.
3 除非一个企业能够不断提供给员工(混日子的员工不在此列)提供新的平台,新的挑战,否则,这样的人才离开是不能避免的,HR所能做的是尽量延长这种能够不断成长优秀员工在企业待的时间.所以完善内部晋升机制也是很重要的.
Ⅵ 员工突然离职不交接怎么办
1.拒绝出具离职证明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时,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其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员工不履行交接手续。
2.造成损失的,要求员工赔偿
员工未履行工作交接手续,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锚点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赔偿。但要注意,实践中用人单位需有证据证明存在经济损失,且经济损失与员工未履行交接手续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如员工恶意将公司某些重要文件、密码等物品及信息带走,造成公司业务停滞或遭受其它直接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
3.紧急情况下可以扣发工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扣发工资在法律上都存在风险。但是,如果员工将公司的重要财物,如汽车、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其他重要信息带走拒不归还或拒不告知公司的,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那么公司可以适当扣发其工资。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扣发工资的行为,往往是有权机关要求公司予以纠正,只有在公司拒不改正的情况下,才会处以罚则。
Ⅶ 用人期间,员工突然离职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员工要离职之前都会有些征兆的,如果什么征兆都没有直接找到主管,那么该主管的第一反应要么是他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要么就是自身的问题,有必要反省下是否平时对员工的关心和洞察不够。 所以平时就要与员工多沟通,而不是要辞职的时候才沟通,平时就需要通过日常工作状态和绩效观察,增加必要的平等沟通;及时了解员工思想近况,一起讨论职业发展规划。 对于员工跳槽有经验之谈:“人跳槽有时会上瘾。一旦开跳,往往停不下来。跳槽时只看原单位的丑,看新单位的美, 企业也应该做好储备军,如果有突发情况,也要有能顶上去的人可以用,不要出现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状况,出现紧急状况,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可见,劳动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提出,妥善处理辞职手续、交接工作,既是职业道德的良好体现,也符合法律规定,维护好自身以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Ⅷ 一个表现最好的员工,突然提出离职,怎么办
我认为其实无论是多好的员工,一旦他提出了离职,那他的心就已经不属于这个公司了。但为了公司的前景,很多高层大几率都会进行挽留。
但我认为这就好比人际交往,当他已经有了离开的心,无论我们如何去挽回,当他再次面对更大的诱惑或是重复的不满之后,仍然会选择离开,你只能用更好的条件留住他。更何况人外有人,何不再去培养一个好员工,发掘更好的员工,我认为这也是一个很好的解决方法。
Ⅸ 如何应对员工的突然离职
应对员工的突然离职的方法是:
一、作为企业一方,首先制度一定要完善,包括员工入职培训,员工的礼仪、素养等等,所有的培训记录,学习记录一定要有员工亲笔签名。培训过程中也要将这些情况讲清楚,尤其利弊,突然不辞而别会对员工造成什么影响,比如将来新公司要求离职证明,比如如果员工违法劳动法,企业也可以要求赔偿等等,这样新入职的员工会对规章制度有敬畏,不会随意无视制度。
二、在员工提出离职并得到同意,按照程序完成交接,在统一发放工资的时候或者在提出离职后30天的时候将工资进行结算。企业也应该做好储备军,如果有突发情况,也要有能顶上去的人可以用,不要出现一个萝卜一个坑的状况,出现紧急状况,就抓瞎。还有作为HR,是否也应该找找为什么员工突然离职的原因,是因为企业薪酬不合理,福利不到位,还是员工觉得在本单位工作看不到希望,还是因为和本部门的主管或者员工出现了矛盾?根据实际情况要开展调查,也要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