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已加盟一次奶茶店,想再开分店,又不想再交加盟费,该怎么办
很麻烦吗?
既然原材料,配方,员工都齐备,设备也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至于产品包装,可以找当地印刷厂制造,量大应该很便宜吧.(我只做过产品的纸杯.)
你干过奶茶店,有一定的经验,加盟费花几万这个冤枉钱,不至于再花一次吧.
不过我的提醒你,品牌专卖店最忌讳的违反公司规定,合同中也应该有相关处罚条例,建议谨慎一些,避免公司的人知道,不然会很麻烦.
B. 可以先开几年店再注册公司开分店吗连锁店
可以的,可以前期积累经营经验和管理经验用的,后期再开分店,开超过十家分店才能注册连锁店,以这样命名
C. 连锁、分公司、分店有什么区别
连锁、分公司、分店从概念上、组织形式以及覆盖范围上各有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一、三者概念不同
连锁是指投资创业者使用某一品牌,在品牌旗下店面的加盟模式。是一种商业模式。连锁商业模式分为直营和加盟等多种形式,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店是主店之外下设的同类店,在经济上有附属关系,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隶属关系,在品牌和产品上有授权关系。
二、三者组织形式不同
分店与分公司实际上都属于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地位。但是两者的区别主要是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分公司是公司制企业的分支机构,而分店不一定是公司制,也许是合伙,独资等其他形式。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另外,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连锁商业模式分为直营和加盟等多种形式。其中托管连锁模式是经过验证的当今连锁企业最先进的商业模式,具有高稳定性,低风险,快扩张的特点。
三、三者的覆盖范围不同
连锁有直营和加盟等多种形式,分为直营店和加盟店。所以连锁的覆盖范围很广,并且更具有品牌效益,富有专业性。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所以,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分公司的覆盖范围次于连锁。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是相当于母公司、子公司来划分的概念。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店的覆盖范围最小,并且进入门槛低。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D. 连锁店与分店的区别
1、概念不同
连锁店是指众多小规模的、分散的、经营同类商品和服务的同一品牌的零售店,在总部的组织领导下,采取共同的经营方针、一致的营销行动,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销售的有机结合,通过规范化经营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联合。
分店是针对主店来说的,主店之外下设的同类店,在经济上有附属关系,在管理上有一定的隶属关系,在品牌和产品上有授权关系。
2、体系不同
分店的形式主要是主店的附庸。连锁店可分为直营连锁(由公司总部直接投资和经营管理)和特许加盟连锁(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的组成的连锁体系)。后者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连锁店的形式可以包括批发、零售等行业,以至饮食及服务行业都可以连锁式策略经营。
3、经营特点不同
连锁店具有经营理念、企业识别系统及经营商标、商品和服务、经营管理四个方面的一致性,在此前提下形成专业管理及集中规划的经营组织网络。
利用协同效应的原理,使企业资金周转加快、议价能力加强、物流综合配套,从而取得规模效益,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未来零售业不论走向何方,都将迈向连锁经营。
E. 公司加盟店近距离内允许开其他分店怎么办,违法了什么法律呢谢谢
这个国家的立法很薄弱,只有国务院的一个规定而已。经常需要你们自己私立救济。
也就是说加盟的一般都怕去闹得,耽误他几个生意,他就怕了。
F. 公司有直营门店变加盟门店,要求我自动离职,不给予赔偿
回答
公司有直营门店变加盟门店,要求我自动离职,不给予赔偿?
签订合同工作地点是广东肇庆,肇庆直营门店变加盟门店,公司说可以调我回广州直营门店,我不同意就要我离职,广东分公司要把除广州之外的门店直营变为加盟门店,现在公司要求我自动提辞职,不给任何补偿,我签订合同工作地点在肇庆,公司有权力调我回广州吗?如我不同意去广州就要我提辞职,现在公司要求我在2019年12月31号前提出辞职,肇庆门店于2020年2月1号开始正式变为加盟模式,营业执照申请好,但是公司一直不跟我签解除劳动合同,要我自己提,如正式启动加盟模式我是否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要求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给予我该有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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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公司
G. 分店加盟可以另外再设独立的法人吗在经营上是否必须受总公司的控制
一)直营连锁。连锁店的门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统一经营; (二)自愿连锁。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各自的资产所有权关系不变,在总部的指导下共同经营; (三)特许连锁(或称加盟连锁)。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订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经营权集中于总部。 直营连锁、自愿连锁和特许连锁这三种形式,可以在一个连锁企业中相互交叉存在。 那就看是那种性质了
H. 公司开分店需要再办理营业执照么
不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七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8)公司设置分店加盟店扩展阅读
工商注册登记“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在其登记住所所在地区(市)县内设立经营场所且无需办理前置行政许可(审批)的,可申请办理经营场所备案,不再办理分支机构注册登记。“以前开连锁分店的流程,与总店流程一样,至少要跑20多天,现在只需半天就搞定。”不用再跑质量监督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只需总店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和工商部门出具的分店地点备案通知即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