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连锁企业是当地招人还是总公司派人好
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总部派过来的,加强对分部的控制,有利于培训管理人员,传递总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其他人员可以就在当地招聘,尤其是熟悉当地情况的销售老员工,可以考虑挖角,做到“本土化”。
② 加盟店派人来找店面
一般来说来说,加盟店都不会帮忙找店面,但会给你找店面的指导
③ 如果加盟伊呀贝比母婴店开业的时候总部会派人来给予帮助或搞什么活动之类的么有谁加盟的
一般都会有开业指导师驻店3—8天服务。
④ 我想问一下红墙御配加盟的话,公司会不会派人帮我之前没开过店
会啊,我们有专门的扶桑老师教你的,如何操作的。
⑤ 汽车美容加盟店,技术员工是有公司派人吗
如果你是刚开业或是刚做一些新产品,你有要求的话,都会派技术人员去指导施工流程的,有可能需要费用,最好在加盟前提前商量好,有派技术人员时,那时 你也要让你的师傅好好学习下,有问题赶紧问 ! 人员你肯定要招的,他们只是负责培训,如果你有能力也可以让培训人员加入你的团队 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追问???
⑥ 加盟奶茶店做活动自己做还是加盟店负责,有知道的求告知
加盟奶茶店做活动其实主要是看什么类型的活动,比如活动是围绕什么客户群体展开的!资金投入大不大?预期效果影响力如何?是针对全国的活动还是部分区域的?如果是小的活动,其实品牌对加盟商的要求还是比较低的!如果是大型的活动,那么会涉及到品牌影响力,所以要具体看什么活动!其实完全可以喝品牌方商量的,谁负责其实不是主要的,而是活动的效果才是关键!如果想要加盟奶茶店或者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和我沟通,我会尽力为你解决疑惑和问题的!
⑦ 关于加盟店的法律问题
一,你们当初的加盟协议上具体条款如何规定的?比如,协议有没有确定直营店应该怎么帮助加盟店搞好加盟培训/加盟设备?一切看你们的协议.
如果协议上有这些内容,他们自然算违约了.
二.他们让加盟店自己摸索开拓市场的行为不违法.你们既然选择这样的直营店,就要对他们经营不成熟的风险有充分认识.事前的了解很重要.
如果你确实认为现在他们的做法有违公平,可以和他们协议改变合同内容.如果对方说你单方面中止合同违约,你可以诉诸诉讼解决(建议聘请律师)
中止对自己不利的合同不是坏事,建议你尽早行动以免损失更大!
以下来自网络: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直营店和加盟店是目前当今消费终端的两种主要构成模式,直营店是由厂家直接开设的,而加盟店则是厂家招募的利益共同体。他们之间的关系就象同父异母的两个兄弟,处得好的可能会非常融洽,但绝大多数店之间似乎总免不了有些磕磕碰碰,成为冤家。为什么会这样呢?
直营和加盟的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目前,很多企业是采用加盟和直营模式并存的,特别是在同一个区域,这两种模式并存的矛盾就会很明显地暴露出来了。我们先看看矛盾是如何产生的:
1、价格冲突。
价格是产生矛盾的最敏感的因素,最直接的矛盾往往是从价格开始的。因为竞争的存在,为了争取顾客,直营店或加盟店的一方常常会把降价当作竞争的重要手段。
2、货品冲突。
在货品陈列方面,直营店往往拥有较多的资源优势,能够最大限度的陈列公司的所有产品。此方面所产生的销售力要强于加盟店。特别一些紧俏货品的支配方面,自营店往往拥有更多的主动。
3、形象、服务和理念等的冲突。
直营店能直接诠释公司的理念,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服务规范,而加盟店在些这方面的表现力度相对要有所欠缺。导致品牌在两类终端无法和谐统一。
4、人为的矛盾。
一些直营店的管理人员和加盟商很容易因为各自利益的问题而站在对立面上,生成一些其它的矛盾。
说到底,矛盾是产生在利益冲突的基础上的,作为企业或者分公司的市场管理者们,关键是看我们如何来协调他们的关系,如何来维系二者之间的均衡。既要保证自营店的利益和发展,又要兼顾加盟商的情绪和利益,维系加盟商的忠诚度。
如何来解决直营、加盟店并存的矛盾?
1、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
距离能产生美,也能减少不少矛盾。让直营店和加盟店保持一定的销售距离,可以避免最直接的近距离利益和客源冲突。也就是说,在一定方圆范围内,最好不要让直销店和加盟店同时出现。
不同行业的店与店之间的合理销售半径是不一样的,必须参考当地地经济水平、主体消费人群、消费习惯等因素来制定合理的销售半径距离。
比如在一个城市的同一条主流商业街,如果你的产品市场容量很大,你希望开设两家以上的店,那你就最好这两家店都由公司来统一自营,或者都交给同一个加盟商来开设。如果已经存在小范围内自营店和加盟店并存的情况下,双方最好协商由其中一方退出。
广东某知名餐饮连锁企业在广州市场是这样操作的: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在东山区由公司直接开设自营店,而其它几个区则每个区设立一名加盟商,加盟商只能在自己的区域内开设分店。有效保持各自的距离,以免相互争夺客流。
2、严格进行价格规范
前面说过,价格是最容易产生利益冲突的因素。这需要企业有严格的价格保障体系,才能避免直营店与加盟店的直接价格冲突。
自营店一定要对价格实行自律,同时公司也要对加盟店的价格实行控制,并严格防止变相降价的行为。双方可以约定最低零售销售价格(或折扣),谁也不得随意突破价格底线。
价格保护最重要的是加强价格管理的力度,比如对加盟店可以收取一定的经营保证金,以便对加盟店的价格进行约束和规范,对加盟商擅自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要进行坚决处理,以使其能自觉遵守价格约定,从而维护品牌的整个价格体系不受冲击。
某洗衣连锁店进入每个省会城市都会预先开设一家直营店,然后再进行加盟商的招募,所以几乎在每个省会城市都有直营店和加盟店并存。但它们各店的服务价格却一直控制得很好。因为总部在和加盟商的合同上都明确约定了洗涤所有服装种类的最低价格,并对贵宾折扣卡的发放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而且总部的人经常会以顾客的身份去各加盟店进行明查暗访,一旦发现有违反价格政策的加盟店,就会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所以,很多城市即使开设了七八个加盟店也能和平共处、相安无事。
3、统一终端形象建设。
直营店和加盟店要保持竞争力的一致,形象上的统一很重要。但一些加盟商往往因为理念及自身实力等的原因,导致加盟店在形象上无法和公司自营店统一,装修档次上也不如公司的自营店。这就需要企业在挑选加盟商时候要慎重,而且在经营理念方面能经常给予引导,经常组织督导和培训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加强终端形象、服务的统一。
4、保持促销活动的统一步调。
自营店和加盟店,其中的一方做促销,往往很容易对另一方的销售构成冲击。比如在商场或自营店促销期间企业应该通知加盟店同步进行一些促销活动,或者视促销规模给予加盟店一定的促销补贴。自营店在操作特价活动的时候也应该视情况给加盟商提供一些有效的特价商品等。而企业也可以要求加盟店在有促销活动推出时候,应该报公司批准备案,而不得擅自操作促销活动。
99年笔者曾经供职于康师傅,当时康师傅的业务人员分成两大块:直营业代和经销业代。分别负责直营卖场和经销商的管理。商超类卖场一般由直营业代负责,记得曾经在东莞家乐福做促销活动时候,一天就卖空了满满两个大货架的货,需要紧急配货,而广州的分公司又来不及调货过来。所以业代只好找东莞当地的经销商商量借货,经销商就很愿意配合,马上从仓库调了很多货物送到卖场。因为公司在促销活动同期,已经给了经销商相应的补偿(公司自营店促销期间,经销商可以享受买十赠一的优惠),让他的利益并没有因公司促销而受到损害。
5、科学地进行货品品类管理
在货品品类、货品陈列方面,加盟店往往会处于劣势。因此,企业应针对加盟商制定比较合理的退换货政策,鼓励加盟店大胆增加货品种类和陈列数量,增强其竞争力。并能有效指导加盟店优化组合货品的结构,加快货品流通率。
也有部分厂家采用加盟店和直营店销售不同规格、型号的产品的方法,这样则可以避免最直接的销售冲突。
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直营和加盟店这两种方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在很多行业这两种终端模式也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共存,企业如何加强管理和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应是市场工作的重中之重。
⑧ 加盟店是属于个人创业还是责任有限公司
加盟店是属于个人创业但是所有的活动规矩都是按照加盟公司的规矩来的
⑨ 假如加盟一个品牌,店的员工是不是自己招聘还是公司派来
公司派来啊,不够就自己招聘咯~
⑩ 加盟是怎么一个过程,赚的钱过总部得吗还是……
问:加盟是什么?
答:何谓加盟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know-how、技术…等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有如下共同步骤:
一、 媒体宣传,传递信息 在这一阶段主要以讯息传达为主,把招募加盟店的开发地点及基本信息传给大众,如同招募方式中所讨论的,以不同的媒体或方式将招募信息传递给有意加盟者。
二、 回应电话或传真 连锁加盟企业多半设有专线电话或传真号码,以供有兴趣的人索取资料,除此之外也备有书面或口述材料,由专人提供解答,但一般都是仅就初步加盟状况做解说。因为这个步骤是为了回应有意加盟者,并且对加盟者作初步过滤。一般加盟广告并不能很清楚地说明细节,有些企业甚至提供24小时电话语音资料说明。
三、 提供有兴趣人士的基本加盟资料 如果加盟者符合基本要求,一般会提供较完整的书面资料以供参考,同时会要求与加盟者约谈,或出席连锁加盟企业的说明会,虽然电话或传真能提供比招募广告更详细的资料,但是经过初步过滤的有意加盟者,可以由邮寄获得完整的书面资料,甚至包括加盟申请书。
四、 约谈审核 由于很多加盟店主的特点,不容易由电话或传真资讯中判断,在约谈中观察加盟店主,是所有连锁加盟企业不可缺少的步骤,约谈方式有个别约谈、团体座谈,甚至包括模范门店参观。在约谈时,许多对加盟店主本身的审核观察,也会在这一步骤中进行,正式约谈的重点,除了观察、了解加盟者的理念及状况外,最重要的就是使加盟者认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五、 签约加盟预约 如果加盟申请者初步符合要求,在竞争激烈的加盟行业,会有所谓“加盟预约”的签定,以确保准加盟者不被同行抢夺。
六、 加盟店地点评估 除了特许加盟制外,加盟店都需要拥有自有店面或承租店面,所以加盟店必要的审查条件包括加盟店地点评估。 开店的地点对成败有决定性的影响,立地环境与连锁业者有密切的关系,加盟店的成败,会影响到整个加盟系统的形象,但加盟店的营运成功与否,加盟店地点也是关键条件,所以在正式签约之前,一次或者多次到加盟店评估地点,是必要的措施。加盟店的门店大都由加盟主物色,企业则提供针对公司商品的市场专业调查和获利评估,其中包括专业的商圈评估、各时段人口流动的差异性、竞争对手状况、消费者及人口分布与结构、交通状况、未来趋势等等。
七、 审查加盟店主财力及其他条件 一个优良的门店必须考虑门店本身、门店地点、资金、商品、人员5个条件。除了加盟店地点及加盟店主本人外,加盟店主对财力及其他条件也必须一并考虑,但通常是以财务状况为主。加盟时自然需缴交一定金额的加盟金或权利金,之后有的企业则规定加盟主每月固定缴月费(也有按营业额抽成或直接供应原料或材料),除了一般财务条件审核外,有时也包括贷款及财务周转能力。
八、 事业经营计划的制定与沟通 根据所做的各项调查,为成立加盟店做事业经营计划,事业经营计划中以人力及资金的安排与运用最为重要。 1. 人力安排及运用 国内的加盟店人员安排与管理,除了个别公司的特殊关系外,大都由加盟店自行负责,加盟总部只负责招募的辅导及加盟店人员的训练。由于一个合适的加盟店主,如果不能有效地雇聘、管理正职、兼职人员,就无法将加盟店经营得很出色,所以虽然人力安排的能力不是第一考虑,但是多半会有一套完整的安排程序,提供给加盟店主参考,并定期给予辅导。 2. 资金的安排及应用 加盟店的财务与总部基本上是分不开的,除了部分加盟店的收入必须先汇回公司,再由公司汇入加盟店帐户中,加盟店大都是独立的财务个体。
九、 签约 如果有意加盟者符合连锁加盟企业的个各项条件,接下来就是讨论签约事宜,尤其对加盟店与连锁加盟企业总部之间的权利义务条件,必须经过认定签署。 加盟合同是连锁双方未来合作愉快与否的基础,它规范了总部与加盟店权利与义务的长期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必须详细研究起内容并逐条了解,必要时最好请教相关的法律专家。有一些事项在合同中必须特别注意: (1)加盟金、权利金、保证金、广告费、服务费等项目之列举是否清楚?收取实际及金额如何?是否具备有退还条款? (2)解约之构成条件如何?手续或程序?不同状况解约下的解约金、损害赔偿等,各金额之退还成数与方式如何? (3)双方的利润分配方式是否清楚?是否可能有其他意外的状况发生? (4)和约终了后,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如何? (5)总公司对加盟者之服务与指导,是否也能详细列出,而不是以含糊的方式交待而已。
十、 加盟店主对相关员工的培训 连锁加盟企业招募加盟店主,通常以具有相同或类似经验背景的对象为主,但也可招募缺乏经验但却具潜力的加盟者施以训练。一般可分为对加盟店所做的店主训练,以及对加盟店员所做的员工培训两种。如果加盟店主无法或不愿意参加训练,可以以此拒绝加盟。 由于特许加盟涉及经营和法律等多方面的内容,投资者必须了解必要的相关经营和法律知识,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合理规避经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