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关于连锁店资金如何监督
定好价格,不能随意调价。
控制好物料,尤其是主料。
既然用人,就要相信她。
你要2个店都去才对,不能完全放水。
② 请问,我看中了个加盟店,不过我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系统里查不到备案,请问可以和他们合作吗
商业特许备案是经营到一定规模必须强制执行的,一开始可以先开展加盟业务的。目前国内的法律法规以及监管不是很完善!
③ 加盟相关法律
在当今的中国,各形各色的骗局可以说是五花八门,数不胜数!抛开一些小的街头骗局,大型的骗术就有传销骗局,短信中奖骗局,信用卡中奖骗局,连锁加盟骗局等等!
如果我要是问你这些骗局中哪种最可怕,最暴力,最可耻,最害人,最有诱惑力?相信大多数人会回答是传销或中奖骗局。因为前者有着严密的组织,可怕的洗脑,一夜暴富的诱惑!后者利用人***的贪婪和愚昧!的确是两种高明的手段,能够设想出这两种方法的创始人甚至可以说是天才!但是我想告诉大家当今中国最可怕的骗局是各形各色的连锁加盟骗局!之所以说它是最可怕的是因为它不但具有前两种骗局的本质,它还拥有前两者所不具备的无敌的,可怕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合法!
本人是一家服装连锁加盟品牌的高级招商主管,鉴于目前仍然在职,所以不能以真实身份透漏(说的严重些可能会有生命危险)。我今天想把我的亲身经历公布于众,我虽然不知道有没有用,但我愿尽全力来唤醒广大网友的帮助--救救那些可怜的加盟商(或准备加盟者)吧!至于动机我会在后面提到的!如果你已经看到现在那么请你坚持把它看完!我在此向您真诚的恳求!
我是河北人,2001年毕业于北京的一所民办高校。,学的是营销。家里的条件很不好,父母都是下岗工人,真的希望能够在北京站住脚,把父母接过来享享福!毕业后才发现想在北京立住脚真的很难!在三年的时间里我换了四份工作。不是我喜欢换工作,也不是我工作不努力。我工作一向很拼命,做事又灵活擅于找方法,以便做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是要么公司无法使我获得可以立足京城的薪水!要么就是公司不公平,总之总有一种怀才不遇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还是自己当时太年轻,个***太强了!2004年的九月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报纸上看到了我现在就职的这家公司。我被它那挑战高薪的招聘条款所吸引,加上我本身好强,自信的***格!我递了求职信,第二天参加了面试!在面试的过程中我表现了相当的自信和良好的口才,面试结束后我的面试官(一位优雅的中年女士,后来知道是我们公司的副总)对我说:你的口才很好,公司处在发展之中,很需要你这种人才!我当时很感飘飘然!随后她向我介绍我的工作职责,她说公司的品牌服装是从某国引进的,生产基地是在广东,北京是招商中心。我的职责就是给有意向加盟的顾客打电话,邀请他们来京加盟!这工作并不难,前两天只是听听周围的同事们怎样和顾客电话沟通,熟悉了之后再自己打!我们的薪水是底薪加提成!底薪并不高,收入大半靠提成!每招来一位顾客来经考察有一定的提成,来京的顾客有招商主管接待,谈成了我还有一笔较高的提成!所有新员工都是从普通的话务员做起!就这样我开始了一段难忘的生涯!
我们的办公地点是一座位于繁华地段的商业写字楼,五间办公室。一间话务室,一间接待室(内隔为八小间,每间全封闭,环境幽雅,密闭吸音,可同时由八位主管在此接待来访者),一间财务室,一间总经理办公室,还有一间是我们的样板示范店(供顾客参观)!我们话务室当初只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有近五十人),每人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可上网),一部电话机!
我被领到了我的办公桌前,副总叫我听一会适应一下,就走了!周围的人没人搭理我,都在不停的打着电话!起初我想找人打听一下工作的注意事项,想一想还是忍住了!我用心的听了一会,这份工作真的不是太难!首先,公司在各大招商网站都发布了招商信息,吸引顾客留下联系方式!我们公司从各网站那里拿回顾客的资料(花钱的),再分发给我们。我们只要照着联系方式打过去,向顾客介绍我们的服装品牌怎样好,加盟的细节啊等等,最后邀请顾客来京进行实地考察!难点在于怎样能够通过语言打动顾客!
再听了周围同事打了一天电话之后我大体上明白了整个流程,只是关于公司的一些细节不太懂,我整理了大概十条:公司的历史,品牌的历史,已加盟店面的数量,分布情况,如何回答顾客提出的一些刁难***问题等等!下班后我拿着这些问题去找副总(以下简称韩总)!韩总听了我提出的问题,微微笑笑,没有正面回答,只是问我:你想不想拿高薪?我回答当然想!于是她递给我一本招商画册:晚上回去,把这个看熟,顾客问的时候照答就是!其它的以后工作中慢慢体会!
我带着满腔的疑惑回到我的出租屋,仔细的看完了画册!上面说我们的公司已经成立了三年多,现在代理的这个品牌在国外已经有几十年的运作经历!服装的款式怎样新颖,材质怎样好,加盟有巨大的利润空间,在国内的很多电视台都有我们的广告......等等。加盟的方式是收取3万元的加盟费(法律规定不退的),首批货款3万元(首批货是不允许顾客自己挑选的,只能是由公司配给,公司的说法是要了解当地的市场。如果顾客卖不动可以全部返还公司调换)!如果卖得好公司年底会奖励多少多少钱!说实话,当时看完画册连我都心动了,要是有钱的话,我都想回家开一家!我觉得这个项目真的很不错!我想我找到了一份很适合我的工作!我一定能够这里实现我的自我价值!下定了决心后,我连夜找了一间网吧想查多一点公司的资料,以及竞争对手的资料!想干好一份工作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就像打仗一样,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当我在网络输入公司的名称后,一下查出了几千条的相关资讯,我点开了钱几十条到多数都是各招商网站的信息以及公司的主页。不看不知道,一看招商网我才真是吓了一跳!举个例子来说就只一家u88招商网就有近万家公司在招商。总类真可谓是五花八门,有服装,饮食,首饰,小商品,甚至连赌术都有!只要你能够想到的人们需要的包罗万有!我点看了其中一些,都是在介绍自己怎样好,怎样赚钱,怎样无风险!看多了,我的疑惑就产生了!这些连锁加盟品牌所用的方式方法和我们公司都是差不多,细节上可能有些出入(有的是不收加盟费,但有别的费用比如说保证金啊,权益金等)本质上却都是一致的--给顾客一种感觉“你加入了肯定挣钱”!这些会不会是骗子啊?这个念头出现在我的脑海里!我不由自主的在公司的名称后面加上“骗子”两个字,再一次的点击搜索。这次又搜出了近千条的链接。我看了很多,大多数是介绍我们公司是一个皮包公司,目的就是骗取加盟商的加盟费!有一些介绍的相当详细。还有一些是已经加盟的顾客讲述上当的经过,想讨回一个公道!看完之后,我心里已经明白了公司的***质,但是我不愿意相信!我想:这是不是竞争对手的恶意中伤呢?我又点看了一些其它公司(包括服装之外的一些)。当我在这些公司的后面加上“骗子”进行搜索后,无一例外的搜出了大量的链接!再看了一个通宵之后,我彻底的明白了“连锁加盟”这类公司是多么的丑恶(此时我还不明白这些公司的具体操作步骤)!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网吧的,心里充满了失落的情绪!看看上班的时间快到了,我却不想去了!然而想到我昨天已经把***,毕业证等的复印件交到了公司,我还是要去一次,把那些要回来!来到公司,我就韩总叫住。她又叫过来一个中年男士,姓王,向我介绍说是我们公司的高级主管。让我以后在工作中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向他请教!由于心里正想着怎么开口说辞职,我有些心不在焉的敷衍了一声!可能是看出我情绪不高,王主管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小伙子,精神点!来,我带你去参观一下我们的样板示范店!我想:反正今天也没什么事,就在公司在呆一天!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吧!就这样我随他去了样板间。
这是我第一次来样板间,进门的第一感觉是真的很漂亮,很有品味和档次!各式服装分类明晰,层次分明,色彩搭配很有视觉冲击力!无论这样一个店放在任何的市县,只要有一个不是太差的铺位,相信都会顾客盈门!只可惜我通过在网上的了解知道,在这里吸引眼球的那些漂亮服装在顾客加盟以后都是拿不到货的(至于为什么拿不到我当时并不知道)!在样板间,正好碰上公司的售后(后来知道那就是一群痞子)来送新样品,是一批款式很新颖的服装。王主管招呼我帮忙,将这些新样品挂了上去,替下了一些老款的样式!在整理的过程中,我摸了摸一些衣服的质地,都很不错!翻看了一下衣服的标识,也都是公司的牌子!这是怎么回事呢?既然我们公司有这些货为何加盟商说拿不到货呢?难道真的是竞争对手的打击?之所以当时我会有这么多的疑问,其实都是因为在此之前我对服装行业一点也不懂!恰好此时售后的人拿出一张交收单交给王主管!随后售后的人就走了。而王主管和我则继续整理样板间,这时我很想把心底的疑惑向他问个清楚,又不知如何开口。而王主管却和我亲切的聊起了家常。问了我很多问题,哪里人,来北京几年了,以前干什么的等等(和查户口差不多)!通过聊天发现我俩竟然是老乡,这样一来顿时感觉亲近了几分!这时为了弄清楚我心里的问题,我表现出对这份工作很有兴趣,请他多关照!并提出中午想请他吃顿饭!他一口答应了!快整理完样品间的时候,我无意中看到了王主管随手放到地台上的那张交接单。上面写着衣服的型号.颜色.标码.价格。价位一般是150至300元不等!我弄不清楚这是供货的价格还是零售的价格?没关系,中午的时候我会一并问他!
从样板间回到话务室,王主管告诉我今天仍然不用我打电话,继续听其他同事打!这回再听的时候,我用了心去观察每一个人.我发现每一个同事在跟顾客交流时都有一套自己的东西。有的跟顾客套感情,有的装专业,有的甚至威胁顾客(告诉顾客如果在不尽快来京考察就没有名额了),还有的竟然自称是公司副总(称可以给顾客优惠的加盟条件)!这才真是八仙过海,称之为群魔乱舞可能更确切些!试想一个正规的品牌哪会让招商者如此信口开河呢?我听得都快忍不住发笑了!到了此时,我就算不问王主管也知道这家公司不怎么地道了!但是好奇心还是驱使我在中午时和王主管来到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餐馆(我想弄清楚一些细节)。饭桌上我问他能喝酒吗?他平时不可以,但今天是我第一天正式加入公司,破例可以喝,但不能过量!就这样我们每人喝了三瓶啤酒!看得出来他酒量并不大,三瓶下肚已经有些晕了!这时看时机差不多了,我给他敬了一支烟。再次表达了我对这份工作的“期待”,又对他进行了一番恭维,然后向他讨教工作“心得”!一小时后我已经弄清了我想知道的所有问题!
我们公司说白了就是一家典型的皮包公司!但是却是经过合法注册的!法人代表姓朱(其实朱只是一个退休多年的老头),公司真正的老板就是前面提到的韩副总!公司根本就没有生产厂家,所谓的品牌也是凭空捏造出来的(也经过合法注册)!在样板间里那些打眼的衣服是我们公司从各个名牌服饰里购回来吸引顾客的!上边的商标是我们公司送到广东,浙江的一些工厂里撕掉原来的标签后把我们的商标在贴上去!至于顾客加盟后我们发给他们的货是从大红门,动物园等服装批发地淘来的积压货,顾客如果想换货,换的还是那些积压货(这些衣服也是公司重新贴过标签的)!价格却涨了不止三倍!试想一下,加盟商拿到的货姑且不论样式多么老,质地多么差,光是他们的拿货价就已经高于市场的零售价了!怎么还能挣钱,怎么还能不倒闭呢?上这些是王主管对我说的“肺腑之言”(他原话不是这么说的,还是很说的比较“艺术”的,我在这里给他直白的翻译一下)!接下来他又向我传授了一些“工作技巧”。比如说有的顾客在考察时想看我们的实体店,而我们在北京是不让人加盟的(如果北京有店,顾客去了一问我们就露馅了),这是我们就要告诉顾客自北京开店投入太大,房租太贵,面积有严格要求(少于一百平不行),等等!其它理由也行主要就是要顾客看不到!顾客要是想看别的地方的店,也要想尽一切办法推脱!看工厂就说在浙江,顾客要是提出去考察,就说工厂不对外开放,不让参观!如果顾客就是要看实体店,那么要分析这个顾客是否真的会加盟,如果希望不大,干脆赶走!如果是很想加盟的就给他一两个地址让他去(这些地址的店是还没有倒闭的,公司会事先和当地打好招呼让他们说好话,承诺如果他们促成了这个意向顾客会给他们一定好处,当地的加盟商本来就在苦苦支撑,往往会同意!这就是为虎作伥!)除此之外顾客的其它要求都会尽量满足!目的就一个——让他们交钱!(可以优惠,可以许诺全程指导等等)最后,王主管对我说:这行别的不难,机灵点,会说点就行。难的是刚开始时的心理压力(就是良心问题)!他告诉我他刚进入这行的时候,也不想干,后来想通了就好了。这个社会就这样想生活的好一点,就不能讲良心!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是不可改变的法则!
下午上班的时间到了,我又回到了话务室!当时我并没有把王主管的话当回事,我已经决定明天就不再来了!我只是想在这个下午再欣赏一下这些小丑们的表演!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的人生在这个下午将被改变,我也变成了一个小丑!!
到了下午五点,就在快下班时(我也欣赏够了准备回家时),正好赶上公司发工资!为了激励员工的竞争,公司采取薪水公开制!十几个话务员工资最低的开了2000多,最高的开了6000多元,六位主管最低的拿了5000多,最高的竟然开了2万多!天啊!我真的没想到这行的工资竟然比一般的白领还要高!我被深深的震撼了(是被钱震撼的,当时我没想到有多少钱就意味着有多少受害人)。
晚上回到家,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眼前晃动的都是那一沓沓的钞票,那正是我最缺的东西啊!难道我就这样放弃这份工作吗?在北京这个到处讲学历,将工作经验的地方,我很难再找到这样一份工作了!可是如果干的话,我的良心真的受不了啊!从小到大,我不敢说自己是多么高尚的一个人,但是我敢说自己从没坑过人,从没害过人!每天晚上睡觉我可以说都是问心无愧的!可是那诱人的金钱又是我根本无法抗拒的!而且我相信如果我干的话,我会做到最好的!当晚我连晚饭也没吃,一直躺在床上不停的在想。脑海里各种各样的念头不停的翻滚着!我想起了含辛茹苦的父母,想起了嫌弃我穷离我而去的初恋女友,幻想着有钱的风光,痛苦着道德的谴责!想着很多很多......我不知道是怎样睡着的!第二天一早,我迷迷糊糊的起了床,鬼使神差的又去了公司!站在公司所在的大厦外,我连抽了四支烟!当我掐灭最后一支烟,迈步走进大厦的那一刻起,我下定了决心:什么道德,什么正义,什么良心,都他妈的见鬼去吧!我没饭吃的时候谁又管过我!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就这样我开始了我的小丑生涯!
如果说当我打出第一个电话时心里还残留着一丝不安,话说的有些结结巴巴,那么在下午下班时,我已经打的非常流顺畅了,无数的谎言从我的嘴里狂泻而出!在正式入职第三天时,我就完成了自己的第一份业务——邀请到了一位陕西某县的投资者来京实地考察!我至今仍清晰的记得那是一对在外打工多年的夫妻,存了一点钱,在家乡的镇上租了一间门脸,打算开个小店自己当老板!他们来到公司,我将他们带到接待室,告诉他们:这是我们公司的副总(王主管)由他接待你们!在王主管向他们介绍项目时,我没在场!但是半小时后,我看见王主管带他们去了样板间!从样板间出来后,我看见那对夫妇脸上充满着激动的神情(也可能是兴奋)!随后他们很快的的和公司签了合同,然后急匆匆赶回家去准备“发财”了!我想他们在回家的火车上一定会沉浸在兴奋之中,夫妻俩可能还会一起策划一下美好的未来!但是残酷的现实会给他们好好地上一课的!过了不到两个月,我又接到了那对夫妻的电话。他们在电话里向我大声的斥骂,说我们公司欺骗了他们!我平静的听着(此时的我对这种情况已经很麻木了,可以说没有任何感觉,即不生气也不激动)等他们骂够了,我用一种温和的语气告诉他们:有什么问题可以拨打我们的客服部(就是售后),电话号码是*********!然后我就挂了电话!这种说法是公司要求的!当顾客把电话打到售后时,为非是一些发给他们的货差,质量不好,价格太高,在店里看到的样品没货啊什么的!售后的回答往往是公司的货就这样,原要不要!想退货,退加盟费?门都没有!不服尽管来北京告我们!公司之所以敢这样的猖狂,最重要的就是因为我们是“合法”的!公司和顾客签的的合同就是一个没有任何缝隙的网,只要你签了,就等于掉到了陷阱里面。基本上所有的加盟商到最后都会倒闭,只不过是时间长短的问题。到那个时候你拿出合同会发现,里面没有一条能帮的上你,而你想去告他也100%会输。而连锁加盟行业往往对顾客群体的定位是很准确的!大多数的加盟者都是没什么钱的,真正有钱有势的人是不会看上这种小生意的!所以公司一般情况下加盟费(有的公司是保证金或权益金等各种说法)都是不高的,往往不会超过12000—30000元,就算加上首批货款也不会超出6万!这点钱对一个想开店的人还是拿的出来的(实在不够顾客也会借的)。加盟者都是外地的,就算想告我们公司,也要上京来打官司!这时公司的“合法”作用就开始体现了!首先检查愿会依据法律法规认定这不是诈骗案而是合同纠纷!然后就是漫长的调查,调节,审理.公司有专业的律师队伍帮公司从合同、说辞等方面规避责任,少数不服气想讨回损失或为损失讨个说法的投资加盟商,很容易被公司拖跨或轻松击溃(前面说过大多数是平头百姓又都是有家的人,不可能长期号在北京)。整个“局”做得极其机巧、奥妙无穷,也极其容易快速逃脱法律的监管和惩罚,甚至巧用法律作为保护伞,出了事无比强悍的律师将受害者和法律玩于股掌之间,镇定自若地一边打官司一边诈骗,根本犯不着撤离市场放弃既得利益惊慌逃跑,让绝大多数投资加盟商防不胜防!政府机构单单从法律条文上也奈何不得我们。
在公司的第一个月我就进了业务销量的前三名!在此期间,通过我的“好学”“聪明”,我很快的掌握了这行的要点!一定要分辨出有效顾客——有店铺的!这些投资者往往已经租好了铺面,正在考察投资项目!他们的心态往往很急(店租每天都是钱啊),此类顾客最宜邀请来京。只要他看到了我们公司的招商广告,留下了联系方式,那么在我们将电话打过去时,只要我们抓住顾客心理:诱人的利润,短期赚大钱,动人的承诺,公司加盟前后的指导帮助等等!顾客大半会被打动,来京考察!当投资者来到公司时,我们的招商主管就会进一步对顾客进行洗脑— "利润与赚钱速度,夸大公司名头,精美的样板店,真诚的指导,完善的售后服务,庞大的广告宣传等等”使一切看上去像是上天安排给顾客的赚钱机会,于是在发热大脑的驱使下,众多投资者会不由自主掉进我们的圈套!对于此类顾客我们一向是“穷追猛打”!一次沟通不行就打第二次,第三次......总之,不到顾客翻脸不罢休!对于那些暂时名有店面的顾客我们将之列为“可发展型”和“扯淡型”。“可发展型”的就是还没有店面却正在找或应经有了合适铺位只是在等找好项目再租的。这类顾客我们一般是催促他们尽量快租店面,也可以先来京考察签约。顾客一旦认准了我们的项目,不用我们在催(实际上他只要交了钱,店爱开不开,我们都不会再过问的),都会疯了一样的找店面!至于“扯淡型”的就是压根只是随便问问的(有的可能是想开店,但是最少也要一年后的),或者根本就是闲扯的!对此类顾客我们心情好的时候会把公司的主页发给他,让他详细的了解一下!过几天再给他打个电话问一问,看看有没有可能发展!如果碰上我们心情不好,有确定他是没戏的,我们一般会“问候他妈(他爸,祖宗)一下”,没关系的,反正他不能追到北京来打我一段!工作需要发泄吗!!!
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吸取周围同事在和顾客沟通时的一些“精华”为我所用,又在此基础上不断的“创新”(比如说为公司虚构出一些美好的未来,游说顾客和公司“一同发展”,为顾客“出谋划策”,指导一些所谓的营销策略等)。通过自身不懈的“努力”,我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几乎每个月的“业务量”都名列前茅,公司破格将我提为招商主管(一般必须入职满两年才有机会提升)!按理说我应该很高兴才是,但是我却并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我知道自己的收入又会有一个大幅度的提升而已。其实,做主管和话务员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前者需要和顾客面对面的“交流”,后者只是通过电话!如果要说最大的区别就是作为主管我开始接触到公司一些核心的机密!
一·在北京类似我们这种***质的连锁招商公司大概有一万多家(行业不同,本质无二)。大多数都挂着一国内外合法注册,挂着集团、连锁加盟总部、国际集团、国际连锁机构等令人崇敬向往的“头衔”(现在想到台湾、香港、韩国、日本、法国等地去注册一个公司很简单)!在这些大量的公司之间,相互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很多家公司的幕后老板都是同一个人。比如说我们公司的韩总除了我们这家服装品牌外,还有三四家饰品啊,玩具啊类的连锁公司!
二·我们公司的规模在这些公司中只是中小型的,那些大的公司一般都会请一些当红的影视明星来做代言!普通加盟商很难相信那样的公司竟然会是假的!基本上所有此类公司的法人代表都不会是幕后老板,都是一些老头老太太,这些“法人”大多数都不知道自己竟然是“公司老板”。目的是一旦真的出现了意外情况司法机关无法调查下去!一般此类公司在北京都会找一两个政府人物做后台,想动这些公司和反 腐 败难度差不多 还有。。。。。
④ 我们是一家做连锁加盟的企业,商务局现在在查备案,说不备案就要被罚款,想问问商业特许企业如何备案
2007年5月1日《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商业特许经营正迈向规模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条例》中规定的强制备案制度,属于对商业特许经营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监管内容,特许企业如果不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备案不仅可能会遭到行政主管机关的行政处罚(最高额度罚款10万),还有可能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甚至影响到特许企业的正常经营。因此,特许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备案的问题。但备案制度是一项新生的事物,好多特许企业对此制度规定并不了解,对其理解和认识存在偏差,不知道如何去办理备案手续,笔者根据《条例》及《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平时办理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的经验,就特许企业如何备案进行介绍。
特许经营在性质上属于合同行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是当事人的民事权利,政府不宜对其实行行政审批管制,但需要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鉴此,《条例》确立了特许人备案制度,要求从事商业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依法备案。
要求特许人备案主要有三个作用:一是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特许人的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对特许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二是有助于潜在的投资者了解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作出恰当的投资决策,防止欺诈和不实宣传;三是有利于形成对特许人的社会监督。
商业特许经营企业在备案中的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1、备案登记的主体范围
《条例》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从这一规定中可以看出,只有企业可以作为特许经营的特许人主体。根据我国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确认企业身份的唯一有效证明就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因此,核验企业营业执照之真实性成为备案管理之首。
2、备案登记的企业应该符合“两店一年”的规定
《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两店一年”要求,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一些企业利用特许经营进行欺诈。同时,直营店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便于其他经营者从直营店的经营中较为直观地了解特许人的品牌、经营模式、经营状况等。
首先,顾名思义,“直营店”应当是指由特许人拥有的店铺。其中,“拥有”应当不仅仅包括全资拥有,还应包括控股拥有的情况。此外,考虑到现代经济生活中企业的分工较细,即使是同一集团内部的不同企业可能也存在着不同的分工---可能有的企业只作为特许人来从事业务,而有的企业负责经营店铺。因此,如果特许人的关联企业能够满足“两店一年”的要求,我们认为就应当视同特许人本身满足了“两店一年”的要求。《条例》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中均未定义 “关联企业”的含义,但是《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三条做了有关规定:“本办法所称关联公司,是指特许人的母公司、特许人直接或间接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子公司、与特许人直接或间接地由同一所有人拥有全部或多数股权的公司”。我们认为该定义是可以适用在判断特许人是否满足了“两店一年”要求的,也就是说,如果是与特许人具备直接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企业满足了“两店一年”要求,就应认为特许人满足了该要求。
第二,还应当注意到,直营店的业务应当是与特许业务在相同品牌下运营的相同业务。比如,如果特许人的直营店是从事快餐服务,但其特许业务从事的是衣物干洗,很显然,这时特许人的直营店并不能够证明特许人在特许的业务领域(即,快餐服务)已经建立了成熟的运营模式,这并不符合“两店一年”要求的立法本意。因此,直营店铺运营的业务必须与特许业务相同,方才可以满足“两店一年”的要求。
第三,直营店的品牌也必须是与特许业务的品牌相同的。假设特许人在甲品牌下从事快餐业务、并且拥有在甲品牌下运营的若干快餐店,但是特许人从未在乙品牌下从事快餐业务。那么,由于证明某一具体品牌的运营模式和市场前景是需要时间的,如果特许人拟在乙品牌下从事快餐特许经营业务,特许人在甲品牌下能够成功地运营快餐业务是不够的。因为特许人能够在甲品牌下成功运营快餐业务,并不意味着其在乙品牌下业内也能够建立成熟的商业模式。因此,从满足“两店一年”要求的角度出发,直营店应当与特许业务是在同一品牌下运营的。
第四,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除外,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
另外,《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经营1年以上,不仅是指该企业应成立并经营1年以上,而且对其拥有的直营店也要经营1年以上。
3、登录号的获取
登录号是特许人通过网络申请备案的唯一身份凭证,特许人在获取商务部备案系统网站登录号以后,输入登录号及密码,即可进行备案页面的备案操作,上传和修改文件。
通过登录号的投放和获取,保证特许人能在自己的空间中接受公众的监督和备案机关的管理,将不确定的安全因素降低到最低。
领取登录号只是申请备案前的一个身份审查过程,正如企业办理登记以前应该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登记表格一样,属于备案前的准备工作之一,不属于《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期限开始之日。正式申请备案时间应从特许人获得登录号以后通过网络提交全部文件资料完成之日起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备案管理机关在备案系统中规定了三种确认身份的方式,一是特许人的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二是特许人委托自然人办理;三是特许人委托协会、法律机构等中介组织办理。根据不同的方式,为了确保经办人的身份,依据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和有关法律规定,提出了不同方式所需要出示的证明文件:
第一,特许人法定代表人直接办理的,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的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无法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的,应该持有经企业所在地工商(商务主管机关、省级以上连锁协会)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如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第二,特许人授权其他自然人办理的,首先应该审查授权是否通过法定的授权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证等形式),从而确认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然后要求受托人携带:特许人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特许人委托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的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如果无法提交营业执照原件的,应该持有经企业所在地工商(商务主管机关、省级以上连锁协会)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如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
第三,特许人授权其他中介组织办理的,首先应该审查授权是否通过法定的授权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公证等形式),从而确认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然后要求中介机构的经办人携带:特许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特许人给中介机构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中介机构核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一致的证明文件的原件、中介机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特许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的职务、电话、传真、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件地址。
4、经营资源的填报
特许经营活动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因此,企业在备案登记时应填报相关经营资源。
第一,对受理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通知书等不能单独认定为特许经营资源,而应结合其他资源一起填报才符合立法的要求,并且填写为已受理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也就说仅仅有受理注册商标、专利、著作权等通知书的特许经营企业不符合备案的要求,不能通过备案。
第二,对于提交的版权机关登记的相关版权,如果为企业标志类版权登记,应填写授权内容为“企业标志”;如果为非企业标志类版权(经营手册)的,则填写授权内容时应选择“其它”。
第三,在实践中,许多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源是其他自然人、企业、其他组织授权许可或转让的。如果是授权许可使用的,必须填报由权利人授权或经有权国家机关备案的文件,并且该授权或备案应显示该特许企业具有转授权给第三人使用的权利。对权利人为国外的其他自然人、企业、其他组织,其授权书应该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如果涉及权利转让,必须填报国家有权机关出示的核准转让证明。
第四,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源权利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注明的权利享有范围应与特许人的实际经营业务相符合。比如,特许人经营的餐饮,但许可被特许人的注册商标的保护类别却是服装就显然不相符合。
另外,如特许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源权利证明由其他国家或地区登记或颁发,应当根据我国关于与该国签订的双边协议或共同加入的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执行。
5、提交PDF文件
根据《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备案文件中的(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五)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它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六)由设区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具的符合《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证明文件;直营店位于境外的,特许人应当提供直营店营业证明(含中文翻译件),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不适用于上款的规定,但应当提交特许人与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订立的第一份特许经营合同。)(七)特许经营合同样本;(八)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须注明每一章节的页数和手册的总页数,对于在特许系统内部网络上提供此类手册的,须提供估计的打印页数);(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方可开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须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十)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等七项内容,备案系统要求特许人在备案的时候提交的电子文件格式统一规定为“便携文件格式”(即PDF文件),系统不接受其它文件格式。因此,这就要求特许人须把提交的文件以扫描或拍照方式输入计算机并制作成PDF文件。
6、网上备案申报
特许人须登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端登录页面:http://txjy.syggs.mofcom.gov.cn/,在左侧“企业登录”处输入备案机构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验证码,密码有大小写之分。首次登录后,系统会强制要求用户修改密码。系统会列出在领取号码时录入的经办人信息供用户核对,并补充输入“联系人手机电话号码”这一项,点击保存后系统会自动退出。
退出以后,系统会直接跳转至登陆页面,直接输入备案机关核发的用户名及上述步骤中设置的新密码,系统左侧立即提示特许人名称为备案申请人,即特许人企业名称,同时注明备案机关的名称是商务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行政管理机关,此时显示的备案企业备案状态一般为“未提交”(还有已申报、已备案两种状态),同时备案号显示为空白,待备案通过后即可显示备案号。
用户可以看到所有填报的资料,可以点击“另存为word”把申报表格保存,经核实无误后,也可以点击“申报”提交申请,同时在申报后,该备案企业的备案状态变更为“已申报”。此后,用户将不能再自行修改申报材料内容。
7、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公布及备案后的管理
根据《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备案机关在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在商务部网站予以公告。
上述规定的起始时间以备案机关收到申请备案的特许人网上申报材料之日计算,如果特许人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备案机关会要求申请备案的特许人在7日以内补充有关资料。需要补充资料的,起始时间从申请备案的特许人补交资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根据《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众可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就以下内容进行查询:(1)特许人的企业名称及特许经营业务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识、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2)特许人的备案时间;(3)特许人的法定经营场所地址与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4)中国境内的被特许人营业地址。(目前仅能提供特许人名称、备案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备案时间,即便电话咨询,其他的项目也不予提供)
特许人在完成备案以后,在经营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原备案资料的变更,因此《办法》第七条规定了在备案资料发生变更以后30日以内,通过网上备案管理系统的“备案管理”提出变更、修改的申请,备案机关会根据特许人的基本资料以及企业向备案部门提交的变更申请内容,批准或驳回该变更申请,并通过系统发送给申请变更的特许人,如果批准修改,特许人则可以在企业端修改资料。
根据《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已完成备案的特许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备案机关可以撤销备案,并在商务部网站予以公告:(1)因特许人违法经营,被主管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备案机关收到司法机关因为特许人违法经营而做出的关于撤销备案的司法建议书;(3)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经查证属实的;(4)特许人自行注销的。
备案管理机关发现已经通过的备案企业出现上述情况,核实情况后,有权直接撤销该企业备案,通过特许人预留的电子信箱通知备案特许人,并在撤销备案企业名录中予以公布。
上述规定是为了建立完全公开透明的商业告知体系,确保为公众选择、了解特许人及其项目开辟畅通的渠道。
⑤ 加盟店的监控和公安有关系吗
主要是如果拍下违法视频可以当证据
⑥ 连锁经营行业有几大部门监管
提出此类问题,一般都是考察者,请慎重考虑
我觉得,这个行业并不适合每个人去从事,它有很大的难度,在发展的过程中,很多的主客观因素使人难以维系的。
我的意见是,如果你能用谎言邀约去你的三个朋友,
并且能说服他们留下来,让他们每人投入3万到7万,你的朋友还有亲戚也有能力用谎
言邀约到人。加上你能够在那里坚持,有足够的后续资金,能忍受家乡人还有家里人的不理解,也可以去从事。但是确实是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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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有多少人拿出的钱是属于闲散资金啊。
这个行业说是培养人锻炼人,
可是有很多规定实际上把人与社会隔绝了,有的体系不让上网,不让谈恋爱,不让随便买杂志。不让说消极话。
你觉得这样能培养人吗?
做异地,?赔了几万.几十万。很不甘心,坚持做吧,没有新人进来。每天这样耗着,又有生活费用,度日如年,离开吧。亲朋好友,都
在。又无法脱身,骑虎难下的。这种滋味常人是无法理解。
这个行业是不错。可是我觉得,不能盲目,即使能做,也要考虑自己的因素
。能不能邀约去人,有没有后续资金,你所邀约
的人有没有能力承受,能不能在那里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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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连所销售是传销吗?
⑦ 问下超市连锁店监控总部都能看见,要是分店的监控期间久啦调不出来啦,那总部能调出来吗
分店都调不出来,总部肯定也看不到的
监控都是先本地监控,然后才能往外发送的
⑧ 餐饮连锁加盟混乱,为何无人监管
一般情况下都会有人管的,只是没有发现而已,实在看不下去就像有关部门举报而且情况属实会有奖励的。点下采纳谢谢
⑨ 总公司是否有有权在加盟店安装监控
那要看你们的加盟合同如何约定的咯。。。如果合同没有特别提到得话。。肯定是没权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