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店长如何管理加盟连锁店
要明确店长职责
店长即一店之长,是终端门店的领头人,作为企业主管市场销售的基层管理人员,他们的表现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质量和发展前景。作为门店的店总,店长一方面要透彻理解公司发展方针,另一方面要结合门店自身情况和本地市场的动态确定努力方向。同时,店长要向门店的每一位员工传递中心思想,和中层管理人员一起制定并落实目标。
门店管理要学会放权
店铺无论是大还是小,要做的日常工作都是一样的,常规工作有序做,突发工作快速做,特殊工作用针对性方案高效做。
由于每位员工的优势各不相同,并不是每个员工都有能力做好这个目标。一般情况下,管理者应将目标细分到部门。对于重要的目标,必须要有一定的激励政策,在良性内部竞争的环境中,每一位员工都会为自己的团队想办法贡献力量。
以顾客为导向 快速进行门店改革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做零售,更需要时刻关注市场变化,以顾客为导向,快速的进行门店改革,满足顾客新的消费需求。除了顺应消费需求作出改变外,门店更应结合时尚引领潮流。
不断学习 像优秀店铺“取经”
古人云“士三日不读书,便语言无味,面目可憎。”当前,零售业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大融合的时代,新情况新问题随时出现,消费市场可谓瞬息万变。中国特许经营第一同学会
『贰』 如何制定加盟店管理制度
一、店长的岗位职责 店长职能 店长管理制度
1、店长必须忠于职守,维护公司的统一形象,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无条件接受上级的督导。
2、店长要对人事、销售、财务、仓库等工作全面负责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并审核店铺交给上级的各项报表,签字以示负责。
3、合理制定日、周、月工作目标,并带领全体导购员努力完成目标,在工作总结中明确完成工作情况,并分析其成败的原因,并及时的分析总结店铺的销售补充货品。
4、及时把握店堂的商品销售及库存情况:对每日的销售进行分析做出每天的最销售时间,做出最畅销款式,以此来控制库存。
5、店长要对高级导购(带班主管)的工作给予支持与引导,使高级导购更好的协助店长工作,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培养发现和正确使用人才。
6、每星期一对班次进行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导购员的休息时间,保证导购员工作的良好状态和工作风貌。
7、制定每月的团队建设活动计划,组织导购员进行团体活动,促进员工的团结友爱,相互促进的良好气氛。
8、建设和完善例会工作,调动导购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她们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9、公平、合理的进行人事调动,不得将个人私情带到工作当中,新生各导购员的正确建议,促进团队精神的建设。
10、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并认真督导各导购员的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公司领导检查工作。
11、店长每周二带领全体导购员进行场景调整,使店堂以全新的面貌迎来本周的黄金销售时间。
12、店长要认真的组织每月一次的仓库盘点和每日一次的店堂盘点工作,做到帐、物、款相符。
13、主动与顾客沟通取顾客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工作。
14、认真督导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财务交接工作。
15、收集销售动向,竞争店的情报,旺销商品信息,分析并反馈给上级主管。
16、积极配合公司企划部人员在店面的展示陈列工作。
二、工作流程 店长职能 店长管理制度
1、店长提前15分钟到店,更换工作服,而后对店的各项设备进行检查,是否有丢损情况,同时主持导购员的考勤工作,检查衣着形象。
2、主管召开早会,传达公司通知或其它通告,而后作昨天的销售。
3、开门营业导购员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4、在某种情况下不太实际依具体问,具体分析。
5、店长将昨日的销售明细登入货品日记账。
6、处理当班所发生的事情,要得当、得体。
7、与导购员轮流吃午餐,协助营业。
8、下午主持交接班工作,并作交接前后的沟通工作。
9、协助营业销售。
10、到下班时间停止营业,督导收银员,仓管员及高级导购进行销售汇总,单据汇总,并做出各类报表的单据、传递,最后收银员与店长交接。
11、店堂盘点后补货。
12、关门下班。
三、收银员的工作职责 店长职能 店长管理制度
1、收银员保持礼仪站姿,礼仪用语,维护品牌形象,协助导购员完成服务。
2、在接收银时注意分别其假币,以防收假币,并详细加以统计,以防少找、少收、多收、多找钱的现象。
3、接受当班主管的督导,协助导购员完成一切店务工作。
4、接听店内电话
5、认真做好当班的销售记录、并汇总,便于班后核对,及交接工作。
四、仓管员
1、忠于职守,无条件接受上级督导。
2、根据销售情况控制库存,降低库存成本,根据捕捉的商品信息及时调整库存和样式。
3、认真记录日出仓单、日入仓单,以便核对。
4、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5、在没有出入仓工作时,仓管员到卖场协助销售。
6、班后及时与卖场核对出仓数。
7、在财务的要求下,用合法的单据支帐。
五、导购员的工作职责
1、接受上级督导。
2、配合协助上级完成日常工作及其它任务。
3、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品牌形象。
4、新生顾客,以礼相待,不得与顾客争吵等所有一切不雅行为。
5、明确自己的货品走向,及时信息反馈,确保销售。
六、高级导购的工作职责
1、无条件按上级督导。
2、协助店长完成店务工作及其它任务。
3、充分利用本职权利,组织店员作为销售等工作,发挥基层管理工作。
4、作好信息反馈,有问题及时处理。
七、导购员的行为准则
1、看到顾客进店时必须主动替顾客开店门,并致以问候态度要亲切自然。
2、目视顾客选购,并随时准备提供帮助,对顾客介绍产品要实事求是,传达正确而准确的信息。
3、我们要热情接待任何类型的顾客,一视同仁。
4、在店内导购员要提醒顾客注意自己的货品安全,关心顾客。
5、导购员不能坐着或趴在柜台上,或抱着双肩,双手插衣袋里接待顾客。
6、不得成堆聊天或高声谈笑。
7、上班时间不准看报纸或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不准在店内抽烟、吃零食。
9、不得冷落顾客或与顾客争吵。
10、认真执行本公司所定的礼仪。
11、不准只专注于同顾客聊天,而忽视本职工作。
八、门店主管的工作职责
1、无条件接受上级督导。
2、协助店长完成店务工作及其它任务。
3、充分利用本职权利,组织店员作为销售等工作,发挥基层管理工作。
4、作好信息反馈,有问题及时处理。
『叁』 如何制定加盟店管理制度
一般制定规章制度的初期都是,参照同类企业的模式执行,在以后的实践中逐步健全完善。所以,可以先找其他加盟店管理制度参照执行。
『肆』 连锁店员工管理制度和方法.
企业的管理工作发展必然需要经历如下一些阶段:
1、建立初期,"救火",出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
2、发展中,"规范化",完善与管理相关的各种制度,并培训实施;
3、发展高阶,"理性化",企业已能按照既有制度及流程自行运作;
4、发展成熟阶段,"文化化",企业形成自有的企业文化并根植每位员工的心中,并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共同努力。
5、 发展自由阶段:"人性化",企业超越理性的约束,更加注重"人性化"的管理。
以上各个阶段所经历的时间可长可短,但依然是逐步发展、不可超越的。如果没有先建立一套规范化的制度,企业运作无所依据,那么后面的"企业文化"与"人性化管理"就只能是奢望。现在很多企业管理者误解了一句话"没有管理的管理就是最好的管理",认为企业不需要严密的管理,或者说领导者的个人处理问题能力比"管理"更重要,这种理解实际上是不正确的。这句话的本意是:企业的管理提升到了"理性化"或"文化化"的高度,在企业建立起完善的规范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以后,不再需要强调管理,而企业自能按照既定体系良好运作。
所以说,为了企业的稳步发展,建立起一套完整、规范的管理制度体系是相当重要的。在此整理出一般企业的制度体系,因为各行业还有自己的特点,所以还可以进一步地补充。因为财务、业务、物流等管理各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差别很大,只是列出参考项目。
一、组织系统(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行政部门负责)
1、公司介绍
2、公司大事记
3、公司章程
4、公司组织架构
5、公司各部门职责
二、行政系统
1、 办公室管理制度
2、 出差管理制度
3、 会议管理制度
4、 文书管理制度
5、 档案管理制度
6、 保密管理制度
7、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8、 车辆管理制度
9、 安全保卫制度
10、 食堂管理制度
11、 宿舍管理制度
三、人力资源系统
1、 人力资源制度基础文件(人力资源方面不便列为制度的文件可统一到此下管理)
A、 组织机构图
B、 各部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
C、 公司级别层次表(含薪金等级表)
D、 职位说明书
2、 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
3、 招聘管理制度
4、 晋升及调任制度
5、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培训的资料可单独整理,并不断扩充)(重点:内部与外部培训师的选拔、培训、考核、评定。)
6、 薪资管理制度
7、 员工福利制度(午餐、住宿、生日、节日、探病等等)
8、 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附件较多,各部门及岗位的考核表)
9、 奖惩制度
10、 合理化建议制度
11、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四、财务系统:(待补充完善)
1、 资金管理制度
2、 财产管理制度
3、 财务控制制度
4、 报销管理制度
5、 会计档案制度
6、 审计工作制度
五、市场管理系统:(根据各企业实际业务补充完善)
1、 采购管理制度
2、 连锁店管理制度
3、 超市管理制度
六、物流系统:(待补充完善)
1、仓储管理制度(含货物进出程序,手续,流程图)
2、盘点制度
3、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七、各分公司管理体系:
1、 需和总公司用同一制度的,统一发放;
2、 和公司制度差别不太大的,在公司制度基础上修改;
3、 差别较大部分,由各分公司自行编制。
4、 各分公司管理体系相应部分的协助编制和监督由总公司相应部门负责;各分公司的管理体系在总公司行政必须有备份,并在调整时随时上报。
制度编制原则和方法:
1、 编写项目:所有与正在进行的工作有关的制度文件都必须纳入此体系中,除此以外,还需考虑近期发展可能需要的制度和条款。
2、 制度的框架要统一:A、目的;B、主体内容;C、附件(含附表);D、相关制度(与此制度密切相关的制度体系内的其他制度);E、相关资料(指与此项工作相关但更新频繁,不需列入制度的文件,如"培训管理制度"后可有"员工礼仪手册"这一"相关资料"。)
3、 制度格式要统一:统一字体、字号、目录排列方式、纸张大小及边距、页码格式等。
4、 制度编写要"简明扼要"和"易操作",保证最简洁,最直接,无缺漏地完成此项工作,既不留漏洞,也不走弯路。
5、 让当事人参与编写的全过程。
6、 不求完善公正,因为制度为企业服务的,也需随企业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所以说"没有永远适用的制度"。
许多公司并不是疏于制度的订立,而是制度繁多杂乱,政出多门,形成"文山",相互抵触,叫人无所适从,结果是形同虚设,甚至造成负面影响。企业管理制度要达到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的要求,所以,针对企业制度本身,我们也应该有一个"规章及表单管理制度",规范规章表单的编写责任,审批程序与权限,修改程序及权限,废止程序及权限,培训及实施过程,下发及管理,定期修订,电脑留档管理等。
转贴说明:比较系统,对大家可能有帮助
『伍』 国家对连锁加盟行业的管理要求是怎样的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全国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许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章 特许经营活动 第七条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并具备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和业务培训等服务的能力。 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第八条 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 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企业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 (二)特许经营合同样本; (三)特许经营操作手册; (四)市场计划书; (五)表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书面承诺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依法应当经批准方可经营的,特许人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九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特许人提交的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文件、资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备案,并通知特许人。特许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其在7日内补充提交文件、资料。 第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将备案的特许人名单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并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 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被特许人同意的除外。 特许人和被特许人续签特许经营合同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四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操作手册,并按照约定的内容和方式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 第十五条 特许经营的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第十六条 特许人要求被特许人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前支付费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说明该部分费用的用途以及退还的条件、方式。 第十七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收取的推广、宣传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推广、宣传费用的使用情况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 特许人在推广、宣传活动中,不得有欺骗、误导的行为,其发布的广告中不得含有宣传被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收益的内容。 第十八条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转让特许经营权。 被特许人不得向他人泄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九条 特许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将其上一年度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情况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条 特许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并实行完备的信息披露制度。 第二十一条 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第二十二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信息: (一)特许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额、经营范围以及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人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和经营模式的基本情况;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和支付方式(包括是否收取保证金以及保证金的返还条件和返还方式); (四)向被特许人提供产品、服务、设备的价格和条件; (五)为被特许人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提供方式和实施计划; (六)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办法; (七)特许经营网点投资预算; (八)在中国境内现有的被特许人的数量、分布地域以及经营状况评估; (九)最近2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摘要和审计报告摘要; (十)最近5年内与特许经营相关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一)特许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是否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十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 第二十三条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及时通知被特许人。 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不具备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六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七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许人利用广告实施欺骗、误导行为的,依照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特许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被特许人向商务主管部门举报并经查实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九条 以特许经营名义骗取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以特许经营名义从事传销行为的,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条 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特许经营活动中涉及商标许可、专利许可的,依照有关商标、专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 有关协会组织在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下,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制定特许经营活动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特许经营活动当事人提供相关服务。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特许人,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逾期不备案的,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前款规定的特许人,不适用本条例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陆』 我想要一份连锁加盟店的管理制度及运作流程
连锁加盟店运作流程及管理制度图: